3.2.2合伙企业的设立(同步练习)《经济法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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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3.2.2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 合伙企业设立的首要条件是( )
A.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B. 有书面合伙协议
C.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A
2. 合伙人可以用( )出资。
A. 货币、实物
B. 知识产权
C.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D. 以上均可
答案:D
3.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 )字样。
A. 普通合伙
B. 特殊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无限合伙
答案:A
4.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
B. 对有关材料需要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C.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D.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答案:B
5.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中,不可以作为出资的是( )
A. 劳务
B. 信用
C. 技术
D. 设备
答案:B
6. 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A. 申请登记时办理
B. 实际交付时办理
C. 合伙协议签订时办理
D. 企业成立后办理
答案:A
7.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由( )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A. 全体合伙人
B. 多数合伙人
C. 执行事务合伙人
D. 有限合伙人
答案:A
8.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B. 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C.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B
9.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为( )
A. 2人以上
B. 2人以上50人以下
C. 2人以上200人以下
D. 50人以上
答案:A
10. 合伙企业的设立地点一般为( )
A. 合伙人户籍所在地
B. 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
C. 出资最多的合伙人所在地
D. 任意地点
答案:B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 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答案:错误,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包含合伙人的姓名。(×)
答案:错误,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不一定要包含合伙人姓名。
3.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答案:正确。
4.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答案:正确。
5. 合伙企业设立时不需要有经营场所。(×)
答案:错误,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有经营场所。
6. 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达成一致就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答案:错误,除人数外,还需满足其他设立条件。
7.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
答案:错误,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8. 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一次性缴付完毕。(×)
答案:错误,合伙人可以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9. 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答案:错误,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10.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完全相同。(×)
答案:错误,两者设立条件存在差异。
**三、填空题(每题2空,共20分)**
1.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包括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等。
2.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等财产权利出资。
3.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并且应当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5.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6.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7. 设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人的人数应为(2人以上),并且要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8.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9. 合伙人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协商确定或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10.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有(合伙企业的名称)等。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论述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协议的重要性及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答案:
重要性:
-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它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意志的体现,明确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合伙企业正常运营的基本准则。
- 它规范了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投资、决策、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重要事务,避免合伙人之间因缺乏明确约定而产生纠纷。
主要内容:
-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 合伙事务的执行。
- 入伙与退伙。
- 争议解决办法等。
2. 阐述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的相关规定及意义。
答案:
相关规定: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意义:
- 多种出资方式允许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进行投入,有利于吸引不同类型的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的设立,例如有技术的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有资金的可以用货币出资等。
- 明确的出资规定保障了合伙企业的财产基础,使得企业有足够的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关于评估作价等规定确保了合伙人出资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因出资价值不明确而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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