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这个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都存在着;构成这个权力的不仅有武装队伍,而且还有实体的附属物,如监狱以及其他种种强迫机关……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恩格斯
国家公共权力的基石:赋税制度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1)赋役概况:大致包括三部分:田赋、人头税和徭役
(2)徭役概况:更卒、正卒、戍卒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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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3)秦朝:
1、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2、人头税:极重的口赋,云梦睡虎地秦简、《汉书·食货志》
3、徭役:秦朝男子17岁起役。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泰半:三分之二),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某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汉书·食货志》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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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3)秦朝:
1、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2、人头税:极重的口赋,云梦睡虎地秦简、《汉书·食货志》
3、徭役:秦朝男子17岁起役。
①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②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③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伐无道,诛暴秦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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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4)汉朝:
1、田赋:采取“与民休息”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汉初,刘邦面对经济凋敝、人民逃亡、府库空虚的残破景象,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他确定了一条还兵于农、恢复生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方针。—马金华编《中国赋税史》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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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4)汉朝:
2、人头税:分口赋、算赋
具体规定:规定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汉武帝时,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加重口赋的征收···由于口赋的加重,人民难以负担,致使有些民户生子辄杀,制造了很多惨剧。—马金华编《中国赋税史》
汉代的算赋,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其次,为限制商贾牟取暴利,在赋税上对商人加重征敛,每人每年两算,即纳二百四十钱;第三,为保障农业生产有足够的劳力,鼓励人口增殖,对家有奴婢课重税,每人每年两算,占有奴越多,纳税越多。为了鼓励生育,对晚婚者课重税,凡女子十五岁不结婚,到三十岁,分成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到三十岁加到五算,即一年。—马金华编《中国赋税史》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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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秦汉时期:
(4)汉朝:
3、财产税:
①对车船征税 ②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
③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 ④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4、徭役:汉昭帝改为23岁起役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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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二)隋唐时期:
(1)隋朝: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征派力役
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国用考》
是时(隋朝末年)百姓废业,屯集城堡,无以自给···初皆剥树皮以食之,渐及于叶,皮叶皆尽,乃煮土或捣稿为末而食之。其后人乃相食。—王咨臣等译、虞祖尧等校:《历代食货志今译(晋·魏·隋)》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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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二)隋唐时期:
(2)唐朝租庸调制:
1、起源:继承隋朝制度,变成租庸调制
2、对象: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
3、内容:
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纲要上)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以庸代役的意义: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纲要上)
4、与均田制的关系:
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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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二)隋唐时期:
(3)唐朝两税法:
1、背景:
①均田制受田不足,唐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
②(纲要上)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③安史之乱后,为了解决财政困难
安史之乱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失地农民的逃亡日益严重,均田制难以维系,租庸调所入几无。于是,唐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黄师昭《杨炎“两税法”及其意义》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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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二)隋唐时期:
(3)唐朝两税法:
2、标志: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杨炎
3、内容:
①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
②按田亩征收地税,按户等征收户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纲要上)
③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纲要上)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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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二)隋唐时期:
(3)唐朝两税法:
“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旧唐书》
4、意义:纲要上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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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三)宋朝:
宋代两税按亩征收,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大地主大官僚采取各种手段隐产瞒田,结果使沉重的负担大部分落到贫困百姓头上。···富户往往买通官府,采取各种手段,把衙前役推到三、四等户甚至五等户以下贫民身上。杂徭也大都派遣到贫民头上。繁重的徭役,既影响农业生产,也加剧社会矛盾。贫民纷纷弃田逃亡,以避重役。——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
(2)除了征收代役金外,再派发各种徭役
(3)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其坊郭等第户及未成丁、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旧无色役而出钱者,名助役钱。”——《宋史·食货上五》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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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四)元朝:
“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元史·食货志一》
北方租庸调: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夏税、秋粮
北方的科差分为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丝料的征收办法是:全科户每户出丝22两4钱,两户出丝为二斤(每斤16两)12两8钱,其中二斤纳官···减半科户每户纳丝11两5钱,协济户纳10两2钱。其他户等也规定有不同的缴纳数量。——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1)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
(2)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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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五)明朝:
(1)明前期: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2、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天下税粮,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银一两,钱干文,钞十贯,皆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直十之二;棉苎一匹折米六斗,麦七斗,麻布一匹折米四斗,麦五斗,丝绢等各以轻重为损益,愿入粟者听。”——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明史·食货二》
明中叶,封建王朝开始由盛转衰,土地兼并又趋剧烈。大量土地集中到大地主手里,他们千方百计逃避国家赋税···严重影响国家田赋收入。同时,由于巨额军费和宗禄支出,以及统治阶级的奢侈浪费,财政支出却与日俱增。国家每年财政收入,不足财政支出之半。 ——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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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五)明朝:
(2)明后期一条鞭法:
1、背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2、内容: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赋税折银征收,役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银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一
条
鞭
法
3、意义: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一条鞭法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解除了无地农民劳役负担,提高了有田农民农耕积极性,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给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明政府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张居正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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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六)清朝:
(1)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2)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
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地银和丁银分别征收的弊端日益突出;由于人口增长快于土地面积的增加,土地又不断集中到大地主手里,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又要承担沉重的丁赋,所以无地农民被迫逃隐,既影响了国家税收,又造成社会不稳。 ——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摊丁入地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后期赋役制度发展的最后总结,是两税法、王安石变法和一条鞭法中所体现出来的赋役制度发展趋势的最后完成。至此,封建制度下按资纳税的原则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劳役税和实物税最终化合成了单一的货币税。——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摊丁入亩的意义: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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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制度:
(1)含义:海关依据国家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物品征收的税
(2)起源: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chán,货物税)。——《周礼·地官》
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货物通过边境“关卡”就要被征税
齐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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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征:
1、长期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
2、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的情形,是伴随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的,只有数百年的历史。
3、中国直到1931年才开始取消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国境关税重要性凸显,但在一段时间内中国不能自主征收。
(4)近代丧失关税自主权的过程:
1、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南京条约》:协定关税,开始丧失;
2、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
进一步丧失;
3、片面最惠国待遇:失去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4、外国人长期把持海关大权(赫德);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5)近代收回关税自主权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1、国民革命时期
2、1927年
3、1928年
4、1930年
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
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
结果: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5、直到新中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6)中国现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1、新中国成立后不久/1951
2、1985年
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
意义:新中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税制。
①背景/目的:改革开放后,为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
②措施: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意义:)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6)中国现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3、1987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意义:)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
(1)含义: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
(2)起源:起步于民国时期
(3)演变过程:
1、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容,但没有实施
2、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3、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4、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建立。
5、此后,经过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
个人所得税意义: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公共权力的基石:赋税制度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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