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复习导学 问题清单】
1.国家主权的含义、★地位、表现和★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2.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
3.★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权力划分、特征、分类
4.★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权力划分、特点,邦联的含义及典型案例
5.★国家安全的地位、核心和总体国家安全观?
6.★“一国两制”的内涵、制度优势与对待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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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课程标准解读】
高考评价体系与课标要求 必备知识 考情概览
四层:考什么 1.2解析国家的结构形式,理解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主权的意义。
1.3引用实例,比较不同国家的特点及其发展状况,阐明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1个概念:国家结构形式。
2种形式:单一制和联邦制。
4种权利: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高频考点:
单一制与复合制。
难点:
1.区分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区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易混淆)
2.区分单一制和联邦制(最容易搞错的是邦联与联邦)。
四翼:怎么考 解析国家的结构形式;结合特定的事例,理解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主权的重要性;引用实例,比较不同国家的特点及其发展状况,阐明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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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结构】
国家的结构形式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单一制和复合制
国家主权
1.实质
2.地位
3.重要性
4.表现
单一制
1.权力划分
2.具体要求
3.权力来源
中央和地方
复合制
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因素
1.组成单位
2.职权划分
3.类型
1.组成单位
2.权限范围
3.权力来源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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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探究】
此次会晤,习近平深入阐述了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指出,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最敏感的问题。中方重视美方在巴厘岛会晤中作出的有关积极表态。美方应该将不支持“台独”的表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停止武装台湾,支持中国和平统一。中国终将统一,也必然统一。
议学任务一:结合议学情境,并运用《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的有关知识,分析中国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并采取反制措施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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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议学提示:
①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我国是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对台军售严重侵犯了我国主权,干涉了我国内政。
②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美对台军售违背了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③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目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国家利益至上,美国对台军售美对台军售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破坏了中美关系,威胁到中国主权安全。中国的反制措施既是对台湾当局的警告,也是对美国的主权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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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1.国家主权
含义
★
地位
体现
确认
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政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法理依据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平等—权利/义务/法律地位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
最高权威 ★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或驳回
核心利益 ★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利。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P250)
对内 根据本国的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管理/结构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独立自主地决定、处理本国的内部事务(至高无上性)
对外 独立自主地对外交往(独立自主性)
对内 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
对外 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主权成立途径:宣示说、承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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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权利 含义 表现 提示
独立权 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1)独立自主——自主选择本国制度
(2)不受干涉——自主实行本国对外政策
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经、意识形态和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国际法上:地位平等,“不分大小国享有投票权”
外交上: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
自卫权 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①防御:国防建设以防外来侵犯;
②自卫:受到外国攻击时,有权进行自卫等
【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①管人:国内国外中国人+中国领土内的外国人。(如“管理、保护本国公民”“维护侨民利益”等。)
②管物:领土内的物品及驻外使馆
我的事情我做主
我们都一样
守我国家,犯我必诛
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人民我守护
1.国家主权
基本权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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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
2022年3月31日美国国务院发布《香港政策法》报告,妄评中国中央政府治港政策。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
俄乌冲突爆发后,中国大使馆第一时间宣布安排撤侨,共有数千名在乌中国公民安全撤离至乌周边国家。
在国际社会中,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各国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
2020年6月15日晚,印度一线边防部队公然越过实控线向中方蓄意挑衅,引发双方官兵激烈肢体冲突,造成人员伤亡。中国边防部队果断采取自卫措施,对印方暴力行径予以坚决回击。
独立权
管辖权
平等权
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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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含义 内容及侧重点
政权 统治阶级实现其对国家统治的工具,对内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对外代表国家。 侧重于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统治阶级是谁,代表哪个阶级的根本利益。
主权 国家处理内政、外交事务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 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是国家存在的最重要因素。在国际交往中,侧重强调国家的主权属性。
人权 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人权享有的范围和程度与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及社会制度分不开,它需要物质、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人权问题有国际性的一面,但本质上属于一国内政。
主权、人权、政权三个概念
◎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主权对实现人权有决定性作用,主权是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人权高于主权×)
◎主权与国家利益的关系:相互依存
①前者是后者的重要内容、基本保证,没有国家主权就没有国家利益。
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也是最高的国家利益。
②后者是主权国家存在的前提,没有国家利益便无所谓国家主权。
◎主权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关系: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任何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不能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
主权高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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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情境】
结合视频与教材思考:
1.你如何看待中国政府和台湾的关系?2.其权力如何划分的?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我们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
中国仅仅插手外交及军事方面的问题,其他由台湾自己决定。这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坚持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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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为何
分层 (1)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
(2)国家之内……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
(3)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如何 分层 划分权力范围
我国的中央和地方 划分职权原则
具体要求
行政区域类型
2.政权分层
①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
②………………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
③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①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一部分,地方须服从中央(集中)
②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民主)。
包括一般行政地方(省、市、县)、民族自治地方(宁夏等五个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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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体现 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表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权。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表现: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分层:领导权的划分+行政权力的划分)
【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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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国家的内容+形式
中央国家机关
区县、乡镇级国家机关
地市级国家机关
省级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国家
内容
形式
国家性质
(国体)
强调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本质属性:阶级性)
国家管理形式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
强调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
主要包括: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总统制/半总统制
强调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包括:单一制/复合制
国家结构形式
【注意】国家形式包括国家管理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纵向)
国家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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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2单一制和复合制
基本特征
组成单位
权力划分
类型
1、★单一制
权力集中(中央)
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法国、中国)+地方分权型单一制(英、意、日)
★中央集权型 ★地方分权型
权限范围 中央政严格控制地方,由中央委派官员或地方选出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没有自治权,即使设有自治机关,也要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 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的具体事务
共同点 ①先有国家后有地方,地方权力是由中央授予的,地方无外交权。
②只有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一个中央政权;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注意:地方有自治权,受中央监督但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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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联邦制 基本特征
组成单位
特点
邦联 含义
特点
2、★复合制
权力分散(中央和地方)
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州、邦)(注意:相对主权不是国家主权,国家主权和国家政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①各自权限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不得任意干涉
②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是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非联邦整体授予
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没有统一的主权)
成员是主权国家,有类似国名(无意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不是真正意义的国家)
【注意】①联邦制,先有州后有联邦,州政府将部分权力让与联邦。
②虽然联邦的地位高于州,但联邦与州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③联邦政府不能任命州政府的官员,不能监督、考核州政府的施政行为。
④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也有某些外交权。
⑤联邦的宪法和法律地位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的地位。州的宪法或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或法律相抵触。
考点2单一制和复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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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分享权力 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 拥有“保留的权力”
在各自范围
行使最高权力 设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 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
权力受到限制 不能任命州政府的官员,不能监督、考核州政府的施政行为 不得干涉联邦政府事务
联邦地位
高于州 联邦宪法、法律以及以联邦名义缔结的条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各州必须遵守 州的宪法或法律,凡与联邦宪法、法律或条约相抵触者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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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归纳】
单一制 联邦制 邦联制
组成单位 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享有相对主权的政治实体(州/邦) 享有绝对主权的国家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权力是中央授予 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联邦的权力是地方让与的 权利平等,互不从属
宪法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两部宪法(联邦及各组成部分都有宪法),两套法律体系 邦联没有专门的宪法,各成员国有自己的宪法
中央机关 一个中央政府 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也有成员的政权机关 各成员国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
外交权力 中央统一行使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国也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各成员国对内对外拥有全部主权
公民国籍 一个 两个国籍,既是联邦公民,也是成员国公民 只有本成员国国籍
典型国家 中法意日英 美德俄印巴 欧盟、阿联盟、英联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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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考点2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
单一制
邦联制
图示法理解国家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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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英联邦”并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而是由几十个主权国家组成的相当松散的国际组织。
▲我国实行“一国两制”
1.关系“一国两制” 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2.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 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 中央对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平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 渗透,破坏活动, 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
3.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台湾和国际上某些政府势力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任何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
启示:坚持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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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3.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1.影响因素: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本上由国家性质即国体决定)
2.基本问题: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
3.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基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统一与完整、保障国家管理的有效与便利等方面的考虑。
考点2单一制和复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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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探究:国家安全
思考:1.什么是国安全? 2.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综合探究】
国家安全
内涵 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重要性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利益。
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关系 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孤立的概念,而是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外交等诸多方面,抽离任何一方面的内容,都是对国家主权的分割,也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要求【注意】2023版教材变化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五个统筹)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护新发展格局。
(2)坚持“一国两制”.坚定地维护我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实现台湾的和平统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保证我国的政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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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1)我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2)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我国的政治安全。
(3)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定制度自信。
(4)坚持“一国两制”,坚定地维护我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保证我国的政治安全。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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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维护
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
政党和利益集团
维护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
维护
维护
各具特色的国家
国家性质
国家主权
决定
服务于
国家权力
横向结构
阶级本质
最重要要素
国家权力
纵向结构
维护
体现
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单元知识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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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类型 联邦 邦联
区别 含义 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
机构 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 没有统一的中央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职权 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其组成单位,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地方法律不得与他相抵触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独立主权国家,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权利
国际交往 联邦本身是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外交权一般由联邦政府统一行使,联邦成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无权代表邦联成员行使外交权,邦联成员国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能够独立进行国际交往
例 美国、德国、印度 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
联系 联邦是“联合的国家”,邦联是“国家的联合”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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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课标I】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增加其他内容,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个别候任议员的闹剧引发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
‹#›
问题逻辑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
政治生活
用什么说明?
说明什么?
怎么说明?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
人大释法的原因是什么?
①必要性:为什么是……常委会?
①这一解释的背景、内容是什么?②意义类:背景转化、内容转化、措施转化……
‹#›
材料逻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增加其他内容,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个别候任议员的闹剧引发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
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
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
必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地位(要表述与人大关系)、职权(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立法权)。
‹#›
必要性: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1分)②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法律的规定(1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立法权 1分)
意义:③捍卫国家主权/安全/根本利益/统一(2分),遏制“港独”(2分),维护宪法/香港基本法/法律的尊严(2分),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2分)。如果只答“维护一国两制方针”也可得2分;如果只答“香港法治秩序”可得1分
评分细则
‹#›
【课堂小结】
国家的结构形式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单一制和复合制
国家主权
1.实质
2.地位
3.重要性
4.表现
单一制
1.权力划分
2.具体要求
3.权力来源
中央和地方
复合制
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因素
1.组成单位
2.职权划分
3.类型
1.组成单位
2.权限范围
3.权力来源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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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及时回顾意识 提高复习巩固效率
课后:1.完成课后巩固训练
2.回扣基础知识,查漏补缺
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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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f58.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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