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0课 辽夏金元的统治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辽夏金元诸政权的建立、发展和相关制度建设,认识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阶段特征】
领域
阶段特征
政治
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强化;宋朝重文轻武,并不断分散地方权力来加强中央集权;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体现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发展;政治中心东移格局确立;
经济
南宋时,南方完全取代了北方经济重心的地位;租佃制度发达,土地兼并盛行;宋代出现商业革命;宋元时期海外贸易发达;
思想
文化
儒学发展到理学,逐渐哲学化、思辨化、世俗化;传统科技发展领先世界;市民化和多元化成为文化发展的新特点;
民族
关系
民族政权并立,各政权之间有战有和,各民族间的友好交往依然是民族关系的主流,少数民族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加快,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在元朝时又一次出现了民族融合的高潮。
对外
关系
北方地区对外陆路贸易受阻,到元朝时陆上丝绸之路得到恢复;南方地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中外海外贸易比较发达。
社会
层面
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包括门第观念淡化,社会成员趋向平等,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相对放松平民社会到来。
【时空坐标】
【文本知识】
知识点一 辽与西夏
1、辽
(1)建立: ①契丹族的兴起:契丹族与鲜卑同源,在辽河上游以游牧、渔猎为生。
②辽的建立:916年,契丹族首领耶律阿保机建立契丹国,定都上京,后来改国号为辽。
(2)辽宋对峙:辽与北宋长期对峙,大部分时间里维持了和平局面,通使频繁,贸易活跃。
(3)制度建设: ①南北面官:辽朝的职官设置分为南、北面官,南面官负责以汉人为主的农耕民族事务,北面官负责契丹等游牧民族事务,这一辽所采取的南北分治的双轨制,体现了蕃汉分治、因俗而治的鲜明特点。
②四时捺钵:每年春夏秋冬四季,辽朝皇帝都要到各地进行巡视和从事渔猎活动。所谓“捺钵”就是辽朝皇帝在渔猎之地所设的行帐。皇帝出猎时,朝中官员随行,皇帝在捺钵中与北、南面大臣会议国事。捺钵成为政治活动的中心。辽朝借此加强对地方的统治。
2、西夏
(1)建立:党项族属于羌族分支,唐末形成藩镇,1038年元昊建立,北宋灭亡后,称臣于金,1227年亡于蒙古。
(2)制度建设:一制二称:仿北宋建制,中央机构除汉式官称外,同时有一套本民族称谓的官称。
知识点二 金朝入主中原
1、发展
①兴起:金朝建立者女真族活动于黑龙江、松花江流域,以农业、狩猎、畜牧为生。
②建立:1114年,女真族首领完颜阿骨打举兵反辽,次年称皇帝,建立金朝,定都会宁府。
③征战:1125年,金灭辽;1127年灭北宋,与南宋逐渐形成对峙局面。
④迁都:1153年,金迁都燕京,将燕京改名为中都。
2、制度建设:猛安谋克制
(1)性质:女真民族的管理系统——“猛安谋克”。
(2)内容:凡女真民户,每三百户编为一谋克,十谋克编为一猛安。他们被大批迁入中原,在汉族村落之间筑寨居住,平时耕作,战时出征。
(3)特点:兵农合一,兼具行政、生产与军事组织。
(4)作用:①减少财政支出;②保证较强战斗力;③加强女真族封建化进程,促进社会进步。
3、盛衰:①鼎盛:12世纪后期金世宗在位,金朝进入鼎盛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史称“大定之治”,世宗被百姓誉为 “小尧舜”。
②衰落:世宗死后,金朝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袭扰,猛安谋克日益腐化,统治逐渐衰落。
知识点三 从蒙古崛起到元朝统一
1、蒙古族的兴起与征战
(1)1206年,漠北蒙古部首领铁木真统一草原各部落,建立蒙古汗国,被尊为“成吉思汗”。
(2)蒙古军队先后灭掉西辽、西夏和金朝,收服吐蕃诸部,兼并云南的大理政权,还远征到中亚、西亚、东欧地区。
2、元朝的建立
①1260年,忽必烈即位,开始推行中原传统政治制度,建大都。
②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大元,他就是元世祖。
③蒙古在其他统治地区形成了四大汗国,它们在名义上仍将元朝尊为宗主国。
3、元朝统一
①1276年,元军占领南宋都城临安。
②1279年,元军在崖山海域击败南宋余部,完成统一。文天祥被俘,从容就义。
4、元朝巩固统一的措施
(1)驿站制度: ①修筑驿道,设立驿站,为公差人员提供交通和生活服务,也用来运输官府物资。②隔一定距离分设急递铺,负责传递公文。
意义:①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②促进交通运输的发展③推动经济文化的交流
(2)中央:中书省(宰相机构)
(3)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含义:中央委派官员代表中书省处理地方事务,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除今天的河北、山西、山东地区由中书省直辖外,全国共设10个行省。
特点:
Ⓐ具有双重性,既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
Ⓑ行省辖区广阔,权力大而不专,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
Ⓒ打破“山川形便”,采取“犬牙交错”政区划分方式。(将地理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这样削弱了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从而使行省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环境,中央比较容易控制)
意义:①行省辖区广阔,军政大权集中,提高了行政效率;
②加强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③促进民族交融和边疆开发;
④是我国省制的开端;
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比较:
比较点
分封制
郡县制
行省制
不同点
盛行的时代
西周
秦——宋
元明清
和中央的关系
相对独立,权力地位世袭。
中央垂直管理,郡守县令由皇帝任免。
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权力较大但受中央节制。
作用和影响
初期积极,诸侯独立性强,破坏国家统一。
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后世沿用。
相同点
①性质:都是地方行政制度。 ②目的:都是为了巩固统治。
③作用: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积极作用。
(4)边疆:①对吐蕃:由直属中央政府的宣政院进行管理。
②对西域: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对西域管辖。
③对台湾:在澎湖设置巡检司,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以经略台湾。
知识点四 元朝的民族关系
1、蒙古族的形成:蒙古原是漠北的一个游牧部落,铁木真统一草原后逐渐将其他部落融入其中,形成了蒙古民族。
2、回族的形成:元朝时,来自中亚、西亚的波斯人、阿拉伯人等移居中国,同汉、蒙古、畏兀儿等民族长期相处,不断通婚,逐渐被吸收、融合而形成我国回族的前身——回回。
3、民族政策:“四等人制”
(1)目的:保障蒙古统治者的利益。
(2)性质:元朝实施的民族差别对待政策。
(3)内容:
等级
名称
民族
一等人
蒙古人
蒙古民族。
二等人
色目人
蒙古以外的西北、西域各族人,包括西夏、畏兀儿、回回等。
三等人
汉人
主要指北方的汉族,也包括已经入居中原的契丹、女真人。
四等人
南人
指原南宋统治区的居民。
(4)后果:①随着时间推移,民族矛盾逐渐减弱,社会贫富差距带来的阶级矛盾却日益严重。
②14世纪中叶,农民起义在中原和南方爆发,元朝灭亡后,以宫廷贵族为核心的一部分蒙古人退回草原。
③大批留居内地的蒙古人、色目人等,逐渐与汉族相融合。
【重难突破】
1、 辽宋夏金元时期民族关系的特点
(1)民族政权并立:如辽、北宋、西夏的并立,南宋与金的并立;
(2)两宋政权的民族政策较为软弱:多次对少数民族用兵失败,对辽、西夏、金以输纳“岁币”等方式换取和平;
(3)民族矛盾突出,民族交融是主流,经济文化交流频繁:两宋、辽、西夏等政权都亡于民族政权的进攻;北宋与辽、西夏分别在边境地区开设榷场进行贸易;南宋时大批契丹人、女真人进入中原地区。与汉族人民共同生活、劳动,民族间的差别逐渐缩小,南宋后许多蒙古人进入中原;
(4)中原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不断向边疆地区扩展。
二、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
(1)推动了中国政治中心的北移,使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进一步分离;
(2)征服战争与和平交往,加强了边疆与中原联系,初步奠定了近代中国的版图;
(3)促进了边疆的开发,推动了民族交融,推动了少数民族政权的封建化;
(4)因俗而治兼顾不同民族的统治制度、政策,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5)“海内一家”的政治理念。少数民族统治者以“中国之主”自居,拓展了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的内涵。
三、唐宋经济制度变迁的总体特点
经济制度变迁是唐宋变革最直接的表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发展总体趋势,也带有不同时代的鲜明烙印。
(1)私有制的发展:唐初实行均田制,唐中期均田制逐步瓦解,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官营手工业不断缩小,民营手工业不断发展。
(2)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租佃制成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地主与佃农是租佃契约关系,佃农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唐中期官营手工业出现了劳役制向雇募制过渡的趋势;宋代雇募制更成为普遍的方式。
(3)国家干预逐渐减少:国家越来越多地退出经济的直接经营,把更多的经济空间让渡给民间;在政府物资调配、专卖等领域,国家开始更多地吸纳商人的力量。
(4)使用经济手段管理:专卖、对外贸易等都体现了唐宋政府对经济手段和经济效益的重视。
四、从两汉到宋元我国对外交往的特点
(1)先以陆路贸易为主,后以海路贸易为主:汉:陆路;唐海:陆并举;宋元:海路。
(2)官方贸易不以盈利为目的,而着眼于加强友好往来。
(3)海外贸易伴随着文化交流:西方商人给中国带来了宗教;中国四大发明等科技也相继西传。(东学西传)
(4)海外贸易促进了民族融合:如:回族的形成。
【核心概念】
【猛安谋克】金朝女真族内部军政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本为女真的部落组织,金太祖时,规定百户为一谋克,谋克即百夫长;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即千夫长。猛安、谋克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民户平时生产,战时自带武器,应征出战。随着侵宋带来的领土扩张,大量猛安谋克作为屯田军南迁中原,与汉族百姓杂处。金熙宗仍保留猛安谋克,使之成为军事、经济、行政三位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猛安谋克制节约了财政开支,保证了金军的战斗力。
【租佃制】
租佃制产生于战国时期,到宋代日益普遍,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租佃制下,主佃双方订立契约,分成租、定额租以及货币地租的纳租形式,佃农获得永久租佃权利,在租佃关系下,国家、地主对佃农的人身控制逐渐减弱等有助于提高佃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
【行省制】元代确立的以行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中央设立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地方设立行中书省,行使中书省权力,受中央节制,重大民政呈报中书省,军政呈报枢密院。行省是地方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下设路、府、州、县,没有中央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而且还有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此外中央通过御史台进行监督,通过省官互迁加以控制。元后,我国依然沿用行省设置,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是秦代以来郡县制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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