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 我国法律的分类(从制定主体看)
(1)根本法、基本法(全国人大):如民法典、刑法、立法法、选举法等。
(2)普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如劳动法、行政复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
(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省、地级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
(4)行政法规(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 民法≠刑法(违法≠犯罪)
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犯什么罪、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的法律,即:规定何种行为构成犯罪、犯罪的种类、形态以及对犯罪如何处以刑罚的法律规范。
知识梳理与深化
1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框架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3
学习目标
1.民法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有哪些?
3.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4.遵循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是什么?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什么是民法?P2-2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内容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邓伦与上海税务机关
√
×
√
×
×
民法调整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P3名词点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下: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公民、无国籍、外国人)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7
民法调整的内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配偶关系、子女关系等)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2、民法典意义:
(1)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P3-1
(2)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P3相关链接
(3)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9
3、民事法律关系:
(1)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P3最后一段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财产转移: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身份关系: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注意: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前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发挥调整作用的必然结果。(记书上)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①民事主体:P4-1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益(过年红包、赠与)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同意后有效,不追认、同意则无效
注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判断2: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贾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贾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判断1:17岁的小王初中毕业后,自己外出打工,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其父母以孩子未满18周岁为由要求退回,法律是否支持其父母的这一行为?
不支持,小王自己打工挣钱,已属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不可要求退回。
判断3:2023年12月22日,四川广安,女童在幼儿园收到男童送的200g金条,家长看到后吓一跳,立刻联系了对方家长让带回去。请问,男童的赠送行为有效吗?
无效,因为男童不足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解释: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
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含义: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P4-2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结合上述剪影,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1: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2: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4: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试一试
民事权利
财产权
债权
知识产权
人身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股权
……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监护权(即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知识拓展:民事权利体系(P5)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案例】 教材P5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①根据民法,“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②有明确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认为拾得他人的物品应不计报酬返还失主说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认为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所以,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为什么?(原因):
(2)体现/二者关系:
21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
22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案例5】教材P6 探究与分享:
点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目的?P6-1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②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P6-2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课件整理制作
微信公众号@爱上高中政治
艾小志老师倾情制作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艾小志老师微信/QQ:791911607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