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一、选官制度
二、三省六部制
三、赋税制度
一、选官制度
1.历代选官制度
2.九品中正制
曹魏吏部尚书陈群创制,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后来门阀世族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
积极:这种制度适应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拔人才的需要,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了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消极:世家大族维护统治的工具,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不注重提高才能,而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在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随着世家大族的没落走向衰落。
3.科举制
4.科举制的影响
积极:
打破了贵族垄断官场的情形,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扩大了官吏的来源和社会的统治基础,;
使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促使选官制度逐渐成熟;
提高了官员的素质和行政效率;
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的风尚;
促进文学的繁荣 (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
对西方文官制度形成产生积极影响。
消极:
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忽视实用性学问,不利于科技的创新发展。
阻碍了近代知识分子开眼看世界,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2、 三省六部制
从唐代三省位置图来看,三省的分布呈现如下特点:中书省与门下省位于太极宫(皇宫)内南侧的东西两边,尚书省则距离皇宫较远,但居于皇城中心位置。这样的布局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三省六部的权力格局,即中书省和门下省侧重于辅助决策,而尚书省侧重于行政执行。在专制时代的中国,离皇帝的远近往往能体现权力的大小,由此,从位置图看,虽然尚书省在皇城中心位置,但中书省、门下省在宫城内,其权力和地位有可能逐渐超过尚书省。唐朝三省地位的升降变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出于维护皇权的需要,也同君权与相权之争密不可分。
特点
相权三分,职权分明,互相牵制: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三省分权,既相互制约,又分工合作,既加强皇权,也提高行政效率。
节制君权:皇帝所颁布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
影响
分割相权,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职权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三省集思广益,有利于减少皇帝独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3、 赋税制度
1.发展历史
春秋末期: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编户齐民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魏晋南北朝: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并征徭役、赋税,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和均田制配套的税收法令。均田制内容:按照户口登记的人数授给田地,分为露田(种谷物之田)和桑田: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兵役。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
露田(口分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后把田地还给官府。
桑田(永业田):给男人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官府,也可以买卖
唐代:在隋代实行的租调制基础上,增加了“庸”。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2.两税法
内容
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以当时的居住地,编入户籍;
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
作用:
简化手续,扩大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
确立了一个新的合理的征收标准:“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征税标准开始从人丁转移到土地、资产。
进步:
按夏秋两次征税,明确纳税时间;
扩大纳税主体,解决了唐朝政府财政危机;
明确各阶层税率,推进税收公平,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适应并加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否定了以“人丁”为基础的赋役制度,开创了我国历史上以土地和财产为基本计税依据的先例。
4.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与四大税种
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以两税法为标志),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少。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②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多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⑥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商品税逐渐增长。
四大税种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土地税,即田租。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④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随堂练习1】《中国传统政治》记载:因为当时地方骚乱,全国选举难以推行,乃由中正官采访同乡舆论,开列各地区人才,送中央政府作为录用根据。该材料分析了
A.世卿世禄制的必要性 B.察举制的弊端
C.九品中正制的必要性 D.科举制的弊端
【随堂练习2】唐朝元和年间,中书省丞相皇甫镈奏请减少内外官俸钱,门下省官员崔祐认为此法不妥,封还诏书,皇帝采纳了崔祐的意见,皇甫镈的建议作罢。由此可见
A.唐朝时期的丞相权力大于皇权
B.唐朝三省制有互相制衡和分散相权的作用
C.唐朝门下省权限高于中书省
D.唐朝的中枢机构具备君主立宪制特征
【随堂练习3】唐初赋税制度实行“租庸调制”,唐德宗以后改为“两税法”,两者最大的不同之处是
A.前者以粮纳税,后者以钱纳税 B.前者四季都征,后者夏秋两收
C.前者以地为准,后者以人为准 D.前者与授田相配合,后者仅征税不授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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