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综合提升(十四)-【优化探究】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高考总复习配套课件(统编版2019)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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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综合提升(十四) 选择性必修3 逻辑与思维 内容索引 NEIRONGSUOYIN 思维体系 · 构建 主观题型 · 攻略 热考主题 · 探究 思维体系 · 构建 主观题型 · 攻略 假言推理类 [题型特点] 假言推理是依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所以假言推理除了自身推理结构和方法外本身就蕴含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和结构。要想假言推理合乎情理且正确,就必须熟知假言判断和假言推理的相关知识,因而假言推理题考查的逻辑知识点多且难,这个特点导致学生做假言推理题处于“一看都会,一做不会”的尴尬境地。常见的考查主要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典例研析] (2022·山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关于居民甲制造噪声的行为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甲和乙各执一词。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别判断甲乙推理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乙认为:只要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应受到警告处罚,甲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所以甲应受到警告处罚。 甲认为:只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才应受到警告处罚,自己没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应受到警告处罚。 思维逻辑可视化 1.判断乙的结论思维过程: 思维逻辑可视化 2.判断甲的结论思维过程: 规范作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甲的推理结论正确,乙的推理结论错误。理由分析:首先,甲和乙的推理都属于演绎推理。其推理正确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二是推理结构正确。其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内容、《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对该小区的类区的界定和环境噪声值的判定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看,甲的侵权行为没有达到给予警告处罚的程度。甲的推理中的大前提是真实的判断,乙的推理中的大前提是虚假的判断。再次,甲的推理属于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推理结构正确,推理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故推理的结论正确。乙的推理属于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推理结构正确,但推理的前提是错误的判断,故推理的结论错误。 [典题演练]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胡小某的父母离婚后,约定胡小某由其母陈某抚养,其父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后因陈某再婚,有两三个星期未送胡小某去上学,胡某就为胡小某找来全托保姆陪伴其单独居住,自己住在距胡小某住处20公里的乡下别墅内,由保姆单独照护胡小某,陈某每周末去接孩子。胡某认为离婚后,陈某未能按约定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遂将陈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女儿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经法庭询问,胡小某表示更愿意和母亲陈某在一起生活。最后,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胡小某仍由陈某抚养,并向陈某发出了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说明胡某提出将女儿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的推理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1)胡某的结论不正确。陈某因再婚暂时未履行送胡小某去上学的义务,并非丧失抚养权的充分条件,胡某推理的前提虚假,因此其结论错误。 (1)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胡某提出将女儿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的推理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后因陈某再婚,有两三个星期未送胡小某去上学”“胡某认为离婚后,陈某未能按约定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可知其推理的前提虚假,推出的结论错误。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的判决的依据。 答案:(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胡小某的父母都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是合理的。胡小某表达出更愿意和其母亲陈某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合情合理的。 (2)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人民法院的判决的依据。注意作答主体为人民法院,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从家和万事兴的角度分析作答。“后因陈某再婚,有两三个星期未送胡小某去上学,胡某就为胡小某找来全托保姆陪伴其单独居住,自己住在距胡小某住处20公里的乡下别墅内,由保姆单独照护胡小某,陈某每周末去接孩子”,可知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经法庭询问,胡小某表示更愿意和母亲陈某在一起生活”,胡小某表达出更愿意和其母亲陈某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可知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 (3)结合材料,说明此案对促进父母“依法带娃”的现实意义。 答案:(3)①有利于促使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②促使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3)本题是意义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此案对促进父母“依法带娃”的现实意义。可以从父母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积极影响、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缘起】 张某于2023年6月入职某公司。该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主动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该公司以张某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张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查实】 仲裁委员会结合该公司考勤记录、工作系统记录等证据,确定了张某的加班事实。 【争议】 张某:公司称,只有签订补充协议,才能入职;我要入职,所以我要签订公司的补充协议。 公司:只要签订了合同,就应该遵守合同规定;张某自愿与公司订立了放弃加班费的合同,所以公司不需付加班费。 【相关资料】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劳动者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别分析张某和公司的推理结构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张某的推理结构正确。张某的“只有……才能……”推理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形式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张某要入职,即肯定后件,结论必然肯定前件,即签订补充协议。②公司的推理结构正确。公司的“只要……就……”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形式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公司肯定了前件“签订了合同”,其结论必然得出后件“遵守合同规定,即公司不需付加班费”。 (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别分析张某和公司的推理结构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解答时,学生可根据张某和公司的推理过程,判断其推理结构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有效信息①:张某:公司称不签订补充协议,就不能入职,我要入职,所以我要签订公司的补充协议→从张某的“只有……才能……”推理过程可以看出,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形式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由此可以得出,张某要入职,即肯定后件,结论必然肯定前件,即签订补充协议,因此说张某的推理结构正确;有效信息②:公司:只要签订了合同,就应该遵守合同 规定,张某自愿与公司订立了放弃加班费的合同,所以公司不需付加班费→从公司的“只要……就”推理过程可以看出,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有效形式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肯定了前件“签订了合同”,其结论必然得出后件“遵守合同规定,即公司不需付加班费”,因此说公司的推理结构正确。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答案:(2)①支持张某的主张。②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才能认定有效。本案中,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免除了公司的法定责任,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故仲裁委员会应裁决原补充协议内容无效。同时基于加班事实依法裁决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学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加班的相关规定→法理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才能认定有效。本案中,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要入职就必须签订补充协议,以此来免除公司的法定责任,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故仲裁委员会应裁决原补充协议内容无效,同时基于加班事实依法裁决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支持张某的主张。 热考主题 · 探究 从依法解决纠纷看逻辑思维的力量 [情境展示] 物业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和热点,依法解决物业纠纷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 【案情回顾】 王某系H区某小区业主,2023年11月,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和王某因物业服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物业公司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胜诉。随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并将上述生效判决文书拍成图片,发在该微信群里,对于文书首页的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未作遮挡。王某认为物业公司随意传播其个人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审理】 物业公司辩称,其发布判决文书属于合理正当使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为督促王某及其他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没有泄露王某隐私的目的,故其不存在侵权。 H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公开判决文书时,未隐匿王某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私密信息,造成王某私密信息泄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安宁和社会评价,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故王某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王某主张物业公司的该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故王某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1032条第2款: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命题探究] 命题角度1: 运用直言三段论知识,依据图中的法条,写出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侵犯隐私权且需承担侵权责任的推理过程。 提示:①未经本人许可泄露他人私密信息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物业公司未经许可泄露了他人私密信息,所以,物业公司侵犯了该业主的隐私权。②凡是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了损害,所以,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命题角度2: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谈谈如何依法解决物业纠纷。 提示:业主和物业公司增强契约精神(或答“恪守合同”),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好服务,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通过合法手段,合理运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理性维权,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当事人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命题角度3: 王某主张物业公司的该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故王某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上述材料,编制一个正确的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 提示: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给王某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并且需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物业公司就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没有支持物业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或者没有给王某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者王某没有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 命题角度4: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使用了哪种诉讼类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诉讼外,还可以使用哪些化解纠纷的方式? 提示:王某使用了民事诉讼;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使用和解、调解等。 [主题训练] 1.某班围绕“保障各类物权”展开讨论,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各自发表了看法。 甲 物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所以,法律保护公民的物权不受侵犯 丙 有恒产者有恒心,因此国家应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障经济主体的财产权 丁 在抵押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 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正确揭示了物权概念的内涵,使用的方法是下定义 ②乙是一个联言推理,其结论具有保真性 ③丙观点的实现可以使用头脑风暴法,为保障物权提供多种新思路 ④由丁观点可知,处理好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充分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①是对所有权的定义,故排除;②是联言推理的分解式,故入选;国家应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障经济主体的财产权,表明可以运用发散思维提供众多新设想,③入选;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④排除;故本题选C。 2.李某购买了某列车12车无座票,上车后坐在了刘某购买的12车12座的位置,拒不让座,与刘某发生争执(部分内容见下图)。乘警多次劝说、警告无效,车站派出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某说:“只有买了这个座位的票,这个座位才是你的。你没有买这个座位的票,所以这个座位不是你的。” 李某说:“如果我没有买票,这个座位肯定不是我的。现在我买了票,这个座位就是我的。” 下列关于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推理通过肯定前件来肯定后件,是错误的 ②刘某的推理通过否定前件来否定后件,是正确的 ③李某强占刘某座位,应依法承担侵权和违约责任 ④李某需要向法院提供该车站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形式是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刘某的推理通过否定前件来否定后件,是正确的;李某购买了12车无座票,却坐在了刘某购买的12车12座的位置,李某需要为其强占刘某座位的行为依法承担侵权和违约责任,②③符合题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形式是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李某采用的推理是通过否定前件来否定后件,①说法错误。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3.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扫码关注”引人关注。消费后想要开具发票,商家表示“不关注公众号就无法开具发票”;去餐厅吃饭不仅只能通过线上扫码点餐,而且点餐小程序甚至可能要求用户同意隐私协议并授权自己的信息,才能使用完整的服务……对以上信息分析正确的是(  ) A.材料表明“扫码关注”变成了霸王条款——正确的不完全归纳推理 B.商家意为“只有扫码关注才能开具发票”——商家错误使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C.不仅只能扫码点餐,而且要同意隐私协议——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和隐私权 D.只能线上扫码点餐,才能使用完整服务——违背合同订立的诚实守信原则 答案:B A错误,生活中的“扫码关注”有很多类型,通过列举两个事例简单得出“扫码关注”变成了霸王条款的结论,这样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犯有“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B正确,扫码关注并非开具发票的必要条件,“只有扫码关注才能开具发票”表明商家错误使用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C不符合题意,题干不涉及扫码点餐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人身和财产危险;D不符合题意,顾客扫码点餐行为实质上属于要约,店家按照点餐内容进行加工的行为属于承诺,双方达成意思一致的时候餐饮服务合同成立。只能线上扫码点餐,才能使用完整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涉及诚实守信原则。故选B。 4.小王为图便宜花50元钱买了一件衣服,但之后洗过一次就变形了;后来他又用30元钱买了一双鞋,穿了不久鞋底就破了。于是他见人就说:“便宜没好货,以后再也不买便宜货了。”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王运用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②小王运用了简单的演绎推理 ③这个推理的形式是完全错误的 ④小王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①④正确,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小王的两次便宜购物经历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一种或然性结论,得出“便宜没好货”的结论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②错误,材料中的小王是通过列举部分认识对象而得出的结论,这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属于演绎推理;③错误,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材料中推理的形式有其合理性,只是所采取的样本比较少。故选B。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地铁站内,15岁的中学生小李拉着行李箱乘坐自动扶梯上行时,因低头看手机,未拉住携带的行李箱,导致行李箱滑落砸伤刚踏上扶梯的沈某,致沈某头骨开裂、寰椎骨折。沈某因与小李的监护人协商不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李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小李及其监护人辩称,事发时如果沈某能及时注意到行李箱的滑落,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正是因为沈某存在着疏忽,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沈某自身也具有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2023年3月,当地法院判决小李及其监护人赔偿沈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全部损失合计2.6万余元。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析小李及其监护人的辩称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1)小李及其监护人的辩称不正确。“如果沈某能及时注意到行李箱的滑落,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否定前件并不能否定后件。也就是说,沈某未注意滑落的行李箱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沈某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具有过错。因此,小李及其监护人应当对沈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析小李及其监护人的辩称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关键词“事发时如果沈某能及时注意到行李箱的滑落,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可联系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关键词“正是因为沈某存在着疏忽,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可联系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否定前件并不能否定后件,沈某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具有过错。因此,小李及其监护人应当对沈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答案:(2)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李因疏忽未管理好自己的行李箱,其过失行为侵害了沈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小李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失去控制的行李箱滑落致人损害后果发生具有预见的可能,沈某的损害后果与小李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李对沈某构成侵权;其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2)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小李因疏忽未管理好自己的行李箱,其过失行为侵害了沈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可联系人身权利、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关键词“法院判决小李及其监护人赔偿沈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全部损失合计2.6万余元”,可联系小李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行为构成侵权,其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与陈某同为某小区楼上楼下的相邻业主。住在楼上的陈某将房屋改造成多个带卫生间的小套间分别出租。 林某认为,陈某改建后的卫生间产生的排水及承租人进出、吵闹等噪声令他身心疲惫,陈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和影响了他的休息权、安宁权。陈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利对自己的房屋格局进行改造,且改造期间对卫生间、厨房等相关区域均采取了防水、隔音处理,改建也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后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林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将不符合户型结构图要求的建筑物拆除,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经法官现场勘查,陈某改变原有房屋的设计,在客厅及中间客卧增设的两个卫生间所产生的排水噪声等构成对楼下住户相邻权的侵害。 【民法典依据】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运用法律推理】 陈某认为:只要改建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就不构成侵权。自己的改建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所以不构成侵权。 林某认为:改建既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又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则构成侵权。陈某的改建虽然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但侵犯了自己的安宁权、休息权,所以构成侵权。 (1)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别判断陈某与林某的推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陈某的推理不正确。因为“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是推断改建是否侵权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陈某的推理“只要改建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就不构成侵权”,把必要条件当成充分条件,其结论必然错误。②林某的推理正确。民法典中“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是一个联言判断,它的两个联言支都是真判断。林某推理的前提条件“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真判断。林某的推理“侵犯了自己的安宁权、休息权,所以构成侵权”属于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是正确的推理结构。前提正确、推理结构正确,林某的推理结论具有保真性。 (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的知识,分别判断陈某与林某的推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是判断改建行为是否侵权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陈某违反推理规则,把必要条件当成充分条件,陈某的推理结论错误;“改建既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又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则构成侵权。陈某的改建虽然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但侵犯了自己的安宁权、休息权,所以构成侵权”,可联系林某的推理的前提是真判断,其推理属于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是正确的推理结构,推理结论正确。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陈某改建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行为。 答案:(2)①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陈某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该改造对楼下住户的生活环境及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对楼下住户相邻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陈某应限期拆除涉案中的两个卫生间,恢复原状,对其他改建部分进行隔音完善。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分析陈某改建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行为。本题考查相邻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例中,陈某对其不动产的改造对楼下住户的生活环境及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对楼下住户相邻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限期拆除涉案中的两个卫生间,恢复原状,对其他改建部分进行隔音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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