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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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收看今日新闻
现在由记者小尹给大家播报一则新闻,下面请看这则新闻。
9月11日下午近3时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中张家巷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一男子当街划伤一名女子。危急关头一位旅游到此的“碎花裙女生”勇敢出手奋力挥动雨伞击打持刀男子,拼命阻拦恶徒行凶。巷口一家店铺的店长、店员抄起长把铁勺挺身而出,绕到持刀者身后用长勺打中其头部迫使其松手放开了受害女子。
“碎花裙女生”“大勺哥”,见义勇为!
从法律的角度,你如何看待这种这件事?
嫌疑人最终被警方抓获,这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大家在社会中,看到这种行为,希望大家可以见义勇为,法律会保护大家。在生活中,我们也要遵纪守法,促进法治社会的发展。
“碎花裙女生”“大勺哥”,见义勇为!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谨遵法律要求,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
5.2预防犯罪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刑罚的作用和内容
犯罪的种类
如何预防犯罪
学习目标
第一部分
加油
了解罪与罚
苏州男子持刀伤人事件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嫌疑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持刀伤人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目前初步认定,嫌疑人的嫌疑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及以上程度,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作用
内容
思考:试从危害程度、违反法律、行为后果等方面对这个持刀伤人案件进行分析。
危害程度
这件事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不仅扰乱社会治安,还危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性质很恶劣。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违反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嫌疑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持刀伤人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目前初步认定,嫌疑人的嫌疑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及以上程度,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行为后果
嫌疑人目前被警方控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的法律后果)
01
02
03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及其含义
应受
刑罚处罚
刑事违法性
严重
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1.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小小设想家
如果持刀的男人伤害致人死亡,那这又是什么罪?那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罚
主刑
拘役
附加刑
管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种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
加油
加强自我防范
未成年不再是“免罪金牌”!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将同学王某(现年13岁)残忍杀害,并将户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该案被害人王某与杀害他的3名同学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初一年级,疑似在学校上学时就遭受过同学的霸凌。2024年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告诉奶奶与同学去玩。由于长时间未联系上王某,王某家人决定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3名男同学与王某某同行,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3名男同学说出王某某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该大棚仅距离其中一名学生家不足百米。找到尸体后发现,王某某已经面目全非。
经最高检核准,追究这三名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那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法律是怎么安排的呢?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
防微杜渐,预防犯罪!
生活中有很多的犯罪行为,是从不良行为开始慢慢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最后导致犯罪。
你身上有哪些不良行为呢?
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多次偷窃
吸食注射毒品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远离不良行为
②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 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①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
③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④
和小伙伴进行讨论
说说校园内有哪些不良行为,为改正这些不良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议一议
对不良行为的矫治方法
个人
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
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对他们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引导;
家庭
学校
社会
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
社会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预防犯罪
刑法
内容
作用
犯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加强自我防范
珍惜美好生活
法治观念
思维导图
应受刑罚处罚性
杜绝不良行为
防患于未然
刑事违法性
1.一男子何某某凌晨尾随他人,抢劫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日前,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何某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有期徒刑三年和罚金二千元是主刑
③南海区法院作出宣判的依据是刑法
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是刑事处分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犯罪的基本特征、刑法、刑罚等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认真阅读材料,分析选项,结合所学知识做出正确选择。
分析题文,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何某某因为抢劫他人手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何某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南海区法院作出宣判的依据是刑法,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是刑事处分。故①③④正确;有期徒刑三年是主刑,罚金二千元是附加刑,故②错误。故选C。
2.刘某因贩毒、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分析案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B. 剥夺政治权利、罚金、赔偿经济损失属于附加刑
C.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D.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属于主刑
课堂练习
【答案】A
【解析】
此题考查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审清题意,根据题意排除错误选项和干扰选项。
【解答】
根据所学,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故A正确;赔偿经济损失不属于附加刑,故B错误;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故C错误;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故D错误。故选A。
3.学习了《做守法的公民》这一课,某中学八年级(2)班的同学围绕“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讨论,其中你认为正确的观点是( )
①同学甲: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同学乙: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③同学丙:违法就是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同学丁: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就是触犯了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课堂练习
【答案】A
【解析】
此题考查对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认识,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答此要准确理解题意,结合教材相关知识确定答案。
【解答】
不良行为危害很大,如果任其发展,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故①正确;犯罪是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故②正确;只有违反刑法的违法行为才是犯罪,一般违法行为不是犯罪,故③错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法律标志是刑事违法性,故④错误。故选A。
4.中学生小航原来表现较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后来跟社会上一些小混混交往后,逐渐变得无心学习,不交作业,并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同学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了老师的批评教育。但他并没有接受批评,仍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还参与赌博等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小航还是不思悔改,一天晚上,他趁邻居王大妈的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王大妈家企图盗窃,被王大妈发现后,当即把王大妈打昏,并偷走现金1000余元。经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判处小航有期徒刑3年。
(1)小航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哪些行为属于在社会上的不良行为?
(2)小航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他所受的刑罚处罚中主刑是什么?
(3)小航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说明了什么?
(4)我们青少年应从以上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
课堂练习
【答案】(1)小航不交作业、经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的行为属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与赌博等活动属于在社会上的不良行为。
(2)小航持刀爬进王大妈家企图盗窃,把王大妈打昏并偷走现金1000余元,属于犯罪行为。主刑是有期徒刑3年。
(3)说明了法不可违,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4)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要杜绝不良行为;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犯罪、加强自我防范等知识。第(1)问,结合材料中小航的表现找出他的违纪行为和在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即可。第(2)问,小航持刀爬进王大妈家企图盗窃,把王大妈打昏并偷走现金1000余元,属于犯罪行为。主刑是有期徒刑3年。第(3)问,可从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联系等方面回答。第(4)问,结合怎样加强自我防范等知识回答即可。
不问终点,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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