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word教师用书)-【名师大课堂】2025年新高考政治艺术生总复习必备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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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1)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__抚养__义务和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__监护__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__约束__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__赡养__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予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__财产__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 (1)内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__个人合法财产__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2)内容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__未偿还的债务__。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作用: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__法定继承人__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法定继承有顺序 (1)内容: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__亲疏__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__均等__。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__单方意思表示__。 (2)种类与效力 ①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②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__两个__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__优先__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 (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继承人。( × ) 解析: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 )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 3.根据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 )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4.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主要是提供物质上的帮助。( × ) 解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包括物质层面也要包括精神层面,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5.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便无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 解析:依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6.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婚姻关系获得继承权。( × ) 解析: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 7.非婚生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 ) 解析: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8.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大事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子女应该采纳。( × ) 解析: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大事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但子女并无必须采纳的义务。                            比较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   遗嘱继承 ①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②只有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才属于遗嘱继承。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遗赠 指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并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继承  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查知识 遗嘱继承 命题 立意 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书本知识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解题 过程 ①错误,明某是文某的受遗赠人;②错误,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 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试题 启示 继承是民法的核心知识点之一,是考试的重点和热点,往往会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情境进行命题           区分六种遗嘱类型 类型 含义 有效性 自书 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 ①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②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③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 遗嘱 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①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个见证人代书;②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③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打印 遗嘱 遗嘱人通过电脑制作,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 ①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③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 录像 遗嘱 以录音录像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即视听遗嘱 ①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②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遗嘱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③遗嘱人、见证人将有关视听资料封存,并签名、注明日期,以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④当众开启录音录像遗嘱,在继承开始后,在参加制作遗嘱的见证人和全体继承人到场的情况下,当众启封,维护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 口头 遗嘱 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 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须由公证机构办理,程序严格;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王某家庭成员有配偶张某及大儿子王一、二儿子王二和女儿王三,女儿王三患重病没有劳动能力。王某名下有1套商品房和20万存款,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房子由配偶张某居住到去世后由两个儿子共同继承,20万存款由两个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王某临终前夕,除家人外还有护士和医生在现场,大儿子王一提出因自己照顾王某最多,要求增加继承财产的份额,女儿王三没有照顾王某,不应继承遗产。王某遂口头更正遗嘱内容为房子继承不变,20万存款由王一和王二分别按照12万和8万继承,女儿王三不继承财产。此案例中(  ) A.女儿王三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王某最后的口头遗嘱无效 B.大儿子王一可以增加继承份额,王某最后的口头遗嘱部分有效 C.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张某也应继承王某的财产 D.因其没有照顾王某,女儿王三不继承遗产的遗嘱内容会得到法律支持 考查知识 遗嘱继承 命题 立意 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解题 过程 A错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 解题 过程 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应以王某最后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其中部分内容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余部分则有效,该口头遗嘱并不是完全无效;女儿王三则基于“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法律规定而可以得到部分遗产,而不是基于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同等的继承权。B正确,王某名下有1套商品房和20万存款,若夫妻双方无特殊约定,这部分财产应属于王某与配偶张某的共同财产,“女儿王三不继承财产”则违反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法律规定,这一部分无效,王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这一部分遗嘱内容无效,遗嘱其余部分有效。口头遗嘱增加了大儿子王一的继承份额,因此大儿子王一可以根据按照遗嘱意愿重新划分继承比例,增加继承份额;C错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D错误,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女儿王三患重病没有劳动能力,因此“女儿王三不继承财产”的遗嘱内容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试题 启示 继承是的民法的核心知识点之一,是考试的重点和热点,往往会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情境进行命题 1.王某夫妇有一个4岁的儿子,去年7月,二人离婚后儿子随其母亲薛某一起生活,10月,母亲让儿子改姓薛,王某便不再支付儿子生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C ) A.王某因儿子改姓薛,已不是自己的孩子,故不应支付生活费 B.父母子女关系因王某夫妇离婚而解除,王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王某应付生活费 D.薛某让儿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王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仍然存在 解析: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D错误;根据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B错误,C正确。 2.李某,70岁,老伴去世,有一处房产价值200万,存款60万。因两个子女旅居国外无法照看,遂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李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居委会因遗产问题产生争议。本案( B ) ①外孙可因遗嘱赠与获得二分之一的房产 ②双方可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两个子女可因法定继承获得李某的遗产 ④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正确,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但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属于按遗赠获得的一半房产;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本案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选择仲裁;③错误,李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立了公证遗嘱,因此其子女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不是法定继承;④正确,李某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故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 3.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2022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万元),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B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子和汽车,需分别向其他继承人补偿4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④正确,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父亲老李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40万元。②错误,李某的遗产应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半、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而不是两套房屋中的一套。③错误,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 4.盛老太生育甲、乙两兄弟和女儿丙,老伴已过世。就盛老太的赡养问题,兄弟二人签订分家赡养协议。双方约定,甲自愿放弃未来继承母亲名下的三间房,乙将自建的两间房转归甲,母亲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聚随外嫁女儿丙一起生活。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法院审理后驳回其诉求。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若乙的两间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转移须经妻子同意 ②母亲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女儿的继承权 ③分家赡养协议因侵犯他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构成充要条件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正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因此,若乙的两间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转移须经妻子同意;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盛老人的女儿为法定继承人以内的公民;③正确,分家赡养协议中存在以“放弃未来继承权利”为履行赡养义务附加条件的条款,违背了公序良俗且侵犯了女儿丙的利益,因而是无效的;④错误, “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之间不是充要条件关系,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但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5.刘老伯去世时留下一套房产。因为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法院,诉称刘老伯生前未立遗嘱,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都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享其遗产。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产由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本案中( B ) ①诉讼调解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②剩余房产份额,外甥、外甥女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继承问题 ③房产由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属于代位继承 ④朱女士在继承刘老伯房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先析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②错误。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刘老伯生前未立遗嘱,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因此房产由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属于代位继承,③正确。根据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因此,经析产后确定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才能成为遗产。朱女士属于继承人,不需要析产,④错误。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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