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一
集合与简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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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集合是工具型的新知识,考查的重点是:数学符号“”“”“⊆”“⊇”的运用;集合的交集、并集、补集运算;集合间的关系和元素的性质.
知识结构
1.集合
把具有某种属性的一些确定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便形成了一个集合,常用大写英文字母A,B,C等表示.
2.元素
集合中的每一个确定的对象叫作这个集合的元素,常用小写英文字母a,b,c等表示.
要点归纳
一、集合的概念与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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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及性质
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
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集合中的元素具有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的特征.
例如:集合{1,2}与集合{2,1}是相同的集合,这就是集合元素的无序性;
例如:“个子高的同学”不能构成集合,形容词“高”导致不满足集合元素的确定性;
例如:{1,2,1}是错误的,集合元素不能重复出现,不满足集合元素的互异性.
要点归纳
一、集合的概念与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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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用的集合
(1)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作空集,记作
(2)正整数集. 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叫作正整数集,记作N+或N*.
(3)自然数集. 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叫作自然数集,记作N.
(4)整数集. 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叫作整数集,记作Z.
(5)有理数集. 所有有理数组成的集合叫作有理数集,记作Q.
(6)实数集.所有实数组成的集合叫作实数集,记作R.
小贴士:空集是最“小”的集合.0,{0},的关系具体为:0∈{0};0;⊆{0}.
要点归纳
一、集合的概念与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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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合的两种表示法
(1)列举法
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出,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作列举法.
(2)描述法
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性表示集合的方法叫作描述法.
描述法表示集合的一般形式是{x|p(x)},其中“x”是集合中元素的代表形式,“p(x)”是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两者之间的竖线不可省略.
要点归纳
一、集合的概念与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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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元素之间用“,”隔开.
(2)元素不能重复(满足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
(3)元素不能遗漏.
(4)当集合中的元素较少时用列举法比较简单;若集合中的元素较多或无限,但存在一定的规律,在不发生误解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列举法表示.
要点归纳
一、集合的概念与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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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集
对于两个集合A,B,如果集合A中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么集合A就叫作集合B的子集,记作A⊆B或B⊇A,读作“A包含于B”或“B包含A”.
当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时,记作AB或BA.
性质: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即A⊆A;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即⊆A;对集合A,B,C,若A⊆B,B⊆C,则A⊆C.
小贴士:不能把子集说成由原来集合中的部分元素组成的集合,因为A的子集包括它本身,而这个子集由A的全体元素组成;空集也是A的子集,但这个子集中不包括A中的任何元素.
要点归纳
二、集合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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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子集
如果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并且集合B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集合A,则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A包含于B但不等于B),记作A B或B⫌A,读作“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性质: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对于集合A,B,C,若A⫋B,B⫋C,则A⫋C.
小贴士:元素与集合之间是属于关系,集合与集合之间是包含关系.
要点归纳
二、集合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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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合相等
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中的任何一个元素也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记作A=B(A,B的所有元素均相同).
集合 A,B的元素相同,例如:A={-1,1},B={x|x2=1}.
小贴士:(1)若两个集合相等,则两个集合所包含的元素完全相同,反之亦然.
(2)要判断两个集合是否相等,对于元素较少的有限集合,主要看它们的元素是否完全相同;若是无限集合,则从“互为子集”入手进行判断.若A⊆B,且B⊆A,则A=B.
要点归纳
二、集合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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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集的定义
对于两个给定的集合A、B,由既属于集合A又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记作A∩B,即A∩B={x|x∈A且x∈B}.
2.交集的性质
(1)A∩B=B∩A.
(2)A∩A=A.
(3)A∩=.
(4)A∩BA,A∩BB.
(5)若AB,则A∩B=A.
要点归纳
三、集合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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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集的定义
对于两个给定的集合A、B,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记作A∪B,即A∪B={x|x∈A或x∈B}.
2.并集的性质
(1)A∪B=B∪A.
(2)A∪A=A.
(3)A∪=A.
(4)A A∪B,B A∪B.
(5)若A B,则A∪B=B.
要点归纳
四、集合的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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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示两个集合的交集、并集
(1)用Venn图表示两个集合的交集、并集(图1-1).
(2)借助数轴表示数集的交集、并集(图1-2).
要点归纳
四、集合的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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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集的定义
若一个集合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则称这个集合为全集,通常用U表示.
小贴士:全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情况下全集的概念不同.
2.补集的定义
对于一个集合A,由全集U中不属于集合A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相对于全集U的补集,简称集合A的补集,记作,读作“A在U中的补集”,即={x|x∈U且xA}.
3.补集的性质:(1) =A. (2) =U, = .
(3)A∪( )=U. (4)A∩( )= .
小贴士:集合的运算主要有两种类型:集合元素可列举的,先列举再运算;集合元素不可列举的(实数范围内不等式),用数轴图辅助集合的运算.
要点归纳
五、集合的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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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题的定义
在数学中,我们把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作命题.正确的命题叫作真命题,记作T;错误的命题叫作假命题,记作F,T和F叫作命题的真值(有的书上用1和0作为命题的真值).p与q为等值的命题记作p=q.
要点归纳
六、简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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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量词
常用的量词有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用符号表示分别为∀和∃.含有全称量词的命题为全称命题;含有存在量词的命题为存在性命题.
3.逻辑联结词
常用的逻辑联结词有“且”“或”“非”,符号分别为“∧”“∨”“﹁”.
要点归纳
六、简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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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要条件的定义
(1)对于两个命题p,q,若有pq,则称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小贴士:p是q的充分条件,是指只要具备了条件p,那么q就一定成立,即命题中的条件是充分的;q是p的必要条件,是指若不具备条件q,则p就不能成立,即q是p成立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2)若pq且qp,即pq,则p是q的充分且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小贴士:
①当pq时,也称p与q是等价的.
②与充要条件等价的词语有“当且仅当”“等价于”“有且只有”“反过来也成立”等.
要点归纳
六、简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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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充要条件的判断方法
(1)若pq但qp,则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2)若pq但qp,则p是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3)若pq且q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若pq且qp,则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要点归纳
六、简易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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