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2课时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熟知继承的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科学精神:明确实施继承制度的意义,正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理解不同遗嘱形式有效性的条件。
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观察现实生活中的遗产继承问题,正确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探究点1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__遗留__的个人__合法__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__个人合法__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__债务__。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__继承的遗产__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__法定继承__: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__合法有效遗嘱__的指定,只能在__法定继承人__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适用情况: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__无效__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__父母__(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3)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__一__顺序继承人。
4.处理好法定继承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__互谅互让__、__和睦团结__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探究点2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__单方__意思表示。
(2)种类:自书遗嘱、代书遗嘱、__打印__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__公证__遗嘱。
(3)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__两__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__最后的遗嘱__为准。
(4)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__分歧__,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方式
(1)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__继承人__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目的是使__孤寡老人__的生活得到保障。
[拓展] 贯彻平等原则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拓展]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提醒] 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双方不享有继承权。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继承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判断1](1)继承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
(2)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就是房屋和钱财。( × )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以年龄大小为根据。( × )
[提醒] (1)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有冲突的,按协议处理。
(2)未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拓展]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判断2](1)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 )
(2)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
(3)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 )
(4)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用采取口头形式。( × )
(见学生用书P58)
议题一 依法继承遗产
情境 2017年7月,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在江津区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8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这里,并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24年5月,周大爷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获得遗产。
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探讨:(1)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2)周大爷的遗产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具体应该怎么分配?
提示 (1)方式:本案中,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故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2)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没有特殊情况时,应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具体分配:房产属于周大爷的个人合法财产,由妻子李阿姨、儿子、女儿平分。60万元存款为周大爷与李阿姨的共同财产,其中30万元为周大爷的个人合法财产,由妻子李阿姨、儿子、女儿平分,各得10万元。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提醒]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规则
(1)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对继承人以外的,如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甲(男)与乙(女)于其子小明20周岁时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之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但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后,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甲与丙结婚时,小明已20周岁,与丙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小明不能以继子女身份参与继承。甲与丙是夫妻关系,故甲有权继承丙的遗产。小亮是丙的儿子,所以也有继承权。小光为丙与甲的养子,但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光无继承权。根据分析可知,②③符合题意。故选C项。
2.(2022·1月浙江)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排除②;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且独立生活,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排除④。故选B项。
议题二 遗嘱继承
情境 王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儿子结婚后便另置房产与妻子单独生活。此后,王某的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王某突发心脏病住院,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王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立下口头遗嘱:自己死亡后,将个人财产100万元存款和一处房产,其中40万元赠给学校作奖学金,10万元赠给邻居肖某,余下50万元和房子留给女儿,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王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却发现王某还有20万元存款没有处理,就打算直接交给王某的女儿。但王某的儿子表示坚决反对,认为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既然别人(王某的女儿)已经按遗嘱取得遗产,剩下的20万元应该全部由他继承,于是他向人民法院起诉。
探讨:(1)王某在订立遗嘱时为什么要请两名医生作证?
(2)学校在处理王某遗产时,首先根据遗嘱处理遗产,这样做是否合适?为什么?
(3)王某儿子的诉求是否合理?试说明原因。
提示 (1)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合适。理由: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不合理。理由: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含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王某未做遗嘱处理的20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王某的儿子与女儿平分。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某女儿对王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王某儿子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1.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要件
(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应属无效遗嘱。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提醒] 不同的遗嘱,在订立时不同的见证要求
代书
遗嘱
打印
遗嘱
录音录
像遗嘱
口头
遗嘱
自书
遗嘱
公证
遗嘱
均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不需要见证
人在场见证
由公证机
关证明
2.比较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含义
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遗赠的协议
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
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
继承
人(受
让人)
法定继承人外的自然人、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遗嘱指定的法定继承人,无顺序限制
法定继承人,有顺序限制
继承
方式
生前有效协议
生前有效遗嘱
法律规定
效力
原则
优先于遗嘱继承
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无效时优先
1.(2023·江苏)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 D
解析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故选D项。
2.(2024·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遗嘱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明某是孤寡老人文某的邻居,不是文某的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不是文某的直系血亲,不需要对文某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故选D项。
(见学生用书P61)
1.杨某系杨某某、田某之子。2024年6月,杨某某病故,遗留北京市房产一套、银行存款80万元、股票20万元。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杨某某是被继承人 ②银行存款和股票不算遗产 ③只有杨某是继承人 ④杨某和田某均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①符合题意;杨某与田某均享有继承权,均为继承人,④符合题意,③错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房产、存款、股票均为遗产,②错误。故选B项。
2.漫画争议的焦点在于继承权上的( )
A.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的问题
B.男女平等问题
C.养老育幼的问题
D.权利义务一致的问题
答案 B
解析 被继承人去世时,儿子和女儿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能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剥夺女儿的遗产继承权。漫画反映的是继承权上的男女平等问题,故选B项。
3.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养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②错误。故选D项。
4.遗嘱人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________为准。( )
A.最后的有效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内容最相近的数份遗嘱
答案 A
解析 遗嘱人最后所立的有效遗嘱效力最高,故选A项。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吴的父母吴某与李某离婚后,母亲李某以身体多病、无力抚养女儿小吴为由,让人民法院判决女儿小吴随父亲吴某生活。小吴14周岁时,母亲李某去世,临终前立下遗嘱,以自己在患病期间一直是她的父母和弟弟在身边照料为由,将其一处房产及所有存款全部留给了弟弟。小吴为此将李某的弟弟诉上法庭,要求分割涉案房产及继承全部存款。
(1)结合本案,说说李某的弟弟是否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该如何对待小吴的诉求。
答案 (1)有权继承。理由: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李某的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李某生前患病时一直在身边照料,又是遗嘱继承对象,所以有权继承。
(2)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小吴是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独立生活来源,应依法给予必要的遗产继承。因此人民法院可驳回小吴分割涉案房产、继承全部存款的诉求,判决小吴可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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