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
新课导入
民法典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新课导入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小明今年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2.小然今年16周岁,为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价
值1700元,她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贸易,要求商家退货。小然父亲要求商家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吗?
探究与分享
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含义
平等主体:
在民法中的平等指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即不能强制、命令别人做什么,即无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的关系。平等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若题干表示为“国家机关强制、命令某人做什么”,则不归民法管,民法强调的是平等。
考试中可能会以“国家机关”来干扰大家,问“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主体”,若国家机关在对公民进行罚款、收税则不归民法管,若国家机关去商店买文具用品,则可以归民法管,因此主要分析国家在做什么,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常见的坑:恋爱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犯罪;国家赔偿。
平等主体主要适用民法,《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不适用平等主体。
7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
√
案例1
2021年12月,税务部门发布通报,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不适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适用民法调整。
7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甲为某市市长,乙是甲的秘书。某日,甲乙一起外出到商场购物,甲的钱包丢失,向乙借1000元用于购物。甲与乙的借钱关系 ()
①是财产关系,受民法调整
②是宪法规定的行政上下级关系
③是人身关系,受民法调整
④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7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10
名词点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财产关系 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Eg: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继承关系等)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11
小林,今年7岁,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证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交由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钱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可能是这只皮包。当小林准备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Q1:案例中涉及哪些人、物、法律关系?当事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案例2
人:小林、父母、失主
物:钱包及票证和现金
法律关系:财产关系
当事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小林:权利获得或放弃500元酬谢款义务归还失主钱包及票证和现金;
失主:权利拿回钱包及票证和现金义务给与小林酬谢款。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3. 民事法律关系:
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含义: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
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他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①民事主体
②民事客体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
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
②市场监管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500元罚款
③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④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检测
①含义: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民事主体:
②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
然人)
B.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知识拓展
17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是程序性的,如打官司。
②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即超出了限制人年龄、智力的活动,要经过法定代理认来同意或者追认。
如15周岁的王某为了追女神,花了5万元买钻戒,此时花五万元买钻戒的行为超出了王某的年龄和智力,如果事先经过了父母的同意则有效,若事后父母觉得自己家里有钱,追认了该行为,也有效。
③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即白白获利,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接受赠与、报酬、继承等行为。
例如舅舅给15周岁的王某发了 500元的红包,是纯获利的、没有坏处的行为,此时王某可以独立实施。
④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王某 15 周岁用 200元买了“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等书,是可以独立实施的,考试中可能会给出“买书籍、文具用品”等字眼,此时考查的是“相适应”。
判断2: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小S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判断1:17岁的小王初中毕业后,自己外出打工,购买了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其父母以孩子未满18周岁为由要求退回,法律是否支持其父母的这一行为?
不支持,小王自己打工挣钱,已属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不可要求退回。
判断3:2023年12月22日,四川广安,女童在幼儿园收到男童送的200g金条,家长看到后吓一跳,立刻联系了对方家长让带回去。请问,男童的赠送行为有效吗?
无效,因为男童不足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易混易错】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点击
民事权利能力p4
(1)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出生的标准:独立呼吸。
(3)生理死亡、宣告死亡。
(4)当出生时间、死亡时间不一致时:首先看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其次看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时间;
如果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5)胎儿: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娩出时是死体,则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小明今年10岁,在与黄薇的直播互动中受其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黄薇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黄薇告到人民法院。
小明购买2万元的游戏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买卖行为无效。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
课堂检测
课堂检测
11岁的王某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少儿书画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奖金5000元。依据法律,这笔奖金应归( )
A.学校所有
B.王某和学校共同所有
C.王某支配
D.王某的监护人支配
D
7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客体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前不久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课堂检测
课堂检测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所贩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7
民事内容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说说该合同中的权利和
义务。
拓展延伸
错误认识 指正
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 即权利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 分离的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 行义务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 务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 行多少义务
二者有严格界限,不能等同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
实质是割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对等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7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民事权利体系:p5相关链接
王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4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王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王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思考2: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课堂检测
思考1: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知识拓展:《民法典》规定
32
评析:
①“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②《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探究与分享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法治
相辅相成
德治
相互促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体现:
A.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
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B.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
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2010年“北雁云依”父女俩受访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自然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这也提示我们,自然人行使姓名权需要依法进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关于姓氏选取的规定就是对自然人行使姓名权的一种合理限制。
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探究与分享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38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39
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
公序良俗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既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知识拓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3.父亲姓王,母亲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序良俗
√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41
课堂检测
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25万元,何某坚持18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
A
7
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的缺陷。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
4.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5.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目的(必要性)
43
案例:某农化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等危险废物偷排进河流,导致水体污染,造成严重环境损害。某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六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六被告支付相应的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和鉴定评估费用,并责令其制定具体恢复环境的工作方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坚持了民法中的哪些基本原则?
坚持了守法、绿色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课堂检测
易错易混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2.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
4.在法治社会,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社会就能够和谐。( )
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
4.×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课堂小结
46
Multimedia Cloud Transcode (cloud.baidu.com)
Content Adaptive Encoding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