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政治
2025届一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民事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债权
物权
知识产权
┉┉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 ┉┉
身份权:监护权(即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合同
合同
①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
②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含义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债权债务关系
享有合同权利的人成为债权人
负有合同义务的人成为债务人
多数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所以在大部分合同中,合同双方是互为债权债务人
类型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租赁合同
运输合同
┈┈
订立原则
自愿原则
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意义
①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交易者角度
②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
③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社会角度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
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限制
《民法典》: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订立
要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
要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判断:饭店吃饭
1.菜单
2.点菜
3.接单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
要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
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效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
要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效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补充《民法典》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
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491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
1.判断要约或承诺的题目
要约
①内容具体明确
②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①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③其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合同即告成立。
指出材料中的哪个行为是要约
指出材料中的哪个行为是承诺
新要约
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
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
指出材料中的哪个行为是新要约
2.合同是否成立的题目
①合同成立:有要约和承诺→根据材料指出哪个行为是要约,哪个行为是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以合同成立
②合同不成立:(两种情况)
不是要约,是要约邀请,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对方的回复是要约,不是承诺,合同不成立。
存在要约,但是对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是新要约,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从严认定)
有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扩展:合同效力
有效 无效 效力待定 可撤销合同
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③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⑤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公共秩序、善良习俗(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社会风尚等)
当事人表示行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虚假:可恶意可非恶意)
当事人相互明知意思表示虚伪;
双方就虚伪表示的内容达成合意
如阴阳合同
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
通过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恶意)
公序良俗:如媒体所报道的某11口家庭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家庭成员之间结婚、离婚达23次,挑战人伦极限;如28年错换人生
9
扩展:合同效力
有效 无效 效力待定 可撤销合同
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欠缺相应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②合同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③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 ①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②乘人之危导致的显失公平的合同
(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⑤违背公序良俗
事先予以明确认可
事后明确无误表示同意
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成立后,是生效的,但是这类合同一经被撤销则无效
公序良俗:如媒体所报道的某11口家庭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家庭成员之间结婚、离婚达23次,挑战人伦极限;如28年错换人生
10
辨识判断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D
15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效力待定
(2024·福建泉州·三模)15岁的小王收到某培训机构的宣传单,因关键内容不详,到该机构咨询后与之签订了半年吉他培训合同并缴纳全部费用。上了三次课后,小王觉得课程质量太差,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课时学费。该机构以合同中“购课须知”已明确约定,“合同签署后,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费请求”为由拒绝退费。在该案件中
A.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机构须全额退款
B.宣传单是要约,小王付款是承诺,合同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C.小王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需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D.“购课须知”属于格式条款,但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协议
宣传单→要约邀请
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协议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从严认定)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推定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内涵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范围 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优缺点 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D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
(2024·天津和平·三模)某村抓住哈尔滨冰雪旅游对于带动乡村发展的契机,成立合作社。合作社以每年7000元的价格租下冉大姐家空出来的两间房屋和院落,租期5年,并在房前屋后,打造雪圈、雪爬犁等冰雪体验项目,拓宽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冉大姐对其宅基地享有用益物权和所有权
②用益物权是物的交换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③冉大姐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④冉大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是建立在物的使用价值上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从严认定)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形式、推定形式)。
合同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合同履约原则
判断违背了哪个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没有按照约定(合同要求)全面履行自己义务
诚信原则——其行为(根据材料具体描述):言行不一,没有恪守承诺;没有积极配合对方;没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注:
如主观出于恶意(不诚信、言行不一),未履行合同,则违背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
如主观不是出于恶意,未履行合同,则违背全面履行原则,并不违背诚信原则
有关合同履约原则的题目答题思路
D
明星去世不构成不可抗力,且该卖家在其他平台上提高价格继续销售该球鞋
(2024·全国·二模)明星联名款是品牌与明星一起打造的产品。杨先生在某购物平台下单订购一款明星联名款球鞋,后因该明星去世,球鞋被炒作,需求量增大,价格上升。店家以不可抗力为由一年都没有发货。但杨先生发现这一年中,该卖家在其他平台上提高价格,继续销售该球鞋。该购物平台为保护消费者,将一年未完成交易的订单自动关闭,杨先生依然想通过原价购买该球鞋,卖家则认为订单已被关闭,无须发货。于是杨先生将卖家告上互联网法庭。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①店家第一次不发货,因该明星去世,不可抗力的理由成立
②店家第二次不发货,因订单被关闭,符合平台规定
③店家在其他平台上提高价格继续销售,违背诚信原则
④店家应坚持全面履行原则,杨先生仍可以按原价购得该商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杨先生已经下单,订单被关闭不是店家第二次不发货的理由
(2022.6选考)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说明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
(2)指出本案中名贵古董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案事实,李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2022.6选考)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指出本案中名贵古董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说明理由。
本案中名贵古董的最终所有权人为王某。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名贵古董属于动产,交付即取得所有权。王某应取得名贵古董的合法所有权。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从严认定)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形式、推定形式)。
合同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明确合同内容
①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
②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在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③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拓展深化:合同标的和标的物
角度 标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标的物
含义
作用
种类
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
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①有形财产,比如货币和有价证券
②无形财产,比如智力成果
③劳务,比如劳务合同中的劳务关系;运输合同中的运输关系
④工作成果,比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建设项目
标的物是指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注意】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
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从严认定)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形式、推定形式)。
合同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能否变更?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021.6)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该公园的说法不成立。
孙某根据公园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
公园应根据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公园所称协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
合同是否变更?
(2021.6)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孙某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请具体阐述理由。
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
该公园单方面变更入园方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形式、推定形式)。
原则
合同履行
含义
关键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不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不符合约定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赔偿损失。
(3)采取补救措施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担保方式)
一般针对质量问题
守约方提出要求
违约方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
注:不适用继续履行: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违约金需要事先约定
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③定金罚则
④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选一0)。
⑤如果选择违约金,定金都需要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
⑥如果守约方选择了定金,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订金
注意: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
如果选定金罚则(双倍):
5+4=9万→甲获得5万
4X2=8万→甲获得4万
举例:
甲
乙(房东)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选择违约金还是定金罚则?
拓展分析:违约责任的并用
⑴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只能二选一。依非违约方意志选择对其最有利的一个。
⑵补偿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①违约金<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②违约金>损失(过分高于损失超30%),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③违约金>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
⑶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注: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算做预付款,不管哪一方反悔,都可以退回交付人
⑸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如金钱债务延迟履行,除了继续履行,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赔偿预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⑷继续履行与迟延履行违约金:可以并用。
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罚则,不能弥补损失,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总额不应高于实际损失
①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
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②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
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原则
合同订立(成立)
要约
承诺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成立)
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
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默示形式、推定形式)。
原则
合同履行
含义
关键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不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不符合约定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免责情形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免责≠免除义务
≠应当
知识拓展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含义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自然事件(天灾)
社会事件(人祸)
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客观情况
(须同时具备)
范围
当事人的义务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客观情况
B
市场原因逾期还款,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
(2024·湖南衡阳·三模)张某通过在线系统与某银行签订60万金融借款合同,后因市场原因,逾期一年才还款,某银行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其逾期情况,于是张某的个人征信就有逾期未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张某遂将某银行告上法院,主张线上借款合同不成立,并且已还款,要求某银行申请撤销其不良征信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原告涉案合同成立有效,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②原告因市场原因逾期还款,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
③张某逾期还款造成自身不良征信记录,应自行承担责任
④银行应该是对张某进行教育,而不报送其逾期情况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2024·辽宁沈阳·三模)张某以600元收购了李某的木料,并当场支付了300元,约定第二天将木料拉走并付清余款。当晚山洪暴发,将李某院内的木料冲走。第二天,张某要求拉走木料,李某告知,木料是你存放在我这里的,已被洪水冲走,与我无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①双方买卖的木料因山洪暴发而灭失,但木料所有权应归张某
②双方虽然进行交易但并未交付,财产风险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③张某和李某虽然就财产转让达成协议,木料所有权仍归李某
④山洪暴发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故李某不应承担木料损失风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不可抗力→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民事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债权
物权
知识产权
┉┉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 ┉┉
身份权:监护权(即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侵犯民事权利
侵权责任
合同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
≠
民事责任
注意:根据题目信息,答不同的理论
关于民事责任的题目一般有三种问法:
1.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2.承担什么民事责任方式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②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关于民事责任的题目一般有三种问法:
3.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①侵权责任:
②违约责任:
考虑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
考虑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原因
继续履行——守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有履约的能力
赔偿损失——给对方造成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
支付违约金——事先有约定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有交付定金
存在有效合同
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无免责情况(ⅩⅩ不属于不可抗力)
①过错侵权责任→存在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存在因果关系(结合具体民事权利)
②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害(有损害,有因果),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判断是否是不可抗力,能否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ⅹⅹ属于不可抗力
ⅹⅹ不属于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ⅹⅹ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免除责任
不能免除责任
①无效。
②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2024山东卷)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①能支持。
②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2024山东卷)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2)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①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理由:
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 盖然性: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替代:本案件属于环境污染侵权事件,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可能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024山东卷)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