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教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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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3课时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目标与素养 (1)了解法律意义上的证据的内涵、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作用。 (2)了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3)认识证据是胜诉的有效保障。 2.情境与问题 (1)通过了解生活中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案例,认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2)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条文,认识法律证据的多样性,养成在生活中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的习惯。 (3)结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认识举证的原则和要求。 3.过程与方法 (1)通过案例法、讨论法,了解证据的内涵。 (2)通过讲授法、案例法、讨论法,了解如何搜集和提供证据。 (3)通过案例法、讨论法、交流法,认识不同类型的诉讼对证据的要求。 (4)通过讨论法、案例法、讲授法,认识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 重点 1.法律证据的含义和种类。 2.不同性质的诉讼对证据的不同要求。 3.证据的作用。 4.学会正确搜集、保留和使用证据。 难点 1.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 2.不同性质的诉讼对证据的不同要求。 教学过程 一、教学导入 党的十八大以后,司法人权保障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无罪推定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落实。2013年3月,被指控故意杀人的浙江司机张辉、张高平被宣告无罪;同年8月,因“故意杀人罪”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近17年的于英生,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释放。 而纠错难度更大的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的被告人也被宣告无罪。上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并不是因为“亡者归来”,而是因为证据不足,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每一起宣告无罪的案件都充分彰显疑罪从无的司法人权理念,都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生动教材,都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唯有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和底线,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 思考: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了证据在诉讼活动中起什么作用? 【设计意图: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疑罪从无原则彰显了证据在司法活动中的关键作用,通过这个材料能够引起学生对法律证据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题探究 主题探究活动(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多媒体出示下列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结合上述材料,思考: 1.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是什么意思? 2.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是什么意思? 3.在诉讼中为什么会遇到“有理说不清”的问题? 4.举例说明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5.当事人为什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提示: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 2.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一份合同、一张收据、一条短信、一段聊天记录······这些时常被忽视的东西,在打官司时却可能成为最重要的证据。 4.诉讼证据有不同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匠人证言.鉴定意见,助的笔录.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匠,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自,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助验笔录.皮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质,书证,每人证言,敏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助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5.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主题探究活动(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多媒体出示下列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贵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的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诚、罚款。 结合材料,思考: (1)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是怎样规定举证责任的? (2)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提示: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多媒体出示下列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结合材料,思考: (1)在行政诉讼中,法律是怎样规定举证责任的? (2)法律为什么规定上述举证责任? 提示: (1)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多媒体出示下列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结合材料,思考: (1)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是怎样规定举证责任的? (2)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获取有什么特殊规定? 提示: (1)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具有不同的举证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三、课时活动总结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教学研讨 本课时围绕诉讼过程中的证据展开,主要讲述了证据的含义、作用、种类以及不同性质诉讼的举证责任。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教师需要引导学生理清两个容易混淆的问题:一是生活中所说的证据与法律意义上的证据的区别;二是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对于证据的种类问题,本课通过展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对该问题的相关规定,引导学生认识不同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同证据种类。证据的举证贵任是课时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证据的举证责任因诉讼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本课按照不同的诉讼性质、结合不同诉讼法的条文分别展开叙述。此外,证据的合法性也是需要跟学生特别强调的问题。有利于自己的举证和证据的合法性,是诉讼过程中对证据的最本质要求。 备课资料 刑事审判中需要坚持的几个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防范冤假错案,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一、坚持证据裁判原则 审判各环节统一适用的要求。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认定证据,依法作出裁判。要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诉讼原则,重视实物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实现办案模式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根本转变。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不能直接将起诉指控的事实认定为案件事实,也不 能忽视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勉强作出裁判。 二、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实践表明,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人民法院对案件审判要更加重视审查取证活动的合法性,更加严格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在审判过程中,要以更高的标准依法认定、坚决排除各类非法证据;要严格规范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程序,建立健全程序性裁判规则,依法处理证据合法性争议 三、坚持疑罪从无原則 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完,要切实改变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的观念和做法,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坚决做到有罪则判,无屏放人。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对于审判活动受到不当干扰等情形,应当依照中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不得因舆论炒作、上访闹访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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