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B卷)- 【必刷题】2025年高考政治政治一轮复习模块专练AB卷(统编版)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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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B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2.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摄影、摄像等事宜。未曾想,婚礼结束一个月后,夫妻俩在多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结婚照片及视频。董先生对上述照片及视频进行了录屏、公证,并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院。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庆公司未经董先生同意发布照片,侵害了董先生的肖像权 ②若原告提出索赔,无须提供证据证明对其造成的损失数额 ③被告如果辩称其获得原告许可有权使用,需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④婚庆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A传媒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某部电影的著作权。2022年7月,A传媒公司发现B网站未经许可,提供该电影的在线点播服务。A传媒公司与B网站协商无果,遂于2023年6月将该网站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这一案例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传媒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所有权 ②A传媒公司和B网站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③B网站的行为侵害了A传媒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A传媒公司有权要求B网站停止侵权,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暑期旅游旺季到来,为盘活宅子,村民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某合作社,并以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闲置多年的老宅出租给合作社,投资建设民宿及经营管理。338平方米的老宅,一年可“生金”2万余元人民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吴某的老宅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吴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④吴某出租老宅后,如果想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小花(化名)在某健身房上了3个月私教课后,发现该健身房未经她同意,把她的训练照片上传到点评软件的商户相册中。小花说:“当时我让他们删除照片,他们不仅没有删除,还把我瘦身前后的对比照作为案例发布。”之后,小花起诉该健身房,要求其在网络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若健身房有证据证明其拍照征得了小花同意,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健身对比照未经许可被用于商业推广,侵犯了小花肖像权和隐私权 ③小花要对其请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提供证据 ④小花要求健身房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其名誉权受到了侵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田某(男)与杨某(女)系夫妻关系,田甲、田乙是田某与杨某的女儿,田丙为田某的侄儿。田丙从读中学起,一直由田某供养其读书,田某退休后也主要是由田丙照顾。2021年3月,田某生病后由田丙照料,且田丙夫妻二人为其支付治疗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田某病故后也是由田丙办理了丧葬事宜。田某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其他财产。田某曾立下遗嘱,其存款、债权等由田丙继承。杨某、田甲、田乙三人与田丙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丙的继承顺位和田甲、田乙是一致的 ②田某所立遗嘱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 ③田丙作为对田某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④田某的妻女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任某系李某之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协议签订后,任某将13万元存款转入李某账户,李某从该存款中为任某支付医疗费800余元。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任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由李某立即返还剩余款项。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财产保管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子女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 ④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小王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王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王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王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②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无权单独做决定,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③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予,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提起诉讼 ③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年6月,小陈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摩托车头盔一件,收货后发现该头盔为仿品,且没有CCC认证,属于“三无”产品。因为该店铺在服务保障处注明假一赔十,小陈遂与商家沟通,商家也承认此头盔为仿制品。后小陈以“假冒品牌”为由向商家申请退款,该申请未通过。小陈多次与该商家进行沟通,均未得到回应,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小陈将商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头盔购买费,并十倍赔偿。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该承诺合法有效 ②商家承认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不存在欺诈行为 ③商家销售的是高仿真产品,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涉案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13.楼上潘女士家的自来水管破裂漏水,渗透到楼下杨先生家,造成部分物品浸水受损。协商无果后,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潘女士赔偿损失15万元,经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杨先生的相关损失为10514元。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潘女士愿意赔偿杨先生各项损失。以下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②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妥善处理 ③潘女士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 ④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诉讼的书证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1年12月23日,M市政府作出2021年37号《M市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载明H区政府实施征地方案。自然人苏某名下的一栋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在实施征迁过程中,H区政府在事前未达成协议,未告知何时拆迁,屋内财产未搬离、未清点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将苏某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原告苏某认为有关部门非法将其房屋拆除,侵犯了其合法财产权,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赔偿房屋损失、装潢损失、房租损失共计282.7680万元;房屋内物品损失共计10万元,主要包括衣物、家具、家电、手机等5万元;实木雕花床5万元。本案中(   ) ①M市政府是本案的被告 ②本案应以H区所在的M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级别管辖 ③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为《M市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合法性 ④H区政府应对造成损害的价值负担举证证明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位于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位于C市D区的乙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乙公司应在2年内还清借款。为担保该笔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了其名下的一栋楼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特别约定:“若双方借款合同到期,乙公司未能还清欠款,则乙公司抵押的一栋楼房所有权自动转为甲公司所有”。抵押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并未给甲公司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至2023年12月31日债务到期,乙公司仍未还款,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了诉讼。本案中(   ) ①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还款,可在A市B区或C市D区法院起诉 ②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故该约定有效 ③甲公司与乙公司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自2023年12月31日开始起算 ④因乙公司并未给甲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故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吴先生经过招聘,被北京某公司录用。入职时,他按照公司要求填写了入职登记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入职登记表中,吴先生填写的工作经历为“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L公司工作”。公司在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时发现,吴先生填写的工作经历为其虚构。随后公司向吴先生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由此可断定(   ) ①该公司行为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由于未经本人同意,该公司对吴先生进行背景调查侵犯了其隐私权 ③由于吴先生虚构工作经历,其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部分无效 ④若吴先生起诉,该公司应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住宅楼某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于2018年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单元业主钟某认为,电梯加装工程影响其住宅采光,高层业主并未与其协商好补偿方案,遂采取多种方式阻挠施工,亦与高层业主发生多次诉讼。2021年3月,案涉住宅楼业主代表与A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承包案涉住宅楼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但钟某两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和破坏电梯施工工程,以致建筑工程长期未能正式开工。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钟某不得对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赔偿工程无法开工造成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该支持A公司的诉求,并说明理由。(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背景】 “五星金榜”“上榜好店”……你是否也被点评类平台上的这些词汇所吸引?2023年3月,某地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刷评”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揭露了“五星好评”背后的灰色产业。 【案例】 A公司为某文化传媒公司,主营剧本杀服务,B公司为某技术推广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经营的剧本杀店铺提供网上推广服务,双方约定“做人气榜前三,首付10000元,到五星金牌给尾款”。经一段时间的合作,B公司表示协议约定“五星金牌”标准已达到,但A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尾款,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 审理过程中,法院注意到,所谓的“线上推广”除了正常的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等服务外,还有一项“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确保做到“好评60个,笔记20条,访客20000个”。经过法庭进一步询问,双方承认其具体的运行模式为“免费玩家”,即由B公司组织招募玩家来店体验并撰写好评,结束后由A公司退回其费用。双方承认在合同履行期间,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B公司停止服务后,该店铺的评分出现了下滑。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是否有效,并说明法律禁止虚假宣传的原因。(10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帅系夫妻关系。被告美美系某传媒公司常驻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2年6月,小帅在某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截止到小蕊发现时,小帅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美美打赏67万余元,线下向美美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美美邮寄礼物3800余元。小蕊认为小帅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美美返还合计70万元及利息。美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帅为其充值消费,小帅在平台打赏系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且小帅的充值消费系向平台消费,自己只是该平台主播,获得的报酬系某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而并非小帅的充值消费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法院判决】 综合考虑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案情,法院判决被告美美向原告小蕊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小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0分)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意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竟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翁某入职S公司,在生产岗位担任管理职务,并签订《保密协议书》。五年后,双方签订《遵守<保密协议>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随后一年内,翁某多次向S公司提供“在家待业证明”,S公司按约定每月支付补偿金。后S公司发现翁某有在Q公司工作的行为,且Q公司与S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随即停止支付补偿金。S公司以翁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翁某支付违约金并返还补偿金,仲裁委员会支持了S公司的仲裁请求。翁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翁某支付S公司违约金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 有观点认为,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闲置。结合有关规定,谈谈你对该观点的认识。(1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利用AI绘图模型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各种参数等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并添加了水印,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且将图片水印截去。李某认为,刘某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且截去了自己的署名水印,严重侵犯了自己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刘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刘某辩称,不确定李某是否享有涉案AI文生图片的权利,自己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涉案图片,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李某遂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部分)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以下是李某准备的民事起诉状,请你将其中的“事实与理由”补充完整。 民事起诉状原告:李× 原告:刘×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略) 起诉人:李× ××××年×月×日 材料二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10分) 试卷第1页,共3页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B卷)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答案】B 【详解】A‌: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故A排除。B: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D: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故D排除。故本题选B。 2.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摄影、摄像等事宜。未曾想,婚礼结束一个月后,夫妻俩在多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结婚照片及视频。董先生对上述照片及视频进行了录屏、公证,并将该婚庆公司告上了法院。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庆公司未经董先生同意发布照片,侵害了董先生的肖像权 ②若原告提出索赔,无须提供证据证明对其造成的损失数额 ③被告如果辩称其获得原告许可有权使用,需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④婚庆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婚庆公司未经董先生同意就发布照片和视频,侵害了董先生的肖像权,被告如果辩称其获得原告许可有权使用,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①③正确。②:如果原告要索赔,理应提供证据证明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失数额,②错误。④:婚庆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董先生的结婚照片和视频,用于公司业务的宣传和推广,有潜在的营利目的,不属于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④错误。故本题选B。 3.A传媒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某部电影的著作权。2022年7月,A传媒公司发现B网站未经许可,提供该电影的在线点播服务。A传媒公司与B网站协商无果,遂于2023年6月将该网站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这一案例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传媒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所有权 ②A传媒公司和B网站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③B网站的行为侵害了A传媒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A传媒公司有权要求B网站停止侵权,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A传媒公司拥有的是该电影的著作权,而不是所有权,①错误。②:A传媒公司与B网站享有的权利是不同的,②错误。③④:A传媒公司拥有该部电影的著作权,B网站未经许可,提供了该电影的在线点播服务,侵害了A传媒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A传媒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4.暑期旅游旺季到来,为盘活宅子,村民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某合作社,并以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闲置多年的老宅出租给合作社,投资建设民宿及经营管理。338平方米的老宅,一年可“生金”2万余元人民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吴某的老宅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吴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④吴某出租老宅后,如果想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吴某对其承包的土地和其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①错误。②:合作社对吴某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租赁权,老吴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吴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④:‌‌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一处并出租,‌所以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④正确。故本题选D。 5.小花(化名)在某健身房上了3个月私教课后,发现该健身房未经她同意,把她的训练照片上传到点评软件的商户相册中。小花说:“当时我让他们删除照片,他们不仅没有删除,还把我瘦身前后的对比照作为案例发布。”之后,小花起诉该健身房,要求其在网络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若健身房有证据证明其拍照征得了小花同意,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健身对比照未经许可被用于商业推广,侵犯了小花肖像权和隐私权 ③小花要对其请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提供证据 ④小花要求健身房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其名誉权受到了侵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小花发现该健身房未经她同意,把她的训练照片上传到点评软件的商户相册中,因此,“若健身房有证据证明其拍照征得了小花同意”的假设不成立,①错误。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特别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意味着,如果照片被用于商业推广,且未经照片所有者的许可,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民事主体许可的照片被用于商业推广,侵犯了民事主体的肖像权和隐私权,②正确。③: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于健身房的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小花要对其请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提供证据,③正确。④:小花要求健身房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其肖像权、隐私权(而不是其名誉权)受到了侵犯,④错误。故本题选C。 6.田某(男)与杨某(女)系夫妻关系,田甲、田乙是田某与杨某的女儿,田丙为田某的侄儿。田丙从读中学起,一直由田某供养其读书,田某退休后也主要是由田丙照顾。2021年3月,田某生病后由田丙照料,且田丙夫妻二人为其支付治疗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田某病故后也是由田丙办理了丧葬事宜。田某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其他财产。田某曾立下遗嘱,其存款、债权等由田丙继承。杨某、田甲、田乙三人与田丙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丙的继承顺位和田甲、田乙是一致的 ②田某所立遗嘱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 ③田丙作为对田某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④田某的妻女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田丙作为田某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和田甲、田乙的继承顺位并不一致,①错误。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且田某的遗产中有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田某的遗嘱侵犯了杨某的财产权,因此无效,②错误。③:田丙是田某的侄子,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无法通过遗嘱继承田甲的财产,只能以其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分给适当遗产,③正确。④:田某的治疗费用应当由田某的妻女支付,因此杨某、田甲、田乙三人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任某系李某之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协议签订后,任某将13万元存款转入李某账户,李某从该存款中为任某支付医疗费800余元。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任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由李某立即返还剩余款项。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财产保管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子女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 ④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④: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不得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子女不能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①④正确,③错误。②:在此案中,任某将个人财产交由李某保管并签订协议,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财产保管义务,应该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错误。故本题选B。 8.小王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王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王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王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②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无权单独做决定,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③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如果小王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则法院会支持其诉求,①正确。 ②: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用于子女教育属于日常生活所需,妻子有权决定,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②错误。 ③:“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该笔花销是用于日常生活需要,妻子具有代理权,因此当时签订合同属于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④:如果审判人员与培训机构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小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予,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直接赠给晚辈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①正确。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②错误。③: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压岁钱没有关系,③正确。④: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陈某不得随意处分儿子的存款,④错误。故本题选B。 10.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张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等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提起诉讼 ③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即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福利待遇等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①错误。②: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提起诉讼,②正确。③: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③错误。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可知: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④正确。故本题选C。 11.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③: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④: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故本题选D。 12.2024年6月,小陈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摩托车头盔一件,收货后发现该头盔为仿品,且没有CCC认证,属于“三无”产品。因为该店铺在服务保障处注明假一赔十,小陈遂与商家沟通,商家也承认此头盔为仿制品。后小陈以“假冒品牌”为由向商家申请退款,该申请未通过。小陈多次与该商家进行沟通,均未得到回应,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小陈将商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头盔购买费,并十倍赔偿。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该承诺合法有效 ②商家承认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不存在欺诈行为 ③商家销售的是高仿真产品,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涉案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小陈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摩托车头盔一件,该店铺在服务保障处注明假一赔十,故该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该承诺合法有效,涉案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违约金,①④符合题意。②:小陈购买的是某品牌摩托车头盔,商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出售“假冒品牌”的行为属于欺诈,不是因为商家承认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其“售假”行为就变得合法,②不选。 ③:小陈购买的是某品牌摩托车头盔,而商家销售的是“假冒品牌”的高仿真产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③不选。故本题选B。 13.楼上潘女士家的自来水管破裂漏水,渗透到楼下杨先生家,造成部分物品浸水受损。协商无果后,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潘女士赔偿损失15万元,经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杨先生的相关损失为10514元。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潘女士愿意赔偿杨先生各项损失。以下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②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妥善处理 ③潘女士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 ④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诉讼的书证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法院的诉讼调解书拥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①正确。②: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妥善处理,②错误。③:材料中提到“楼上潘女士家的自来水管破裂漏水,渗透到楼下杨先生家,造成部分物品浸水受损”,这个情况已经侵犯了杨先生的财产权,潘女士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③正确。④:材料中提到的鉴定结果属于证据中的“鉴定意见”,④错误。故本题选A。 14.2021年12月23日,M市政府作出2021年37号《M市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载明H区政府实施征地方案。自然人苏某名下的一栋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在实施征迁过程中,H区政府在事前未达成协议,未告知何时拆迁,屋内财产未搬离、未清点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将苏某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原告苏某认为有关部门非法将其房屋拆除,侵犯了其合法财产权,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赔偿房屋损失、装潢损失、房租损失共计282.7680万元;房屋内物品损失共计10万元,主要包括衣物、家具、家电、手机等5万元;实木雕花床5万元。本案中(   ) ①M市政府是本案的被告 ②本案应以H区所在的M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级别管辖 ③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为《M市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合法性 ④H区政府应对造成损害的价值负担举证证明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材料中指明苏某起诉的是相关部门非法拆除的行为,H区政府组织的对苏某房屋的拆迁工作,故H区政府应为本案的被告,①排除。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国务院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该以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故本案应以H区所在的M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级别管辖,②正确。③:本案围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有关部门非法拆除的行为,故核心争议点为非法拆除行为的合法性,③排除。④: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应当由被告就该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故H区政府应对造成损害的价值负担举证证明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C。 15.位于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位于C市D区的乙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乙公司应在2年内还清借款。为担保该笔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了其名下的一栋楼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特别约定:“若双方借款合同到期,乙公司未能还清欠款,则乙公司抵押的一栋楼房所有权自动转为甲公司所有”。抵押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并未给甲公司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至2023年12月31日债务到期,乙公司仍未还款,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了诉讼。本案中(   ) ①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还款,可在A市B区或C市D区法院起诉 ②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故该约定有效 ③甲公司与乙公司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自2023年12月31日开始起算 ④因乙公司并未给甲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故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本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本案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的相关规定,若未约定履行地的,以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还款,故甲公司所在的A市B区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故①正确。②: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构成“流押条款”,该类条款因严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故应当被宣布为无效,②错误。③: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③正确当选。④: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这与物债两分的原则是十分契合的。故④错误。故本题选择B。 16.吴先生经过招聘,被北京某公司录用。入职时,他按照公司要求填写了入职登记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入职登记表中,吴先生填写的工作经历为“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L公司工作”。公司在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时发现,吴先生填写的工作经历为其虚构。随后公司向吴先生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由此可断定(   ) ①该公司行为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由于未经本人同意,该公司对吴先生进行背景调查侵犯了其隐私权 ③由于吴先生虚构工作经历,其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部分无效 ④若吴先生起诉,该公司应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签订劳动合同应坚持诚信信用的原则,吴先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填写的内容违背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吴先生已经构成违约,故该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①错误。 ②:法律规定,公司进行背调的内容应与其招聘或管理需求相关,并且应确保背调的内容合理且必要。背调不应涉及员工的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除非这些信息与工作岗位直接相关且员工已明确授权。该公司对吴先生的背调是与其招聘或管理需求有关,所以并未侵犯吴先生的隐私权,②错误。 ③:部分无效的合同就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吴先生只是虚构了工作经历这一个部分,因而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部分无效,③正确。 ④: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无论是原被告都有举证的责任,在本案中,该公司解除吴先生的劳动合同,应举证说明其合法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住宅楼某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于2018年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单元业主钟某认为,电梯加装工程影响其住宅采光,高层业主并未与其协商好补偿方案,遂采取多种方式阻挠施工,亦与高层业主发生多次诉讼。2021年3月,案涉住宅楼业主代表与A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承包案涉住宅楼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但钟某两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和破坏电梯施工工程,以致建筑工程长期未能正式开工。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钟某不得对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赔偿工程无法开工造成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该支持A公司的诉求,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法院应该支持A公司的诉求。理由: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案涉住宅楼加装电梯已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钟某应依据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②我国宪法和民法典规定,我国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公司作为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方,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钟某故意在施工现场出入、阻碍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行为已影响了A公司的施工,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在A公司举证证明因钟某的阻挠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下,钟某不得对案涉住宅楼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赔偿相应损失。 【分析】背景素材: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住宅楼某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于2018年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关键词②:案涉住宅楼业主代表与A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承包案涉住宅楼加装电梯井道工程。但钟某两次进入施工场所阻挠和破坏电梯施工,以致建筑工程长期未能正式开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我国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故法院应该支持A公司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背景】 “五星金榜”“上榜好店”……你是否也被点评类平台上的这些词汇所吸引?2023年3月,某地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刷评”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揭露了“五星好评”背后的灰色产业。 【案例】 A公司为某文化传媒公司,主营剧本杀服务,B公司为某技术推广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经营的剧本杀店铺提供网上推广服务,双方约定“做人气榜前三,首付10000元,到五星金牌给尾款”。经一段时间的合作,B公司表示协议约定“五星金牌”标准已达到,但A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尾款,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 审理过程中,法院注意到,所谓的“线上推广”除了正常的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等服务外,还有一项“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确保做到“好评60个,笔记20条,访客20000个”。经过法庭进一步询问,双方承认其具体的运行模式为“免费玩家”,即由B公司组织招募玩家来店体验并撰写好评,结束后由A公司退回其费用。双方承认在合同履行期间,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B公司停止服务后,该店铺的评分出现了下滑。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是否有效,并说明法律禁止虚假宣传的原因。(10分) 【答案】合同中的“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无效。“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属于以编造用户评价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原因:生产经营者应该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盛行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分析】背景素材: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的内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中的“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无效。 关键词②: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以编造用户评价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帅系夫妻关系。被告美美系某传媒公司常驻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2年6月,小帅在某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截止到小蕊发现时,小帅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美美打赏67万余元,线下向美美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美美邮寄礼物3800余元。小蕊认为小帅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美美返还合计70万元及利息。美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帅为其充值消费,小帅在平台打赏系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且小帅的充值消费系向平台消费,自己只是该平台主播,获得的报酬系某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而并非小帅的充值消费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法院判决】 综合考虑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案情,法院判决被告美美向原告小蕊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小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0分) 【答案】①小帅向美美转账2.4万元以及赠与美美的价值3800余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小帅既未征得小蕊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蕊有权要求返还。②直播打赏涉及主播、观众以及平台等多方,打赏者和平台公司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形成赠与关系。③本案中,小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通过直播平台对美美进行打赏,应当认定为个人消费服务行为。因此,对小蕊要求美美退还充值费用6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高额打赏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帅系夫妻关系。小帅线下向美美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美美邮寄礼物3800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小帅将夫妻共同存款给予美美的行为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的赠与行为。 关键词②:小帅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美美打赏67万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打赏者和平台公司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形成赠与关系。小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通过直播平台对美美进行打赏,应当认定为个人消费服务行为。因此,对小蕊要求美美退还充值费用6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意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竟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翁某入职S公司,在生产岗位担任管理职务,并签订《保密协议书》。五年后,双方签订《遵守<保密协议>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随后一年内,翁某多次向S公司提供“在家待业证明”,S公司按约定每月支付补偿金。后S公司发现翁某有在Q公司工作的行为,且Q公司与S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随即停止支付补偿金。S公司以翁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翁某支付违约金并返还补偿金,仲裁委员会支持了S公司的仲裁请求。翁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翁某支付S公司违约金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 有观点认为,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闲置。结合有关规定,谈谈你对该观点的认识。(10分) 【答案】这一观点是片面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也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秉持契约精神。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自由择业的合理限制,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劳动合同法通过主体限制和期限限制等方式来防止竞业限制适用的不当扩大,依法平衡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分析】背景素材:竞业限制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闲置这一观点。从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论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可联系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也应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秉持契约精神。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第二十四条意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竟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可联系我国劳动合同法通过主体限制和期限限制等方式来防止竞业限制适用的不当扩大,依法平衡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利用AI绘图模型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设置各种参数等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并添加了水印,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且将图片水印截去。李某认为,刘某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且截去了自己的署名水印,严重侵犯了自己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刘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刘某辩称,不确定李某是否享有涉案AI文生图片的权利,自己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涉案图片,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李某遂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部分)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以下是李某准备的民事起诉状,请你将其中的“事实与理由”补充完整。 民事起诉状原告:李× 原告:刘×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略) 起诉人:李× ××××年×月×日 材料二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10分) 【答案】(1)事实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AI文生图片体现了人的智力投入,具备“独创性”要素,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原告作为图片的作者,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法律保护。刘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涉案图片,且截去了原告署名水印,构成侵权。 (2)有助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激发大众创作热情;有助于推动AI技术进步,促进知识传播。 【分析】背景素材:著作权纠纷 考点考查: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补充民事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可结合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刘某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且将图片水印截去。李某认为,刘某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且截去了自己的署名水印→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原告作为图片的作者,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可结合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可联系有助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激发大众创作热情,有助于推动AI技术进步,促进知识传播。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试卷第1页,共3页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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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B卷)- 【必刷题】2025年高考政治政治一轮复习模块专练AB卷(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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