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阶段测评8 法律与生活(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广东专版)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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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内容正文:
阶段测评(八) 法律与生活
时间:90分钟 分值:10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2023·湛江二模)课间同学们纷纷倾诉自己最近遇到的烦恼。
甲:妈妈怀疑我“谈朋友”,经常偷偷跟着我,并时常翻看我的书包和日记。
乙:我每天 要忍受楼上阿姨跳舞减肥带来的噪音。
丙:舞蹈培训学校擅自将我的训练照片用在招生彩页上,令我被人嘲笑。
其他同学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有隐私权,父母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②在家里跳舞制造噪音违背了相邻关系中有利生产的处理原则 ③舞蹈培训学校侵犯了丙的肖像权,应要求其改正并作出赔偿 ④我们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年满18周岁才能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未成年人有隐私权,甲的妈妈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父母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①正确。舞蹈培训学校擅自将丙的训练照片用在招生彩页上,这侵犯了丙的肖像权,应要求其改正并作出赔偿,③正确。在家里跳舞制造噪音违背了相邻关系中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与有利生产无直接关系,②排除。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2.(2023·惠州一模)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承租后与丙签订了转租合同,甲表示同意。但是,甲在与乙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丁并已交付。乙、丙、丁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要求丁搬离房屋
D.丙有权要求丁搬离房屋
C.乙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丙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材料中甲的行为给乙造成了损失,无法使合同正常履行,因而乙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甲在与乙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丁并已交付,乙与丙均无权要求丁搬离房屋,A、B不选。乙与丙签订了合同,甲的违约导致乙无法履行合同,也造成了乙的违约,因而丙有权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丙不直接与甲发生联系,D不选。
3.(2024·广西南宁校联考一模)某日,甲带着小孩出门散步,看见邻居乙家养的小狗,小孩想要过去玩耍,于是甲步行至小狗停留处将小孩放下,自己则去旁边水果摊买水果,期间小孩被狗抓伤,后甲起诉乙请求损害赔偿,乙则主张甲的孩子被咬是因其故意逗狗打狗造成的。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系非过错方,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适用于无过错原则 ③甲未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④甲应当就孩子没有故意逗狗的行为负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乙养的小狗造成甲的小孩受伤,且甲非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①错误。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适用于无过错原则,②正确。幼儿对动物的危险性缺乏认知,其监护人应当恪尽监管职责。甲将小孩放下与小狗玩耍后去一旁购买水果,没有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③正确。减轻或免除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中,应当由乙对甲的孩子有故意逗狗打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4.(2024·广东模拟)赵龙与李虎是多年的好同学。2022年10月10日,李虎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找到赵龙当面借款20万元,期限1年,按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赵龙表示借款数额巨大需要和妻子商量一下再作答复。10月12日,赵龙告知李虎可以借钱,并在李虎写下借据后马上全部转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0月10日,李虎找赵龙要求借钱构成要约邀请 ②赵龙和李虎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10月12日 ③赵龙和妻子商量后告知李虎可以借钱属于承诺 ④写下借据使借款合同从口头转向书面,避免了纠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对方,合同成立。10月10日,李虎找赵龙借钱构成要约,①错误。10月12日,赵龙和妻子商量后告知李虎可以借钱形成承诺,在李虎写下借据后马上全部转账,合同成立,②③正确。借款合同从口头形式转向书面形式,有利于减少纠纷并为解决纠纷提供凭证,但不一定能避免纠纷,④错误。
5.(2023·惠州一模)小郭和小杨是多年的同事。某日,小杨向小郭借车,而小郭明知小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碍于情面仍将车辆借给小杨。小杨在驾车外出时,因操作不当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小郭( )
A.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小杨共同承担
B.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应该完全由操作不当的借车人小杨承担
C.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郭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D.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郭存在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小郭明知小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碍于情面仍将车辆借给小杨,因此小杨造成交通事故,车主小郭存在过错责任,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D正确,A、B排除。小郭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不是全部侵权责任,小杨作为使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排除。
6.(2023·肇庆第一次教学质量检测)宋甲与宋乙是亲兄弟,宋母一直与宋甲生活。后宋甲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儿子宋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打工的宋乙只是偶尔探望。2022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宋母病逝后,宋乙要求继承宋母部分遗产。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根据遗嘱,宋丙可以继承奶奶的全部遗产 ③宋乙是宋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部分遗产 ④宋甲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宋丙可以继承奶奶的全部遗产,②正确,①错误。2022年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宋丙一人继承,因此宋乙不能继承宋母遗产,③排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宋甲作为宋母的法定继承人,先于宋母死亡,可由宋丙(宋甲的儿子)代位继承奶奶(宋母)的遗产,④正确。
7.(2023·佛山一模)乙租住同城人甲的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甲要求根据原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乙则打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修好水管并赔偿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损失。居委会王大妈觉得诉讼、仲裁耗时费力,建议他们申请人民调解。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若乙坚持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若已作出仲裁裁决,便不能再提起诉讼 ④根据合同协议,乙不能单方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主要强调的是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于商事仲裁,而商事仲裁和诉讼只能选其一,所以若已作出仲裁裁决,便不能再提起诉讼,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材料中甲、乙签订的原合同中包括仲裁协议,所以根据合同协议,乙不能单方面提起诉讼,④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①不选。本案是关于水管维修等的民事纠纷案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不选。
8.(2023·韶关二模)某信息公司与某快递公司签订配送代理合作协议,由快递公司经营配送业务。胡某在快递公司外包给M公司的配送点从事送餐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因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便向信息公司请求认定工伤。信息公司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可以委托辩护人,请求信息公司认定其工伤法律事实 ②M公司虽未与胡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③胡某的安全卫生权利被快递公司侵犯,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胡某提请劳动仲裁时,可不经M公司同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M公司虽未与胡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胡某可不经M公司同意,提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④符合题意。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不存在辩护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①错误。胡某的安全卫生权利被快递公司侵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③排除。
9.(2023·潮州二模)周女士在剪发时,理发师竟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她要求停止直播,却遭到拒绝。周女士一气之下,连头发都没剪完就离开了理发店。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理发店的行为损害了周女士的肖像权、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B.理发店的行为损害了周女士的名誉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理发店的行为并未造成实际损害的发生,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如果周女士以理发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如果周女士以理发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则周女士负责为其主张举证,D正确。材料不涉及违约,也就不涉及承担违约责任,A排除。理发店的行为侵犯了周女士的肖像权、隐私权,并不涉及损害周女士的名誉权,B排除。理发店的行为损害了周女士的合法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C排除。
10.(2024·山东日照高三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财产 ②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能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也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成年意定监护人只能选择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王先生侄子无权担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王先生的女儿享有继承权,①错误。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能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②入选。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王先生和其独生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共同继承王先生夫妇房产和存款中属于其妻子的那部分。王先生自书遗嘱只能处理属于其个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所以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也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③入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可以选择有财产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④错误。
11.(2023·深圳二模)2021年6月至9月,M公司以订单减少半停工为由安排部门经理苏某长期放假,其间仅支付苏某约原工资标准三分之一的薪水。当苏某发现普通员工没有停工后,多次与公司交涉返工未果。故苏某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以及2021年前9个月的年终奖,遭M公司以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相关标准为由拒绝。苏某遂申请仲裁,仲裁庭综合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裁决。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
①如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当事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②M公司让苏某长期放假的天数可以折抵苏某相应的未休年休假 ③苏某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受到侵害 ④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①正确。M公司以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相关标准为由拒绝苏某的要求,启示我们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④入选。M公司让苏某长期放假的天数不可以折抵苏某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否则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②不选。应是苏某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受到侵害,③不选。
12.(2024·江西五市高三联考)圣某在某网络平台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按照平台软件的指引,圣某在线上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后圣某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后,圣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 )
①诉讼效力高于仲裁,所以应该优先选择诉讼 ②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能确保公民权利实现 ③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 ④需要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圣某与某网络平台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因而法院应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维权意识,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国家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③④符合题意。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①错误。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的说法太过于绝对,②不选。
13.(2023·广东一模)罗友新(化名)向冯某借款5万元,借条上的签名故意写作“罗有新”。借款到期后,冯某要罗友新还钱,而罗友新却以身份证名字与借条签名不相符为由,拒绝承认借款。冯某遂将罗友新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冯某可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为自己维权
②冯某应承担举证“罗友新”为实际借款人的责任
③本案中的冯某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追回借款
④有借条作为借款的物证,法院必然支持冯某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冯某应承担举证“罗友新”为实际借款人的责任,冯某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追回借款,②③正确。该案例属于普通债务纠纷,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①排除。借条不属于物证,属于书证;借条或欠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证据,也是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冯某持有的证据有利于实现自己的主张,但本案中并不意味着法院必然支持冯某主张,④错误。
14.(2023·广东一模)徐某因出国工作将一块昂贵玉石交由朋友李某保管。在保管期间李某不幸去世,其子李小某误以为该玉石是其父亲所有,以普通玉石的市场价将玉石出售给邓某。徐某回国后,向李小某要求归还玉石,但李小某以售出为由不愿返还,徐某遂将李小某、邓某诉至法院。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邓某善意取得玉石的事实应被法院认可 ②徐某要求邓某返还玉石的主张是合理的 ③李小某无权处分该玉石,故该交易非法 ④李小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徐某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邓某通过公平交易,依法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因此邓某善意取得玉石的事实应被法院认可,徐某有权要求其返还,①正确,②错误。李小某在得知其无权处分该玉石时,应意识到自己侵犯了徐某对该玉石的所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徐某的损失,④正确。李小某误以为该玉石是其父亲所有,以普通玉石的市场价将玉石出售给邓某,交易有效,不属于非法交易,③错误。
15.(2023·茂名一模)临近退休的老张与某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支付了十余万元购买“养老卡”预付费服务,退休后入住该养老机构。退休后老张与女儿住在一起,遂要求养老机构退还“养老卡”预付费用。但因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退卡的流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据此,老张可以( )
①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预付费用 ②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诉讼调解 ③根据合同约定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老张与某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购买预付费服务,因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退卡的流程,双方产生纠纷,据此,老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④符合题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①错误。老张应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调解,或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诉讼外调解,②错误。
16.(2024·北京朝阳高三期末)2014年张某向戴某借款,戴某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张某20 000元后,连借条都没要,后张某一直未归还。戴某因多次催收未果,于2023年以转账凭证为证据,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息。在法庭上,张某则称戴某的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非借贷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提出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该项主张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B.如果双方不服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进一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C.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戴某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D.借贷行为有风险,应注意形成债权凭证,及时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张某的该项主张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A排除。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判决后不能再申请仲裁,B排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材料中并未明确戴某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具体时间,因此可能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戴某的主张可能会得到法律支持,C排除。通过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借贷行为有风险,应注意形成债权凭证,及时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D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7分)(2023·湛江市高三调研)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通过巡查发现,某网站正在征集全国范围内党史相关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纪念地、英烈故居等摄影作品。该网站在征集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集中展示并销售牟利。执法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该网站存在的侵权行为展开立案调查,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非法侵权行为,并依法对网站经营者作出警告及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执法机关对该网站作出行政处罚的原因。
答案:该网站侵犯了相关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该网站在征集相关著作权人的摄影作品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展出并销售牟利,构成侵权,因此执法机关对该网站作出行政处罚。
解析:解答本题,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集中展示并销售牟利”等材料关键信息可知,该网站侵犯了相关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展开分析即可。
18.(9分)(2023·深圳二模)
邻里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材料 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现实中,邻里纠纷多因琐事而起。
案件回顾
李甲家住在坡下,为防止雨水冲坏自家房子,他在村村通路上修建水泥路障,致使雨水顺坡下流时改变方向,对邻居李乙家房子后墙造成冲刷损坏。李乙多次找李甲协商拆除路障未果,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法庭
法律纠纷
李甲认为:雨水的排放只要尊重自然流向,就不构成侵权。我修建水泥路障尊重了自然流向,所以不构成侵权。李乙认为:雨水的排放既要尊重自然流向,又要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否则构成侵权。李甲修建水泥路障既没有尊重雨水的自然流向,又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也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②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③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可替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时,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甲擅自更改排水路线,造成邻居李乙房屋遭受损害,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④本案判决体现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可替代:法院判决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或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解析:解答本题可运用“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相关知识分析,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角度分析。
19.(8分)(2023·广东二模)
材料 一个阴雨天,张某驾驶机动车行经黄河大堤堤顶道路时,因道路泥泞发生侧滑,导致车辆失控撞向路边隔离墩,造成车辆受损、张某受伤。张某认为,交通事故系由堤顶道路湿滑泥泞造成,该路段的管理者某区黄河河务局负有道路安全管理义务,故将某区黄河河务局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向其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张某的主张并给出理由,本案中的法院判决对加强黄河保护有何意义。
答案:①法院不会支持张某的主张。依据: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明显过错,应对自身损害负全部责任。②法院判决的意义:有利于引导民事主体增强黄河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黄河流域治理法治化水平。
解析: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明显过错,应对自身损害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的意义可从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论述。
20.(9分)(2024·北京西城高三期末)
S集团建设某高速公路时,高架桥的附属排水设施处于未完工状态。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雪水从桥上流到桥下的Z村,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破损。Z村村委会诉请法院判决S集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S集团认为自己的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S集团是否构成侵权,并解释理由。分析在本案中,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①S集团构成侵权。依照法律规定,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S集团存在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含有融雪剂的雪水不当排放的污染行为,该污染行为导致Z村的道路发生不同程度的破损,即高架桥排水与Z村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S集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②S集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在环境污染责任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目类型: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①判断S集团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②判断在本案中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雪水从桥上流到桥下的Z村,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破损——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进行具体分析。
因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Z村村委会诉请法院判决S集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1.(10分)(2024·江苏南京一模)
近年来,地理标志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辐射引领效应得到不断释放,逐渐成为具有区域特色产品的“金名片”。
【案情回顾】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龙井茶”商标(右图)的商标权人。T公司销售贴有“龙井茶”和“盛玺龙井茶”标识的茶叶,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认定T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决定没收标有“盛玺龙井茶”“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共计1 422盒,并处罚款54万余元。T公司不服,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认为,T公司提出的复议理由于法无据,维持原处罚决定。
T公司不服,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处罚结果并无不当,驳回T公司的诉讼请求。T公司提起上诉,理由是:“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被诉侵权商品上贴附带有‘龙井茶’字样的标识系为表明商品的原料,其目的并非为区分商品产地,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争议焦点1
争议焦点2
法庭辩论
当事人
宣告判决
法官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并列出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的依据。
答案:争议焦点1:T公司在商品中文标签上标注“龙井茶”“盛玺龙井茶”字样是否侵害了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注册商标权;
争议焦点2: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对T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判决依据: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T公司在其销售的同一种茶类产品上所贴中文“龙井茶”文字标识与“龙井茶”专用地理标志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②“龙井茶”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属于商品通用名称。T公司辩称“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公司销售的茶叶具有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构成不正当竞争。③T公司侵权行为成立,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对T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合法且合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目类型: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①依据材料中的案情、T公司的上述理由,判断T公司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双方的争议焦点;②分析案情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分析说明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认定T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决定没收标有“盛玺龙井茶”“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共计1 422盒,并处罚款54万余元。T公司不服——争议焦点:T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对T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T公司在其销售的同一种茶类产品上所贴中文“龙井茶”文字标识与“龙井茶”专用地理标志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T公司辩称“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公司销售的茶叶具有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构成不正当竞争。
T公司侵权行为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对T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合法且合理。
综合上述内容,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22.(9分)(2023·潮州二模)
现实生活中,由于单位加班费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唐某入职某市某体育用品公司(以下称A公司),岗位为生产车间经理。当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每月8 000元,由A公司支付房租补贴、伙食补贴。其中,合同第八条约定:“如果因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班或者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其放弃向公司主张加班费等。”
之后,唐某经常加班导致家庭关系紧张,遂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A公司对于唐某加班事实并无异议,但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唐某自愿放弃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唐某故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A公司应当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11 250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向所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并未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A公司应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此判决的理由。
答案: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加班费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A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让唐某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其法定责任、排除了唐某的主要权利,侵害了唐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劳动合同第八条约定应认定无效。故判决A公司应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解析:A公司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唐某自愿放弃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法院不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合同第八条约定为无效条款,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判决A公司应支付唐某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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