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知识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创办企业的要求
1.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2.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应办理登记。
3.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1)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这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混淆行
为(“搭
便车”
行为)
含义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如“七个核桃”
危害
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虚假或
引人误
解的商
业宣传
自己进
行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销量一直遥遥领先”等
帮助他
人虚假
宣传
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如
“刷单”行为
其他不
正当竞
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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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挂下联
结合《经济与社会》中市场调节的弊病、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经济职能、企业经营等相关知识,以及本模块知识产权、劳动者权益、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等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剖析评判企业经营行为。
1.初次创业不要采取公司制形式,否则就要承担无限责任。( )
× 创办企业可以采取公司制形式,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2.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法人,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 个体工商户是经营者不是法人,应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刷单炒信”是经营者为提高自身信誉和形象的正常经营手段。( )
× “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4.节日活动中,商家采取“先涨后折”是一种利用市场调节的正常手段。( )
× 商家采取“先涨后折”手段,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
考向 市场竞争讲公平
(2023·浙江6月选考)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乙公司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
知识点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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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1.税收的作用、依法纳税的意义
(1)作用: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意义: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
改革的意义
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1.“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 )
× “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2.节假日期间,商家促销活动中的赠品免费也免责。( )
× 商家对促销活动中的赠品同样承担责任。
3.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既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诉讼。( )
×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既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诉讼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考向一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024·海南模拟预测)胡女士以M公司采集其个人非必要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等为由将M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要求M公司的App为其增加不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时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以避免被告采集原告个人信息,掌握原告数据。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过度采集客户数据信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大数据杀熟”行为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 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收集和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 ④“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涉嫌违背诚信、公平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M公司采集用户个人非必要信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涉嫌违背诚信、公平的原则,①④正确。材料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采集其个人非必要信息违背了诚信、公平的原则,而未体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大数据杀熟”行为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②排除。国家有关部门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必要时可依法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收集和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的说法太过于绝对,③排除。
考向二 依法纳税是义务
2.(2024·山东潍坊高二期末)美院毕业的王亮与同学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墙绘工作。凭借专业的技能逐渐打开了市场,第一年营业额超40万元。他们深知依法纳税是义务,便到当地税务部门去咨询。他们应当得到的正确回复是( )
①“合伙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个人所得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税种” ③“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营业额超过40万元的部分,应缴纳增值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①错误。个人所得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税种,②正确。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③正确,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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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测评43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3·广东佛山高二校联考)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关于自主创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法律,确定经营主体,学会风险管理 ②创办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进行公示 ③创办企业只需要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④可以使用与其他企业有一定影响的相同商品标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创办企业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法律,确定经营主体,学会风险管理,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进行公示,①②符合题意。创办企业应当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③错误。使用与其他企业有一定影响的相同商品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④错误。
2.(2023·广东肇庆高二统考期末)某矿砂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处以165万元罚款。面对多次催告,该公司始终不缴纳罚款。经调查,该矿砂公司早在事故调查阶段就隐瞒涉案事实,在公司注册地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终止其经营活动 ②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处理属于商事仲裁 ③该公司除了要接受处罚之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该公司的“恶意注销”行为使相应的执法司法程序受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材料中的该矿砂公司隐瞒重要事实骗取了公司注销登记,致使该案无法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无法实施,侵害了国家利益,因此,该公司除了要接受处罚之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③④正确。经调查,该矿砂公司早在事故调查阶段就隐瞒涉案事实,在公司注册地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因此,该矿砂公司使用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公司注销以逃避行政处罚,应依法撤销矿砂公司的注销登记,①错误。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该矿砂公司的处理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商事仲裁,②错误。
3.(2023·广东新高考名校联考)蜜雪冰城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全国门店数量已经超过两万家。2019年,蜜雪冰城公司发现市场中出现大量店铺名称为“蜜雪约”的饮品店,其使用的标识与“蜜雪冰城”系列商标构成近似,且销售产品也与蜜雪冰城一样,包括果汁、奶茶、茶饮料等。蜜雪冰城公司遂将蜜雪约公司诉至法院。由此可见,蜜雪约公司( )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是典型的“搭便车”,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③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支付违约金等侵权责任 ④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和商业道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蜜雪约公司使用的标识与蜜雪冰城系列商标构成近似,且双方经营产品一致,据此可知蜜雪约公司“搭便车”,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商业道德,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②④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不选。蜜雪约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不涉及违约,不需要支付违约金,③不选。
4.(2023·广东六校联盟高三第四次联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这一规定( )
①能够帮助消费者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②能够督促商家合法经营,增强诚信自律意识 ③有助于消费者知悉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 ④有助于减少经营者的混淆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材料未涉及消费者维权的途径,①不选。“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督促商家合法经营,增强诚信自律意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②③正确。材料中好评返现等做法是在用户评价方面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混淆行为,④不选。
5.(2023·汕头市模拟)炎炎夏日,你买了一个充电式小风扇,想要在学习时感受丝丝凉意,没想到才使用两次就发生了爆炸。对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风扇的生产厂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利 ②消费者既可以向商家索赔,也可以向风扇生产者索赔 ③风扇的生产厂家依据过错推定原则,承担侵权责任 ④假若你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消费者购买的充电式小风扇,才使用两次就发生了爆炸,由此可见,风扇的生产厂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利,消费者既可以向商家索赔,也可以向风扇生产者索赔,①②正确;风扇生产厂家在这起案件中负有无过错侵权责任,③错误;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假若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商家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6.(2023·汕头市模拟)甲公司是“A网”的运营者。2020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运营的栏目提供视频搜索功能,用户可在无须登陆或开通会员账号的前提下,直接播放甲公司网站中所有视频节目,包括免费视频、付费视频等,并去除了视频播放前及暂停中的广告。本案中( )
①乙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②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④若甲公司起诉,则只能由甲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本案中乙公司运营的栏目提供视频搜索功能,用户可在无须登陆或开通会员账号的前提下,直接播放甲公司网站中所有视频节目,并去除了视频播放前及暂停中的广告,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②③正确,①错误。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④选项中“只能由甲公司承担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排除。
7.(2023·茂名市高三年级第二次综合测试)动辄几十元一个的“天价雪糕”表面平平无奇,和“普通雪糕”一起躺在店家的冰柜里,当你随手拿起一个排队结账时,高昂的价格往往会给人“致命一击”,网友给它们取名为“雪糕刺客”。对此,正确的观点是( )
①商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被侵犯 ③消费者可通过仲裁进行维权 ④消费者提起诉讼需负责举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后可以选择仲裁进行维权,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消费者提起诉讼需对自己的主张负举证责任,③④符合题意。材料中的商家并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并未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②不符合题意。
8.(2023·佛山市高三教学质量检测)火热的直播带来可观的收入,导致网络直播行业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直播行业规范纳税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该意见( )
①完善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②能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②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 ④旨在稳定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网络直播行业偷税漏税现象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②③符合题意。印发该意见与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无关,①不选。稳定国家财政税收不是印发该意见的目的,④不选。
9.(2023·广州市高三综合测试)甲公司是某点评平台的经营者,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进行点赞、上门好评等(“刷单炒信”),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刷单炒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③该案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乙公司负责举证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任选时间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乙公司的行为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扰乱了平台内商户的竞争体系,对甲公司商业模式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刷单炒信”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判断,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②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应由甲公司负责举证,且本案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错误。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任选时间提起上诉,④错误。
10.(2023·汕头市模拟)Y公司系搜索引擎运营商,旗下拥有搜索广告业务。甲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上述服务,并在3年内间断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通过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词条却相对靠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侵犯其名称权。在此案例中( )
①Y公司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②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 ③乙公司可向Y公司和甲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④甲公司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购买Y公司的搜索广告业务,在推广时间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为其引流,这种行为属于“搭便车”的行为,Y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因此乙公司可向Y公司和甲公司追究侵权责任,故②③正确,①错误。甲公司并没有违反企业信息公示制度,④错误。
11.(2023·肇庆第一次教学质量检测)E公司生产“爽味”牌食品,因产品质量好、口味独特,成为当地知名品牌。M公司在其后推出“爽昧”牌同类食品,配料及工艺介绍、包装等与“爽味”牌食品非常近似。E公司为了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M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M公司未如实标明其产品特征,构成虚假宣传 ③M公司仿冒E公司的注册商标,易引起消费者误认而购买其产品 ④“爽味”属地方知名商标,并非驰名商标,E公司不能起诉M公司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M公司推出的“爽昧”牌同类食品,其配料及工艺介绍、包装等与E公司生产的“爽味”牌食品非常近似,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仿冒注册商标强调的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M公司生产的“爽昧”牌同类食品,其配料及工艺介绍、包装等与E公司的“爽味”牌食品非常近似,因此,M公司属于仿冒,这易引起消费者误认而购买其产品,③正确。M公司已经如实标明了其产品特征,并不是虚假宣传,而是混淆行为,②错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构成侵权。M公司推出的“爽昧”牌同类食品,其配料及工艺介绍、包装等与E公司生产的“爽味”牌食品非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因此,E公司可以起诉M公司侵权,且E公司能不能起诉M公司侵权,不能以“爽味”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为依据,④错误。
12.(2023·大湾区一模)香港电影《喜剧之王》在内地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2018年,《喜剧之王》权属人星辉公司发现李某和正凯公司发布的关于《喜剧之王2018》电视剧的商业宣传信息,用“连续剧版”“改编自”等话语反复关联《喜剧之王》,借势营销。星辉公司提起诉讼,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定正凯公司、李某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星辉公司损失。该案中( )
①李某和正凯公司的行为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李某和正凯公司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③被告李某和正凯公司无需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稳定长远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喜剧之王2018》电视剧的商业宣传信息用“连续剧版”“改编自”等话语反复关联《喜剧之王》,借势营销,这构成混淆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法院判决正凯公司、李某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有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稳定长远发展,②④入选。李某和正凯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星辉公司的著作权,而不是商标权,①不选。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原告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针对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举证证明,所以,是原告举证,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主张,就无需举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就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原告的主张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被告举证,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8分)(2023·广州一模)
广东某美食店拖欠职工劳务报酬,职工多次催讨未果。
2022年4月7日,职工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该店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劳动关系依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同年4月下旬,职工求助工会调解。随后,“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启动。工会调解员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查阅卷宗,了解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过程、双方的诉求,分析双方的责任,给出中肯的调解意见,成功调解了该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美食店做法的不当之处,并谈谈该案对劳动者维权的启示。
答案:(1)美食店做法的不当之处:违反劳动法,(可替代:违反劳动合同法)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替代:未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可替代:侵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替代:侵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2)对劳动者维权的启示: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观念层面: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权利和义务意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替代:订立劳动合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借助工会依法维权,通过协商(替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解析:本题共分为两小问。第一小问为美食店做法的不当之处,根据材料中拖欠职工劳务报酬、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得出美食店违反劳动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第二小问为对劳动者维权的启示,根据职工申请仲裁、求助工会调解,可联系劳动者维权的途径等有关知识作答。
14.(6分)(2023·佛山二模)
甲在购物平台直播间看见一美妆店主乙在销售一款包装与某知名护肤品牌(未注册)相似的护肤品。在该品牌的官方旗舰店上,一套包含眼精华、面霜、水乳的护肤套装至少在5 000元以上,但乙销售的这款仿该品牌的护肤五件套只需599元。乙介绍该款护肤品时,多次使用“专柜同款”“搬柜清仓”“近乎‘同款’的一折”等营销语。甲在直播间评论区提出疑问:“价格差距这么大,真的是正品吗?”乙并未回复,之前的直播讲解记录也被删除。甲下单购买后发现护肤品与专柜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商家。
市场监管局查实,乙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且符合给予行政处罚情形,据此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乙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答案: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乙销售仿某品牌护肤品的行为是混淆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乙的“近乎‘同款’的一折”等营销语构成虚假宣传。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乙不回复消费者的质疑,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解析:材料分析:乙在销售一款包装与某知名护肤品牌(未注册)相似的护肤品→可联系“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乙介绍该款护肤品时,多次使用“专柜同款”“搬柜清仓”“近乎‘同款’的一折”等营销语→可联系虚假宣传;甲在直播间评论区提出疑问:“价格差距这么大,真的是正品吗?”乙并未回复,之前的直播讲解记录也被删除→可联系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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