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阶段测评8 法律与生活(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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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阶段测评(八) 法律与生活 时间:90分钟 分值:10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2024·河南驻马店高三期末)郎某1(男,12周岁)、原某某(男,案发时不满11周岁)、郎某2(女,11周岁)三人路过某小区附近,路遇李某某(男,12周岁),并质问其是否骂过他们。随后,郎某1等三人将李某某带到该小区公厕附近,再次质问其是否骂过他们,同时对李某某进行殴打和侮辱,并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在该起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涉事家长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③郎某1等三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郎某1等三人行为恶劣,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材料中的涉事人员是11岁或12岁,都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材料中的欺凌案件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看,是人身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①③正确。该案件中,侵害的是人身权利,涉事家长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适合该起案件,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信息不能表明其行为已构成刑事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2.(2024·湖南娄底高三期末)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以赠送礼品、现场体验试用等方式,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治愈疾病的心理,以高昂的价格向其兜售毫无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所涉及的虚假宣传内容对老年消费群体产生深度洗脑和心理暗示,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和财物安全,甚至会影响和耽误老年人治病就医的最佳时机,社会影响恶劣。不法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①平等原则 ②自愿原则 ③诚信原则 ④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平等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①不符合题意。自愿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与题意无关,②不符合题意。不法商家所涉及的虚假宣传内容对老年消费群体产生深度洗脑和心理暗示,不法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 3.(2024·广西南宁校联考一模)某日,甲带着小孩出门散步,看见邻居乙家养的小狗,小孩想要过去玩耍,于是甲步行至小狗停留处将小孩放下,自己则去旁边水果摊买水果,期间小孩被狗抓伤,后甲起诉乙请求损害赔偿,乙则主张甲的孩子被咬是因其故意逗狗打狗造成的。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系非过错方,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适用于无过错原则 ③甲未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④甲应当就孩子没有故意逗狗的行为负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乙养的小狗造成甲的小孩受伤,且甲非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①错误。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适用于无过错原则,②正确。幼儿对动物的危险性缺乏认知,其监护人应当恪尽监管职责。甲将小孩放下与小狗玩耍后去一旁购买水果,没有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③正确。减轻或免除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中,应当由乙对甲的孩子有故意逗狗打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4.(2024·山东济宁高三期末)李某育有一子一女,村内自建3间平房。妻子去世后,李某一人独自生活,女儿时常探望。后因宅基地拆迁补偿款20万元归属导致李某父子矛盾激化,李某在村内宣告断绝与其父子关系,并自书遗嘱载明李某去世后宅基地补偿款由其女继承,其他任何人不得继承。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A.宅基地归李某所有,李某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B.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C.断绝父子关系系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其子丧失继承权 D.李某之女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宅基地拆迁补偿款 答案:B 解析:村民李某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而不是李某所有,A错误。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B正确。断绝父子关系不属于其子丧失继承权的行为,C错误。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只能处理李某去世后的财产分配问题,而不能处理他生前就存在的财产问题,D错误。 5.(2024·河北保定高三期末)正在上初三的张同学为参加某科技大赛,自己制作完成了一项可变形智能插座发明,成功获得大赛一等奖,并与E公司签订发明转让协议。同学们在夸赞之余也对保护发明专利展开了讨论。你赞同以下哪种观点(   ) ①张同学可以向市场监管局申请专利 ②张同学发明的可变形智能插座,只要保密得当就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③张同学如取得专利,需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④张同学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与E公司签订作品转让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发明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而不是向市场监管局申请专利,①错误。专利权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一旦出现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②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需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③正确。张同学系初三学生,其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应由其监护人与E公司签订作品转让协议,④正确。 6.(2024·江苏镇江高三期中)王某向张某借款15 000元,张某爽快答应,直接手机转账15 000元给了王某,并备注文字“不用着急还”。一年后,张某因急需用钱,联系王某时发现其停机“失联”。依据手机转账凭据,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证据,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借款15 000元及利息。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手机转账凭据作为物证,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 B.手机转账构成书面合同,且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C.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王某负责举证 D.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自行选择上诉时间 答案:B 解析:手机转账凭据属于电子数据,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A错误。手机转账并备注文字“不用着急还”构成书面借债合同,且该合同为有效合同,B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C错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上诉时间是法定的,不能自行选择,D错误。 7.(2024·湖北十堰高三期末)张三看到李四张贴的房屋出租广告后,与李四取得联系并向其询问租房事宜。次日,李四通过短信和张三约定租房定金为3 000元、违约金为2 000元,张三表示同意并转账给李四3 000元定金,双方约定15日后签订租房协议。3天后,李四把房子租给了王五。为此,张三要求李四双倍返还已支付的租房定金和约定的违约金,李四不同意。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三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 ②租房协议尚未签订,不存在违约问题 ③双方可以选择调解、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 ④张三不可以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故张三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①错误。李四和张三通过短信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交付定金,双方租房协议已经签订,一方不履行协议,属于违约,②不符合题意。张三和李四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选择调解、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③符合题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张三不可以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④符合题意。 8.(2024·浙江台州一模)2023年5月20日,冯某给果树打完农药,在附近河沟中涮洗药桶,随后将混杂着农药的残水倒在旁边空地上。当日,张某放羊路过河沟,羊群习惯性去河沟中饮水。次日,羊群出现萎靡不振等中毒迹象,并陆续有羊流产和死亡。二人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依据本案情况,张某不负有举证责任 ②依照法律规定,冯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张某可要求冯某赔偿羊群救治费、损失费 ④本案若已被法院登记立案,将不能再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该案例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张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①错误。依照法律规定,环境污染责任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冯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冯某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张某可要求冯某赔偿羊群救治费、损失费,③正确。法院虽然已经立案了,但是还能进行诉讼调解,④错误。 9.(2024·河北石家庄高三检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依然存在。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 ①王某向赵某质押自己的专利,质押到期后王某未按时还款,赵某可占有和使用该专利 ②若甲公司首先为“协和”牌化妆品注册了商标,乙公司就不得再用该商标销售化妆品 ③若著作权保护期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出版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修改作品内容 ④某出版社编写教科书时汇编了某歌手的一首歌,虽未经歌手同意,但支付了相应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质押到期后王某未按时还款,赵某有权就该专利优先受偿,而不能直接占有和使用该专利,①错误。商标注册人甲公司首先为“协和”牌化妆品注册了商标,未经其许可,乙公司再用该商标销售化妆品会构成侵权,②正确。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始终受法律保护,因此出版方不能根据自身需要修改作品内容,③错误。某出版社编写教科书时汇编了某歌手的一首歌,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歌手同意,但必须支付相应费用,④正确。 10.(2024·山东日照高三期末)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财产 ②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能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也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成年意定监护人只能选择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王先生侄子无权担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王先生的女儿享有继承权,①错误。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能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②入选。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王先生和其独生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共同继承王先生夫妇房产和存款中属于其妻子的那部分。王先生自书遗嘱只能处理属于其个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所以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也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③入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可以选择有财产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④错误。 11.(2024·河北张家口高三期末)杨爷爷早年丧妻,他将自己名下的房子,以遗嘱的形式留给自己的孙子。杨爷爷的女儿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杨爷爷的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应继承房产。杨爸爸认为,其儿子可以继承杨爷爷的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爷爷的女儿是杨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杨爷爷的孙子是杨爷爷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杨爷爷写遗嘱将财产给孙子的行为,属于遗赠行为 ④自然人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杨爷爷的女儿是杨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杨爷爷的孙子不是杨爷爷的第二顺序继承人,①正确,②错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杨爷爷写遗嘱将财产给孙子的行为,属于遗赠行为,③正确,④错误。 12.(2024·江西五市高三联考)圣某在某网络平台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按照平台软件的指引,圣某在线上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后圣某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后,圣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   ) ①诉讼效力高于仲裁,所以应该优先选择诉讼 ②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能确保公民权利实现 ③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 ④需要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圣某与某网络平台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因而法院应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维权意识,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国家需要健全网络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机制,推进平台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③④符合题意。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①错误。多元社会争议解决机制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的说法太过于绝对,②不选。 13.(2024·山东菏泽高三期末)2023年3月9日,周某正式入职某公司,月薪4 050元。因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孩子又需要她照顾,5月3日,周某向公司提出希望能批准她在6月底辞职,公司答复,需要做满3个月才能辞职,否则要扣500元+30%的月薪。7月4日,周某再次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同意但表示未结清的工资以实物抵付,同时还要扣罚1 715元。周某按照公司要求,被迫在一份自愿扣款的辞职书上签名按手印。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对周某未结清的工资以实物进行抵付,周某应当无条件接受 ②若周某就追索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 ③对于公司故意扣罚周某工资的行为,周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公司与周某签订的自愿扣款辞职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无效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周某有权拒收实物并且要求公司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其应得的工资,①错误。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②符合题意。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③错误。周某按照公司要求,被迫在一份自愿扣款的辞职书上签名按手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无效的,④符合题意。 14.(2024·辽宁大连高三期末)对于漫画《“杀熟”套路》中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数据采取私人定制化的推送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②大数据技术的使用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③大数据“杀熟”背离市场经济的公平诚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如果消费者遭遇大数据“杀熟”,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漫画反映出一些互联网平台存在“杀熟”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数据“杀熟”背离市场经济的公平诚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③正确。并不是只要使用大数据技术就属于不公平竞争和非法经营,②错误。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仲裁机关。如果消费者遭遇大数据“杀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申请仲裁。消费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错误。 15.(2024·广东佛山高三期末)2023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在A矿业公司诉B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补偿职责案中,东北某人民法院依法判决B区人民政府对A矿业公司因政府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利益。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督促政府履职 ②政府未履行补偿职责,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③在法律关系中,矿业公司属于行政相对人 ④根据举证原则,本案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在我国,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①错误。A矿业公司因B区人民政府的政府行为遭受了损失,B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补偿职责,构成了行政不作为,②符合题意。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案的法律关系中,矿业公司属于行政相对人,③符合题意。行政诉讼中,被告即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④错误。 16.(2024·北京朝阳高三期末)2014年张某向戴某借款,戴某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张某20 000元后,连借条都没要,后张某一直未归还。戴某因多次催收未果,于2023年以转账凭证为证据,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息。在法庭上,张某则称戴某的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非借贷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提出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该项主张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B.如果双方不服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进一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C.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戴某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D.借贷行为有风险,应注意形成债权凭证,及时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张某的该项主张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A排除。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判决后不能再申请仲裁,B排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材料中并未明确戴某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具体时间,因此可能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戴某的主张可能会得到法律支持,C排除。通过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借贷行为有风险,应注意形成债权凭证,及时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D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13分)(2024·浙江模拟) 小郑以8万元在M二手车行协议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后小郑在年底网上申请免检时被告知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必须线下年检。小郑于是质问车行,为什么合同载明的无事故车变成了事故车?车行这才辩称确实发生过一次事故,但并无大碍,出售时忘告知。小郑委托评估公司鉴定发现,该车属于重大事故车。于是,小郑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并由车行按约返还购车款8万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24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购车协议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的购车协议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指出车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方式。 答案:(1)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一个合同经历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该合同即告成立。本案中小郑与M二手车行经历了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该购车协议已经成立。 (2)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如果合同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导致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本案中M二手车行隐瞒该车是重大事故车的事实,构成欺诈,故该合同归于无效。 (3)违约责任。M二手车行理所应当根据合同条款返还购车款8万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24万元。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的购车协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属于判断说理类主观题,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小郑以8万元在M二手车行协议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一个合同经历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该合同即告成立的规定,本案中小郑与M二手车行经历了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该购车协议已经成立。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的购车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属于判断说理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后小郑在年底网上申请免检时被告知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必须线下年检。小郑于是质问车行,为什么合同载明的无事故车变成了事故车?车行这才辩称确实发生过一次事故,但并无大碍,出售时忘告知——如果合同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导致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本案中M二手车行隐瞒该车是重大事故车的事实,构成欺诈,故该合同归于无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指出车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方式。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合同违约的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小郑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并由车行按约返还购车款8万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24万元→合同违约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本案中M二手车行理所应当根据合同条款返还购车款8万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24万元,承担违约责任。 18.(9分)(2024·辽宁校联考模拟) 华某于2022年5月入职N科技公司,月工资20 000元。N科技公司在与华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华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N科技公司承认华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N科技公司支付2022年5月至10月加班费24 000元。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华某的请求?为什么? 答案:会支持华某的请求。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N科技公司与华某订立的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华某的合法权益。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判断说理类试题,需要调用订立合同、劳动者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华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回答本题,一是联系教材知识找观点,二是根据材料呈现的事实分清责任。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华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N科技公司承认华某加班事实——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华某的请求; 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华某的合法权益,该协议无效。 19.(9分)(2024·河北模拟) 在现实生活中,因装修引发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丁某有一套毛坯房需要装修。2022年6月,丁某找到A装潢公司,双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A装潢公司负责其房屋的装修。可是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由于装修细节发生了纠纷。纠纷发生后,丁某便在社交平台上传短视频,发布“A装潢公司是骗人的”“A装潢公司的新骗局”“我是受害者”等言论。截至2022年10月28日,该视频点赞量4 982人,评论量512人,转发量753人,收藏量298人。A装潢公司看到该视频后,立即联系丁某要求删除视频,但协商无果。A装潢公司遂将丁某诉至法院,认为丁某上述行为对其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经济损失,丁某应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因侵权行为给装潢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院经过调查,查实各方面证据,认定丁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不属实,A装潢公司自丁某发布视频后一段时间,业务量下降了一半,故认定丁某的行为对A装潢公司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经济损失,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丁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丁某与A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表明丁某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丁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针对A装潢公司的言论,故意诋毁其名誉,使该公司在社会上的信用评价降低,侵害了A装潢公司的名誉权。③丁某和A装潢公司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不能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评析类试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材料中丁某的行为进行分析。依据本案事实与法院判决,可调用民事权利有限制、名誉权的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对材料中丁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可联系丁某侮辱、诽谤A装潢公司并对该公司造成实际影响,因此,丁某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0.(10分)(2024·北京西城高三期末) S集团建设某高速公路时,高架桥的附属排水设施处于未完工状态。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雪水从桥上流到桥下的Z村,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破损。Z村村委会诉请法院判决S集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S集团认为自己的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S集团是否构成侵权,并解释理由。分析在本案中,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①S集团构成侵权。依照法律规定,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S集团存在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含有融雪剂的雪水不当排放的污染行为,该污染行为导致Z村的道路发生不同程度的破损,即高架桥排水与Z村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S集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②S集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在环境污染责任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目类型: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①判断S集团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②判断在本案中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雪水从桥上流到桥下的Z村,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破损——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进行具体分析。 因S集团使用融雪剂化雪,使Z村的水泥路面被腐蚀,Z村村委会诉请法院判决S集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1.(11分)(2024·江苏南京一模) 近年来,地理标志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辐射引领效应得到不断释放,逐渐成为具有区域特色产品的“金名片”。 【案情回顾】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龙井茶”商标(下图)的商标权人。T公司销售贴有“龙井茶”和“盛玺龙井茶”标识的茶叶,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认定T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决定没收标有“盛玺龙井茶”“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共计1 422盒,并处罚款54万余元。T公司不服,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认为,T公司提出的复议理由于法无据,维持原处罚决定。 T公司不服,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处罚结果并无不当,驳回T公司的诉讼请求。T公司提起上诉,理由是:“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被诉侵权商品上贴附带有‘龙井茶’字样的标识系为表明商品的原料,其目的并非为区分商品产地,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争议焦点1 争议焦点2 法庭辩论 当事人 宣告判决 法官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并列出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的依据。 答案:争议焦点1:T公司在商品中文标签上标注“龙井茶”“盛玺龙井茶”字样是否侵害了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注册商标权; 争议焦点2: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对T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判决依据: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T公司在其销售的同一种茶类产品上所贴中文“龙井茶”文字标识与“龙井茶”专用地理标志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②“龙井茶”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属于商品通用名称。T公司辩称“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公司销售的茶叶具有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构成不正当竞争。③T公司侵权行为成立,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对T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合法且合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题目类型:判断说理类;答题思路:①依据材料中的案情、T公司的上述理由,判断T公司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双方的争议焦点;②分析案情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分析说明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认定T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决定没收标有“盛玺龙井茶”“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共计1 422盒,并处罚款54万余元。T公司不服——争议焦点:T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对T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T公司在其销售的同一种茶类产品上所贴中文“龙井茶”文字标识与“龙井茶”专用地理标志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T公司辩称“龙井茶”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公司销售的茶叶具有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构成不正当竞争。 T公司侵权行为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对T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合法且合理。 综合上述内容,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意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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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阶段测评8 法律与生活(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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