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40课 珍惜婚姻关系(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广东专版)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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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知识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婚姻 婚姻制 度基本 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对 待婚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2.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定 程序 程序 履行结婚登记程序 原因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二、离婚要慎重 法律规定 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点拨拓展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学生用书第242页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 ×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 ×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对某些特殊情形,离婚自由受法律限制。 4.不考虑其他因素,甲的外祖母和丙的祖父是亲兄妹,则甲和丙可以登记结婚。(  ) √ 5.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 ×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考向一 珍惜婚姻 1.(2024·北京模拟预测)林某与纪某于2022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去进行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纪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2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案例认识正确的有(  ) ①林某与纪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②纪某可请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③林某与金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④林某与纪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纪某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建立婚姻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①错误。林某与金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是有效婚姻,纪某无权请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②错误。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金某领了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林某与纪某未进行婚姻登记,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③④正确。 考向二 离婚要慎重 2.(2023·山东菏泽一模)孙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带着婚生女儿居住在广州市南沙区某村,其丈夫鲁某(贵州安顺人)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孙某欲与鲁某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本案中(  ) ①孙某可以向居住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离婚 ②孙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③孙某应向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适宜仲裁,①错误。孙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②错误。本案中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孙某应向有管辖权的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③④符合题意。 知识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表现 人格 独立 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活动 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意义 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学生用书第243页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处置共 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 定优先 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按照法 律规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认可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单方 债务用于 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注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奖金、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3.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1.(2024·山东模拟预测)一高中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画面通过网课直播间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女教师丈夫的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①符合题意。题干不涉及人格独立问题,②不符合题意。实施家庭暴力应当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依情节严重程度而定,③错误。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④符合题意。 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2.(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解析: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得的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C错误,D正确。 学生用书第244页 课时测评41 珍惜婚姻关系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2·北京海淀统考一模)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这是因为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保护婚姻期间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关系,①正确。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双方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平等不是均等,②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④正确。 2.(2022·北京门头沟统考一模)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上述法律条文意味着(  ) ①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负有最主要的教育责任 ②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都负有教育责任;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不一定就是刑事责任,①③不选。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继承的权利和义务,材料反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④正确。 3.(2022·北京海淀统考二模)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请求 ②“家务补偿”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 ③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 ④这一规定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提出“家务补偿”,行使该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①错误。“家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而不是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②错误。“家务补偿”制度,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④正确。 4.(2023·天津滨海模拟)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男、乙女结婚时不符合法定条件,该婚姻无效 ②20万元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归属,男方私自动用属于侵权行为 ③继承的房屋属于甲个人财产 ④甲男、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没有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易混易错: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20万元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其具体归属。但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投资股市,这侵犯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②正确。本案中,甲继承房屋时,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其房屋归属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④正确,③错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乙的婚姻不属于上述任何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①错误。 5.(2023·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何某与张某离婚时,未成年独子何甲随张某生活。后何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何乙。现何父将一套商品房赠与何某,并声明是赠与何某个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何甲、何乙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何甲随张某生活,何某失去了对何甲的监护权 ③若商品房出售,房款不属于何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④若何某去世,该商品房由何甲、何乙二人平均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①正确。商品房系何父赠与何某个人的,属于何某个人财产,③正确。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改变而变化,②错误。配偶、子女、父母为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何某去世,商品房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④说法错误。 6.(2023·河南南阳六校联考)据宿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自2021年5月建立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机制、将“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以来,全市共有1 719对登记离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调解撤回了离婚登记,夫妻重归于好。以下对离婚冷静期说法正确的是(  ) ①增加了离婚成本,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 ②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判决离婚 ③提高了离婚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④促进离婚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成本,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促进离婚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①④正确。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而不是到法院申请判决离婚,②排除。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提供适当的时间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草率离婚,③排除。 7.(2023·广东汕头统考二模)2015年因自家房屋装修,王某在好友李某经营的建材店赊购建筑材料,共欠李某四万余元。2019年8月王某不幸逝世,留有遗产现金两万元和房屋的一半产权。李某多次向王某妻女催讨,妻女以自己不知情和王某去世为由不还款,经人民调解无效,李某遂向法院起诉。本案中(  ) ①王某妻女在两万元现金范围内清偿债务 ②因为欠款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王某妻子应承担还款义务 ③若李某和王某妻女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虽然纠纷已过三年诉讼时效,但李某仍可以向法院主张相关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该债务发生在与其丈夫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王某已死亡,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债务依法由被告清偿,①错误。该债务发生在与其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王某已死,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债务依法由被告清偿。合同纠纷超过三年的,仍然可以起诉。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②④正确。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 8.(2023·辽宁沈阳高三校联考期中)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凡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在一审判决离婚后,立即登记再婚 B.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不应该予以支持 C.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D.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C 解析:一审判决离婚的,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A错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B错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C正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错误。 9.(2024·河北保定高三期末)王某(父母已逝)与杨某系夫妻,育有一子王甲和一女王乙。2022年9月王某将婚前120万购买的一套住房婚后以180万卖出,后王某在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立下遗嘱:王某和杨某婚后存款60万归王甲,卖房所得180万由杨某和王乙平分。2023年11月王某去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以下选项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后,王乙可继承100万遗产 ②婚后房产增值的60万属于王某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和杨某婚后存款60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④王某所立遗嘱因邻居夏某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而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卖房所得180万是王某个人合法财产,王某可以自行处分,王某和杨某婚后存款6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擅自处分,因而遗嘱部分无效,④错误。如果遗嘱部分无效,有效部分按遗嘱继承,无效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因此,王乙可按遗嘱继承90万,王某和杨某婚后存款60万中的30万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王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10万,故王乙可继承100万遗产,①正确。王某的婚前住房是王某个人财产,婚后增值属于自然增值,因此增值部分60万也是王某个人财产,②错误。王某和杨某婚后存款6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10.(2023·广东新高考名校联考)假如你是法官,下列案例你会怎样判?(  ) 案例一:李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父母出资新盖平房五间。后父亲病故,李某占有了全部房屋。 案例二:刘某丧偶后与赵某同居,同居期间通过书面形式把自有房屋赠与了赵某,并于逝前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刘某的子女认为自己也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①李某无权占有全部房屋,因为该房屋原本为李某的父亲、继母共有 ②李某只能继承该房屋的1/2,因为继母也有继承李某父亲遗产的权利 ③刘某的子女无权继承该房屋,因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于刘某逝前已经转移 ④刘某的子女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就能继承部分房屋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案例一中,该房屋是李某的父亲和继母共同出资所盖,李某父亲和继母分别拥有该房屋1/2的所有权,作为子女的李某与作为配偶的继母均有对李某父亲的遗产的继承权,故李某只能继承该房屋的1/4,①正确,②错误。案例二中,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在刘某去世前已经发生了转移,所以该房屋不能算是刘某的遗产,故任何情形下刘某的子女都不能继承该房屋,③正确,④错误。 11.(2023·广东六校联盟高三第四次联考)王某与郑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其间,王某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一套房屋,婚后将其出售并将出售所得的150万元投资股市,获得收益10万元。后来,王某与郑某又共同出资购买一辆轿车,登记在郑某名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按法律规定,二人的孩子应随父姓 ②股市收益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该轿车属于郑某的个人财产 ④夫妻双方应平等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等所获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股市收益以及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③错误。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平等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④正确。按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错误。 12.(2024·广东模拟预测)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魏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1.5万元债务,因为此事,两人经常争吵。最终,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魏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 ③魏某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魏某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③正确。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予以支持,②排除。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著作权所产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7分)(2023·广东梅州统考一模)   原告柳某某,女,现年76岁,与前夫育有李某某。二十五年前,与前夫感情破裂而离婚,随后改嫁刘某某。前年,刘某某因病去世。柳某某诉称其现居住于某中学宿舍,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赡养费。但李某某以柳某某曾不经自己允许便改嫁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 父母再婚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请结合本案,运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和“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某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理由如下: ①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风尚。②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原、被告之间系母子(女)关系,被告应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照顾老人,考虑老人的情感需求,善待老人,给予物质上的帮助。③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赡养父母,还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可转化为父母再婚的,子女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和“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运用“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的知识→可联系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风尚。 柳某某诉称其现居住于某中学宿舍,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可联系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原、被告之间系母子(女)关系,被告应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照顾老人,考虑老人的情感需求,善待老人,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李某某以柳某某曾不经自己允许便改嫁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可联系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赡养父母,还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14.(7分)(2023·湖南校联考一模)   王先生事业有成,在某地全款购买了三套房,房产证上登记的都是王先生的名字。30岁那年,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单身的乔女士。谈了一段时间的恋爱后,王先生和乔女士步入了婚姻殿堂,后育有一女,一家三口过得很幸福,王先生在三套房产证上都加上了乔女士的名字。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婚后上述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婚后上述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③本案中,房子属于不动产,三套房产确实系王先生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王先生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乔女士的名字,这是王先生把三套房子的部分所有权赠与乔女士,依法登记了变更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即乔女士合法获得这三套房子的部分所有权,此时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已经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婚后上述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所有权、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此类题型答题模式:①作出判断;②法理依据+法律事实。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婚后上述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单身的乔女士。谈了一段时间的恋爱后,王先生和乔女士步入了婚姻殿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本案中,三套房产确实系王先生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王先生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乔女士的名字,这是王先生把三套房子的部分所有权赠与乔女士,依法登记了变更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即乔女士合法获得这三套房子的部分所有权,此时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已经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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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第40课 珍惜婚姻关系(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广东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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