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知识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
权利
义务
具体要求
抚养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保护
履行
监护
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教育和
保护
①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点拨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子女应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评价: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
× 抚养指长辈对晚辈的抚育教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 )
√
3.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 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4.郑先生对其妻子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且达到刑法规定的才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应尽量选择法定继承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
×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学生用书第238页
考向一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2023·河北唐山二模)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刘某,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
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材料中“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该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①④符合题意。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因此,刘某的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错误。刘某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的孩子改名的行为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错误。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2.(2023·北京东城二模)从跌倒监测预警功能的摄像头,到具有双向视频功能的智能屏,智能监控为陪伴老人提供了一种选择。网友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有机统一对老人的关爱和权利的尊重,推动智能技术助力养老
B.滥用智能技术损害了老人的身体权和国家安全,应加强监管
C.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问题
D.老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设备供应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智能监控在助力养老的同时,也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且线下对老人的陪伴是技术养老无法替代的。因此在推动智能技术助力养老的同时,应有机统一对老人的关爱和权利的尊重,A正确。滥用智能技术损害了老人的隐私权而非身体权,B错误。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有利于助力解决老龄化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问题,C错误。老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其责任承担应具体分析,设备供应商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可靠,信息泄露是因为使用者的问题而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则不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D错误。
知识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遗产继承
1.遗产与继承
(1)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①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学生用书第239页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①遗嘱继承的顺序和范围: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继承的意义:遗嘱继承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
1.遗嘱
遗嘱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法律
效力
①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②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之外的其他遗嘱形式,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前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
遗嘱
处分
遗产
遗赠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2.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点拨拓展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
养协议
接受
遗产
的人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通过遗嘱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组织、个人
法律
依据
法律直
接规定
遗嘱
遗赠扶
养协议
权利
义务
关系
基于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权利与义务。没有特殊义务,享受遗赠权利
没有特殊义务,享受遗赠权利
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继承开始后,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再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 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在继承遗产时,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
× 公民的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限制。
考向一 法定继承顺序
1.(2022·浙江1月选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且在外地独立生活,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钱某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学生用书第240页
考向二 遗嘱继承
2.(2024·福建莆田统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刘女士是夫妻,二人有一女小张在某初级中学就读。2022年,刘女士因病去世后,张先生称刘女士在2021年立下了一份代书遗嘱。根据遗嘱内容,刘女士所有遗产均由张先生继承。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对此有异议,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遂将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刘女士的全部遗产。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
【涉案证据】 刘女士所留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胡某书写,周某见证。见证人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遗嘱书写现场的录像显示,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只会发出“嗯”“啊”等语气词。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的理由。
[审题过程](1)审设问,获取和解读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2)依据设问要求审读材料:①分析刘女士所留遗嘱的具体情形;②分析法院判决遗嘱无效的原因。
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组织答案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刘女士是夫妻,二人有一女小张在某初级中学就读③。2022年,刘女士因病去世后,张先生称刘女士在2021年立下了一份代书遗嘱①。根据遗嘱内容,刘女士所有遗产均由张先生继承。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对此有异议,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双方协商无果③,张先生遂将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刘女士的全部遗产。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
【涉案证据】 刘女士所留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胡某书写,周某见证。见证人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①。遗嘱书写现场的录像显示,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只会发出“嗯”“啊”等语气词②。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①→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不符合见证人条件
②→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无法确定是否是其真实意愿
③→小张是未成年人,刘女士所留遗嘱没有为未成年女儿小张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3)依据设问要求,进行信息整合,组织答案。
答案:①见证人周某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该遗嘱不符合见证人条件。②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遗嘱内容,该遗嘱不能认定为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③刘女士的女儿小张是未成年人,该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的小张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学生用书第241页
课时测评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4·江苏南通高三期末)赵某与王某离婚后,赵某依法院判决准时将孩子交予王某探望,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孩子交还赵某。赵某向法院申请帮其找回孩子。各方采取多种措施,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王某才将孩子交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B.王某对孩子已不具抚养权利
C.赵某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无协助的义务
D.人民法院应依法终止王某对孩子的探望
答案:D
解析: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该案得以中止探望,D正确,A错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B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C错误。
2.(2023·广州二模)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以下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②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③该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继承遗产 ④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可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甲、乙私下向丙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丙可代位继承,二者共同继承遗产,③符合题意。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④符合题意。材料中甲、乙私下向丙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丙不能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丙的父亲和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丙的父亲去世,丙可以代位继承遗产,②错误。
3.(2023·大湾区一模)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王某请了张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扶养协议,声明张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张阿姨获得。此后,张阿姨一直尽心照顾王某。几年后王某病故,张阿姨取得房产,但王某儿子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若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张阿姨( )
①可以得到王某遗产,因为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监护人要求,可以得到房产 ③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④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张阿姨不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其遗产,按扶养协议承担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③④入选。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指被继承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①错误。王某与张阿姨签了一份扶养协议,该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监护人的要求,②不选。
4.(2023·广东六校联盟高三第二次联考)甲乙两人为夫妻,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已满十周岁)。因甲长期对乙实施家庭暴力,乙决定起诉离婚,要求女儿由其抚养,甲支付抚养费。经调解,乙未改其心,但甲拒不同意离婚,且以自己没有存款和工作为由,表示自己无法支付抚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甲乙双方离婚 ②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抚养费用 ③甲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就没有探望权 ④甲没有收入来源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甲长期对乙实施家庭暴力,且经调解乙依然坚持离婚,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①正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②正确,④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即使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享有探望权,③错误。
5.(2023·惠州市高三调研)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王某、9岁的儿子及张某父亲。2022年10月张某去世时,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 000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遗嘱继承及特殊情况下,对这6间房屋和6 000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
A.王某一般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 000元现金
B.应该由王某、张某儿子、张某父亲平均分配
C.理应全部由张某父亲继承
D.可以全部由张某儿子继承
答案:A
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张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6间房屋和6 000元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去世后,其中3间房屋和3 000元现金属于王某所有,另外3间房屋和3 000元现金是张某的遗产,应该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王某、张某之子和张某之父平均分配,即每人1间房屋、1 000元现金,故王某一般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 000元现金,A正确,B、C、D错误。
6.(2023·广州市高三综合测试)15周岁的刘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用于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近160万元。刘某父母得知后,请求该公司返还全部打赏资金,但被拒绝。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是不相适应的 ②刘某的打赏行为是自愿的,其父母无权请求该公司返还 ③刘某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不可撤销 ④作为刘某的法定监护人,刘某父母应加强对其约束和教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刘某只有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是不相适应的,①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作为刘某的法定监护人,刘某父母有义务对刘某加强约束和教育,④正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刘某父母对刘某的行为没有同意或追认,有权请求该公司返还刘某的打赏资金,②错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当是无效的,故刘某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③不选。
7.(2024·九省联考广西卷)2021年3月,赵某书写的遗嘱表明其婚前存款30万元由其母亲李某继承10万元、妻子陈某继承20万元,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其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李某没有其他子女,一直由赵某夫妻赡养。2021年5月赵某去世后,陈某作为儿媳继续赡养李某。2023年12月李某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妻子陈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母亲李某不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儿媳陈某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④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陈某、母亲李某都是赵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符合题意,②错误。赵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只有资格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所以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赵某妻子拥有房屋另外50%的所有权,④符合题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陈某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③错误。
8.(2023·茂名市高三年级第二次综合测试)苏某泉有儿子苏某甲、养子李某田,其父母和妻子均先于其去世。苏某甲久居国外,李某田长年与苏某泉共同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李某田有一个儿子小李。后苏某泉因病去世,其生前未立遗嘱,所居住的房屋登记权利人为苏某泉、李某田。关于苏某泉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田可多分遗产 ②李某田只能继承房屋遗产
③小李无权继承遗产 ④苏某甲无权继承房屋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且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养子李某田与苏某泉共同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李某田可多分遗产,且不但能继承苏某泉的房屋遗产,还能继承苏某泉的其他遗产,①正确,②排除。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小李是李某田的儿子,不是苏某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③正确。苏某甲是苏某泉的儿子,是苏某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苏某泉的房屋遗产,④排除。
9.(2024·海南模拟预测)田甲因母亲去世怀恨父亲,多年不与父亲来往,年迈的父亲由其侄子田丙照顾多年。后来,在亲友的劝说下,田甲放下仇恨也探望老父亲多次。田甲父亲病重住院期间,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给侄子田丙。田甲父亲去世后,田甲和田丙就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口头遗嘱有效,田丙可以继承田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 ②田甲多年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③田甲父亲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田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田甲父亲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给侄子田丙,该口头遗嘱有效,田丙可以继承田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侄子田丙不是法定继承人,故田甲父亲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③正确。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一内容,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且后期田甲也多次探望父亲,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节选)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田甲父亲口头遗嘱有效,因此田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该赠与田丙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而不是全部遗产,④错误。
10.(2023·广东新高考名校联考)老王生前曾向小明借款20万元,经小明多次讨要迟迟未还。老王去世后,小明找到老王的儿子小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对其父亲老王20万元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王选择继承遗产,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 ②若继承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超出部分小王仍需偿还 ③若小王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不承担其父亲的债务
④小王是老王儿子,不论是否放弃继承遗产都应承担还款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故①③正确,②④错误。
11.(2023·北京海淀高二统考期末)李某系再婚,和前妻范某育有未成年女儿李甲,离婚后由前妻范某抚养;妻子高某再婚时带来一个男孩小高,由两人共同抚养。李某因病去世,留有六间平房和若干存款。家人因遗产分配问题诉诸法院,前妻范某代表女儿李甲争取房产,并要求由自己代为保管。针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首先应该析产,本案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不动产是六间平房
B.李甲与李某已不是父女关系,故不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C.若李某去世前有口头遗嘱,他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之外指定继承人
D.小高尽管没有对遗产提出分配诉求,也可以继承遗产的相应份额
答案:D
解析: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六间平房和若干存款属于李某和妻子高某的共同财产,应先将六间平房和若干存款的50%给高某,剩余的50%不动产和存款才是李某的遗产,其中六间平房的50%是被继承人遗产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A不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李甲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B不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本案中,若李某去世前有口头遗嘱,他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之外指定遗赠受领人而不是继承人,但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C不选。本案中,小高是李某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小高尽管没有对遗产提出分配诉求,也可以继承遗产的相应份额,D正确。
12.(2024·山东济南高三期末)E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延(化名)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王延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夏某于2010年过世,未处理继承事宜。王某一个人生活,后王某与其侄子王威(化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E房屋赠与王威。2019年王某去世,王威在料理完王某的后事以后依据协议请求依法继承E房屋。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延作为养子女对E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 ②养女王延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E房屋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E房屋应全部归王威 ④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王延(化名)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延作为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对E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王某与其侄子王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E房屋赠与王威,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由于E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①④符合题意,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6分)(2023·江门一模)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老林有3个孩子,1儿2女。老林与儿子小林曾闹过矛盾,20多年来,小林都没有回家看过老林,而一直守在身边照顾老林的是两个女儿。年初,老林摔了一跤,离世前写下遗嘱,把一套92平方米的房子和13万存款,留给两个女儿。老林去世后,小林跑回家,根本不认父亲的遗嘱,说:“我才是亲生儿子,即便跟父亲有矛盾,也应该继承遗产。而两个妹妹已出嫁,不能分父亲的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小林的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小林主张分遗产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林临终前立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来分配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后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若是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小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若是构成遗弃,即使老林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不给他份额。继承人应知法明理、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本题是评析类试题。辨析点①:小林根本不认父亲的遗嘱→可联系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辨析点②:我(小林)才是亲生儿子,即便跟父亲有矛盾,也应该继承遗产→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辨析点③:两个妹妹已出嫁,不能分父亲的财产→可联系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后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辨析点④:20多年来,小林都没有回家看过老林→小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若是构成遗弃,即使没有遗嘱,可联系小林也可能不能参与法定继承;最后从赡养义务、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总结升华。
14.(8分)(2024·广东模拟预测)
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国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2021年9月,孙某儿子去其他城市工作,孙某的生活起居由其侄子照顾,孙某便让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由其侄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其侄子所有。2022年7月,孙某与老张一同外出旅游,途中孙某因钱包被盗,向老张借款6 000元并打了借条。旅游途中二人遭遇泥石流,孙某不幸被砸伤,住院期间得到其女儿的精心照顾。2022年9月孙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给女儿。当日孙某过世。事后,老张拿着借条找到孙某的侄子要求还款。
(1)材料中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2)老张是否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如不能,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1)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故该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孙某2018年立下的自书遗嘱无效。
(2)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考查遗嘱的有关知识,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自书遗嘱无效,原因:前后立有多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2021年9月,打印遗嘱,房屋归其侄子,见证人: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无效,原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此份遗嘱见证人人数不够。
2022年9月,孙某立下口头遗嘱,房子和存款给女儿,见证人:三位医生——口头遗嘱有效,原因:口头遗嘱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试题,分析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并说明理由,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
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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