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37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广东专版)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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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知识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点拨拓展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订单)
3.合同的价值
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整体社会财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点拨拓展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应注意: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和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以下两种情况,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学生用书第228页
二、合同的订立过程
1.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承诺。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点拨拓展
对比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含义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
受要约人同
意要约的意
思表示
特点
内容笼统,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受要约人的“承诺”增加了新内容,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
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同意要约;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效力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订立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的生效(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1)条件:合同主体适格;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承诺到达对方后即宣告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完成。
点拨拓展
无效合同: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1.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 )
× 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公平原则,而不是平等自愿原则。
2.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
× 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是希望与乘客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订立只要是双方自愿的,都受法律保护。( )
× 即使双方自愿,如果主体不适格或违法也不受法律保护。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订立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
× 只要合同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不局限于口头、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直接的履约行为。
考向一 合同的形式
1.(2023·辽宁卷)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因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考向二 合同的订立
2.(2022·海南卷)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
学生用书第229页
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排除。
知识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履行合同(有约必守)
1.合同履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正确、
适当)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合同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2)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2)违约金与定金竞合选择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违约免责
(1)免责事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情形及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民法典规定的通知证明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因不可抗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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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拨拓展
1.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
1.因突发泥石流未能将货物按时送达乙公司,应该免除甲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 )
× 因不可斥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2.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
√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
×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考向一 合同履行
1.(2023·北京丰台一模)王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预定了一间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下单后即被扣除全部房款,但后来王某因故并未入住。王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王某认为A公司未尽到该补充说明的提醒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预扣的房款。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资料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节选)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①A公司在补充条款中没有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应当承担返还义务 ②本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平衡双方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③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该判决免除了当事人王某的违约责任 ④A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应判决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A公司虽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进行补充说明,但是未尽到该补充说明的提醒义务,应该将预扣房款退还,①正确。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退还预扣的房款,这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A公司未尽到补充说明提醒义务,王某可以主张“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A公司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返还预扣的房款,③④错误。
考向二 违约有责
2.(2023·福建南平三模)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雨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在这一案例中( )
①作为守约方小雨可以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②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③双方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故商家行为不构成违约 ④该商家作为要约人,其口头声称为要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某商家与小雨形成了口头合同,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商家构成违约,作为守约方小雨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是错误的,①排除。商家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的义务,所以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义务,②正确。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形成了口头合同,而且有效,故商家行为构成违约,③错误。该商家作为要约人,其口头声称为要约,小雨参加了该活动,故口头合同成立,商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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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测评38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4·山东青岛调研)孙某报名参加某健身培训班,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合同,孙某随后签字并交费。一周后因教练更换,孙某提出停课退费。工作人员出示当初签订的合同,告诉孙某备注中有“培训满一周后,不予退费”的内容。该事件中( )
①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应该提醒孙某注意有关退费条款 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合同无效 ③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更换教练,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④如果经过调解和仲裁都无法解决,孙某可以向法院起诉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A
解析: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本案中工作人员出示当初签订的合同,告诉孙某备注中有“培训满一周后,不予退费”的内容,对于这个内容,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应该提醒孙某注意有关退费条款,①符合题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而不是该合同无效,②错误。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更换教练,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③符合题意。案例中的合同纠纷采用的仲裁是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④错误。
2.(2022·广州南沙质量检测)周某在电商平台看到某鞋类制造公司的广告——每满21元减20元,周某精挑细选,花了200多元买了1双鞋。第二天,该公司客服给周某留言“因价格异常不发货”。此后周某多次与该公司沟通也未能发货。第五天,周某的订单直接被该公司单方面取消了,并显示退款完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每满21元减20元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周某购买鞋子属于合同订立的承诺阶段
C.该公司单方面取消订单违背诚信的原则
D.该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某鞋类制造公司在电商平台打出的广告内容明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而非要约邀请,A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周某看到该广告后,精挑细选,花了200多元买了1双鞋,这属于合同订立的承诺阶段,B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该公司客服给周某留言“因价格异常不发货”,此后周某多次与该公司沟通未果,不久,周某的订单直接被该公司单方面取消了,这显然是违背了诚信原则,C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周某在电商平台看到该鞋类制造公司的广告后,花了200多元买了1双鞋,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所以该公司后来单方面取消订单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
3.(2023·惠州三调)2022年8月初,甲说要将自己的汽车以6.6万元的低价卖给乙,但要等自己从老家返回后方能交付。乙非常高兴,先行支付了3万元,并约定余款一手交钱、一手交车。然而,甲在老家又将汽车以8万元卖给了丙,并完成了过户手续。当甲欲将3万元返还给乙时,乙不同意,声称其交易在先,要求甲交车。下列说法成立的是( )
①甲与乙的汽车交易合同成立 ②甲与丙的汽车交易是无效的 ③甲应该双倍返还3万元押金给甲 ④该车所有权已经让渡给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甲与乙二者之间的汽车交易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该合同成立,①入选。甲在老家又将汽车以8万元卖给了丙,双方完成了过户手续,丙已经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④入选。甲与丙是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作出的交易,已经完成交易并过户,该交易有效,②不选。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乙支付的3万元是先行支付的,没有约定定金性质,所以既不是定金,也不是押金,而且押金不是双倍返还的,定金才需要双倍返还,因此,甲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3万元以及赔付一定违约金,③不选。
4.(2023·海南琼海二模)王某在朋友面前声称只要当事人通过国家公务员笔试,他就能帮其通过公务员面试,使其成为公务员。孙某相信了王某的话,给了王某10万元活动经费,但强调要与王某签订合同,如不能让自己通过公务员面试,王某要全额退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合同违背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②该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③孙某能以合同无效要求王某退款 ④王某收的钱不用退还,因为是孙某主动给予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该合同内容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孙某能以合同无效要求王某退款,①③符合题意,②错误。王某与孙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王某收的钱需要退还,④错误。
5.(2023·广州二模)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依约支付了价款,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随后,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违背了平等原则 ②乙有权主张甲违约 ③甲、乙签订的合同无效 ④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丙取得房屋所有权,④正确。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本案中甲在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违背了诚信原则,未涉及平等原则,①排除。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两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因此该合同有效,③错误。
6.(2024·九省联考黑吉卷)某日,奶奶送小明上幼儿园,在乘坐公交车途中,因为一辆车违章抢行,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被送医治疗。就该事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明购车票才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②小明免车票也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③小明在该事件中身体权受到侵害 ④小明在该事件中健康权受到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在本案中,公交公司是承运人,奶奶和小明是旅客,即便是免票旅客也与公交公司构成客运合同法律关系,①错误,②正确。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属于健康权受到侵害,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
7.(2024·湖北重点学校联考)赵莉(化名)为江南某一电子厂的合同工,今年16周岁。某日,她在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价值1 700元,赵莉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商店退货,而赵莉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作主,表示不愿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双方买卖的项链和宝石戒指 ②赵莉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父母允许其购买行为无效 ③赵莉与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有效的 ④本案中买卖合同成立时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擅自变更或解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项链和宝石戒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赵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买卖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①错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赵莉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赵莉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赵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有效的;本案中买卖合同成立时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擅自变更或解除,③④正确。
8.(2023·北京石景山一模)刘大妈欲购买陈先生正在出售的一套房屋,陈先生在得知房屋所在区域可能会被依法征收拆迁的情况下,与刘大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按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在二人约定的交付房屋之日,该地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这套房屋恰在征收范围内。陈先生随即单方面提出退还刘大妈购房款,取消房屋交易并解除买卖合同。对陈先生的行为,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征收拆迁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陈先生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②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陈先生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③鉴于房屋尚未按照约定完成交付,陈先生依然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 ④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了全额付款及过户手续,陈先生应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陈先生已得知房屋所在区域可能会被依法征收拆迁,所以征收拆迁不属于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陈先生不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①错误。二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陈先生不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③错误。陈先生与刘大妈自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按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买卖合同有效,刘大妈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陈先生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②④符合题意。
9.(2023·惠州市高三调研)2022年5月10日,老陈向老林提出购买其名下一套房子,双方口头约定了购房价格并约定下个月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6月1日,当地政府出台限购政策,非本地户籍购房者缴纳社保的年限从一年变为三年。老陈的户籍不在该地,他的社保刚满两年,新政策出台后还差二年才有购房资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老陈才能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②两人口头约定,并未订立合同,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合同的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老陈可以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④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老陈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之后老陈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根据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受当地政府出台限购政策这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老陈无法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免除违约责任,③正确。老陈与老林订立的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②错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10.(2024·山东菏泽高三期末)某租赁公司将一台车床出租给张某,租期2年。在租赁期间,张某谎称车床是自己的,以市价分别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车床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根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属于不当得利
②合同到期后,该租赁公司可以要求王某返还车床
③乙接受了张某的实际交付,取得了车床的所有权
④张某不能履行对甲和丙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材料中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没有违反法律而使他人受到损失,不属于不当得利,①不选。某租赁公司将一台车床出租给张某,故合同到期后,该租赁公司应该要求张某返还车床,而不是王某,②不选。张某以市价签订买卖合同收取了价款,并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故乙接受了张某的实际交付,取得了车床的所有权,③符合题意。张某以市价分别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车床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故张某不能履行对甲和丙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④符合题意。
11.(2023·辽宁丹东二模)周某在某家电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部分商品享原价8折优惠”的弹窗。周某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台洗衣机,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当天下午周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价款。第二天,该家电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周某无法及时交货,周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不可抗力导致商品送达不到,不属于违约 ②该家电公司延迟交货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周某修改订单付款方式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④家电公司“8折优惠”弹窗内容属于要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不可抗力导致商品送达不到属于违约,①错误。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该家电公司因交通管制延迟交货,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周某修改订单中的付款方式的行为,使要约的内容发生变化,属于新的要约,③正确。家电公司网站的“本店部分商品享原价8折优惠”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④错误。
12.(2023·湛江市高三调研)2022年12月1日,M建筑公司向N水泥销售公司发出购买500吨型号为PI42.5、价格为450元/吨的水泥的函件,要求N水泥销售公司在15日内回复。2022年12月6日,N水泥销售公司同意M建筑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价格提高到480元/吨。2022年12月7日,M建筑公司回函同意N水泥销售公司的提价要求,但因网络原因,次日N水泥销售公司才收到回函。对于本案中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M建筑公司向N水泥销售公司发出购买水泥的函件属于要约 ②M建筑公司同意N水泥销售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 ③N水泥销售公司提价属于向M建筑公司发出的要约邀请 ④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7日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M建筑公司向N水泥销售公司发出购买水泥的函件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N水泥销售公司提价属于新要约,M建筑公司同意N水泥销售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②正确,③排除。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因网络原因,次日N水泥销售公司才收到回函,因此合同生效的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8分)(2022·广东高校联考)
2022年5月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因庆典需要200套西服,如果贵公司有能力在6月1日做出并送达,请回函。”5月10日,乙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有能力做,每套1 000元,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会在6月1日之前运抵贵公司,速回函。”5月11日,甲公司回函确认,5月12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并于5月31日发货。但直到6月3日西服才运抵甲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梅雨季,连绵阴雨耽搁了货运行程,因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案例,说明乙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①乙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5月10日的回函属于要约,甲公司5月11日的回函属于承诺。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5月12日承诺到达乙公司后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③本案中,阴雨天气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完全可以预见阴雨天气对货运的影响,天气状况是计算交货日期时事先必须考虑并加以克服的因素,故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乙公司须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解析:解答本题,首先需判断乙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然后结合材料具体表述理由:甲、乙两公司在5月12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且符合有效合同的相关要件→该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若未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属于违约;乙公司逾期交货且认为是因为梅雨季耽误运货行程,并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该合同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且梅雨季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4.(6分)(2023·深圳一模)
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推介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110万元出售给陈某,定金为5万元;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2万元服务费。
刘某回家后,将该事实告诉妻子宋某。宋某觉得该房屋售价和自己的预期差距巨大,且自己没有签字,认为合同无效。
业主刘某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未按约定将该商品房过户给陈某,陈某遂将刘某诉至A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补充下列划线处的内容,完成这份民事判决书。
A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陈某
被告:刘某
原告陈某诉被告刘某合同违约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陈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刘某未按约定将该商品房过户给陈某,违背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造成陈某损失,且不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情形,刘某行为构成违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① 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 ②
判决如下:
被告刘某支付原告陈某 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答案: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②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③两种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第一种情况(若适用违约金条款)则是:返还定金5万元,给付违约金15万元,赔偿中介服务费损失2.2万元。
第二种情况(若适用定金条款)则是:按定金双倍返还即给付10万元,赔偿中介服务费损失2.2万元。
解析:①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作答。②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③根据②的内容可选择其中一种情况分析应承担的具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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