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35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广东专版)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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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考向预测与复习策略:“合同”的选择题会进行中观考查,其余部分的选择题多从宏观角度进行综合性考查;非选择题既有小切口的,也有综合性考查的,考查的方式多以判断说理、评析观点、做法、意义为主。在复习时,既要准确仔细,又要把握知识之间的联系。 课程标准: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2.了解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3.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点拨拓展 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政府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点拨拓展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状态相符的民事活动(如乘坐公交车、购买文具等小额交易)。与其年龄、智力状态不符的民事活动效力待定,要经监护人的同意。 (2)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点拨拓展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 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权、著作权)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3)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对民事权利,当事人既可行使,也可抛弃 对民事义务,法律强制义务人必须履行 学生用书第217页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民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1)民法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 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上挂下联 1.要准确判断某种法律关系是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这影响到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类型的选择和举证责任的归属等方面。 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民法基本原则,是明晰法律责任、进行法律判决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1.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 × 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银行放贷10万元的行为和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还债行为。 2.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来解决纠纷。(  ) × 个体户张某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属于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3.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 √ 4.某校高一16周岁的李同学嫌弃学生宿舍环境不好,通过房屋中介用自己的压岁钱以每月1 5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房子,并向中介支付了500元定金。李同学父母得知后不同意李同学租房,但不能向中介要回定金。(  ) × 16周岁的李同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外租房属于与李同学的年龄、智力状态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具备法律效力。李同学父母不同意李同学租房,即不追认李同学租房的民事活动,因而李同学租房的民事活动无效,李同学父母可向中介要回定金,中介应当返还500元定金。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1.(2024·河南南阳六校联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某校高二同学围绕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进行探究学习。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汽车被邻居不小心损坏——邻居 B.乙一次性支付5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乙的支付行为 C.丙顶替同学上大学——人身利益 D.丁将自家汽车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10万元——10万元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甲的汽车被邻居损坏,侵犯了甲的所有权,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所以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该是汽车,而不是损害者,A排除。乙一次性支付5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不是乙的支付行为,B排除。丙顶替同学上大学,侵犯了同学的姓名权,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C正确。丁向银行贷款10万元体现的是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不是物,D排除。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学生用书第218页 答案:C 解析:“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说明甲的行为使乙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②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侵犯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材料未体现绿色原则,①排除。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不符合规范,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错误。 知识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概念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 具体内容 生命权维护的是人的生命的持续活动,没有死亡发生,不能认为生命权受到侵害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健康是指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以及心理状态的良好状态 (2)损害赔偿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点拨拓展 1.姓名使用权 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 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 2.以侮辱的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2.肖像权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2)法律规定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学生用书第219页   点拨拓展 比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不同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主体 所有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都享有 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没有隐私权 客体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 私人生活安宁、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秘密 取得 方式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 自然就享有的 侵害 方式 造谣、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 非法剥夺、诋毁、贬损、亵渎他人的荣誉 非法获取、刺探、侵扰、泄露、扩散、公开他人私生活的事实 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上挂下联 联系本书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社会争议解决”、《政治与法治》中“全民守法”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对侵权案件的认识、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判决。 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 ×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 √ 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  ) ×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4.在网上“曝光”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 × 他人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个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不属于个人隐私。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考向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1.(2022·海南卷)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王爷爷被张某饲养的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而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 考向二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2023·浙江1月选考)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 解析:学校未经许可将小白的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侵犯了小白的肖像权,B正确。小白楼上邻居家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小白的生活,并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其行为有其不当之处,A不选。未经子女的同意,父母查阅子女手机的行为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D不选。 学生用书第220页 3.(2023·辽宁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境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审题过程](1)审设问,获取和解读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2)依据设问要求审读材料,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组织答案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境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①。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②。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a.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海量下载、改变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b.小明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英烈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依据设问要求,进行信息整合,组织答案。 答案:a.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b.理由: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学生用书第221页 课时测评36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3·佛山二模)甲带着女朋友到乙的服装店试穿了一条裤子,乙心直口快地说甲可能是“长短腿”,并拿出一个皮尺测量加以证实。事后,甲的女朋友因甲的“长短腿”问题与甲分手。甲状告乙要求维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谅解,乙还主动送给甲一张服装店终生八折卡。本案中(  ) A.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对甲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赔礼道歉 B.乙的言行与分手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女朋友构成侵权 C.八折卡是具有一定惩罚性的经济赔偿,其执行具有强制效力 D.乙言行有违公序良俗,以侵扰、公开方式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答案:D 解析:乙当面揭露了甲的缺陷,有违公序良俗,以侵扰、公开方式侵犯了甲的隐私权,D正确。名誉一般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没有体现,A不符合题意。乙的言行与甲跟女朋友分手这一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乙的言行侵犯了甲的权利,但是并没有侵犯甲的女友的权利,B错误。八折卡是乙主动给予甲的,并不是惩罚性的经济赔偿,C错误。 2.(2022·江门部分学校联考)某公司招聘平台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公司人员招聘信息,其中包含“法务专员”“董事长助理”两个岗位。闫某就该公司发布的前述两个岗位分别投递了求职简历。该公司查看其简历后均给出岗位不合适的结论,理由是:闫某是××省人。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滥用用工自主权,闫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该公司涉嫌地域歧视,行为侵犯了闫某的人格尊严权 ③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④该公司侵犯了闫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该公司的行为涉嫌地域歧视,因为地域问题而不录用闫某,是滥用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既侵害了闫某的平等就业权,同时也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闫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②正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未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③不选。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而非休息休假的权利,④不符合题意。 3.(2024·江苏连云港高三期中)2023年2月28日,四川达州市渠县的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周岁男孩从顶楼扔下。事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肇事男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②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三十日内提出上诉 ③肇事男孩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④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肇事男孩的行为造成肖某某死亡,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肇事男孩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肇事男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①③正确。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提出上诉,②错误。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后途径,不能说是“最有效途径”,④错误。 4.(2024·北京朝阳模拟)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财产诉讼中,当事人向非本人家庭成员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即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行为仍应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B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 张三以次充好,将残次品冒充正品卖给李四。李四得知真实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三退款,理由是张三违背了诚信原则 D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平等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财产诉讼中,当事人向非本人家庭成员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即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行为仍应被法院认定为无效,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B正确,但不符合题意。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张三以次充好,将残次品冒充正品卖给李四,张三违背了诚信原则,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D错误,符合题意。 5.(2023·北京海淀一模)“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雷锋姓名,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某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对此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下列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有悖雷锋精神 ②该公司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③该判决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该判决体现了检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该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侵犯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有悖雷锋精神,①符合题意。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雷锋姓名,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判决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尊崇英烈,③符合题意。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雷锋同志的姓名权,应承担民事责任,②错误。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④错误。 6.(2023·广州三地东莞二校一模)信息时代,扫码点餐成为日常操作。徐先生在一家餐馆就餐时提出使用传统纸质菜单的要求,被告知该店出于环保需要,只能扫码点餐,点餐时必须关注该店微信公众号,需要获得客户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等信息,否则就不能点餐。据此可知(  ) ①该店坚持绿色原则要求扫码点餐,不应受到谴责 ②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 ③为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徐先生应首选诉讼维权 ④该店违反自愿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点餐时必须关注该店微信公众号,需要获得客户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等信息,否则就不能点餐,该店违反自愿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应受到谴责,这说明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②④正确,①错误。权利受到损害时,人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③错误。 7.(2023·北京房山一模)某公司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在未经公众人物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何某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何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AI角色属于虚拟形象,不是对何某真实姓名、肖像等人格形象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②该公司未经何某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人格特点生成AI角色,构成侵权 ③该案中具体图文由用户上传,该公司只是技术服务提供者,不构成侵权 ④该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本案中,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因此,该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②④正确。在涉案软件中,用户使用原告的姓名、肖像创设虚拟人物,被告的行为属于对包含了原告肖像、姓名的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因此,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一般人格权的侵害,①③错误。 8.(2024·广东东莞高三期末)高三有三个同学围绕“权利受到侵犯”的话题在讨论。甲:妈妈对我不信任,时常翻看我的书包和日记。乙:楼上的小孩每天晚上10点还在弹钢琴,影响我学习和休息。丙:小区很多人养狗,但不牵狗绳,小狗还随地大小便,让我非常困扰。根据材料,可以得出(  ) A.未成年人有隐私权,父母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 B.晚上10点在家里弹钢琴违背了相邻关系中有利生活的处理规则 C.市民带犬只出门,不为犬只佩戴犬牌、不拴绳,纯属违规行为 D.高三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年满18周岁才能维权 答案:A 解析:妈妈对孩子不信任,时常翻看孩子的书包和日记,这是侵犯孩子隐私权的表现,未成年人也有隐私权,父母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子女的隐私权,A入选。晚上10点在家里弹钢琴,影响了邻居休息,这是违背了相邻关系中的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原则,B不选。市民带犬只出门,不为犬只佩戴犬牌、不拴绳,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C不选。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D错误。 9.(2023·广州市高三调研)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下甲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是(  )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答案:C 解析: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违背了诚信原则,C正确。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违背了公平原则,A不符合题意。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破坏了环境,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B不符合题意。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做法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D不符合题意。 10.(2023·广东惠州一中一模)2022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网民罗某平在微博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违法言论,给英烈亲属带来极大困扰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罗某平侮辱英烈的侵权行为 ②罗某平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④罗某平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本案涉及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侵权行为,①错误。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指特定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政府、单位团体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积极评价,罗某平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②正确。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除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外,被侵权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③错误。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可知本案中网民罗某平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④正确。 11.(2023·广东新高考名校联考)小王、小李系同一楼层的邻居。小李在入户门上安装一款可自动拍摄并存储视频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小王家门口。小王认为这侵犯了其隐私,要求小李将可视门铃拆除。小李认为可视门铃感应距离仅3米,拍摄到的小王家的画面模糊不清,不会侵犯小王的隐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的住宅被可视门铃拍摄到,其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②小李为居住安全而使用智能门铃的行为不属于侵权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④可视门铃拍摄到的小王家的画面模糊不清,小王无权要求小李拆除门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小李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但设备拍摄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拍摄到了小王的住宅,而住宅具有私密性,是个人生活安宁的起点和基础,可视门铃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获取小王住宅内的私密信息的可能性很大,故小李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侵害了小王的隐私权,小王有权要求小李拆除可视门铃,①正确,②④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③正确。 12.(2023·汕头市模拟)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一家店铺,并通过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卖家宣传不实的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其店铺名誉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云某侵害了林某的名誉权 ②云某可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③林某违背自愿原则 ④林某违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林某售卖给云某与网页宣传不符的某品牌的裤子,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云某发现购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可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维护自身权益,②④正确。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发表了卖家宣传不实的评论并给予差评,不存在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没有侵害林某店铺的名誉权,①错误。材料没有涉及自愿原则,③不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7分)(2023·广东韶关二模)   【基本案情】   某市张某利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在经依法征询袁隆平近亲属的同意后,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条文】(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五条: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假如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该案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张某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应判决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法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题目中张某损害英雄烈士名誉权一案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从为什么要维护人身权利以及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法院应该怎么判决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张某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节选)的内容。 检察机关依法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怎样维护人身权利、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后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14.(7分)(2023·佛山一模)   2022年国庆假期,李某一家去某旅游景点游玩,见一餐馆门前广告牌上写着“国庆期间,八折优惠”,于是进店消费,并喝了自带的酒水饮料。结账时被告知自带酒水饮料将另外征收15%的服务费,“国庆期间,八折优惠”只针对本店会员,若要成为会员需一次性充卡2 000元人民币。原来,餐馆门前广告牌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注明“以上优惠只限会员”。李某认为他进店时询问过优惠活动,餐馆并未做出相应的提示,也没有对自带酒水消费进行提醒。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和冲突。争执期间,李某6岁的女儿无人照看,玩耍时突然扑向正常工作的餐馆服务员刘某,胳膊被刘某手中的汤水严重烫伤后导致精神恍惚。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案例中被侵害的权利,并分析案例中的民事法律责任。 答案:①消费者李某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李某女儿的健康权、身体权。②餐馆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餐馆对李某女儿人身的侵权承担无过错责任;李某未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刘某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本题作答的主体:李某、李某的女儿、餐馆、餐馆服务员刘某。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谁的权利受到侵害、谁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李某在结账时被告知自带酒水饮料将另外征收服务费;“国庆期间,八折优惠”只针对本店会员,若要成为会员需一次性充卡2 000元人民币;原来,餐馆门前广告牌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注明“以上优惠只限会员”→侵犯消费者李某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李某进店时询问过优惠活动,但餐馆并未做出相应的提示,也没有对自带酒水消费进行提醒→餐馆应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在与餐馆争执期间,李某6岁的女儿无人照看,玩耍时突然扑向正常工作的餐馆服务员刘某,胳膊被刘某手中的汤水严重烫伤后导致精神恍惚→可知李某女儿的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犯;餐馆对李某女儿人身的侵权承担无过错责任,李某未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刘某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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