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39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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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知识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 权利 义务 具体要求 抚养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保护 履行 监护 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教育和 保护 ①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点拨拓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子女应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评价: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 × 抚养指长辈对晚辈的抚育教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  ) √ 3.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 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4.郑先生对其妻子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且达到刑法规定的才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应尽量选择法定继承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 ×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学生用书第238页 考向一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2023·河北唐山二模)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刘某,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 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材料中“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该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①④符合题意。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因此,刘某的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错误。刘某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的孩子改名的行为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错误。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2.(2023·北京东城二模)从跌倒监测预警功能的摄像头,到具有双向视频功能的智能屏,智能监控为陪伴老人提供了一种选择。网友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有机统一对老人的关爱和权利的尊重,推动智能技术助力养老 B.滥用智能技术损害了老人的身体权和国家安全,应加强监管 C.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问题 D.老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设备供应商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智能监控在助力养老的同时,也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且线下对老人的陪伴是技术养老无法替代的。因此在推动智能技术助力养老的同时,应有机统一对老人的关爱和权利的尊重,A正确。滥用智能技术损害了老人的隐私权而非身体权,B错误。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有利于助力解决老龄化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问题,C错误。老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其责任承担应具体分析,设备供应商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可靠,信息泄露是因为使用者的问题而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则不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D错误。 知识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遗产继承 1.遗产与继承 (1)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①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学生用书第239页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①遗嘱继承的顺序和范围: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继承的意义:遗嘱继承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 1.遗嘱 遗嘱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法律 效力 ①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②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之外的其他遗嘱形式,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前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 遗嘱 处分 遗产 遗赠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2.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点拨拓展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 养协议 接受 遗产 的人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通过遗嘱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组织、个人 法律 依据 法律直 接规定 遗嘱 遗赠扶 养协议 权利 义务 关系 基于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权利与义务。没有特殊义务,享受遗赠权利 没有特殊义务,享受遗赠权利 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继承开始后,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再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 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在继承遗产时,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 × 公民的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限制。 考向一 法定继承顺序 1.(2022·浙江1月选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且在外地独立生活,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钱某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学生用书第240页 考向二 遗嘱继承 2.(2024·福建莆田统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刘女士是夫妻,二人有一女小张在某初级中学就读。2022年,刘女士因病去世后,张先生称刘女士在2021年立下了一份代书遗嘱。根据遗嘱内容,刘女士所有遗产均由张先生继承。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对此有异议,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遂将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刘女士的全部遗产。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 【涉案证据】 刘女士所留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胡某书写,周某见证。见证人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遗嘱书写现场的录像显示,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只会发出“嗯”“啊”等语气词。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的理由。 [审题过程](1)审设问,获取和解读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2)依据设问要求审读材料:①分析刘女士所留遗嘱的具体情形;②分析法院判决遗嘱无效的原因。 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组织答案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刘女士是夫妻,二人有一女小张在某初级中学就读③。2022年,刘女士因病去世后,张先生称刘女士在2021年立下了一份代书遗嘱①。根据遗嘱内容,刘女士所有遗产均由张先生继承。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对此有异议,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双方协商无果③,张先生遂将小张及刘女士的父亲刘大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刘女士的全部遗产。受理法院一审判决涉案遗嘱无效。 【涉案证据】 刘女士所留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胡某书写,周某见证。见证人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①。遗嘱书写现场的录像显示,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只会发出“嗯”“啊”等语气词②。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①→周某表示,自己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不符合见证人条件 ②→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遗嘱内容,无法确定是否是其真实意愿 ③→小张是未成年人,刘女士所留遗嘱没有为未成年女儿小张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3)依据设问要求,进行信息整合,组织答案。 答案:①见证人周某没有听清楚刘女士是如何处分财产的,该遗嘱不符合见证人条件。②刘女士不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遗嘱内容,该遗嘱不能认定为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③刘女士的女儿小张是未成年人,该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的小张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学生用书第241页 课时测评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4·浙江校联考模拟预测)王某与妻子宋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10岁的女儿圆圆由宋某独自抚养,共同财产全部归她所有。两年后女儿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王某以离婚时自己之所以放弃财产,就是因为妻子承诺自行抚养女儿,而且以这些财产足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为由替自己辩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判决双方之间的离婚协议无效 B.王某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C.圆圆十八岁后父母不用支付抚养费 D.王某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答案:B 解析:王某与妻子宋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是有效的,A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母离婚,即使一方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也不能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因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履行抚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所以王某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B符合题意,D错误。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周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C错误。 2.(2024·江苏南通高三期末)赵某与王某离婚后,赵某依法院判决准时将孩子交予王某探望,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孩子交还赵某。赵某向法院申请帮其找回孩子。各方采取多种措施,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王某才将孩子交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B.王某对孩子已不具抚养权利 C.赵某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无协助的义务 D.人民法院应依法终止王某对孩子的探望 答案:D 解析: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该案得以中止探望,D正确,A错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B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C错误。 3.(2023·辽宁葫芦岛统考二模)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现实生活中,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经常背着父母购买大量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等,那么未成年人支付的这些费用能否要求返还,请看案例:案例显示,14周岁的原告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刘某经营的网店“×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 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刘某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但被告刘某不同意全额退款。你认为下列法院审理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刘某之间的游戏账号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不可撤销的 ②李某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不得要求刘某返还李某支付的游戏账号价款 ③在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无效 ④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的父母应当加强对李某的教育、引导和监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14周岁的原告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刘某经营的网店共计支付36 652元,这说明李某属于未成年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受到限制,在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无效。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的父母应当加强对李某的教育、引导和监督,③④符合题意。李某属于未成年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受到限制,受到监护人的监护,其行为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李某与刘某之间的游戏账号买卖合同无效,是可以撤销的,①错误。李某的父母虽然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但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李某支付的游戏账号价款,②错误。 4.(2023·河北邯郸统考三模)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一岁的儿子随母亲刘某生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 500元。后来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对此案件判决结果推断正确的是(  ) A.支持补充协议的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 B.父母双方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有效,且李某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C.补充协议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责令恢复原姓氏,李某继续支付抚养费 D.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无效,且因刘某再婚而不必支付抚养费 答案:B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同时,按照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抚养费。因此,双方所签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李某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A错误。双方所签补充协议里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部分无效,李某仍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部分有效,无需责令恢复原姓氏,B正确,C错误。双方所签补充协议里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的内容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部分无效,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部分有效,李某仍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D错误。 5.(2024·海南统考模拟预测)陈某与袁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9岁的儿子小袁归袁某抚养。自2021年下半学年开始,袁某多次以小袁生病为由向学校请假,拒绝让小袁去学校上学,被学校约谈。时至2022年7月,小袁仍未前往学校就读。为此,法院向失职监护人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法院这一举措有利于(  ) ①杜绝家庭教育缺失,确保小袁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②确立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强化袁某的责任意识 ③用法律指导袁某依法带娃,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④督促袁某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小袁的受教育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杜绝、确保”夸大了《家庭教育令》的作用,①错误。向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与确立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无直接因果关系,②不符合题意。袁某多次以小袁生病为由向学校请假,拒绝让小袁去学校上学,因此法院向失职监护人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有利于促进袁某依法带娃,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小袁的受教育权,③④正确。 6.(2024·北京西城高三期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①错误。意定监护人无法定继承权。如果遗嘱约定了意定监护人具有继承权,那么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遗产,②错误。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④符合题意。 7.(2024·九省联考广西卷)2021年3月,赵某书写的遗嘱表明其婚前存款30万元由其母亲李某继承10万元、妻子陈某继承20万元,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其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李某没有其他子女,一直由赵某夫妻赡养。2021年5月赵某去世后,陈某作为儿媳继续赡养李某。2023年12月李某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妻子陈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母亲李某不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儿媳陈某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④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陈某、母亲李某都是赵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符合题意,②错误。赵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只有资格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所以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赵某妻子拥有房屋另外50%的所有权,④符合题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陈某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③错误。 8.(2024·北京房山高三期末)刘某的丈夫早逝,夫妻二人育有二子一女,均由刘某抚养长大。长子周甲与王某结婚育有一子周小甲,两年后周甲因病去世,王某自此与刘某同住。次子周乙患精神病,女儿周丙在美国留学。一年后刘某去世,远在美国的周丙称,刘某逝前曾打电话表示其全部遗产由周丙继承。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遗产应由周丙继承 ②刘某遗产除去为周乙保留必要份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周丙继承 ③王某对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④周小甲可代位继承周甲有权继承的刘某遗产的那部分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周丙称刘某逝前曾打电话表示其全部遗产由周丙继承,这个属于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①排除。刘某遗产除去为周乙保留必要份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周丙、王某、周小甲继承,②排除。周甲因病去世,王某自此与刘某同住,并对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③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周甲因病去世,其子周小甲可代位继承周甲有权继承的刘某遗产的那部分份额,④符合题意。 9.(2024·山东菏泽高三期末)年事已高的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儿一女。2016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2年后女儿因病去世,李某多次表示要到儿子家养老,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李某就一直由女婿照顾,两个儿子只是每月过来探望一次。2023年8月,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材料,对老人留下的老宅如何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留有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②李某的女儿已去世,老宅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 ③李某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的两个儿子遗弃了李某,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①正确。女婿对李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李某的两个儿子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只是每月探望一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故老宅不应平分,②不选。2016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女儿因病去世后女婿一直照顾李某,故女婿对李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根据法定继承,李某的两个儿子没有丧失继承权,④不选。 10.(2024·辽宁校联考模拟预测)周先生和刘女士系夫妻关系,生育了三个女儿。她们均各自成了家,其中二女儿招婿入门。二女儿去世后,二女婿李先生尽心尽责照顾老夫妻俩,老夫妻俩去世后,李先生又料理其后事。在要求分割并继承父母遗产未果后,其余两女儿将李先生告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李先生共同继承并分割父母遗产。邻居甲证明,老人自愿将全部遗产留给李先生。在该案中(  ) ①大女儿和小女儿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②李先生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 ③李先生可以根据老人的生前遗嘱继承其全部遗产 ④周先生和刘女士其余两女儿均享有遗产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材料无法体现大女儿和小女儿未对父母尽任何赡养义务,而且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①错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该案中李先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②正确。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才有效,本案中老人的口头遗嘱只有邻居甲能证明,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③错误。在该案中,依据法律规定,周先生和刘女士其余两女儿均享有遗产继承权,④正确。 11.(2024·山东烟台统考模拟预测)2023年2月,小宋的父母遭遇车祸先后不幸去世。独生子小宋在叔叔的协助下办理了父母的后事。不久,作为小宋父母的唯一长辈,小宋的奶奶因悲伤过度而离世。5月,小宋到房管局想把父母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宋办理过户时,需要其叔叔到场并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 ②小宋作为独生子,其父母过世后,遗留房产理应由其全部继承 ③小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管局可以直接把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 ④如果小宋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产由小宋继承,小宋可以顺利过户该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小宋父母去世后,小宋和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小宋父母的房产享有继承权,而小宋的叔叔是小宋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奶奶去世后,叔叔对该房产也有部分继承权,因此小宋办理过户时,需要其叔叔到场并就房产过户问题进行协商,①正确,③错误。小宋父母去世后,小宋和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小宋父母的房产都享有继承权,②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如果小宋父母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该房产由小宋继承,小宋可以顺利过户该房产,④正确。 12.(2024·山东济南高三期末)E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延(化名)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王延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夏某于2010年过世,未处理继承事宜。王某一个人生活,后王某与其侄子王威(化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E房屋赠与王威。2019年王某去世,王威在料理完王某的后事以后依据协议请求依法继承E房屋。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延作为养子女对E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 ②养女王延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E房屋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E房屋应全部归王威 ④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王延(化名)是王某与夏某夫妇的养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延作为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对E房屋拥有一定的继承权;王某与其侄子王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王威对王某进行赡养,去世后其E房屋赠与王威,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由于E房屋属于王某和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①④符合题意,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王某无权对E房屋进行全权处理,扶养协议部分内容无效,③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6分)(2024·湖南永州统考一模) 老李的儿子小李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创办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资金不足,向父亲老李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三年后归还。两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但小李仍有个人存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老李因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小李还款并支付医疗费。小李认为:公司已破产不需要再还款,并表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不给老李支付医疗费,以后也不再照料老李的生活。老李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小李的观点不正确。①老李和小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到期后,小李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②小李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父母没有义务再帮助扶持他。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照料老李生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也不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的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 本题是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合同、敬老是义务的有关知识。回答此类问题的基本思路需要先判断正误,然后论证说明。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正误判断:小李的观点不正确; 老李和小李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到期后,小李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 小李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父母没有义务再帮助扶持他;另外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照料老李生活,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的。 14.(8分)(2024·广东模拟预测) 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国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2021年9月,孙某儿子去其他城市工作,孙某的生活起居由其侄子照顾,孙某便让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由其侄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其侄子所有。2022年7月,孙某与老张一同外出旅游,途中孙某因钱包被盗,向老张借款6 000元并打了借条。旅游途中二人遭遇泥石流,孙某不幸被砸伤,住院期间得到其女儿的精心照顾。2022年9月孙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给女儿。当日孙某过世。事后,老张拿着借条找到孙某的侄子要求还款。 (1)材料中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2)老张是否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如不能,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1)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故该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孙某2018年立下的自书遗嘱无效。 (2)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考查遗嘱的有关知识,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自书遗嘱无效,原因:前后立有多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2021年9月,打印遗嘱,房屋归其侄子,见证人: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无效,原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此份遗嘱见证人人数不够。 2022年9月,孙某立下口头遗嘱,房子和存款给女儿,见证人:三位医生——口头遗嘱有效,原因:口头遗嘱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试题,分析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并说明理由,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 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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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第39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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