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38课 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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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知识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除了要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外,还要依据侵害行为和侵害状态承担不同的侵权责任。
侵权方式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无法正常行使时
排除妨碍
当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时
消除危险
当侵权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时
返还财产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坏或形状改变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时
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为其侵权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格权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受害人人格评价降低的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上挂下联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应注意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进行对比,准确掌握其在案件诉讼和判决中的应用。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行为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
成要件
和免责
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
任的
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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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正确认识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过错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适用范围:除法律特殊规定外,大部分情况适用。
(2)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范围: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林木折断致人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不提供真实病历资料……
(3)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范围: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个人角度:①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②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2)社会角度: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2.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
×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
×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
×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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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2023·北京房山二模)“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在一案例中,天降大雨,朱某好意让同事王某搭自己的便车回家,路上由于雨天路滑,操作不当,与路过车辆发生碰撞,两人因此受伤。事后,王某向法院起诉朱某,索赔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没有做到安全驾驶,朱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雨天路滑属于不可抗力,朱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该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 ④朱某需要承担责任,但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天降大雨,朱某搭载同事王某回家,雨天路滑是可以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朱某由于雨天路滑,操作不当等导致双方受伤,但这是“好意同乘”行为,朱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②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在该案例中,朱某好意搭乘同事王某,符合该条法律规定,朱某需要承担责任,但应该减轻其赔偿责任,③④入选。
考向二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
2.(2023·北京卷)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A错误。本案属于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需要该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该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草莓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并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D错误。
知识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民事权利行使有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项目
不构成侵权
特殊规定
名誉
权的
限制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构成侵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
以下情形构成侵权: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著作
权的
限制
合理使用:无需著作权人同意
不必支付使用费
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法定许可使用: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否则无需著作权人同意
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具体情形
点拨拓展
1.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2.法定许可使用
(1)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2)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上挂下联
注意联系“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中的“名誉隐私不可侵”,“尊重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全面准确把握名誉权、隐私权和著作权。
学生用书第234页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
的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与不动产所
有权的关系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妥善
处理
相邻
关系
原因
有利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规则
原则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依据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兼顾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上述情形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点拨拓展
“相邻”意味着只要一方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上挂下联
相邻权纠纷,往往还会涉及到“人身权利”“侵权责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基层民主权利”等内容,注意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认识相邻权纠纷。
1.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对自然流水的利用要坚持生产效率优先原则。( )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3.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
4.对于楼道等公共空间,利益相关方可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
× 楼道属于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界限
1.(2022·海南卷)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符合题意。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②不符合题意。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侵犯了其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③符合题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学生用书第235页
2.(2023·北京卷)“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筝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审题过程](1)审设问,获取和解读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2)依据设问要求审读材料,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组织答案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①。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②。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③。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筝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④。
①→风筝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制作风筝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②→王某致力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其作品具有独创性,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③→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老师的做法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张某的做法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给王某,否则就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①+③→法律对著作权加以限制,允许他人在特定情形下对其合理使用,有利于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②+④→既保护了著作权,又对著作权加以适当限制,既保护了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又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播和继承,弘扬传统文化
(3)依据设问要求,进行信息整合,组织答案。
答案: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包括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指导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这属于对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张某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给王某,否则会构成侵权。②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更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其独特的魅力;更多的人参与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学生用书第236页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3.(2024·山东淄博高三统考)廖某与韦某是某村村民,两人房屋毗邻,共用同一条道路通行。廖某及韦某先后对屋前道路进行硬化。后廖某在双方房屋分界处搭建围墙(如图),引发双方争执。一日大风,围墙上的石块坠落,正好砸中了从此经过的韦某,医疗费用花去1 000余元。韦某要求赔偿,廖某则认为大风属于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韦某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预测法院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审题过程](1)审设问,获取和解读设问信息,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2)依据设问要求审读材料:分析廖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有效信息
链接教材知识,组织答案
廖某与韦某是某村村民,两人房屋毗邻,共用同一条道路通行。廖某及韦某先后对屋前道路进行硬化。后廖某在双方房屋分界处搭建围墙①(如图),引发双方争执。一日大风,围墙上的石块坠落,正好砸中了从此经过的韦某,医疗费用花去1 000余元②。韦某要求赔偿,廖某则认为大风属于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③,韦某遂诉至法院。
①→廖某在双方房屋分界处私自搭建围墙,侵占了公共空间,给韦某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侵害了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②→建筑物脱落致人伤害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
③→大风不属于不可抗力
(3)依据设问要求,进行信息整合,组织答案。
答案:法院可能判决廖某拆除围墙并赔偿韦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廖某在双方房屋分界处私自搭建围墙,侵占了公共空间,给韦某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侵害了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拆除围墙,恢复道路原状。建筑物脱落致人伤害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等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廖某认为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理由不成立,并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韦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学生用书第237页
课时测评39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4·河南南阳六校联考)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下列对侵权责任认识不正确的是( )
①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只能单独使用 ②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③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④侵权责任规定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①错误但符合题意。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②错误但符合题意。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侵权责任规定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③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2.(2024·山东九校联考)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被人民法院驳回。人民法院驳回袁某诉讼请求,是因为( )
A.此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归责
B.吴某虽有过错,但他主观上无故意
C.吴某虽有过错,但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D.吴某的劝阻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本案中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吴某并没有过错,也不构成对方某侵权,因此吴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此案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归责,A、B、C错误。本案中吴某并没有过错, 也不构成对方某侵权。人民法院驳回方某之妻袁某的诉讼请求,是因为吴某的劝阻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D正确。
3.(2024·山东潍坊高三期末)年近七旬的秦阿婆在一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没有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在扶梯上。站在秦阿婆身后的张女士,不由向后退了两三个台阶。此时,正在旁边下行扶梯上的魏先生立马跑来搀扶秦阿婆。搀扶过程中秦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结果她和魏先生两人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造成头面部外伤、右桡骨远端骨折。关于张女士要求的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阿婆应对张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魏先生的行为是善意之举且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 ③地铁公司对电梯负有管理义务,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张女士作为成年公民有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秦阿婆年近七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身体状况有一定了解,其乘坐自动扶梯时未遵守地铁公司关于乘梯安全的指引,因未抓住扶梯扶手导致摔倒,进而引发后续涉案事故,导致张女士受伤。因此,本案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秦阿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魏先生见到秦阿婆摔倒在扶梯上时,立即上前扶起秦阿婆,其目的是第一时间帮助秦阿婆脱离持续倒在运行扶梯上的险境,因此,魏先生的行为是救助他人的善意之举且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②正确。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对本案原告受伤无过错,但需要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③错误。本案中,在魏先生搀扶过程中,秦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其和魏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后排张女士被撞到而摔倒受伤。张女士作为成年公民有安全注意义务,但作为受害人,不应承担主要责任,④错误。
4.(2024·九省联考黑吉卷)老爸气冲冲地从外面回来,说:“今天别提多倒霉了,我在后山上锻炼,被野猴子挠了;到了山下又被耍猴人的猴子挠了;走进动物园,还被动物园的猴子挠了。我都不知道找谁赔!”女儿、儿子说:“我们知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女儿:野猴子是无主的,被挠只能自认倒霉 ②儿子:后山归景区管理,景区有过错就要赔 ③儿子:被耍猴人的猴子挠了,耍猴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赔 ④女儿:被动物园的猴子挠了,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赔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后山归景区管理,景区基于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一定的安全责任。后山的野猴子挠人,景区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①排除。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被动物园的猴子挠了,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5.(2024·九省联考河南卷)某公司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过山车发生碰撞事故,一辆已出发的过山车在轨道最高点停了数秒后倒退,撞上另一辆过山车,导致多名乘客受伤。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乘客与该公司间存在消费合同关系 ②该公司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侵害了乘客的知情权 ③乘客若起诉侵权,应就该公司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④该公司应对事故造成的乘客身体伤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乘客乘坐某公司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表明其与该公司间存在消费合同关系,①正确。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该公司游乐设施发生碰撞导致乘客受伤,侵害了乘客安全消费的权利,而不是知情权,②不符合题意。乘客若起诉侵权,需由该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若该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娱乐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故该公司应对事故造成的乘客身体伤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正确。
6.(2024·九省联考贵州卷)从2021年开始,虞某利用“AI换脸”软件非法将他人人脸信息进行替换合成,制成虚假的换脸视频和图片,非法获利万余元。2023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对虞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地互联网法院判令虞某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共6万元。由此可见( )
①虞某因侵害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虞某因侵害公共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参与民事活动,公民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
④本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应依据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虞某的行为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多数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对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案例也启示我们,作为公民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②③正确。虞某侵害他人的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适用刑事诉讼法,④错误。
7.(2023·浙江温州三模)刘某为科幻小说作家,其小说获“雨果奖”。某报社为报道该新闻,在报刊上引用小说部分段落用以说明其成就。郑某为刘某粉丝,决定开办免费读书班,遂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群聊信息,在群聊中开放报名,并在班上分发当日解读的小说章节的复印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报社应当取得刘某许可,否则不得引用其小说内容 ②报社无需取得刘某许可,但应当指明刘某姓名与小说名称 ③郑某的行为构成对刘某著作权的侵犯 ④郑某的行为属于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报社为报道该新闻,在报刊上引用小说部分段落用以说明其成就,无需取得刘某许可,但应当指明刘某姓名与小说名称,②符合题意,①排除。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郑某在自己开办的读书班上使用,不是用于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未经刘某许可的情况下,构成了对刘某著作权的侵犯,③符合题意。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郑某的行为不属于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8.(2024·辽宁鞍山高三期末)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系《新标准英语》(小学、中学)教材的著作权人。甲公司生产平板电脑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销售,消费者利用甲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脑通过互联网和输入验证码可下载外研社《新标准英语》教材的电子版本及对应音频资料。外研社认为甲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图书作品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对本案中甲公司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申请仲裁 ②应该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③没有侵权,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侵犯了外研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不能再申请仲裁,诉讼是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①排除。甲公司生产平板电脑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销售,消费者利用甲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脑通过互联网和输入验证码可下载外研社《新标准英语》教材的电子版本及对应音频资料,甲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外研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应该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②④符合题意。甲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外研社的图书作品著作权,侵犯了外研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③排除。
9.(2023·山东滨州二模)赵某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公众号发布与赵某的聊天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个人账号信息并对其进行辱骂,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严重影响了赵某的正常生活。下列关于该纠纷理解正确的是( )
①赵某可以根据消费体验对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进行评价 ②商家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④赵某的行为对商家构成了侵权,应注意权利行使的界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赵某可以根据消费体验对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进行评价,①正确。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公开消费者在包厢内的监控录像,侵犯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权,材料并未涉及侵犯赵某的名誉权,②排除。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者服务予以评价,商家也有权针对消费者的“差评”作出澄清,但是,商家的澄清方式应当合法,故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③符合题意。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体验对商品或者服务予以评价,赵某的行为并未对商家构成侵权,④排除。
10.(2023·山东济宁一模)何某与小波系同栋、同层相邻户房屋的业主。小波家原入户门外侧有一过道,在装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新的入户门,影响了通行便利。何某多次打电话沟通无果,物业、社区等调解也收效甚微,最后将小波告上法庭。对该纠纷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波家私自占用公共通道,侵犯了何某的用益物权 ②何某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提交商事仲裁申请,请求给予小波家法律制裁 ③权利行使有限制,处理相邻关系应以不影响或侵害对方合法权益为限 ④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认为有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小波家私自占用公共通道,侵犯了何某的合法利益,但不是用益物权,①排除。材料中的案例是关于不动产相邻权益的民事纠纷,与商事仲裁无关,②排除。何某与小波系同栋、同层相邻户房屋的业主。小波家原入户门外侧有一过道,在装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新的入户门,影响了通行便利。这说明权利行使有限制,处理相邻关系应以不影响或侵害对方合法权益为限,③正确。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本案中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认为有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启动再审程序,④正确。
11.(2023·山东青岛一模)某小区业主王某家中被盗,经警方现场确认,小偷是通过攀爬楼下李某家安装的防盗窗入室行窃。王某认为,自家失窃虽为小偷所为,但李某家的外挑式防盗窗给小偷以可趁之机。王某遂将楼下住户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拆除外挑式防盗窗。法院判决的理由是( )
①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②公民合法的他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③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顾及相邻人的利益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李某家的外挑式防盗窗给小偷以可趁之机,所以李某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在处理相邻关系时,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顾及相邻人的利益,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的是相邻关系问题,并未涉及到他物权,也没有涉及遵循民法的自愿公平原则,②④排除。
12.(2024·北京海淀高三期末)某小区业主商议加装电梯,居住在3楼、年近八旬的郭某因有异议而未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补交相应集资款后共同使用电梯,但其他业主认为郭某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施工延期一年,因此反对其使用。郭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支付集资款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支付上述款项后,理应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使用。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依据公平原则,郭某使用电梯应以交纳电梯相应集资款为前提 ②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 ③郭某此前曾提出异议虽有不妥,但其后来要求使用电梯无须经其他业主同意 ④其他业主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该判决生效后10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加装的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依据公平原则,郭某使用电梯应以交纳电梯相应集资款为前提,①②符合题意。加装的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此前曾提出异议虽有不妥,但其后来要求使用电梯须经其他业主同意,③错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其他业主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提出上诉,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7分)(2023·山东潍坊三模)
徐某宝乘坐电梯回家,电梯运行至负1楼,徐某伟欲将其电动车推进电梯,徐某宝告诉徐某伟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更不能入户。徐某伟不听劝阻,坚持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徐某宝随即拍摄视频进行记录。期间,双方言语不合在电梯中发生争吵,后又在小区业主群争辨,徐某宝亦将所拍摄视频于当日上传到小区业主群,并表达了对徐某伟行为所产生安全隐患的担忧。徐某伟认为徐某宝的曝光行为致其形象受损,故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宝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等。
最后的生效判决是:法院驳回了徐某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资料
公安部依据消防法制定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基本考量。
答案: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徐某伟出于私利违规将电动车推进电梯,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徐某宝通过一定方式将徐某伟推电动车进电梯的行为进行曝光,目的上具有正当性,手段上也并未超出相应限度,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院判决结果意在引导人们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试题,需要调用“人身权利、相邻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本案中,徐某伟出于私利违规将电动车推进电梯,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徐某宝将其行为进行曝光,未超过正当界限——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的基本考量——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14.(7分)(2024·福建福州二检)
被告张某莲系小区业主,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2022年11月,原告柳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十级伤残。柳某将张某莲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张某莲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依据与社会意义。
答案:法理依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莲经物业同意为小区添置儿童游乐设施,主观上无过错,也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其未及时对滑梯脚垫进行有效清理、设置警示标点,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社会意义: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弘扬与邻为善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从“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处理相邻关系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等角度作答)。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依据与社会意义。需要调用“侵权与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应结合材料中的具体案例经过,从法理依据和社会意义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张某莲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配套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张某莲的行为主观上无过错,也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柳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十级伤残——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张某莲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该判决有利于处理相邻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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