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37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教师word)-【金版新学案】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高三总复习大一轮复习讲义(统编版2019)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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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知识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适用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点拨拓展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订单)
3.合同的价值
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整体社会财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点拨拓展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应注意: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和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以下两种情况,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学生用书第228页
二、合同的订立过程
1.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承诺。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点拨拓展
对比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含义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
受要约人同
意要约的意
思表示
特点
内容笼统,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受要约人的“承诺”增加了新内容,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
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同意要约;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效力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订立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的生效(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1)条件:合同主体适格;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承诺到达对方后即宣告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完成。
点拨拓展
无效合同: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1.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 )
× 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公平原则,而不是平等自愿原则。
2.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
× 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是希望与乘客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订立只要是双方自愿的,都受法律保护。( )
× 即使双方自愿,如果主体不适格或违法也不受法律保护。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订立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
× 只要合同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不局限于口头、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直接的履约行为。
考向一 合同的形式
1.(2023·辽宁卷)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因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考向二 合同的订立
2.(2022·海南卷)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
学生用书第229页
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排除。
知识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履行合同(有约必守)
1.合同履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正确、
适当)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合同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2)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2)违约金与定金竞合选择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违约免责
(1)免责事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情形及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民法典规定的通知证明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因不可抗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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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拨拓展
1.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
1.因突发泥石流未能将货物按时送达乙公司,应该免除甲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 )
× 因不可斥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2.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
√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
×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考向一 合同履行
1.(2023·北京丰台一模)王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预定了一间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下单后即被扣除全部房款,但后来王某因故并未入住。王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王某认为A公司未尽到该补充说明的提醒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预扣的房款。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资料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节选)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①A公司在补充条款中没有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应当承担返还义务 ②本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平衡双方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③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该判决免除了当事人王某的违约责任 ④A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应判决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A公司虽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进行补充说明,但是未尽到该补充说明的提醒义务,应该将预扣房款退还,①正确。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退还预扣的房款,这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②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A公司未尽到补充说明提醒义务,王某可以主张“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A公司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返还预扣的房款,③④错误。
考向二 违约有责
2.(2023·福建南平三模)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雨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在这一案例中( )
①作为守约方小雨可以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②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③双方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故商家行为不构成违约 ④该商家作为要约人,其口头声称为要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某商家与小雨形成了口头合同,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商家构成违约,作为守约方小雨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是错误的,①排除。商家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的义务,所以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义务,②正确。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形成了口头合同,而且有效,故商家行为构成违约,③错误。该商家作为要约人,其口头声称为要约,小雨参加了该活动,故口头合同成立,商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④正确。
学生用书第231页
课时测评38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时间:40分钟 分值:5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2024·山东青岛调研)孙某报名参加某健身培训班,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合同,孙某随后签字并交费。一周后因教练更换,孙某提出停课退费。工作人员出示当初签订的合同,告诉孙某备注中有“培训满一周后,不予退费”的内容。该事件中( )
①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应该提醒孙某注意有关退费条款 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合同无效 ③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更换教练,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④如果经过调解和仲裁都无法解决,孙某可以向法院起诉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A
解析: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本案中工作人员出示当初签订的合同,告诉孙某备注中有“培训满一周后,不予退费”的内容,对于这个内容,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应该提醒孙某注意有关退费条款,①符合题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而不是该合同无效,②错误。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更换教练,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③符合题意。案例中的合同纠纷采用的仲裁是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④错误。
2.(2024·河南南阳六校联考)王某在某购物网站上与一家山地自行车老板进行讨价还价,最后网店老板答应以1 620元的价格成交一辆山地自行车(有聊天记录为证),并留言五天内送货,让王某及时关注物流信息,于是王某当即付款。十多天过后,王某仍然没有收到购买的山地自行车,于是联系了网店老板,网店老板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推辞,从而引起买卖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网店老板的理由合理,网店老板与王某没有书面合同
B.当事人双方就合同条款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C.王某提交订单并当即付款时,合同成立
D.空口无凭,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答案:C
解析:王某与网店老板的聊天记录为数据电文,聊天记录中有合同构成的要件,形成了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网店老板的理由不合理,A错误。王某与网店老板进行讨价还价,最后网店老板答应以1 620元的价格成交一辆山地自行车,王某当即付款,双方就合同条款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订立成功,B错误,C正确。王某与网店老板的聊天记录为数据电文,形成了书面合同,选项表述是口头合同的缺点,D不符合题意。
3.(2024·山东潍坊高三期末)2023年年初,小王在某直播间看中了某品牌花洒喷头,商品主页承诺“假一赔十”,他毫不犹豫下单两个,花费900元。收货后,小王发现花洒与店铺描述不一致,与线下品牌店的产品差别很大。小王当即向品牌官方致电求证,得知这家店铺并没有获得该品牌代理授权。于是小王与店铺沟通,要求按照承诺“假一赔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通过电商购物平台与店铺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了卖家单方的义务,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③“假一赔十”是商家向不特定消费者作出的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 ④上述纠纷与电商交易平台对商户监管不力有关,平台应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小王在某直播间看中了某品牌花洒喷头并下单,他通过电商购物平台与店铺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①符合题意。“假一赔十”是商家的主动承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加重卖家单方的义务,也没有违背公平交易原则,②不符合题意。“假一赔十”是商家向不特定消费者作出的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故具有法律约束力,③不符合题意。收货后小王发现花洒与店铺描述不一致,当即向品牌官方致电求证,得知这家店铺并没有获得该品牌代理授权,这表明电商交易平台对商户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故平台应承担一定责任,④符合题意。
4.(2023·海南琼海二模)王某在朋友面前声称只要当事人通过国家公务员笔试,他就能帮其通过公务员面试,使其成为公务员。孙某相信了王某的话,给了王某10万元活动经费,但强调要与王某签订合同,如不能让自己通过公务员面试,王某要全额退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合同违背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②该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③孙某能以合同无效要求王某退款 ④王某收的钱不用退还,因为是孙某主动给予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该合同内容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孙某能以合同无效要求王某退款,①③符合题意,②错误。王某与孙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王某收的钱需要退还,④错误。
5.(2024·北京朝阳高三期末)下图为某小区业主交流群中聊天内容截图。乙最后一次回复后,甲没有再回复。在这一场景中( )
①甲首次发布的消息属于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乙的两次回复都属于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甲最后没有回复,所以该买卖合同没有订立和生效 ④甲乙之间达成了口头合同,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甲首次发布的消息,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乙的两次回复,对原来的要约内容都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甲最后没有回复,所以该买卖合同没有订立和生效,②③正确。甲乙之间的聊天内容截图,属于书面合同。乙最后一次回复后,甲没有再回复,承诺未送达,因此合同最终没有生效,没有法律效力,④排除。
6.(2024·九省联考黑吉卷)某日,奶奶送小明上幼儿园,在乘坐公交车途中,因为一辆车违章抢行,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被送医治疗。就该事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明购车票才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②小明免车票也与公交公司成立合同关系 ③小明在该事件中身体权受到侵害 ④小明在该事件中健康权受到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在本案中,公交公司是承运人,奶奶和小明是旅客,即便是免票旅客也与公交公司构成客运合同法律关系,①错误,②正确。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小明从座椅上摔出,撞伤头部,属于健康权受到侵害,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
7.(2024·湖北重点学校联考)赵莉(化名)为江南某一电子厂的合同工,今年16周岁。某日,她在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价值1 700元,赵莉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商店退货,而赵莉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作主,表示不愿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双方买卖的项链和宝石戒指 ②赵莉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父母允许其购买行为无效 ③赵莉与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有效的 ④本案中买卖合同成立时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擅自变更或解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项链和宝石戒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赵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买卖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①错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赵莉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赵莉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赵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有效的;本案中买卖合同成立时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擅自变更或解除,③④正确。
8.(2023·北京石景山一模)刘大妈欲购买陈先生正在出售的一套房屋,陈先生在得知房屋所在区域可能会被依法征收拆迁的情况下,与刘大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按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在二人约定的交付房屋之日,该地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这套房屋恰在征收范围内。陈先生随即单方面提出退还刘大妈购房款,取消房屋交易并解除买卖合同。对陈先生的行为,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征收拆迁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陈先生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②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陈先生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③鉴于房屋尚未按照约定完成交付,陈先生依然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 ④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了全额付款及过户手续,陈先生应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陈先生已得知房屋所在区域可能会被依法征收拆迁,所以征收拆迁不属于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陈先生不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①错误。二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陈先生不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③错误。陈先生与刘大妈自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大妈按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买卖合同有效,刘大妈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陈先生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②④符合题意。
9.(2024·山东菏泽高三期末)某租赁公司将一台车床出租给张某,租期2年。在租赁期间,张某谎称车床是自己的,以市价分别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车床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根据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属于不当得利
②合同到期后,该租赁公司可以要求王某返还车床
③乙接受了张某的实际交付,取得了车床的所有权
④张某不能履行对甲和丙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材料中乙将车床出租给王某获得高收益,没有违反法律而使他人受到损失,不属于不当得利,①不选。某租赁公司将一台车床出租给张某,故合同到期后,该租赁公司应该要求张某返还车床,而不是王某,②不选。张某以市价签订买卖合同收取了价款,并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故乙接受了张某的实际交付,取得了车床的所有权,③符合题意。张某以市价分别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车床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车床实际交付给了乙,故张某不能履行对甲和丙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④符合题意。
10.(2024·山东九校联考)2022年,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交房引发的业主“集体断供”现象。所谓“集体断供”就是未如期接到房的业主集体停止还住房按揭贷款。这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就是购买人以所购房屋做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提供贷款的银行拥有抵押房屋的他物权 ②购房者办理完按揭手续后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③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和业主集体断供都属于违约行为 ④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交房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引发的,可免除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材料中提供贷款的银行拥有抵押房屋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①正确。商品房的所有权获得以产权登记为准,②错误。业主通过银行以按揭方式购房涉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以及以开发商作为第三方担保的业主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因此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交房属于违约,业主不能按合同按时还款也属于违约,③正确。开发商因自身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交房属于自身经营问题,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责,④错误。
11.(2023·辽宁丹东二模)周某在某家电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部分商品享原价8折优惠”的弹窗。周某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台洗衣机,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当天下午周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价款。第二天,该家电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周某无法及时交货,周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不可抗力导致商品送达不到,不属于违约 ②该家电公司延迟交货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周某修改订单付款方式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④家电公司“8折优惠”弹窗内容属于要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不可抗力导致商品送达不到属于违约,①错误。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家电公司因交通管制延迟交货,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周某修改订单中的付款方式的行为,使要约的内容发生变化,属于新的要约,③正确。家电公司网站的“本店部分商品享原价8折优惠”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④错误。
12.(2024·湖南益阳高三期末)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并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F型号手机1 000部,每部单价1 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 2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 ②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③若甲公司由于不可抗力而未按约定交货,则后续不必承担交货义务 ④若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①正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金和定金二选一,其他责任方式可以并用,②正确。由于不可抗力而未按约定交货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但免责不等于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③错误。甲公司和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别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因此,甲公司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丙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然后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偿,丙公司不能直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共14分)
13.(7分)(2024·山东济宁高二期末)
2022年6月,郑先生在某艺术培训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为孩子报了书法和美术课程,共计200课时6 100元。在上了15次课后,郑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搬离原住址,考虑到新家离机构较远,孩子上课不方便,于是要求该机构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该艺术培训机构称,当时开具的收据背面印有“家长须知:……报名后概不退费……”的条款。后该培训机构又称,如要退费,需要扣除30%的手续费,且课时费按每课时200元计算。郑先生对此不认可,于是向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经调查,该培训机构与郑先生之间除收据外再没有其他约定和协议。最终经过调解,郑先生承担10%的违约金,该艺术培训机构按优惠活动的标准计算扣减已上过的课程费用,最终退款4 7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出上述调解的依据。
答案:郑先生为孩子在培训机构报名缴费并参加课程学习,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郑先生和培训机构的合同关系成立。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限制郑先生权利、加重其责任,违反了公平、守法等民法基本原则,侵害了郑先生的合法权利,该条款无效。郑先生因个人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综合考虑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和培训机构成本支出等因素,郑先生须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课时费用扣减相应学费和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费用。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说明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出上述调解的依据。应结合材料中的具体案例,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的有关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郑先生在某艺术培训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为孩子报了书法和美术课程,共计200课时6 100元——郑先生和培训机构的合同关系成立。
郑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搬离原住址,考虑到新家离机构较远,孩子上课不方便,于是要求该机构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郑先生因个人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该艺术培训机构利用种种格式条款限制郑先生权利——培训机构违反了公平、守法等民法基本原则,侵害了郑先生的合法权利,该条款无效。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课时费用扣减相应学费和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费用。
14.(7分)(2024·江苏苏州市高三期末)
2022年11月,王某按照某理发店店堂告示,花费5 000元购买了该店贵宾卡。根据使用说明,王某可以凭贵宾卡在该店享受消费5折优惠。12月某天,王某来该店消费时发现,该店大门已锁,并在大门上张贴了告示(如右图)。
王某认为另一理发店离家较远,交通不便,于是联系该理发店负责人,要求退回其卡内余额,遭到拒绝。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发店退回其贵宾卡内余额,并由该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该理发店负责人认为,办卡时已告知余额不退,并已通过告示告知新服务地址,王某应至新店消费卡内余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谈谈你对本案双方主张的看法。
答案:①王某根据理发店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贵宾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理发店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理发店变更服务地址未经王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③该理发店单方面变更服务地址构成违约,除应退还王某贵宾卡卡内余额之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题目类型和答题思路。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该理发店是否承担合同违约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理发店地址变动引发的贵宾卡使用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贵宾卡服务事宜的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一致,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例中合同订立时,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贵宾卡使用事宜的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一致,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是有效的。该理发店单方面变更服务地址构成违约,除应退还王某贵宾卡卡内余额之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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