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3《政治与法治》知识清单 -【背记手册】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必备核心知识手册(新高考通用)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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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政治与法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02 MB
发布时间 2024-08-30
更新时间 2024-09-24
作者 optimus prime
品牌系列 其它·其它
审核时间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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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目 录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历史逻辑) 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1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 1 2. 20世纪上半叶: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建国方案 2 3.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2 1.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3 1.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接续奋斗的百年历程:以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界限,可以分为执政前和执政后 3 2.区分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 3 3.开天辟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 3 4.改天换地:建立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国人民站起来(1949—1978) 3 5.翻天覆地:实行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富起来(1978—2012) 4 6.顶天立地/惊天动地: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强起来(2012—至今) 5 7.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三件大事 5 总结1:理解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必然 6 总结2:理解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6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理论逻辑) 7 2.1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7 1.党的初心和使命、性质、根本宗旨、根本立场、奋斗目标 7 2.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949年执政后逐步确立的) 7 2.2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8 1.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8 2.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9 3.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0 总结: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1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践逻辑) 12 3.1坚持党的领导 12 1.党的领导 12 2.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措施 13 3.2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14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因 14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 14 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5 总结1: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做某事?(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 16 总结2:中国共产党怎么样去做某事?(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 16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17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体) 17 4.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7 1.国家 17 2.国体 17 3.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17 4.民主 18 5.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过程 18 6.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含义、地位、真谛 18 7.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18 8.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 19 9.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答题要点 19 4.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人民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20 1.民主、专制、专政 20 2.人民与公民 20 3.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20 4.我国的国家职能 20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22 5.1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22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2 2.不同政治主体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22 3.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22 4.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23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4 6.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 24 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4 1.国体与政体 24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5 3.民主集中制 25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6 5.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6 总结1:人大为什么要做某事 27 总结2:人大怎么做某事 27 总结3:人大代表为什么要做某事 27 总结4:人大代表怎么做某事 27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28 6.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8 1.我国的民主党派 28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8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区别和联系 29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9 6.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1 1.我国民族概况 31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31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2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2 5.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33 6.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国的宗教政策 33 7.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33 8.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4 9.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34 10.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4 11.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 34 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35 1.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 35 2.农村村民自治的组织:村民委员会 35 3.城市居民自治的组织:居民委员会 36 4.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的实践: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6 5.为什么要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 37 6.基层治理的多元共治 38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39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9 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39 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39 2.法的基本特征 39 3.中华法系 40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因 41 5.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41 7.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42 1.法制、法治、人治 42 2.依法治国的含义 42 3.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因 42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42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43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44 8.1法治国家 44 1.法治国家的内涵 44 2.法治国家的特征 44 3.建设法治国家的措施 45 4.建设法治国家的意义 46 8.2法治政府 46 1.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结构 46 2.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的组织结构 46 3.法治政府的内涵 46 4.职能科学的政府 47 5.权责法定的政府 47 6.执法严明的政府 48 7.公开公正的政府 48 8.智能高效的政府 48 9.廉洁诚信的政府 48 10.人民满意的政府 48 11.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48 12.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48 13.《政治与法治》中“法治政府”的相关知识 49 8.3法治社会 49 1.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联系 49 2.法治社会的内涵 49 3.法治社会的特征:信法守法用法 49 4.建设法治社会的措施 49 5.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50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51 9.1科学立法 51 1.立法机关与立法体制 51 2.科学立法的内涵 51 3.科学立法的措施 52 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52 5.科学立法的意义 53 9.2严格执法 53 1.严格执法的内涵 53 2.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主体 53 3.推进严格执法的原因 53 4.推进严格执法的措施 54 9.3公正司法 55 1.公正司法的内涵 55 2.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 55 3.推进公正司法的原因 55 4.推进公正司法的措施 55 9.4全民守法 57 1.全民守法的内涵 57 2.推进全民守法的原因 57 3.推进全民守法的措施 57 总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该如何做 58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历史逻辑) 【课标导航】 引述宪法序言,说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阐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必然性。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 ⑴基本国情(社会性质): ①产生原因: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中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 ②内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③地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理解:半殖民:强调国家政治地位。即形式上是独立的国家,实际上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控制和奴役; 半封建:强调社会经济结构。即形式上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实际上社会已逐渐近代化,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不断发展。 ⑵主要矛盾: 民族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②阶级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⑶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⑷历史任务:(主要任务) 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⑸关系: 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 ②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 2. 20世纪上半叶: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建国方案 代表 政治主张 实践结果 先后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 极力维护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 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 以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为代表 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它的多数代表者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 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①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②中国共产党的建国方案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3.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⑴产生条件: ①思想基础: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②阶级基础: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③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觉醒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 ⑵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⑶成立意义: ①中国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回顾: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先进分子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真理中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 ②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 1.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1.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接续奋斗的百年历程:以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界限,可以分为执政前和执政后 2.区分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 旧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 指导思想 三民主义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领导阶级(革命领导权在区分新旧革命中具有决定性意义) 资产阶级 无产阶级 革命前途/政治目标 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资本主义制度 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创建人民民主共和国,并最终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所属世界革命范畴 资产阶级革命 无产阶级革命 革命性质 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 革命中心问题 (土地问题) 革命纲领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充分,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 革命纲领彻底,广泛发动群众,彻底解决了土地问题 革命结果 ①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革命胜利果实被窃取,并未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 ②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 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3.开天辟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 详细内容见必修一第二课。 4.改天换地:建立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国人民站起来(1949—1978) ⑴“站起来”时间:改天换地。1949-1978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⑵“站起来”开始标志: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⑶“站起来”阶段: ①1949-1956年,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a.含义: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就是过渡时期。1953年12月,党中央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b.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一化三改”。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c.阶段: 1949-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在着重完成包括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在内的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了的国民经济; 195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意义: 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标志着我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中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社会生产力有了比较迅速的发展,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民主专政更加巩固,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基础。 d.成就: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颁布,这是我国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就。 ②1956-1978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党和国家的主题:探索在中国怎样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⑷“站起来”意义: 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制度基础。 回顾必修一: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全面展开,实现了中华民族从“东亚病夫”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 ③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 ⑸“站起来”成就:回顾必修一。 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方面初步满足了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建筑、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获得较快发展,教育医疗事业得到长足进步,人们的精神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变,科技发展取得重要突破,成为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 5.翻天覆地:实行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富起来(1978—2012) ⑴“富起来”时间:1978-2012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⑵“富起来”开始标志: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⑶改革开放的目的:实行改革开放 ①生产力角度: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②制度角度: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③党的角度: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⑷“富起来”/改革开放意义: 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②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历史贡献: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回顾必修一:③改革开放极大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四个面貌”) 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迎来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富裕的伟大飞跃;(“三个飞跃”) ⑤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两个关键一招”) 6.顶天立地/惊天动地: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强起来(2012—至今) ⑴“强起来”时间:2012年—至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⑵“强起来”开始标志: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 注意: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⑶“强起来”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⑷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①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 ②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③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 ⑤是我国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⑸进入新时代的意义: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意义: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②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意义: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生机活力,在世界上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③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意义: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④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7.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三件大事 ①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②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③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以上是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的十年间,我们经历的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 总结1:理解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必然 ①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看: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对“为什么革命、怎样革命”的根本问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②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意义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人民在斗争中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③从革命成果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了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从此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④从革命胜利意义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⑤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总结2:理解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①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对“为什么革命、怎样革命”的根本问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②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③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6-1978)取得的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行改革开放,走向民富国强,中国人民富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2012)取得的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⑤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强起来。中国共产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在新时代(2012-至今)取得的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⑥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理论逻辑) 【课标导航】 引述党章规定,明确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2.1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党的初心和使命、性质、根本宗旨、根本立场、奋斗目标 ⑴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理解: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根本宗旨、根本立场、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 ⑵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⑶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⑷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对党和党员提出的要求: ①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理解: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但是共产党员可以有正当的个人利益。 ②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 ③全体共产党员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 ⑸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注意: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⑹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 理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期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达到更高水平。 2.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949年执政后逐步确立的) ⑴含义(是什么): ①执政理念不是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有的;1949年10月1日建立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在之后的执政过程中逐步确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②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讲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③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⑵原因(为什么): ①检验标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②人民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③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 ⑶要求(怎么做): 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回顾必修一: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a.时间: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当前我国社会(自1956年起)的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 b.地位: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C.内容: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2.2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1.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⑴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 ①内容具有跨越性、开放性: a.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个领域,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党建等方面; b.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②必要性/地位: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 ③重要性/作用/意义: a.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b.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两大理论成果:(回顾必修一:三次飞跃) ①毛泽东思想;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理论名称 时间 毛泽东思想 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一次”结合,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②1945年,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毛泽东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大会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②研究课题: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如何在中国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③著作:《论十大关系》: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理论名称 创立时间 创立者 理论主题 意义 邓小平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五大(1978年-1997年) 党的十五大上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 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党的十六大(1989年-2002年) 党的十六大上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江泽民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二十一世纪 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党的十八大(2002年-2012年) 党的十八大上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 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至今 (2012年-至今) 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②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⑶联系: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系: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2.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⑴重要性/作用/意义: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⑵内容: ①解放思想:强调破旧研新。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每次重大发展和变革,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和理念的更新; ②实事求是:强调从实际出发、尊重规律,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用以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③与时俱进:强调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变化而发展,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情况,因而要有不同的反映。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④求真务实:强调务实,脚踏实地办事。就是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⑶关系: ①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 ②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条件; ③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规律; ④求真务实是实事求是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机构成,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历史的、逻辑的展开、丰富和发展。它们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依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刻揭示了党的思想路线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实现条件、内在规律和必然要求,从而更为完整、充分地体现了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 3.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⑴含义: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理解:关于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党员信仰的表述 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共产党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习近平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⑵内容: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①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前仆后继、顽强战斗、英勇牺牲; ②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广大党员不图名利、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③新时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党旗始终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入户调查、体温检测、转运病人等工作,自觉接受政治考验和党性锻炼。 ⑶原因: ①必要性/地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 ②重要性/作用/意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⑷新时代要求: ①承担使命和责任:共产党员在新征程上要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②做好8个模范:做学习的模范,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总结: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⑴党的初心和使命、性质、根本宗旨、根本立场、奋斗目标: ①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④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 ⑵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①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②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2.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⑴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⑵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⑶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践逻辑) 【课标导航】 理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意义,阐述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道理、方式和表现。 3.1坚持党的领导 1.党的领导 ⑴地位: ①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③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④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⑤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理解: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作了鲜明生动的阐述。他指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 ⑵特点及体现: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 ①领导对象全面: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理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任何企图以各种手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都是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严重危害,必将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历制裁。 ②领导内容全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等等。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误区:在我国,党是领导一切工作,因为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党领导一切工作,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都应该由党组织来管理。 “党领导一切”并不等于包揽一切,也不等于一党专政。领导一切是指大政方针的领导,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而不是具体事务上的大包大揽;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并非党要取代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党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不负责国家具体事务的管理; 党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国家职能。 ③领导方式全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领导方式 含义 主要体现 关键 政治领导 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最重要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思想领导 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党的指导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最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者,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组织领导 党在组织体系和组织工作方面的领导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联系 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有机统一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 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三者统一而不可分割。 2.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措施 ⑴最高原则: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①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③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④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理解: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全党的团结统一; 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⑵根本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 ⑶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①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②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③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④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 ⑤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⑷队伍建设: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我们党还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等。 ⑸中国共产党人民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3.2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因 ⑴必要性: ①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②在新形势下,党面临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③面临四大风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⑵重要性: ①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 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③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 ⑴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①两个坚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②一条主线: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 ③一个统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理解: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处于统领和首要地位。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④一个根基: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 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马克思主义真理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⑤三个着力点: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理解:加强组织建设助推全党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积极营造任人唯贤、赏罚严明、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给真正干事的党员干部提供平台;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着力做到赏罚严明,对不称职的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健全选人用人制度,着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⑥六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理解: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全面: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全部党员、全部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治:就是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承担责任,依据党的建设内在规律进行各项活动。 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⑴科学执政:怎样执政、强调规律。 ①含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 ②关键词:发展规律、顺势而为、因时而变、专家意见 ⑵民主执政:为谁执政、强调民主。 ①含义: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②关键词:征求各界意见、问计于民、发扬民主、群众路线 ③要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民主制度、民主形式、民主手段保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⑶依法执政:靠何执政、强调法律。 ①含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②关键词:法定程序、人大审议批准、形成法律 ③地位: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④体现: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⑷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的: 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注意: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 执政方式≠领导方式,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坚持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不能说共产党员依法执政。 ⑸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联系: ①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 ②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总结1: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做某事?(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 ⑴党的角度: ①由党的初心和使命决定: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②由党的性质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③由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④由党的根本立场决定: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立场; ⑤由党的执政理念决定: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⑥由党的地位决定: 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⑵人民角度: ①由人民地位决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②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⑶国家性质角度: 由国家性质决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总结2:中国共产党怎么样去做某事?(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 ⑴坚持党的宗旨和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立场; ⑵坚持党的执政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⑶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⑷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⑸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⑹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 ⑺中国共产党坚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⑻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①最高原则: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②根本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③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④队伍建设: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⑤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①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②两个坚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③一条主线: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 ④一个统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⑤三个着力点: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⑥六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体) 【课标导航】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国家 实质: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2.国体 含义: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3.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⑴含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简而言之,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⑵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⑶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⑷特点: 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内容:a.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b.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 c.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②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结成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内容: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民主 含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5.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过程 ⑴形成: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一百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⑵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⑶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化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 6.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含义、地位、真谛 ⑴含义/特点: ①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指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全过程参与,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⑵地位: ①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⑶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7.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理解:全链条意味着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紧密结合、相互关联; 全方位体现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覆盖国家治理的各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旨在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 全覆盖人民民主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层结构,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①民主权利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②民主主体广泛: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14 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 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 ①完整的制度程序: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理解: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②完整的参与实践:另一方面,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理解:人民的意愿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 ①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 ②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8.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 ⑴选举民主: ①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具体实践:民主选举。我国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⑵协商民主: ①地位: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②协商渠道: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 ③具体实践:民主协商; ④意义:保证了人民在政治生活中广泛持续参与的民主权利。 9.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答题要点 ⑴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保证; ⑵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⑷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集中反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形式; ⑸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⑹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利。 4.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人民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民主、专制、专政 ⑴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⑵专制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实行个人专断,是对民主制度的根本否定; ⑶专政是一种国家职能,是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 2.人民与公民 ①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 ②公民=人民+敌人。 3.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⑴含义、本质、地位、特点:详见4.1。 ⑵内容: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⑶坚强柱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⑷人民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对立统一关系。 ①对立:民主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或人民内部,专政针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 ②统一: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理解:只有实现充分民主,才能使得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 只有实施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才能巩固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才能使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的民主获得必要的政治条件。 ⑸实行人民民主的原因: ①根本原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②地位: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③作用/意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⑹实行专政的原因: ①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4.我国的国家职能 ⑴作用/意义: 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⑵内容: 对内职能 维护国家稳定 目的: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内容: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 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 促进社会发展 目的: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内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对外职能 防御外来侵略 保卫国家安全 目的: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内容: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 ⑶履行主体:我国政府、国家机关。 回顾:党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不能履行政府职能,不负责国家具体事务的管理;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课标导航】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5.1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⑴原因: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⑵方式: ①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理解:一府一委两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其中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又合称为司法机关。 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不同政治主体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①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③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④其他国家机关(一府一委两院)具体行使国家权力。 理解:直接民主VS间接民主 直接民主,就是人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直接民主有两个层次的涵义:①国家体制为直接民主制,如古希腊民主;②国家体制是代议制,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作出决定。 间接民主,就是代议制民主,在广土众民的大国,直接民主不易实行,通常要采取代议的方式,由人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当今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实行间接民主制,包括中国。 3.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⑴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⑵地位: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其中中央国家机关由全国人大产生,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由地方各级人大产生。 ⑶人员构成、任期、会议主要任务: ①人员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②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③会议主要任务: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表决议案;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⑷职权: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注意:只有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前可以加“最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职权前不可加“最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决定权、国家任免权和国家监督权。 ⑸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①地位: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②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⑹常设工作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①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 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③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4.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决定权、国家任免权和国家监督权。 ⑴最高立法权:法律的立、改、废。 ①内容: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②立法机关、立法权、最高立法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 b.只有全体人民才能制定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可以修改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可以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府一委两院)是授权立法,有立法权,但不是立法机关,只能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 ⑵最高决定权:事前:尚未发生或执行将要执行的事项。 内容: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理解: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决算是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⑶最高任免权:国家领导人的选拔、任用和罢免。 内容: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对上述国家机关领导人予以罢免。 ⑷最高监督权:事后:已经执行/上一年度的工作。 内容:①监督宪法的实施(如组织执法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 ②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运行(例如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 的专项工作报告); ③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区分:听取、审查本年度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属于决定权,听取、审查上一年度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属于监督权。 ④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省、市、县、市辖区、乡、镇)与全国人大构成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 常设机关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 乡镇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县级以上人大根据各自需要可设立专门委员会 6.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 ⑴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⑵产生:①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②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③县级、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间接选举。 ⑶职权: ①审议权: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②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权利; ③提案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④质询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⑷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的义务: ①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国体与政体 关系 国体(国家性质) 政体 区 别 含义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管理形式。 反映问题 国体说的是“谁掌握政权”的问题,强调权力属于谁,它规定了国家的性质 政体说的是“如何掌握政权”的问题,强调权力如何行使它,规定了国家的管理形式 联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 ②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③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a.一个国家的政体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既包括随着国体的变化而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也包括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的变迁,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不断变化; b.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国家的政体是完全一样的。除了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外,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社会习惯、发展程度等,都是影响政体的因素。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已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⑵地位: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⑸基本功能: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⑹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3.民主集中制 ⑴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⑵地位: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理解:民主 集中 民主:在我国,凡属全国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的方针、政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之前,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集中:将那些积极的、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性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⑶内容: 角度 民主 集中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其他国家机关贯彻执行人大决定的事情,分别行使各自权力,避免权力过分集中 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中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地方要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 关系 民主是集中的前提,集中是民主的保障 注意: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三是四不是) ①三是: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 全国人大产生并监督最高“一府两院一委”;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监督地方各级“一府一委两院”;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是同级“一府两院一委“等国家机关。 ②四不是: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互相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 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不是人大的职能部门; 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国家机关都要接受党的领导。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 ⑵根本原因:国体决定政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就必然要求实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权组织形式; 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显著优势: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⑵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总结1:人大为什么要做某事 ⑴由国家性质决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⑵人大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⑶人大地位和性质: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能够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⑷行使权利的表现:人大依法享有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⑸涉及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总结2:人大怎么做某事 ⑴坚持党的领导: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⑵行使权利:积极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视情况展开); ⑶为民服务:人大必须广泛听取人民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 ⑷坚持民主集中制:人大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⑸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总结3:人大代表为什么要做某事 ⑴由国家性质决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⑵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⑶行使权利的表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位),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职权); ⑷是履行义务的需要:内容略。 总结4:人大代表怎么做某事 ⑴行使权利:积极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视情况展开); ⑵自觉履行好义务:内容略。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课标导航】 阐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 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解释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领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 6.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的民主党派 ⑴类别: 政党名称 成立时间 组织成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48 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为主 中国民主同盟 1941 文教和科技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 中国民主建国会 1945 经济界人士 中国民主促进会 1945 文教出版界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 中国农工民主党 1930 医药卫生界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 中国致公党 1925 归侨侨眷为主 九三学社 1946 科技界知识分子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1946 台湾省人士 ⑵性质: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注意:我国的民主党派的性质是政治联盟,不是政党联盟。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⑴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 ⑵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理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中国共产党同一切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并得到人民信任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共同奋斗; 互相监督: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但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民主党派要和共产党披肝沥胆,以诚相见,共同承担国家与民族盛衰兴亡的责任,形成了一种荣辱与共、生死相依的密切关系。 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 理解: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理解: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参加不是掌握,参与不是决定;不能说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兄弟党的关系;不能说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参加执政、共同执政、轮流执政、联合执政。 ④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⑶我国政党制度为何是新型政党制度: 该制度具有鲜明特色: ①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相互监督,而不是相互反对; ②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该制度具有优越性: 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3个有利于) ②能够代表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能够紧密团结各政党和无党派人士,为共同目标奋斗;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安排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3个能够)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区别和联系   中国共产党 民主党派 区别 性质 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基础 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其深厚的群众基础 现阶段,民主党派的成员以各界知识分子为主 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 联系 政治上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组织上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互相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 事业上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法律上 地位平等,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工作上 是相互监督的关系,而非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⑴性质/地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⑵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理解:全国政协委员来自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0多个界别。 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通过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座谈会议等,开展提案、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对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各领域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广泛平等有序真诚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中国共产党采纳和集中他们的意见建议,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接受党的主张并在各界别群众中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增信释疑,最广泛地反映民意,最充分地集思广益,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⑶产生:政协委员通过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⑷主题:团结和民主。 ⑸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内容 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侧重点 党政机关在决策前/中,向政协征求意见,自上而下 一般为决策后,对实施情况进行建议与批评 政协主动向党政机关提建议,自下而上 注意:不能以“协商”二字作为区分依据,关键看内容 ⑹误区点拨: 人民政协≠举行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机构,举行会议是政协工作的方式 人民政协≠国家机关 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不能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在人民政协的组成中,不仅有民主党派,还有中国共产党及无党派人士,不能说人民政协是“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 政治协商≠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的渠道有七类,协商民主>政治协商 政协提案≠人大议案 人大代表拥有提案权,向人大提交的是议案,政协委员向政协提交提案,政协的提案没有法律约束力 人大监督≠政协监督 政协监督是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其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代表大会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其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 参政议政≠有决策权 人民政协不能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不能决定国家重大事务 ⑺与协商民主的关系: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⑻作用: ①增进团结: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挥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②建言资政: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有利于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③国家治理: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合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推动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 ④为民服务:人民政协始终回应民生关切、有利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⑼新时代要求: ①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②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6.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民族概况 ⑴民族格局最重要特点:多元一体。 ①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 ②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⑵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下的行政区域划分:既民主又集中。 ①民主/多元表现: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类型 -般行政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目的 便于国家行政管理 为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设立 适用区域 省、市、县、乡等 适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适用港澳台等地区 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保留原资本主义制度 自治程度 无 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自治程度低于特别行政区 高度自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联系 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享有自治权(自治权≠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接受中共统一领导,不具有任何独立主权实体的性质 ②集中/一体表现(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理解:法律意义上的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是国家主权的两个基本特征。 ⑶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注意: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旧的剥削和压迫的民族关系,建立了新型民族关系。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进行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⑷民族分布格局: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 ⑴民族平等: ①含义: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②坚持各民族平等的原因: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注意:平等≠相同≠消除民族差别,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有差异,特殊的扶持和照顾是实现平等的必然要求。 ⑵民族团结: ①含义: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②地位: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⑶各民族共同繁荣: ①含义: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②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因:由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注意:共同繁荣≠同步/同等/同时繁荣,不仅指各民族经济方面的繁荣,也包括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繁荣。 ⑷三方针关系:民族平等是基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前提;各民族共同繁荣是物质保证。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⑴含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各少数民族(非“各民族”,不包括汉族)聚居(非“居住区”)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的制度。 ⑵地位: 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⑶内容: ①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理解: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单位,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②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注意:自治机关不包括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宪法和法律在全国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⑷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 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包括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变通执行权。 立法自治权 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 经济自治权 依法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依法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例如:2023年1-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惠农财政补贴累计发放资金348.53亿元,惠及446.55万名受益群众 文化 管理自治权 依法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例如:西藏地区的学校除教授汉语外,开设民族语言课程。在执行全国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之上,西藏自治区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 变通执行权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例如: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西藏自治区将职工的周工作时间规定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工作时间少5小时 ⑸特点: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⑴国体角度: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 ⑵地位角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⑶国情角度: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⑷优越性角度: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5.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⑴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⑵坚持民族方针: 坚持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 ⑶坚定维护维护国家尊严: 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⑷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⑸若主观题材料中涉及以下主体,可依据材料选择使用: ①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巩固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制定完善相关法律,为巩固民族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③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统筹区域发展; ④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⑤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棒相处,积极帮助落后地区发展。 6.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国的宗教政策 ⑴内容: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⑵误区点拨: 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鼓励公民信教,我国政府对于“宗教”不鼓励不支持不反对; ②党员不能信教≠限制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阻止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 ⑤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性质发生变化; 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⑦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国家保护一切宗教活动。 7.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⑴信或不信的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⑵信仰哪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⑶信仰宗教内哪个教派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⑷何时信仰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8.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⑴权责统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⑵遵守法律: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⑶政教分离:任何宗教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9.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①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10.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⑴重要任务: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⑵具体要求: 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②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③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④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⑤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11.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 ①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②我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族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 ③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④我国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⑤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 ⑥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⑦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脱贫攻坚战略; ⑧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艰苦奋斗,全国各省市的对口支援等。 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 ⑴含义: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指的是人民群众(主体)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领导),在居住地范围内(管辖范围),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托),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行为)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实质)。 ⑵特点: 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政治民主相比,基层民主具有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 ⑶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注意:我国法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有且只有两种,就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不能说创新/完善/丰富基层自治组织/组织形式。但是在基层实践中,可以拓宽民主管理的途径,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丰富民主实践的形式。 2.农村村民自治的组织:村民委员会 ⑴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⑵主要职能: 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⑶产生: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注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必须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 村民代表会议 区别 也称村民议事会,是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组成,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 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农村管理日常公共事务等的机构,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人数一般为三至七人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及村委会提交的议案,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联系 ①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②村民会议有权决定村集体的重大事项,可以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⑷管理: 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的有效途径。 ⑸农村基层组织:   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 区别 是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基层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府 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享有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职权,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 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 联系 ①村支部委员会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村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村支部委员会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②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应当遵循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 ①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基层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府,不能履行国家职能,不能管理国家事务,没有决策权; ②乡镇政府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是基层国家机关、是基层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能干预依法属于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一种指导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③村“两委”就是中国共产党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称为村支部,后者称为村委会。村支部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的工作,村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 3.城市居民自治的组织:居民委员会 ⑴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⑵主要职能: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产生: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注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必须由本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⑶管理: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⑷意义: 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⑸城市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社区支部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 ①居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基层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府,不能履行国家职能,不能管理国家事务,没有决策权; ②街道办事处是地方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地方政府领导和委派,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能干预依法属于居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是一种指导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的实践: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⑴民主选举:自己选举当家人 ①内容: a.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 b.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c.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②地位:民主选举(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基础。 ⑵民主协商:有事好商量 ①原因: 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要求: 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⑶民主决策:众人事情众人定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②要求: a.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也就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 b.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注意: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公民享有决策权。 ⑷民主管理:无规矩不成方圆 ①原因: 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②要求: a.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 b.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在农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的有效途径;在城市,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⑸民主监督: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①原因: 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 ②要求: a.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主要通过设立“社区公开栏”“村务公开栏” 来保证村(居)民知情权; b.还应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在城市,主要是通过居民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也可以是由居委会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代表和居民代表联合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 在农村,主要由村民会议对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也可以进行监督。 注意: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公民享有监督权。 5.为什么要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 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要保障基层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⑵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注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不等于扩大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减。 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 ⑷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村民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 ⑸发展基层民主,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6.基层治理的多元共治 ⑴含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基层治理理念与方式的转变,强调基层治理要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德治为引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⑵基层治理答题话术(做法类): 角度 具体表述 党的领导 在基层治理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乡村治理的正确方向(根本保证) 政府放权 政府深化简政放权,促进权力下放基层,推动“管理”与“自治”的有效衔接 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在基层治理中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 基层群众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多元共治 ①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重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③实现多元主体共治的新格局,打好基层治理组合拳,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④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丰富民主实践的形式,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三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标导航】 简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⑴地位: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谱写了人类法治思想史上的新篇章; ⑵法的内容: ①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注意: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 ②本质: 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③决定因素: 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④作用:法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⑤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法的基本特征 ⑴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①内涵: 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②在我国的表现: a.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 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理解:社全规范,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 ①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②制定,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通过制定创制的法律规范属于成文法; ③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通过认可创制的法律规范属于习惯法。 理解:《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⑶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①普遍约束力,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国家强制力,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法就不可能得到普遍的遵守,国家强制力是以国家的强制机构(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的。 ⑷法在国家治理中既执行政治职能,又执行社会职能。 政治职能 社会职能 区别 内涵 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 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表现 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改造犯罪分子 维护社会公平、管理社会生产、提供社会服务、维护公共秩序 适用 主体 法的政治职能的对象是敌人,处理人民与敌人的矛盾 社会职能的对象是人民协调人民内部的矛盾 联系 ①政治职能决定社会职能,社会职能体现政治职能; ②法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3.中华法系 ⑴含义: 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 ⑵特征:源远流长; ⑶地位:中华法系是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为人类法治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⑷发展历程: ①在古代,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 a.夏商周时期:中华法系开始产生; b.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 c.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d.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唐律疏议》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是中华法系的标志。 ②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③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因 ①一国法治的决定因素: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适应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 ②中国人民的法治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在党的领导下,我国走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 5.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⑴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注意:不能认为我国已经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 ①有法可依: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②良法善治: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③宪法的制定主体及重要性: a.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最根本的活动准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d.宪法的制定主体是人民,其他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⑵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①体制保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②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 ③公正司法: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和权威。 ⑶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①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②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民事权利); ③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④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 ⑷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7.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1.法制、法治、人治   法制 法治 人治 区别 内涵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指一整套法律规则以及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等各种制度,是相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而言的 法治是法律治理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个人或者少数人因掌握社会公共权力,对社会绝大多数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建立在个人专制和独裁基础上 实践 历史上任何国家都有法律制度,但不一定都实行法治 民主国家实行法治 专制国家实行人治 联系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 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依法治国的含义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因 ⑴必要性/地位: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②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③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④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⑤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⑵重要性/意义: ①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新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②通过实行法治,保障人权,可以维护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⑴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⑵具体内涵: ①政治方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本政治保证)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制度基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不同主体参与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 依法执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立法机关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监察机关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司法机关 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社会和公民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②工作重点: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 ①法律规范体系 立法工作:有法可依,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②法治实施体系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③法治监督体系 规范约束公权力:党内监督(上级党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④法治保障体系 政治和组织保障、法治队伍、物质经费、制度保障 ⑤党内法规体系 党章、准则、条例+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 ③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项目 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含义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党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地位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 主体 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中国共产党 政府 ④目标: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要求: a.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 b.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理解:领导立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领导立法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党的主张只有通过法定程序、符合宪法要求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 保证执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支持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干预司法; 带头守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法律意识。 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①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要求: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原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②要求: a.守法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b.立法上不平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反对特权和歧视;但是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针对特殊群体,应该给予特殊的优待和保护(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c.司法平等:必须维护国家法制(法律制度)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要求: a.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b.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c.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保障。 ⑸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要求: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课标导航】 列举事例,阐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义。 8.1法治国家 1.法治国家的内涵 ①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 ②是权力依法行使,各项工作依法开展的国家; ③是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国家。 2.法治国家的特征 ⑴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治的首要内容、最高准则 原因:①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②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意愿,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 ⑵坚持良法之治: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①原因: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认同、发挥法律效力。 理解:北宋的王安石在《周公》一文中,在评价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周公时,强调了“善法”的重要性:“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②良法标准: a.内容合理,制定过程广泛听取意见,符合社会人民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理念; b.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③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理解:法治应当是良法与善治的结合 良法主要是从立法角度出发,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侧重静态的制度建设,强调法律体系彰显正义、公平、民主、自由、人权、和谐、安全等共同价值; 善治主要是从法律实施角度出发,侧重动态的治理过程,要求把制定良好的法律付诸实施,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宪法、法律的统治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 良法与善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良法善治不仅要求法律本身是“良好”的,而且要求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良好”的。良法本身不是目的,制定良法是为了达到善治的。 ⑶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法治的主要功能 ①原因: a.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b.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理解: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不是生来就有,可依法被剥夺; 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是作为自然人生来就有的,一般不可被剥夺。 ②要求: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得到法律的确认(立法),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⑷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约束国家权力 ①原因:国家的各项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②要求:a.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b.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3.建设法治国家的措施 ⑴基本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⑵推进宪法实施: ①原因: a.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最根本的活动准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②要求:a.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b.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理解: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备案审查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 合宪性审查: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能存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履行宪法职责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发现违反宪法的问题予以纠正,以维护宪法的权威; 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在制定颁布后,按法定期限报同级或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由接受备案的人大常委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对其进行监督审查的活动。 ⑶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①原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②要求: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理解: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完备。 内容: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层级: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四大层级,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⑷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①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理解:“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出自北宋包拯《上殿札子》。意思是,只要法令畅通,纪律和风气自然清正,那么就没有治理不好的国家,也没有不能教化的民众。包拯“以法律提衡天下”的法治主张及其执法如山的法治实践,给后人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历史借鉴,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实,领导干部应该带头依法办事、执法严明、遵纪守法。 ②要求: a.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 b.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c.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4.建设法治国家的意义 ①对国家机关: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 ②对公民: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③对国家:有利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8.2法治政府 1.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结构 ⑴党的中央组织 ①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 ②由中央委员会产生中央政治局,由中央政治局产生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产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如习近平总书记); ③由中央委员会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和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军委)。 ⑵党的地方组织 ①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们产生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县;乡、镇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包括省委(如中国共产党X省委员会)、市委、县委、乡委; ③由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产生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⑶党的机关:主要包括党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文明办等。 2.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的组织结构 ⑴中央行政机关: ①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政府首脑即为国务院总理; ②国务院相关部门(共25个部委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宗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 ⑵地方行政机关: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市、县级区、县;乡、镇的人民政府,如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 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略; ③地方上还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省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区公所(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基层国家机关/政权,不设区的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3.法治政府的内涵 ⑴内涵: 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⑵地位: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⑶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政府不能包办一切,不是“全能政府”。政府职能不等于国家职能的全部。在国家职能中,有些职能政府无法履行; 转变政府职能,不能说弱化、缩小政府职能,可说“优化”“转变”政府职能。同理,简政放权强调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简化行政流程,将权力归还或下放给市场、社会和基层,但是不意味着政府减少职责; 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目的不是提高政府权威,而是更好服务人民,维护人民利益;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 政务信息公开不是公开全部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务信息不能公开。 4.职能科学的政府 含义:①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 理解: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有限政府,管该管的。 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③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是法治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 示例 宏观调控 (经济手段) 政府遵循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例如财政与货币政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总体指导和调节的职能。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中国人民银行适时调整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市场监管 (行政手段) 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针对微观经济层面上出现的部分市场失灵问题进行打击和纠正的职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 社会管理 政府承担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能。大数据为政府管理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公共服务 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职能。例如为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而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全国各地设立儿童福利院等收养救助机构,负责孤儿的收养安置 环境保护 政府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理解:“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简政放权,就是以减少行政审批为主要抓手,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个人,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放管结合,就是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充分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 优化服务,就是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5.权责法定的政府 ⑴原因:如果政府权力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会出现权力行使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等现象。 理解:政府权力行使的错位、缺位、越位 错位,就是“该管的不会管”,是指政府部门对于自己该管的事情,却没有能力去管好,乱用权力、乱搞一通,也就是“乱权”; 缺位,就是“该管的不去管”,是指政府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管理好属于本部门的事务,也就是“失权”; 越位,就是“不该管的也去管”,是指政府部门超越了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管了别的部门该管的事情,也就是“越权”。 ⑵要求:①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②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出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6.执法严明的政府 ⑴原因:只有执法严明,政府才能有效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⑵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执法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示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要求依法梳理执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尽可能对处罚标准作出准确详尽的阐释,为自由裁量权设定“标尺”。 7.公开公正的政府 ⑴原因: 通过公开公正执法,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⑵要求: 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②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8.智能高效的政府 要求:政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9.廉洁诚信的政府 要求:①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 ②政府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③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贪腐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10.人民满意的政府 要求:政府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1.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⑴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主观题中“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具体内容也需要回答。) 12.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⑴对政府: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⑵对政民关系: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13.《政治与法治》中“法治政府”的相关知识 ⑴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委会、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⑵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职能。对内职能: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对外职能: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⑶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8.3法治社会 1.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联系 ①法治国家目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 ②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③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2.法治社会的内涵 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3.法治社会的特征:信法守法用法 ⑴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从法治意识看:信法) 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都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文中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无论是维护权益,还是表达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⑵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从法律实施看:守法) 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⑶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从实施效果来看:用法) 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4.建设法治社会的措施 ⑴法治社会的特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 ①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②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③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①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②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这些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力,只有法律规范才有强制力。) 理解: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法治化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既有助于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责界限,推动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也有助于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对政府公权力进行约束和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 ⑷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①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 ②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理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救助 公共法律服务是为人民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产品和服务活动,包括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司法鉴定、公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是司法救助的内容之一。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救急解困”的民生保障作用,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⑸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①强化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②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理解: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诉讼 a.和解: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进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b.调解:通过第三方的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已经成为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 c.仲裁: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要服从仲裁结果; d.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 e.行政复议:指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活动; f.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g.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在纠纷主体参与下,由法院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5.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①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②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课标导航】 搜集材料,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9.1科学立法 1.立法机关与立法体制 ⑴立法体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坚持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层级分权相结合的体制,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有各自的立法权限,依法行使各层级的立法权。 ⑵立法机关: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⑶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a.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乡、镇人大没有立法权。 ②国家行政机关: a.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相关部门(25个部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b.县级及县以下(乡、镇)人民政府没有立法权。 ⑷法律规范效力: 我国主要的法律规范有着不同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②宪法效力高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③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有效。 2.科学立法的内涵 ⑴内涵: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⑵原则: ①立法方向: 科学立法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符合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②立法实效: 科学立法要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配置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理解:完善立法体制、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党领导立法工作,是完善立法体制的核心和根本。 ③立法方法: a.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b.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理解:立法程序(包括4个阶段)、立法技术 法律案的提出:各主体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法律案的审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和凝聚共识的过程; 法律案的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程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立法技术是指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产生和利用的经验、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体制确立和运行技术、立法程序形成和进行技术、立法表达技术等。 3.科学立法的措施 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⑵坚持科学立法。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法律质量; ⑶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回答主观题时要写出原则的具体内容; ⑷坚持依法立法: ①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②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⑸坚持民主立法: ①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②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注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协商中发挥主导作用。 ③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理解: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各地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渠道,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利于增强人们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丰富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⑹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配置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理解: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区别 权利 权力 概念 法律概念 政治概念 行使主体 一般主体(公民)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处分方式 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 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推定规则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社会功能 一般体现私人利益 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侧重点 保证法规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核心是立法要尊重和体现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和法律体系内在规律 保证法规质量的基本途径和关键,核心是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 保证法规质量的根本要求和底线,核心是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属性 体现了立法活动的科学属性 突出了立法活动的人民属性 对立法活动的合法属性予以关注,重点解决法出多门、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 联系 ①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者统一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科学立法的意义 ⑴对国家: 有利于科学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将法制意识转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⑵对人民: 有利于使法律更好反映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维护人民利益; ⑶对社会: 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⑷对法律: 有利于立良善管用之法,完善高质量法律体系,提高法律质量。 9.2严格执法 1.严格执法的内涵 指执法机关在执法(执法亦称法律执行)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 理解:反映严格执法的名言警句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王勃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张居正 2.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主体 ⑴国家行政机关: ①组成: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②地位: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⑵国家司法机关: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3.推进严格执法的原因 ⑴必要性/地位: ①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之一; ②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③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⑵重要性/意义: ①有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②有利于推进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③有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执法公信力; ④有利于推进建设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⑤有利于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4.推进严格执法的措施 基本要求: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政府依法接受监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具体要求: ⑴执法内容:政府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①拿出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出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②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理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 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应当行使的职权,是职责所在,是必须有所作为的,不得懈怠、推诿; 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指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授予国家机关的职权,国家机关无权实施,是不能乱作为的,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权力清单”一词频频进入公众视野,成为社会热词。所谓“权力清单”,通俗地说,就好比一份政府对外发布的“菜单”,政府有多少权力,“菜单”上写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政府不得行使其他权力。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质上是通过梳理行政权力,明确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懒政怠政:与“勤政”相对,是指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对处理相关问题时采取的一种做法过于简单、作风粗糙、懒散懈怠的行为。有人曾经将“懒政”做过“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幽默比喻,可见“懒政”危害之大; 失职:国家公务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一定损失的行为。 渎职: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或违法乱纪、或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害的行为; ⑵执法程序:坚持规范执法 ①原因: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②要求: a.要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b.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理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⑶执法原则:坚持公正执法 ①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②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③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⑷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 ①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 ②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9.3公正司法 1.公正司法的内涵 ⑴内涵: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⑵体现: 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司法程序公正 司法结果公正 表现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意义 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关系 程序公正是结果公正的重要保障;结果公正是程序公正的最终目的 理解: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又称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包括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不同的内容。 ⑶地位: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 ⑴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 ①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同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 ③人民法院的工作还要接受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其他社会团体、公民的监督。 ⑵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机关,又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①人民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同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全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作出指示,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服从。 ③人民检察院还要接受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其他社会团体、公民的监督。 3.推进公正司法的原因 ⑴必要性/地位: ①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之一; 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⑵重要性/意义: ①有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②有利于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有利于推动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和司法结果公正; ④有利于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4.推进公正司法的措施 基本要求: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具体要求: ⑴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①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司法) 理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独立” 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独立”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官员在行使司法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我国司法机关坚持司法独立原则,又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只有相对独立性,就是在办理司法案件时,享有法定的独立审理和决断权,显然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具有本质区别。 ②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③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理解: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 司法机关外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办案人员自身:《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的发布实施,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 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⑶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①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②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⑷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①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 ②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理解: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 罪刑法定: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应当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疑罪从无:这是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旨在实现司法公平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依据确定、充分的证据。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非法证据排除: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 9.4全民守法 1.全民守法的内涵 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理解: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想状态,现实生活中暂时是无法达到的。 有关全民守法重要性的名言警句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翻译:只有善政,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足以使其发生作用或效力,法律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民众普遍遵守法律。 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亚里士多德 2.推进全民守法的原因 ⑴必要性/地位: ①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之一; ②全民守法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 ⑵重要性/意义: ①有利于建设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②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 a.更好形成全社会信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b.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3.推进全民守法的措施 公民角度: ⑴依法行使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理解: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原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就是统治阶级),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⑵依法履行义务: 原因:①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②只有所有的人都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 权利 义务 区别 含义 每个公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并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益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某种责任 内容 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等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等 特点 没有强制性 具有强制性,公民必须要履行 联系 ①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分先后顺序); ②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但是公民(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不可能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⑶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①当个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②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 ⑷全体人民自觉信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国家角度: 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①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总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该如何做 根本遵循: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万能模板:《政治与法治》主观题作答,不管材料有没有涉及,这句话一般都要写) 理解: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⑷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⑸宪法角度: ①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②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⑹中国共产党角度: ①党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②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⑺立法机关角度: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⑻行政机关角度: ①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工作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②政府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实现善政; ⑼司法机关角度: 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⑽公民角度: ①全体公民要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②全体人民自觉信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⑾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⑿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注意:若材料中没有明确提及,主观题作答中⑾⑿一般不写。 第8页 共63页 第1页 共6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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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3《政治与法治》知识清单 -【背记手册】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必备核心知识手册(新高考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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