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吸收直接投资(课件)《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
2024-08-18
|
27页
|
176人阅读
|
2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四章 所有权融资
吸收直接投资融资
1
普通股与优先股融资
2
优先认股权与认股权证融资
3
第四章 所有权融资
学习目标
1.掌握资本金的概念及其意义,了解资本金的筹集及其管理,掌握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条件和程序,重点掌握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2.了解股票的特点、种类,掌握股票发行的动机,了解股票发行的程序和方式、股票推销方式,掌握股票上市的意义、股票上市程序和股票上市决策,重点掌握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了解优先股的特征、种类、发行动机和促销策略,重点掌握优先股的优缺点,重点掌握收益留用融资的特征及其优缺点;
3.掌握优先认股权的特点及其价值计算方法,重点掌握优先认股权筹资的优缺点,掌握认股权证的概念、发行方式,深入理解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重点掌握认股权证的优缺点。
筹资概述
一、筹资的目的和种类
1、含义:筹资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调整自己结构等的需要,通过一定渠道,采取适当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
2、目的:(1)设立企业的目的
(2)扩张和发展企业的目的
(3)偿还企业债务的目的
(4)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
3、筹资的原则:
(1)规模适当
(2)筹措及时
(3)来源合理
(4)方式经济
4、分类
(1)按来源渠道分为: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
(2)按是否借助于金融机构为媒介来获取社会资金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
(3)按使用期限分为: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
(4)按资金来源范围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
(1)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
1、权益资本
(实收资本、留存收益)
(1)所有权关系
(2)企业享有经营权,是永久性资本
2、债务资本
(1)债务债权关系
(2)债权人有权索取本息,但无权参与经营
1、在特定条件下,二者可相互转换,债转股或股转债;
2、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对二者进行组合,以达到既降低财务风险又提高收益的目的
7
(2)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
1、直接筹资----企业直接与资本所有者协商融通资产,不借助银行。如发行股票、债券等。
2、间接筹资----企业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筹资活动,主要方式是银行借款、租赁等。
8
(3)长期资本与短期资本
1、长期资本
企业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本。
包括各种股权资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债权资本。
通常是采用发行股票、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
2、短期资本
企业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本。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等。
通常是采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取得。
通常企业根据资产的期限结构进行长、短期资金的期限组合,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和成本的双重目的
9
1、内部筹资
留存收益,不需要筹资费用
2、外部筹资
渠道方式很多,需要筹资费用
(4)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
10
二、筹资渠道与方式
1、渠道:指筹措资金的来源方向与通道
内容:(1)国家财政资金
(2)银行信贷资金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4)其他企业资金
(5)居民个人资金
(6)企业自留资金
(7)境外资金
2、方式:筹资资金所采用的具体形式
(1)吸收直接投资
(2)发行股票
(3)企业留存收益
(4)金融机构借款
(5)发行公司债券
(6)商业信用
(7)融资租赁
前三个属于权益资金,后四个属于债务资金
三、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的关系
配合
方式
渠道
吸收直接投资
发行
股票
发行
债券
金融机构借款
融资
租赁
商业
信用
可转换债券
国家财政资金
√
√
银行信贷资金
√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
√
√
√
√
√
√
其他法人资金
√
√
√
√
√
√
民间资金
√
√
√
√
13
第一节 吸收直接投资
一、资本金制度
(一)资本金及其意义
所谓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我国《公司法》为不同类型的公司规定了最低的注册资金数额,即法定资本金。
注册资金必须高于这个最低数才能被获准开业。
按照我国现行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资本金的筹集
1.筹集方式
企业资本金的筹集方式对于所有者来说就是出资方式。所有者可以以货币方式出资,也可以实物财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资产,应进行资产评估,其计价标准应得到其他所有者的认同。因为其计价过高会损害其他所有者利益,计价过低则自身权益受损。企业吸收的无形资产投资方式受到一定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25条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80条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在所有者以实物财产、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况下,企业的筹资活动与投资活动实际上已经融为一体了。
2.筹集期限。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企业筹集资本金是一次筹集还是分期筹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规定来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总额由股东一次缴足;外商投资企业则可以分期筹集。如果采取一次性筹集,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中第一次筹集的部分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5%,并且第一次筹集部分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筹足。
3.资本金验证。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价是否合理,需要进行审核。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我国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时,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之后,工商部门才会签发营业执照,企业据此向所有者发放出资证明书。
4.违约责任。资本金的筹集方式、筹集期限等事项均要在投资合同协议中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以确保资本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如果某一所有者未按合同、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及时、足额出资,即为违约,企业和其他所有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违约者支付拖延期的利息,赔偿其他所有者的直接损失等。国家工商部门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和违约者进行处罚。
(三)资本金的管理
企业资本金的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这一基本原则。分为三部分:
1、资本确定
资本确定,是指企业设立时资本金数额的确定
2、资本充实
资产充实:是指资本金的筹集应当及时、足额。
3、资本维持
资本维持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
二、吸收直接投资
(一)是指按照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原则,直接吸收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大多数小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从投资者看,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从出资形式看,吸收直接投资可分为吸收现金直接投资、吸收实物直接投资和吸收无形资产直接投资。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条件
企业吸收直接投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是: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而取得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必须符合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在技术上能够消化应用。在吸收无形资产投资时,应符合法定比例。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而取得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以货币资产出资
2、以实物资产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产权出资
5、以特定债权出资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1.确定吸收直接投资的数量。
2.选择吸收直接投资的具体形式。
3.签署决定、合同或协议。
4.取得资金来源。
(五)吸收直接投资评价
吸收直接投资是我国企业筹资中最早采用的一种方式,在计划经济下被广泛采用。其优点是:
1.能够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
2.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3.吸收直接投资的财务风险较低。
4. 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
(1)资本成本高,因为要给所有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2)不易进行产权交易。
(3)融资规模受到限制。
(4)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