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主观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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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三高考政治一轮课时练习: 珍惜婚姻关系(材料分析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5年5月,沈某(男)和李某(女)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沈某以个人薪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沈某个人所有。2019年10月李某注册了短视频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5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户为家庭带来不少收入。近些年来,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感情破裂。2023年2月,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纠纷。沈某认为商品房为自己的个人财产,短视频账号的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李某则认为短视频由自己注册并管理,与沈某无关。李某一气之下将沈某诉至法院。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对双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李某。离婚后,沈某以女儿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女儿支付抚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沈某对于离婚案中相关财产归属以及抚养费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帅系夫妻关系。被告美美系某传媒公司常驻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2年6月,小帅在某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截止到小蕊发现时,小帅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美美打赏67万余元,线下向美美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美美邮寄礼物3800余元。小蕊认为小帅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美美返还合计70万元及利息。美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帅为其充值消费,小帅在平台打赏系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且小帅的充值消费系向平台消费,自己只是该平台主播,获得的报酬系某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而并非小帅的充值消费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法院判决】 综合考虑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案情,法院判决被告美美向原告小蕊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小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是夫妻关系,婚后两人通过共同努力购得两处房产A和B,并有若干存款。其一双儿女丙和丁均已成家。2024年4月,甲突发疾病,生命垂危。弥留之际,甲将自己的妻子乙、儿子丙、女儿丁叫到床前,说出了自己的遗嘱:A房产归儿子丙,B房产归妻子乙,夫妻俩的若干存款留给女儿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甲临终前所立遗嘱的看法。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8年蒙先生和撒女士结婚,次年得一子小蒙。2003年,夫妻俩共同购置一套房产。2022年3月和2023年12月,蒙先生的父母先后去世,他们留下两人签字的遗嘱,夫妻俩唯一住房指定由蒙先生继承。2024年3月,蒙先生突发疾病离世,未留下遗嘱。 结合材料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蒙先生去世后这两套房产应如何分配?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只办婚礼不领证的“无证婚姻”,你敢要吗?围绕这一观点,某网络社区在热议中出现了两大阵营。 阵营一:新时代,新风尚,合法婚姻更有保障。 阵营二:我们已经自由惯了,不愿意再受约束,一纸结婚证会给我们带来太多的约束。 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表明你支持哪个阵营并说明理由。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孙某与被告彭某原系夫妻,2013年生育一子彭小某。后来夫妻关系恶化,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了。因协商不成,2024年4月,原告孙某起诉离婚。孙某主张孩子彭小某的抚养权,但是彭某表示,他不会支付抚养费。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孙某名下,一辆轿车登记在彭某名下;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但彭某提交一份转账记录,证明一年前曾向朋友借款5万元,用于父亲住院的医疗费。 如果你是该离婚案件的主审法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该离婚案件。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是某大学退休教师,20世纪50年代留学苏联,获得博士学位。20世纪50年代初,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王某虽然不满意,但出于对父母的孝心接受了这桩婚姻。婚后双方共同语言甚少,在家庭生活中总是王某一人说了算,比如王某将每月工资的一大半寄给农村的父母,交给妻子一小半工资,却要维持王某夫妇及三个小孩的生活。当妻子提出异议时,王某却说:“首先不能饿着父母。”为此,夫妻之间常常发生矛盾,王某的武断行为使他在家庭生活中十分孤立,得不到妻子及子女应有的尊重,加之退休在家,整日无人说话,成为心理疾病患者。 请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材料中王某及其父母的行为。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可能性。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他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 结合材料,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帮助小王简要分析其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严某和徐某系夫妻,二人共有一套价值400万的A房产。二人育有一女严甲,一子严乙。严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房屋遗赠给孙子严丙(系严乙之子)。2018年10月2日严某去世,后经法院调解,确认房屋由严丙及徐某按份共有,各占二分之一产权份额。 2018年11月26日,徐某亦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严丙。徐某于2019年4月27日死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该遗嘱。2019年6月2日,严甲、严乙、严丙签订《遗产继承协议书》,内容为:A房产(产权份额严丙和徐某各占一半)中徐某名下的产权份额由甲、乙、丙共同继承,严丙继承其中的40%,严甲继承30%,严乙继承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并说明理由。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小李与薇薇相识相恋,两人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2022年8月,薇薇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因其弟弟结婚给娘家的23万余元系其个人支出,应当返还一半给自己。薇薇则认为该支出属于子女赡养老人(其父母均未满60周岁)抚养未成家的弟弟的支出,是地方习俗,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后发现,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这一年内,薇薇给娘家转账400多笔,其中支付金额为2880元的有近百笔。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在扣除年节给父母的合理支出后,认定其中20万元费用属于薇薇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法院的判决作简要说明。 1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0年3月,王某与徐某结婚。婚前,徐某在银行有个人储蓄存款100万元,婚后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2021年3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并获利11万元。同年5月,徐某将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并收取租金10万元。2022年王某与徐某夫妻关系紧张,王某为逃避不幸婚姻,埋头创作并出版了一部小说《昨天》。2023年3月两人离婚。离婚后第三天,王某收到该小说5万元的稿费,而另一部小说《明天》于同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 结合材料分析,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遏制高价彩礼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出“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基本案情】吴某与石某(女)均为广西柳州某村村民,2015年底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即按风俗办理结婚仪式。之后,石某一直在男方家居住,先后生育两个女儿、均随男方姓氏。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22年,双方感情破裂,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大女儿由男方抚养,二女儿由女方抚养。2023年11月,吴某提起诉讼,认为彩礼本是为了结婚、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请求法院判决石某返还婚礼时给付的全部彩礼7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后,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强调,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不支持吴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5分) 甲男和乙女为夫妻关系,二人共同生活在A小区,另外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了位于B小区的3号楼603室楼房一套,登记在乙的名下。2020年10月1日,乙将该房租给了丙,年租金3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乙与丙先后于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1日两次延续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延续到2023年10月31日。甲认为租金符合市场行情,提出自己与乙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夫妻感情濒临破裂,自己打算去B小区603室居住,要求丙搬走,但双方协商未果。为此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并要求丙腾房。 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甲的做法。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8年,蔡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蔡某甲、蔡某乙。2021年4月和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王某要求享有蔡某其中一处房产的50%共有份额。 经法院调查:2007年,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2010年,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 参考答案: 1.不合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后沈某以个人薪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沈某个人所有,口头约定无效,商品房应属于共同财产,短视频账号的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沈某以女儿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女儿支付抚养费是不合法的。(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婚后沈某以个人薪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沈某个人所有→可联系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关键词②:2019年10月李某注册了短视频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5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户为家庭带来不少收入→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离婚后,沈某以女儿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女儿支付抚养费→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①小帅向美美转账2.4万元以及赠与美美的价值3800余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小帅既未征得小蕊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蕊有权要求返还。②直播打赏涉及主播、观众以及平台等多方,打赏者和平台公司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形成赠与关系。③本案中,小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通过直播平台对美美进行打赏,应当认定为个人消费服务行为。因此,对小蕊要求美美退还充值费用6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高额打赏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帅系夫妻关系。小帅线下向美美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美美邮寄礼物3800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小帅将夫妻共同存款给予美美的行为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的赠与行为。 关键词②:小帅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美美打赏67万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打赏者和平台公司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形成赠与关系。小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通过直播平台对美美进行打赏,应当认定为个人消费服务行为。因此,对小蕊要求美美退还充值费用6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1)甲有权通过依法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2)A、B房产和存款是甲与乙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甲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甲所立遗嘱的遗产范围错误。 (3)甲临终前所立遗嘱是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因此甲临终前所立遗嘱无法律效力。 【分析】背景素材:甲临终前所立遗嘱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口头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考生谈谈你对甲临终前所立遗嘱的看法。本题应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可以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弥留之际,留下遗嘱→可联系甲有权通过依法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键词②:甲临终前所立遗嘱内容→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知识。 关键词③:甲将自己的妻子乙、儿子丙、女儿丁叫到床前,说出了自己的遗嘱→可联系口头遗嘱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①蒙先生未立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 ②蒙先生和撒女士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将撒女士的份额析出,剩余部分房产价值加上蒙先生通过继承所得的房产属于蒙先生的遗产 ,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小蒙和撒女士共同继承 。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分配问题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蒙先生去世后这两套房产应如何分配。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2024年3月,蒙先生突发疾病离世,未留下遗嘱→可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角度,说明蒙先生未立遗嘱,蒙先生去世后这两套房产应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有效信息②:1998年蒙先生和撒女士结婚,次年得一子小蒙。2003年,夫妻俩共同购置一套房产。2022年3月和2023年12月,蒙先生的父母先后去世,他们留下两人签字的遗嘱,夫妻俩唯一住房指定由蒙先生继承→可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蒙先生和撒女士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将撒女士的份额析出,剩余部分房产价值加上蒙先生通过继承所得的房产属于蒙先生的遗产 ,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小蒙和撒女士共同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5.态度:支持阵营一,反对“无证婚姻”。 理由:①我国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公民参与民事活动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结婚就应该登记。②法律不是对自由的约束,而是对自由的保护。③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结婚登记有利于确立和维护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促进和谐家庭的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社会稳定。 【分析】背景素材:“无证婚姻”的讨论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只办婚礼不领证的“无证婚姻”,你敢要吗?”这一观点的看法,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首先表明支持哪个阵营,然后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支持观点:支持阵营一,反对“无证婚姻”。 论据①:新时代,新风尚,合法婚姻更有保障→可联系我国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结婚就应该登记以及结婚登记的意义。 论据②:我们已经自由惯了,不愿意再受约束,一纸结婚证会给我们带来太多的约束→可联系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6.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该案中原被告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应判决离婚。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应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孙某所有,彭某应付抚养费。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的房产和轿车都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判决原被告平均分割。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案中的借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应判决原被告共同承担。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案件 考点考查:育小责任大、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该离婚案件,需要运用珍惜婚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夫妻关系恶化,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可联系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有效信息②:孙某主张孩子彭小某的抚养权,但是彭某表示,他不会支付抚养费→可联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有效信息③: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孙某名下,一辆轿车登记在彭某名下→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④:彭某提交一份转账记录,证明一年前曾向朋友借款5万元,用于父亲住院的医疗费→可联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王某的言行违反了夫妻平等的原则。王某留学苏联,获得博士学位,在文化程度上比其妻高出很多,没有平等地对待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处理一个人说了算。③王某在履行义务方面违反了民法典。王某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然而他对子女没有很好地尽到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家庭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指向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材料中王某及其父母的行为。解答此题要注意知识范围,把握材料关键信息,然后结合材料中各主体的行为加以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王某虽然不满意,但出于对父母的孝心接受了这桩婚姻→可联系婚姻自由的原则。 关键词②:婚后双方共同语言甚少,在家庭生活中总是王某一人说了算→可联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 关键词③:王某将每月工资的一大半寄给农村的父母,交给妻子一小半工资,却要维持王某夫妇及三个小孩的生活→可联系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8.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②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③“阴阳合同”可能会涉嫌骗贷或逃税等违法行为,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阴阳合同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合同、夫妻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关键词②: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关键词③: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评价小王的行为及其影响。本案中,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9.①该房屋属于严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严某的遗产。严某去世后,留有书面遗嘱,将房屋遗赠给严丙,经法院调解,确认房屋的一半归严丙。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徐某去世后六十日内,严甲、严乙、严丙签订《遗产继承协议书》,重新分配了三人对徐某遗产的继承份额,应认为系严丙放弃了部分受遗赠财产。③所以,严丙拥有该房屋产权的70%,即折价为280万元,严甲拥有15%,即60万元,严乙拥有15%,即60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分配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该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人共有一套价值400万的A房产,严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房屋遗赠给孙子严丙→可联系该房屋属于严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严某的遗产。严某去世后,留有书面遗嘱,将房屋遗赠给严丙,经法院调解,确认房屋的一半归严丙。 关键词②:徐某亦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名下房屋遗赠给严丙。徐某于2019年4月27日死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该遗嘱。2019年6月2日,严甲、严乙、严丙签订《遗产继承协议书》→可联系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总之:严丙拥有该房屋产权的70%,即折价为280万元,严甲拥有15%,即60万元,严乙拥有15%,即60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0.夫妻拥有平等的财产权。本案中,薇薇给予娘家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薇薇给予娘家的23万余元,远超过普通人正常给予父母的年节费用。薇薇的父母有劳动力,不需要赡养,未结婚的弟弟已是成年人,姐弟间没有抚养义务。薇薇给予娘家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不正确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丈夫的财产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是合法且正当的。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因其弟弟结婚给娘家的23万余元系其个人支出,应当返还一半给自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薇薇给予娘家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薇薇给予娘家的23万余元,远超过普通人正常给予父母的年节费用。薇薇的父母有劳动力,不需要赡养,未结婚的弟弟已是成年人,姐弟间没有抚养义务。薇薇给予娘家的不合理开支属于不正确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丈夫的财产权益。因此,法院判决薇薇给付丈夫10万元是合法且正当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1.个人积蓄10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婚后理财获利的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的租金1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离婚前写作出版的小说《昨天》的稿费,属于已经明确可以获利的知识产权收益,尽管5万元稿费是离婚后收到的,但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明天》于2023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属于个人财产。(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婚前,徐某在银行有个人储蓄存款100万元,离婚后,小说《明天》于同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个人积蓄10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明天》于2023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属于个人财产。 关键词②:婚后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2021年3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并获利11万元。同年5月,徐某将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并收取租金10万元。2022年王某与徐某夫妻关系紧张,王某为逃避不幸婚姻,埋头创作并出版了一部小说《昨天》。2023年3月两人离婚。离婚后第三天,王某收到该小说5万元的稿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王某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婚后理财获利的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的租金1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离婚前写作出版的小说《昨天》的稿费,属于已经明确可以获利的知识产权收益,尽管5万元稿费是离婚后收到的,但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①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平等、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吴某与石某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共同生活了七年,并育有两女,实质上已具备“夫妻关系”。石某为吴某生育和养育两名子女付出较多,法院对男方要求返还礼金不予支持,体现了和谐、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利于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弘扬家庭美德,保护石某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彩礼返还的婚姻家庭纠纷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法院不支持吴某诉讼请求的原因,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法基本原则、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阐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吴某提起诉讼,认为彩礼本是为了结婚、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请求法院判决石某返还婚礼时给付的全部彩礼7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后,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可联系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平等、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说明法院判决认可了双方的“夫妻之实”,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体现了和谐、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利于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弘扬家庭美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3.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乙丙延长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符合市场行情,可以认定乙的行为是出于家庭共同利益考虑。而丈夫甲以夫妻感情濒临破裂,让丙腾房后由自己居住,其意义对夫妻感情来说是消极的。在夫妻双方维持夫妻身份关系的前提下法律介入二人对财产的如何使用是不适当的,该理由于法无据。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则可能导致司法陷入繁琐的家庭事务当中,有违立法初衷。(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共同财产案例分析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结合材料判断甲的做法是否得当。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套楼房→可联系楼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有效信息②:乙丙两次延长租赁期限,租金符合市场行情→可联系乙的行为是出于家庭共同利益考虑。甲以夫妻感情濒临破裂为由,要求确认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是于法无据的。所以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4.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5.①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综上,案涉房产是蔡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应确认为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②蔡某关于“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的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因此法院对蔡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蔡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婚前,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婚后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可知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 关键词②: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可联系此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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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主观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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