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1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物权的分类;掌握所有权和他物权的相关知识。
素养目标
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科学精神:正确认识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梳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想一想] 怎样理解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提示:一方面,财产是各种形式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只有投资资本获得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和权益才有保障。如果财产权不能获得有效保障,人们便失去投资和劳动的积极性,经济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清晰的产权是市场交换的前提,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缺乏有力的财产权保护,其后果是经济纠纷、扯皮,市场主体自然就缺乏安全感,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也受影响,市场繁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2.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
(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想一想]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提示: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
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拓展: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习题巩固
1.某工程承包人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商砼车,有工程时他用商砼车自己运送混泥土,同时也出租给他人。几年后他将商砼车卖掉。该工程承包人对商砼车行使的权利包括( )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不动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以下属于不动产的是( )
A.小明家新盖的房子
B.小明新买的汽车
C.小华的课本
D.家具店正在售卖的实木床
3.2022年3月1日,李某向杨某卖房,双方约定4月26日交房并且办理过户手续,杨某于4月25日前付清房屋全部价款。4月18日,李某以市场价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孙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该房屋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杨某应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应赔偿杨某损失
C.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程序不合法
D.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4.邱某光与董某峰于2006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于2016年去世,生前写下遗嘱:“我名下位于洪山区珞狮路某房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在我丈夫邱某光没再婚前拥有居住权……”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继承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继承人董某峰名下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归董某军享有,邱某光在其再婚前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判决生效后,邱某光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2021年初,邱某光发现所住房屋被董某军挂在某房产中介出售,其担心房屋出售后自己被赶出家门,遂向法院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执行法院裁定将董某军所有的案涉房屋居住权登记在邱某光名下。法院的裁定( )
①通过依法确定财产关系定分止争
②平衡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利益
③实现了对当事双方所有权的保护
④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没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张某无意中发现小区里一个12岁小孩王某手里有一套小当家水浒英雄卡,全套108张价值2千元,张某让自己儿子用2千元从小孩手里买到这套卡片。第二天王某母亲李萍知道此事,要张某再追加5千元否则归还卡片,张某不肯,李萍便在小区业主大群里多次辱骂张某。本案中( )
①张某钱货两清获得卡片所有权
②李萍侵犯了吴某的荣誉权
③若张某追加五千元将取得画作所有权
④李萍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6.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 )
①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付钱,双方约定三月后过户
②甲的自行车丢失,后查知被丙所偷,但丙已将自行车卖给了乙
③甲让丙帮忙保管电脑,丙却在二手市场将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乙
④甲购买乙的汽车一辆,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汽车被交警扣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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