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专题15家庭与婚姻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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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4·黑龙江哈尔滨·模拟预测) 1.崔甲年事已高,配偶已经去世,每月有 7000 元退休金及稳定房租收入,但患有老年病,希望儿子崔乙赡养。崔乙无稳定工作,且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由于多年前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父子感情不和,且崔乙收入远低于崔甲,因此崔乙拒绝赡养老人。崔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崔乙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崔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丧失对崔甲遗产的继承权 ②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崔乙收入不稳定且患慢性疾病,收入远低于崔甲,因此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④赡养费的金额应考虑崔甲的需要、崔乙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水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河北·模拟预测) 2.林大爷晚年得到保姆李阿姨的细心照料。他去世后,李阿姨出示其遗赠信,表明林大爷将一处房产赠予她。此举引发家族争议。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阿姨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 ②遗赠和遗嘱继承不同,李阿姨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 ③虽非法定继承人但李阿姨可通过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④李阿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4·江苏苏州·三模) 3.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024·湖南衡阳·三模) 4.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024·江西宜春·三模) 5.李某和张某育有两子:李大和李二。2013年,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赠与李二。几年后,二老被李二送至养老院。2017年,老两口在养老院与李大妻子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房产赠与顾某。此后,顾某忠实履行了协议。老两口去世后,李二认为顾某有义务照顾公婆,不认同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中(   ) ①老两口的房产应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由顾某继承 ②李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无权继承老两口的房产 ③李二可以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其与顾某的纠纷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河北保定·三模) 6.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河北承德·三模) 7.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山东德州·三模) 8.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安徽合肥·模拟预测) 9.2022年6月,董某因工作繁忙将年迈的母亲杨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送进养老院,口头承诺养老院按月交寄养费2400元。董某只交了一个月的费用,杨某其他子女也不愿意承担费用。2023年2月,养老院将杨某、董某及其另外两个子女一并告上法庭,索要他们拖欠的寄养费16800元。下面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A.母亲杨某是被寄养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B.董某与养老院没有签订书面寄养合同,因而寄养无效 C.董某及其他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三个子女都应承担寄养费 D.董某与养老院就寄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应由董某一人承担责任 (2024·浙江·模拟预测) 10.77岁的刘某以自己身患疾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两名子女(均已成年)向其支付赡养费。两名子女认为刘某有医保且其退休金足够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后经法院调解,儿子(养子)以自己无收入仍然拒绝,女儿同意每月向刘某支付900元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基于平等原则,刘某儿子应当每月支付900元赡养费 ②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在内的成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③刘某去世后,女儿可能独立继承其全部遗产 ④因儿子拒绝法院调解,本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 11.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娜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于余依娜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依娜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依娜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河北承德·模拟预测) 12.王某和杨某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双方各有稳定工作,感情深厚,婚后育有一对龙凤胎。后,丈夫王某查出患有疾病,陆续住院治疗将近两年,妻子杨某起诉要求离婚。当地人民经审理依法驳回了杨某的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 ①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结婚建立的是长期身份关系 ③离婚案件必需经过调解程序 ④法治和德治是有机统一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4·安徽安庆·三模) 13.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024·湖北·三模) 14.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4·吉林·模拟预测) 15.王女士与丈夫张某共同育有一子,置房两间。2014年张某去世,儿子张小某外出务工失去联系。王女士因生活需要,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两间房屋。2022年王女士因病去世。村委会按照约定将其安葬,并收回房产。2023年,张小某务工归来,起诉至法院,要求要回母亲的两间房。该案件中(   ) ①两间房屋中张小某可以继承半间房   ②村委会可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两间房 ③张小某是继承人,法院会支持其要回母亲的房产   ④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王女士的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 16.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根据民法典,对上述案件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宣布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 B.由民政局撤销胡某与王某二人的婚姻关系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 D.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已超过诉讼时效 (2024·甘肃张掖·模拟预测) 17.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王女士按揭购买的期房归她个人所有,与赵先生无关。协议签署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赵先生欠小张200万债务,小张(对其婚前财产协议并不知情)要求法院查封房屋,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            ②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该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对抗小张的主张        ④该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浙江·模拟预测) 18.鲁某因癌症晚期无力回天,他立下自书遗嘱把婚前个人财产平分给妻子唐某和儿子鲁小某,但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儿子要赡养母亲,否则财产将归另一方所有。几年后,唐某遇到了令她心动的男子后结婚,结果鲁小某拿着遗嘱把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另一半财产。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鲁小某违反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B.唐某违反遗嘱要求不能继承鲁某遗产 C.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 D.唐某因遗嘱无效可按法定继承分得遗产 (2024·山东泰安·模拟预测) 19.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④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4·山东泰安·模拟预测) 20.张大爷老伴去世多年,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因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只有通过书面形式意定监护签订协议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②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③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先生应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④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2024·全国·模拟预测)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8年,蔡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蔡某甲、蔡某乙。2021年4月和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王某要求享有蔡某其中一处房产的50%共有份额。 经法院调查:2007年,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2010年,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 (2024·山东济宁·三模) 22.【案情】 近日,某高铁上一名3岁儿童因吵闹声音过大,被同车厢乘客劝说制止,不料却遭到孩子家长怒怼和辱骂,乘客要求家长赔礼道歉。相关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网友热议。 【热议】 网友甲:“作为宝妈能理解,谁家三岁孩子不吵?嫌吵就别出门!” 网友乙:“对这样的家长就得网上曝光,让社会来谴责。” 网友丙:“找乘务员啊,买了票就得提供舒适的环境。” …… 【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2024·湖南·三模)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024·山东菏泽·模拟预测)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二人于2000年9月离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范某于2002年9月购买房屋一套并于2011年5月与刘某再婚。范某患有癌症多年,2022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2年11月,范某去世。后范小某与刘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范小某辩称,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酌定由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遂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8.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并阐释法院判决的意义。 (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 (2)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崔乙作为崔甲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崔乙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一定丧失对崔甲遗产的继承权,故①不选。 ②③:材料中指出崔乙收入远低于崔甲,且父子感情不和,拒绝赡养老人,在本案中,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②入选,③排除。 ④:材料中指出崔乙患有慢性疾病,且收入低于崔甲,在本案中关于赡养费的问题,金额应考虑崔甲的需要、崔乙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A 【详解】①②:遗赠和遗嘱继承不同,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保姆李阿姨不是林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李阿姨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但根据材料“李阿姨出示其遗赠信,表明林大爷将一处房产赠予她”,说明李阿姨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①②正确; ③:林大爷和李阿姨不存在扶养关系,③错误; ④: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阿姨不符合上述规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B 【详解】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 B: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 D: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 故本题选B。 4.C 【详解】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 ②: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错误。 ③:遗赠不属于继承。王某遗嘱有效,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C 【详解】①:顾某不是老两口的继承人,顾某履行了遗赠抚养协议中的义务,因此老两口的房产应按照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由顾某获得而不是继承,①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老两口与顾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李二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无权继承老两口的房产,②正确。 ③: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③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老两口虽然立下公证遗嘱,但又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因此,人民法院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D 【详解】①②: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正确。 ③: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与材料无关,排除。 ④:因汪某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7.A 【详解】①③: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遗嘱继承,①③入选。 ②: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排除。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④不选。 故本题选A。 8.D 【详解】①: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 ②: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 ③:材料中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C 【详解】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故董某及其他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三个子女都应该承担寄养费,C正确。 B:寄养协议满足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不因口头、书面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B说法错误。 AD:董某口头承诺寄养协议时其母亲杨某在场,杨某对协议内容知情且认可,且杨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视为合同当事人,未按时支付寄养费构成违约,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AD排除。 故本题选C。 10.C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将酌情考量被赡养人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刘某的儿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支付赡养费,故①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②正确。 ③:养子女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享有与亲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利,因此儿子享有继承权,故③排除。 ④:赡养矛盾可以去法院调解,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D 【详解】①:从材料可以看出,余依娜的自己的父母,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依娜的监护人,①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余依娜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值遗弃孩子,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依娜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 ④:余依娜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B 【详解】①④: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杨某因王某生病起诉离婚,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义务,也有违中华传统美德,这是法院驳回杨某离婚诉讼请求的原因,①④入选。 ②:结婚建立的是长期身份关系,这与题干不构成因果关系,不是当地人民驳回杨某离婚请求的依据, ②排除。 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需经过调解程序,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3.D 【详解】①: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 ②: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 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故③正确。 ④: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D 【详解】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但该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不选。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不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②不选。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③应选。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应选。 故本题选D。 15.B 【详解】①:两间房屋属于王女士与丈夫张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王女士,另一半作为张某遗产由王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故两间房屋中张小某可以继承半间房,①符合题意。 ②:两间房屋属于王女士与丈夫张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王女士,另一半作为张某遗产由王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所以一间半的房子属于王女士,村委会可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一间半的房子,②不符合题意。 ④: 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王女士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王女士的房产,而张小某无权要回母亲的房产,④符合题意,③不选。 故本题选B。 16.C 【详解】A: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无需人民法院宣布,A说法错误。 B: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与王某二人法律上存在婚姻关系,不应该由民政局撤销,B说法错误。 C: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并未构成重婚罪,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C说法正确。 D: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未超过诉讼时效,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7.D 【详解】①②: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案涉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该产权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案涉房屋应归王女士、赵先生共同共有。故①表述错误,②符合题意。 ③:小张对王女士与赵先生签订的《婚前财产约定》并不知情。该协议不能对小张产生对抗效力,故③表述错误。 ④:依据法律规定,该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8.C 【详解】A:根据材料信息,是鲁某在遗嘱中要求妻子继承其遗产的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而不是鲁小某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原则,A不选。 BC:鲁某关于对唐某婚姻状况的约束违背了婚姻自由,属于无效内容,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B不选,C入选。 D:遗嘱中关于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他都是有效的,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D不选。 故本题选C。 19.D 【详解】①:“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后完全没有付诸劳动,完全靠市场因素实现增值的,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属于个人财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父对未成年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法律会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是小雨的继父,因此,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②正确。 ③: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这超出了他们夫妻双方当时的约定,但购买钢琴用于小雨练琴,是二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因此,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③排除。 ④: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因此,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A 【详解】①②: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大爷的儿女有权继承张大爷的财产。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需要有书面形式的意定监护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①②正确。 ③: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排除。 ④:对于张大爷来说,立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张大爷在立遗嘱时的认知能力状态。如果病人还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他们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如果病人的认知能力已经受到影响,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如何处理他们的遗产事宜,所以应考虑到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评估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才能考虑是否可以签订协议,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1.①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综上,案涉房产是蔡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应确认为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②蔡某关于“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的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因此法院对蔡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蔡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婚前,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婚后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可知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 关键词②: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可联系此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①公众对儿童应适度宽容,但家长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同时应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增强法治意识,处理好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关系。②网络曝光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问题得到关注和解决,但曝光不当可能侵犯当事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益,甚至导致网络暴力,应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 ③铁路公司与乘客间的合同成立有效,应全面履行。乘务员有责任妥善解决乘客间的纠纷,提供舒适旅途环境。 【分析】背景素材:高铁霸座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订立合同学问大、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 生活》的有关知识,分别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作为宝妈能理解,谁家三岁孩子不吵?嫌吵就别出门!→可联系家长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关键词②:对这样的家长就得网上曝光,让社会来谴责→可联系曝光不当可能侵犯当事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益。 关键词③:找乘务员啊,买了票就得提供舒适的环境→可联系铁路公司与乘客间的合同成立有效,应全面履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3.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4.①《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因为范某订立自书遗嘱房屋产权留给刘某,所以房屋《民法典》规定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因为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小某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所以范某的遗产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范小某。②本案判决通过房屋折价补偿的方式既保障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范小某的权益,又尊重了范某遗嘱中财产由刘某一人继承的遗愿,既有助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又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问属于意义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范某患有癌症多年,2022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因为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小某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所以范某的遗产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范小某。 关键词②: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酌定由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遂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8.5万元。→可联系教材:既有助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又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5.(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考点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属于归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关键词②: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联系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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