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人所得税法(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教学设计)《税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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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次课教学整体设计 课 题 P2-5 个人所得税法(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授课时间 第 周 星期 ( 月 日) 第 节 课时 2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验课( )实训课( )习题课( )讨论课( )现场教学( )其它: 教学资源 挂图( ) 模型( ) 实物( ) 多媒体( ) 音像( ) 报纸( ) 其它:黑板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讨论法(√) 启发式(√) 案例教学法( ) 现场教学法( ) 角色扮演法( ) 项目教学法( ) 情境教学法( ) 其它: 教学目标(包括知识、技能、素质目标) 知识目标: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十一项征税项目、税率以及优惠政策; 技能目标: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及产生的价值,明晰个人所得税的确定。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对新知识的渴望与热情度;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点、难点: 重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税率。 难点: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征税项目。 教学设计: 一、授课思路简述:(围绕所选用教学方法分条编写授课步骤,要涵盖课前准备、课程导入、师生活动安排、任务训练、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效果检测等主要环节。) (一)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准备教案、案例、小组任务单、任务分解表等教学必备材料。 2.学生准备:准备学习本课程所需的教材、笔记本等;认真对本节课授课内容进行预习。 (二)课程导入:上节课知识回顾,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导入课程知识点。 (三)讲授知识: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十一项征税项目、税率以及优惠政策。 (四)师生活动安排: 1.教师:提出案例—提出问题—提出更深入的问题 2.学生:分析案例—讨论问题—解决问题 (五)任务训练:紧密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知识检测;运用疑问,团队讨论完成任务单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听课注意力。 (六)课程小结 (七)布置作业 说明:3至5环节有循环。 二、课堂训练内容安排 (一)由学生举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引发思考。 (二)分组讨论个人所得税税目的内容。 三、课后作业与思考题:(根据课程内容适当设计巩固性作业、项目式作业、预习性作业、推荐参考书及网站) (一)巩固作业 个人所得税课后练习题。 (二)预习作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推荐参考书 1.《税法》,董汉彬、韩祥国,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8月; 2. 《税法》,席晓娟,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 3.《税法(第三版)》,王红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 4.《税法(第五版)》,徐孟洲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 5.《税法原理(第七版)》,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 (四)推荐网站: 1.中国财会网 http://www.kj2000.com/ 2.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 教学后记: 教学过程(教学设计实施步骤及时间分配) 步骤1:组织教学(2分钟) 上课。师生相互问好。 学生分小组坐好。 步骤2:回顾前序知识(5分钟)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步骤3:讲练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知识(80分钟)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是指对中国公民、居民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一切所得和非中国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演变 我国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法 1985年开征奖金税 1986年开征城乡个体户所得税 189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4年三税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法 2011年9月1日进行重大调整免征额和税率 三、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按照纳税人的选择不同可分为:单身所得税、居民夫妻所得税、家庭所得税。 按照课征方式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 2.实行分类征收。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5.采取源泉控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五、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1.内外一致 它是指不分国籍,只要构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就要遵守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适当调节 它是指个人所得税只对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纳税人征收,收入多的多缴税,收入少的少缴税,无收入的不缴税。 3.合理负担 收入数额、数额不同,税收负担不同 。 六、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1.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2015年个人所得税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税大幅增加。 2.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3.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和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其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但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仅指自然人。 (一)个人所得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住所标准 是指以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住所,一般是指一个自然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2.时间标准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一次外出不超过30天,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为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分类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为便于征收管理、源泉控制税源,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自行申报和源泉扣缴相结合的征收办法。 我国税法规定,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四)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义务范围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五)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下列所得无论支付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基本规定: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 特殊规定:不属于工资的收入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所补助、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征税范围:从事工商业、手工业、建筑、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办学、医疗、咨询等。 特色减免: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 (1)承包后固定上交,按承包征税,是向出包方缴纳一定费用后,其成果归承包者所有的,按此税目计税。 (2)承包取得固定工资收入,按工资征税。是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3)变更个体的,按个体户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对于法人企业承包后,先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按承包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的主要内容: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主要在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及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 稿酬所得 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出版发表取得所得,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财产继承人遗作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征税范围: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处于保密状态,未申报专利)。 特殊情况:剧作者取得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11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范围:建筑物、设备、车船;个人书画作品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按财税转让收入计税。 偶然所得:获奖 其他所得 九、适用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积率形式。 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20%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特点: 按月设计,如果是年薪制以各月取得薪金计税。 计税级距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速算扣除数是计算出来的 边际税率高体现纵向公平,其实用范围小 优缺点:优点:自动调节器,调节差距,缺点,不太合理。 含税级距或不含税级距的适用 (二)个体、承包、承租经营 均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1)适用范围: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 (2)特点:按年设计,生产经营所得纳税。 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加成减成征税: (1)对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为: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对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 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法定免税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工资 (二)其他免税项目 1.储蓄利息免税 2.五费一金免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的时候,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暂免征税项目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2.已经达到离休、退休年龄,由于工作需要而留任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在缓办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3.股票转让所得;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股息所得。 4.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 5.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 6.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步骤4:总结与作业(3分钟) 一、课程小结 本节课的重点是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了方便学生直观的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教师准备了大量的企业事例,通过事例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 二、作业 (一)复习作业:《税法》课后练习题。 (二)预习作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附:板书设计 ( 142 ) ( 141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模块二 所得税 2-5个人所得税(一) ( 149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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