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消费税法(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设计)《税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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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 9 次课教学整体设计
课 题
P2-2消费税法(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授课时间
第 周 星期 ( 月 日) 第 节
课时
2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验课( )实训课( )习题课( )讨论课( )现场教学( )其它:
教学资源
挂图( ) 模型( ) 实物( ) 多媒体( ) 音像( ) 报纸( ) 其它:黑板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讨论法(√) 启发式(√) 案例教学法( ) 现场教学法( )
角色扮演法( ) 项目教学法( ) 情境教学法( ) 其它:
教学目标(包括知识、技能、素质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复合计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技能目标: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及产生的价值,明晰征收消费税的计算。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对新知识的渴望与热情度;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点、难点:
重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消费税应纳税额复合计税的计算。
教学设计:
一、授课思路简述:(围绕所选用教学方法分条编写授课步骤,要涵盖课前准备、课程导入、师生活动安排、任务训练、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效果检测等主要环节。)
(一)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准备教案、案例、小组任务单、任务分解表等教学必备材料。
2.学生准备:准备学习本课程所需的教材、笔记本等;认真对本节课授课内容进行预习。
(二)课程导入:上节课知识回顾,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导入课程知识点。
(三)讲授知识: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复合计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师生活动安排:
1.教师:提出案例—提出问题—提出更深入的问题
2.学生:分析案例—讨论问题—解决问题
(五)任务训练:紧密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知识检测;运用疑问,团队讨论完成任务单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听课注意力。
(六)课程小结
(七)布置作业
说明:3至5环节有循环。
二、课堂训练内容安排
(一)由学生举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消费税问题,引发思考。
(二)分组讨论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以及与增值税的区别。
三、课后作业与思考题:(根据课程内容适当设计巩固性作业、项目式作业、预习性作业、推荐参考书及网站)
(一)巩固作业
消费税课后练习题。
(二)预习作业
消费税的纳税管理。
(三)推荐参考书
1.《税法》,董汉彬、韩祥国,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8月;
2. 《税法》,席晓娟,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
3.《税法(第三版)》,王红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
4.《税法(第五版)》,徐孟洲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
5.《税法原理(第七版)》,张守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
(四)推荐网站:
1.中国财会网 http://www.kj2000.com/
2.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
教学后记:
教学过程(教学设计实施步骤及时间分配)
步骤1:组织教学(2分钟)
上课。师生相互问好。
学生分小组坐好。
步骤2:回顾前序知识(5分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
步骤3:讲练结合消费税的基础知识(80分钟)
一、消费税的从价计税
从价定率计算公式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1.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和价外费用。
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是:(1)代垫运费; (2)政府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2.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包装物押金的税法规定,与增值税规定相同,符合征税条件的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税,押金含增值税,需要换算。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 月15 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 万元,增值税额5.1 万元;10 月20 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 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10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消费税是按不含税价征收,普通发票需要换算,高档化妆品的税率由30%降为15%。
(l)高档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15%
(2)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l+17%)=34(万元)
(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x15%=5.1(万元)
见教材举例4-1
3.其他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定的卷烟交易价格。
核定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⑴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征收消费税;实际价格低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税。
⑵ 非标准条包装应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并确定税率。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
1吨=988升
黄酒
1吨=962升
柴油
1吨=1176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溶剂油
1吨=1282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燃料油
1吨=1015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汽油
1吨=1388升
某啤酒厂8 月份销售啤酒400 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 元。8 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解析:
(l) 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2)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00×220=88000(元)
见教材举例4-2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例题】
某企业2014年9月销售粮食白酒100斤,不含税价每斤4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解析】应纳消费税额 =100×40×20%+100×0.5=850(元)
见教材举例4-3
步骤4:总结与作业(3分钟)
一、课程小结
本节课的重点是理解消费税的计算,为了方便学生直观的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教师准备了大量的企业事例,通过事例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
二、作业
(一)复习作业:《税法》课后练习题。
(二)预习作业:消费税的特殊计算。
附: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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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流转税
2-2消费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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