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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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单选题 1.甲与乙是“黄昏恋”,两人在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并在婚前签署了“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次年年底,甲因病去世,甲的父母均已离世,甲的子女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乙认为当初那份“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违反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双方因此闹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和乙婚前签署的“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有效 ②甲的子女和乙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③甲的子女继承甲所有遗产 ④甲的遗产适用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张某与妻子孙某在外地工作,其父张大爷去世之前一直由同村的杨某照顾。为表示感激,张某于2019年10月,用家中共同积蓄15万元购买了一辆货车赠送给杨某。2020年10月,孙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杨某返还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张某有一半的处分权 B.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C.杨某无需返还,因为该货车是张某自愿赠与的 D.杨某应予返还,因为该赠与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3.李某之母死亡后,李父继续居住婚后购买的房子。5年后,李父再婚,与其妻王某仍在此共同生活。2023年李父去世,李某留学在外,闻此消息后回国,却发现王某已经将李父名下的房产以500万的市价转让给其亲弟王小某,并已办过户手续。对于此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已经过户登记,王小某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李某不得对抗 ②法院会支持李某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③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的312.5万市值 ④房屋是李父与王某的共同财产 A.②③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4.2020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1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价值 100万的房产。2023年,钱某为扩大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获得经营收入40万元。而后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 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 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 准备协议离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张男和李女结婚次月,张男收到婚前出版的著作稿费15万元。第二年,李女出租其父亲的遗产住房,获得租金8万元。第三年,两人离婚后,张男许可某影视公司改编其著作而获利12万。本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有(   ) A.20万元 B.15万元 C.35万元 D.23万元 6.王某在怀孕期间与丈夫李某商量,若生男孩随父姓,若生女孩随母姓。之后,王某生了女孩,欲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将孩子姓氏登记为王姓,遭到公婆反对。李某提出,随母姓可以,但是要求王某放弃个人事业,做全职太太。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有参加工作的自由 ②李某有权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③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一一对等的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7.2019年小李与小张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两人经营一家建材商店,2021年12月小李遭遇车祸不幸去世,获得事故赔偿金30万元,同时夫妻双方留有存款20万,另外小李因经营商店尚欠朋友8万元。现在,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结合材料,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均是小李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李某生前欠朋友的8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偿还 ③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事故赔偿金30万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④小李的遗产共42万元,一般应均等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王女士与丈夫张某共同育有一子,置房两间。2014年张某去世,儿子张小某外出务工失去联系。王女士因生活需要,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两间房屋。2022年王女士因病去世。村委会按照约定将其安葬,并收回房产。2023年,张小某务工归来,起诉至法院,要求要回母亲的两间房。该案件中(   ) ①两间房屋中张小某可以继承半间房   ②村委会可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两间房 ③张小某是继承人,法院会支持其要回母亲的房产   ④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王女士的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家庭主妇张某起诉离婚,丈夫李某宣称自己名下的存款仅剩10万元,也没有其他资产。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法院向李某任职的公司去函,询问其工资基本收入、奖金等情况,并调取了他的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李某的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而且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可能是(   ) 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②张某与李某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 ③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④夫妻双方财产划分中,法定财产制度高于约定财产制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深入了解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甲在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对自己关注的内容进行了归纳与记录。以下是甲所记录的内容,你认为正确的是(   ) A.是否依法占有动产或不动产是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根本区别 B.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C.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D.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1.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在确定姓名时(  ) A.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B.只可以随父姓 C.只可以随母姓 D.争执不下,父母双方的姓都不随 12.在古代社会,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大事;而在现代社会,婚姻越来越成为男女双方的私事,婚后因感情破裂而引发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处置等也是两个人的事情。材料说明(   ) ①现代社会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            ②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处置财产权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和基础        ④要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朱某(男)与李某(女)因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丹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丹丹”变更为“赵丹丹”。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丹丹虽随李某生活,但李某私改孩子姓氏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②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4.季某婚后用其婚前的个人积蓄20万元投资获利4万元;将婚后发表的一部网络小说的改编权卖给了一家影视公司,获利7万元。季某妻子婚前购买的50万元公寓,婚后增值了5万元。上述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   ) A.12万元 B.7万元 C.16万元 D.11万元 15.李某与赵某于2020年结婚。2021年,赵某因车祸受伤获得2万元赔偿金。2022年,李某爷爷手写遗嘱,将他的房屋指定赠与李某。2023年初,李某与赵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此案件中(   ) A.赵某获得的2万元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李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爷爷指定赠与的房屋 C.若两人感情确己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离婚 D.法院判决离婚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二、主观题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女)与尚某(男)是大学同学,参加工作后省吃俭用,共同攒钱购置结婚用品,并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举行婚礼。尚某不幸在4月份的车祸中死亡,在处理结婚用品时,杨某与尚某的父母之间产生了分歧。杨某认为,这些东西是她和尚某的共同财产,现在尚某死亡,这些财产自然应归自己所有。而尚某的父母认为,杨某同自己的儿子只是登记了,未正式结婚,还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结婚用品应当由尚某父母继承。 根据所学知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置结婚用品?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男)与王某(女)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甲。2017年,王某和其母亲王乙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赠与王乙,并办理了公证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张某因工作原因疏于照顾家庭,王某心生不满,家庭矛盾频发导致感情破裂。2023年8月,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儿子张甲由自己抚养,要求张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张甲年满18周岁为止。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王某赠与王乙的房产,否则不支付儿子张甲的抚养费。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2020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王某因经常参加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强制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参加聚会。此后两人经常吵闹。2022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所购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所购的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说明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B 【详解】①③:本题考查继承权的相关知识。甲和乙婚前签署了“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双方放弃了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没有违反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律规定,故甲因病去世后,其遗产继承应以甲和乙婚前签署的协议为准。故法院应判决甲和乙婚前签署的“互不继承遗产”协议有效,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且甲的父母均已离世,所以由甲的子女继承其所有遗产,①③说法正确。 ②:两人在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并在婚前签署了“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②说法错误。 ④:甲的遗产是甲的个人财产,不适用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B 【详解】ABCD:张某与妻子孙某在外地工作,张某于2019年10月,用家中共同积蓄15万元购买了一辆货车赠送给杨某,15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ACD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A 【详解】①④:再婚妻子王某不是该房产所有权人,无权处分该房产,转让给其亲弟,亲弟属于知情人,该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李母去世后,李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李父共同继承该房产。房屋属于李父与王某结婚之前的婚前财产,因此房屋不是李父与王某的共同财产,①④不符合题意。 ②:该房产不属于王某,王某无权处分,法院会支持李某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②符合题意。 ③:李某可获得母亲遗产250万的一半125万,父亲遗产375万的一半187.5万,共计312.5万,③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4.D 【详解】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D 【详解】D: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见,材料中的稿费15万元,租金8万元都属于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两人离婚后,张男许可某影视公司改编其著作获利12万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夫妻共同财产共计:15+8=23万元, 故D正确。 ABC:这三项均计算错误,排除ABC。 故本题选D。 6.C 【详解】①④: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因此王某有参加工作的自由,李某不得限制和干涉,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①④正确。 ②: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②错误。 ③:本项中“一一对等”说法错误,③排除。 本题选C项。 7.B 【详解】①③:依据题意,小李的父母与小张均是小李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事故赔偿金30万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故①③入选。 ②:李某生前欠朋友的8万元是因为夫妻二人经营的商店所欠,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②不选。 ④:事故赔偿金30万元属于小李,虽然最后可以进行分割,但不属于遗产。所以小李的遗产不是40万,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B。 8.B 【详解】①:两间房屋属于王女士与丈夫张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王女士,另一半作为张某遗产由王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故两间房屋中张小某可以继承半间房,①符合题意。 ②:两间房屋属于王女士与丈夫张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王女士,另一半作为张某遗产由王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所以一间半的房子属于王女士,村委会可根据遗赠抚养协议获得一间半的房子,②不符合题意。 ④: 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王女士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王女士的房产,而张小某无权要回母亲的房产,④符合题意,③不选。 故本题选B。 9.C 【详解】②: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就按协议分割财产,本案中按共同财产分割,显然无婚前财产协议,②符合题意。 ③: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本案中女方多分,是因为南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③符合题意。 ①:离婚案件必须有调解程序,不是直接判决,①不符合题意。 ④:夫妻双方财产划分中,有约定按约定,约定制度优先,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B 【详解】A: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以及能不能进行处分,A不选。 B: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二者只能选其一,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入选。 C:夫妻双方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而不是对等的,C不选。 D: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其自身状况,可以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不选。 故本题选B。 11.A 【详解】A: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应选。 BCD:BCD均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不选。 故本题选A。 12.A 【详解】①:在现代社会,婚姻越来越成为男女双方的私事,体现了现代社会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①正确。 ②:子女抚养是两个人的事情,体现了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②正确。 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排除。 ④:材料强调的是婚姻自由、夫妻平等和抚养义务,不体现要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D 【详解】①:朱丹丹随李某生活,李某无权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但这并没有侵犯朱丹丹父亲朱某的姓名权,①不选。 ②: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但是李某无权在未经过朱丹丹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②不选。 ③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朱某与李某虽然离婚了,但是二人对朱丹丹享有平等的权利,李某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4.D 【详解】D: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题干中的4万元、7万元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题干中的5万元属于个人财产。故D正确。 ABC:这三个选项均错误,故ABC均不选。 故本题选D。 15.C 【详解】A: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A错误。 B: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李某爷爷立下的遗嘱属于遗赠,李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产受赠人,B错误。 C: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C正确。 D:法院判决离婚属于裁判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属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D错误。 故本题选C。 16.①杨某与尚某已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应是合法夫妻。因此,结婚用品虽是婚前财产,但杨某与尚某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攒钱购买的,并且两人已登记结婚,应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其分割办法是一人一半。因此上述结婚用品,杨某一半、尚某一半。 ②尚某在车祸中死亡,其财产也变为遗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尚某的遗产(一半结婚用品)应由杨某和尚某的父母共同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权、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案例分析主观题,需要调用“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法定继承权”等的有关知识,你对案例中涉及的结婚用品进行正确的处置。解答此题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等进行析权,然后进行法定继承来处置尚某遗产。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领取了结婚证→可联系杨某与尚某是合法夫妻。 有效信息②:杨某(女)与尚某(男)参加工作后省吃俭用,共同攒钱购置结婚用品,并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举行婚礼→可联系杨某与尚某财产为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③:尚某不幸在4月份的车祸中死亡→可联系刘某的财产即一半结婚用品已成遗产,应由杨某和刘某的父母共同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杨某与尚某已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应是合法夫妻。因此,结婚用品虽是婚前财产,但杨某与尚某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攒钱购买的,并且两人已登记结婚,应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其分割办法是一人一半。因此上述结婚用品,杨某一半、尚某一半。 得分点②:尚某在车祸中死亡,其财产也变为遗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尚某的遗产(一半结婚用品)应由杨某和尚某的父母共同继承。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17.①张某要求分割房产的主张不合理。按照法律规定,王某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王某与其母亲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所签的房屋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乙通过依法登记已成为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张某无权分割王乙的房产。 ②张某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张甲若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必须要给抚养费,不附加任何条件。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男)与王某(女)离婚案例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和其母亲王乙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赠与王乙,并办理了公证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联系王某婚前全款所购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王某与其母亲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所签的房屋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乙通过依法登记已成为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张某无权分割王乙的房产,其要求分割房产的主张不合理。 关键词②:张某同意离婚,不支付儿子张甲的抚养费→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张甲若跟随母亲生活,张某必须要给抚养费,不附加任何条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①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所购的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商品房是李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说明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要调动教材中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李某与王某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20万元为双方共同经营所得→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信息②:李某2020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李某与王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可联系商品房是李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所购的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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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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