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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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单选题 1.吴某和刘某都是再婚。两人结婚时,吴某的儿子小吴、刘某的女儿小李都已工作结婚。婚后第3年,吴某突发疾病去世。吴某去世时留下遗产若干。对于吴某的遗产,除了妻子刘某外,本案中(  ) A.小吴与小李均拥有继承权 B.小吴有继承权,小李没有继承权 C.小吴没有继承权,小李有继承权 D.小吴和小李都没有继承权 2.宋大爷的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小芳一直与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宋大爷继子大强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不久前宋大爷病故,家里留下100万元的存款。宋大爷生前留下遗嘱,将20万元指定归大强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20万元 B.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C.大强通过遗嘱继承可以获得20万元 D.大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3.中国历史上早在秦汉时期就存在遗嘱类型的文书,到宋代时,立遗嘱已十分常见。在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子不能孝养父母而依栖婿家则财产当归之婿”一案中,王有成之父王万孙因不能孝养父母,“生老病死”皆由其父母女婿李茂先(王有成姑父)承办,王万孙父母把财产嘱与女婿。倒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王万孙不孝养父母,不但不知悔过,还“怨天尤人,紊烦官司”,官府对此予以保护,不但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任何财产,还对代其诉讼的其子王有成予以惩罚,“决竹篦二十”。如果按照现行民法典规定,下列评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万孙父母遗赠有效,李茂先获全部财产 ②李茂先需要承担王万孙父母未偿还的债务 ③王万孙因不履行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④应坚持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下列对继承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 A.在继承关系中,被继承人遗留的所有财产都是遗产 B.在继承关系中,只有配偶和子女才是合法继承人 C.在继承关系中,取得继承权只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D.在继承关系中,继承人不仅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5.小雄自幼体弱多病,父母去世后便随姑姑赵女士生活,赵女士不仅照顾其生活起居,还陪伴小雄四处就医。为小雄日后成家考虑,赵女士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小雄名下。然而,小雄在30岁时突然因病离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某区民政局系小雄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故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小雄名下房屋的全部份额。本案中(   ) ①小雄因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房产应全部归其遗产管理人所有 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赵女士并不能继承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 ③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分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④赵女士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石甲是已故石某夫妇的养女和唯一继承人,石某夫妇墓碑上原刻有石甲的名字2020年夏,石家岭居委会对坟墓进行搬迁,石乙以石某堂侄的身份领取了经济补偿款,并且在上报名单时未列入石甲,导致新立墓碑未刻石甲的名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石乙的行为侵犯了石甲的继承权 ②石乙的行为侵犯了石甲的姓名权 ③石甲有权要求石乙返还经济补偿款 ④石甲有权要求在墓碑上镌刻自己的名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7.孙大爷和徐大妈生育了四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先于两位老人去世,外孙女起诉其他三个子女要求继承其母亲的相应份额。下图为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的依据是(   ) ①三子女(被告)与老人共同生活,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因此应酌情多分 ②孙小妹是孙大爷和徐大妈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享有继承权 ③孙某没有赡养老人,丧失了继承权 ④原告母亲先于两位老人去世,其继承的份额应由原告继承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8.刚满16周岁的学生小王,其父母均为独生子女,爷爷已早逝,奶奶年事已高。2022年底,小王的奶奶因病去世,去世之前留下遗嘱,死后将原居住并所有的房子通过房产过户到小王名下归其所有。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小王获得该房产所有权是基于其作为(   ) A.第一顺序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 B.限制权利能力人通过赠与的方式 C.第二顺序继承人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 D.非法定的继承人通过遗赠的方式 9.李某无夫无子,25年前收养了郭某,含辛茹苦将郭某抚养成人。郭某成家有了儿子,此时李某已70岁高龄,无经济来源。郭某某日外出发生意外,临终前立下遗嘱,将个人全部财产归其子继承。李某在大家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郭某的遗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郭某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继承郭某遗产的一半 B.郭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李某没有继承权 C.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郭某的遗产应由其子全部继承 D.郭某的遗嘱应当为李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0.小王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母2016年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小王的外祖父母2018年去世,舅舅在世;小王的父亲2020年去世,留有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小王继承。该案例中,小王要取得该套房屋全部产权的条件有(   ) ①小王父亲的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 ②小王舅舅要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 ③小王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必须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的方式是(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法定继承和指定继承 12.王甲与王乙是亲兄弟,王母一直与王乙生活。后王乙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女儿王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工作的王甲只是偶尔探望。2021年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房产由王丙一人继承。王母病逝后,王甲要求单独继承王母房产与名下存款。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根据遗嘱,王丙可继承奶奶名下房产 ③王甲可以单独继承王母名下全部遗产 ④王母的存款应当由王丙与王甲共同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80岁的丧偶老人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现在张某子女都要求继承张某遗产,并与王某对簿公堂。对于张某的遗产,下列处理合法的是(   ) A.两个子女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B.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 C.两个子女和王某共同平均分配 D.王某通过优先继承权获得房产和存款 14.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处理其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老王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XX照顾我生活有功,我百年后将我的房产转给陈XX。王XX写于X年X月X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下列关于陈阿姨能否接受老人遗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阿姨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②遗赠属于继承,所以陈阿姨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阿姨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胡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长子和次女,2019年胡某诊断出胃癌晚期,立下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继承。2022年1月,胡某为感激一直照顾自己的隔壁邻居小张,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收藏的2幅名画赠与小张。2022年3月,胡某病故,留有商品房一套,存款20万,名画2幅。2022年4月,胡某长子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和黄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①胡某的公证遗嘱有效,小张可按遗嘱继承2幅名画 ②胡某长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③合法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后开始生效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胡某的次女无法获得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6.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李某在临终前明确通过自书遗嘱,指定其名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由其小儿子小张继承。不过,在李某去世之后,子女们发现他还遗留有600万元的未清偿债务,此时,其他未继承李某遗产的子女们认为,该600万元债务必须全部由小儿子小张偿还。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张是否必须偿还全部600万元债务,并说明理由。 17.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被称为“躁在时代痛点上的制度设计”,是我国面对老龄社会,不断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一种探索。 近来,“上海一位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楼下水果摊主”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这位老人采用意定监护的方式确定了监护人。10多年前,水果摊主小游从外地来到上海做水果生意。小游发现有个老人喜欢到他的摊位前玩,熟悉后,他一直悉心照顾老人。老人在爱人、儿子相继去世后,邀请小游一家住进了自己家里。一日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不醒,小游发现后把他送到医院,并陪伴照顾直到康复。2019年,老人带着小游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两份协议,确认自己的晚年托付给小游一家照顾,且在他离世后,将其名下300万的房产赠与小游一家。2021年5月,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意定监护协议书要求,小游已成为老人的意定监护人。 这本是一则发生于都市中邻里守望相助的珍贵温情故事,但随着事情的曝光,老人妹妹对协议有效性提出质疑,并表示将进行诉讼。对此,有网友称,谁照顾老人谁才有资格获得遗产,一直以来都是小游一家给了老人“家”的温暖。但也有网友认为,水果摊主到底是外人,没有资格获得遗产,能否尽责照顾老人也令人担心,老人的姐妹才有法定继承权。 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展、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说明新形势下我国推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 (2)对上述事件中老人亲属的质疑和网友的观点进行评述。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于某死后,遗留有房屋8间,欠医疗费1 000元。其继承人有子女甲、乙、丙共3人。在处理遗产时,丙出示了1份遗嘱。该遗嘱中指明房屋8间由丙继承6间,甲、乙各继承1间。该遗嘱由丙妻代书,有于某的手印,并有丙及护士李小姐在遗嘱上作证。甲、乙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应为无效。经法院查明,遗嘱上的手印确系于某的。 该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你是法官,于某遗留的房屋及欠下的医疗费应如何处理?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B 【详解】B: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除,小吴对吴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吴某与小李是继父与继女关系,但小李未受吴某抚养教育,所以小李没有继承权,B正确。 ACD:选项均不符合题意,排除ACD。 故本题选B。 2.B 【详解】AB: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抚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继子大强与宋大爷无抚养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家里留下的100万元存款先析产,其中50万归宋大爷老伴个人所有,20万按宋大爷生前遗嘱指定归大强所有,属于遗赠。剩余30万中,由宋大爷老伴和儿媳小芳共同继承,所以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B符合题意,A排除。 CD: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继子大强与宋大爷无抚养关系,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大强是通过遗赠获得20万元的,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C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C 【详解】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生老病死”皆由其父母女婿李茂先承办,王万孙父母把财产嘱与女婿。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按遗嘱继承,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为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本案中李茂先需要承担王万孙父母未偿还的债务,②符合题意。 ③: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王万孙因不履行赡养义务没有继承遗产,但不是丧失了继承权,③说法错误。 ④:倒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儿子王万孙不孝养父母,不但不知悔过,还“怨天尤人,紊烦官司”,官府对此予以保护,不但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任何财产,还对代其诉讼的其子王有成予以惩罚,说明应坚持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D 【详解】: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A错误。 B:依法承受遗产的人都是继承人,B错误。 C: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C错误。 D:在继承关系中,继承人不仅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D正确。 故本题选D。 5.D 【详解】①:本案中,赵女士对小雄尽了抚养义务,同时该房屋为赵女士为其购买的,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赵女士有权要求分配小雄的遗产,①说法错误。 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但一直由赵女士扶养,并不排除具体情形下酌情给予扶养人全部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④: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扶养义务,其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分得遗产也符合法律规定,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D 【详解】①③:石甲系已故石某夫妇养女和唯一继承人,石乙系石某堂侄。石乙以石某堂侄的身份领取了经济补偿款,石甲有权要求石乙返还经济补偿款;经济补偿款是坟墓进行搬迁的补偿,并不是已故石某夫妇的遗产,因此,石乙的行为并未侵犯石甲的继承权,①错误,③正确。 ②④:逝者墓碑上镌刻亲人的名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后人对亲人追思情感的体现,对后人有着重大的精神寄托。养子女在过世父母墓碑上镌刻自己的姓名,符合公序良俗和传统习惯,且以此彰显与逝者的特殊身份关系,获得名誉、声望等社会评价,故墓碑刻名关系到子女的人格尊严,相应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原有墓碑上镌刻有养女石甲的姓名,石乙在重新立碑时故意遗漏石某的刻名,侵害了石甲的人格权,而不是姓名权,石甲有权要求在墓碑上镌刻自己的名字,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D 【详解】①④:孙大爷和徐大妈生育了四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先于两位老人去世,外孙女起诉其他三个子女要求继承其母亲的相应份额。如图为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的依据是三子女(被告)与老人共同生活,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因此应酌情多分,原告母亲先于两位老人去世,其继承的份额应由原告继承;故①④符合题意。 ②:孙小妹不是孙大爷和徐大妈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外孙女继承的部分属于代位继承;故②错误。 ③:孙某先于父母去世,无法赡养老人,但不会因此丧失继承权;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D。 8.D 【详解】A:题干中小王的奶奶因病去世留下遗产,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其子女、配偶、父母,但小王是其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A不选。 B:刚满16周岁的学生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权利能力人,故B不选。 C:题干中小王的奶奶因病去世留下遗产,其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但小王是其孙子,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故C不选。 D:题干中小王的奶奶因病去世留下遗产,小王是其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小王的奶奶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遗产遗赠给小王了,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9.D 【详解】A:郭某临终前立下遗嘱,将个人全部财产归其子继承,所以虽然李某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不能各继承郭某遗产的一半,A不符合题意。 B:郭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李某25年前收养了郭某,含辛茹苦将郭某抚养成人,李某是郭某的养父,养父母也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有继承权,B不符合题意。 CD: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已70岁高龄,无经济来源,所以郭某的遗嘱应当为李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C不符合题意,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0.A 【详解】①②:本案中,小王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其名下房产份额依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小王父亲)、子女(小王)、父母(小王外祖父母)继承。小王父亲拥有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全部由小王继承。小王外祖父母去世后,舅舅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因此,小王若想取得全部房屋产权,既需要父亲遗嘱有效,更需小王舅舅放弃该房产中自己的份额,①②符合题意。 ③:本案中,小王获得产权与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关,③不选。 ④:本案讨论的是取得该套房屋全部产权的条件.而不是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1.C 【详解】C:财产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C正确。 ABD:选项ABD均与题意不符,故ABD不选。 故本题选C。 12.D 【详解】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 ②③: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021年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房产由王丙一人继承。根据遗嘱,王丙可继承奶奶名下房产,王甲不能继承房产,②正确,③错误。 ④:王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房产由王丙一人继承。但没有对名下存款作出说明,故王母的存款适用法定继承,应当由王丙(代位继承)与王甲共同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B 【详解】AC:依题意知,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因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AC错误。 BD: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因此,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而不是通过继承获得房产和存款,B正确,D错误。 故本题选B。 14.A 【详解】①④: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阿姨也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不属于遗嘱继承,但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①正确,④错误。 ②:遗赠不属于继承,②错误。 ③:老王的亲笔信合法有效,所以陈阿姨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③正确。 故本题选A。 15.A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小张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是按遗嘱继承2幅名画,而是属于遗赠,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胡某2022年3月病故,胡某长子2022年4月与黄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有效,②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合法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后开始生效,③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胡某立下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继承,所以次女无法获得遗产,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6.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本案中,小张继承的遗产是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其父未清偿债务是600万元,所以小张必须偿还其父500万元的欠款,可以全部清偿其父600万元的债务,因此,小张不是必须偿还全部600万元债务。(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在这种情况下,小张是否必须偿还全部600万元债务,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试题,从材料信息入手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某在临终前明确通过自书遗嘱,指定其名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由其小儿子小张继承。李某去世之后,子女们发现他还遗留有600万元的未清偿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本案中,小张继承的遗产是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其父未清偿债务是600万元,所以小张必须偿还其父500万元的欠款,可以全部清偿其父600万元的债务,因此,小张不是必须偿还全部600万元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7.(1)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多元化养老途径; 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按照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其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只有承担赡养义务,才能获得财产继承。 民事活动必须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决定权,如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老人签署和公证协议书时是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为确保意定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义务,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分析】本题以意定监护制度为背景材料设置有关问题,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详解】(1)本题要求说明新形势下我国推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属于意义类试题。根据题意可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我国面对老龄社会,不断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一种探索,这有利于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多元化养老途径的一种有益尝试。 (2)本题要求对上述事件中老人亲属的质疑和网友的观点进行评述。根据老人妹妹和网友的质疑,可从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当事人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相关部门应对意定监护人进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 【点睛】政治主观题的答题要求: (1)联想相关知识:通过审设问明确要考查的知识点或知识范围,然后通过审材料,确定要调动和运用哪一个,或哪几个知识点。在联想相关知识时,除了运用设问中所要求的知识点外,还要从该知识点的知识网络中调动一些能解答该题的相关知识点。或者将该知识点分解为几层意思,并以每层意思作为小论点来展开分析,分析中应结合材料中相关信息(即材料语言)。这种情况在解答“怎样体现”类的试题时经常用到。 (2)拟写提纲:通过审题,明确了答题的类别、设问的主体,以及考查的知识范围和题意后,必须在草稿纸上拟写提纲,这个提纲不要求写出每个要点的完整意思,只要求写出提示性的字或词。然后,依据这个提示性的提纲逐条写出答案要点。 (3)组织答案要点:整个答案必须是教材语言、材料语言、时政语言的有机结合,但每个答案要点不强求三种语言结合,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两种语言的结合。 18.①本案中于某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本案中,于某所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依照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于某的代书遗嘱虽有丙及护士李小姐二人作证,但丙作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于某的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不符合法律要求,应为无效。②由于于某的遗嘱无效,遗嘱中所涉及的8间房屋也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由于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③于某欠下的医疗费1 000元属于于某的遗产债务,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偿还。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关于继承的法律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代书遗嘱的有效性,于某遗产与债务的继承与处理问题,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遗嘱由丙妻代书,有丙及护士李小姐作证→可联系代书遗嘱。 关键词②:代书遗嘱无效→可联系法定继承。 关键词③:欠下的医疗费1000元→可联系债务清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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