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高频非选择题20题)-备战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全国通用)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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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法律与生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中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33 KB
发布时间 2024-08-13
更新时间 2024-08-13
作者 老徐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中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4-08-1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6796511.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精选高频考题20题·非选择题 1.(22-23高二下·福建厦门·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徐某与冯某佳在同一小区同一楼层,徐某住201号房,冯某住202号房,两家房屋入户门相对。一日双方因宠物狗发生纠纷,冯某在自家202号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2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徐某因摄像头问题多次与冯某沟通,希望对方拆除摄像头,但均被拒。后徐某将冯某诉至法院。 原告徐某诉称,楼房为老式一层两户,门与门相距很近,开门后客厅都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被告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这也使得自己不敢开门通风,尤其是夏天,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故要求被告拆除位于202号房屋门前的摄像头。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被告最终拆除了门口的摄像头。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说明徐某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 2.(22-23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材料一 大数据时代已经浸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人们的各种生活形态也在逐渐被数字化。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 平台利用各种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基于对用户的个人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等状况进行技术分析和处理,向用户推送个性化广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跟朋友手机聊天,说到一些想吃想买的东西后,打开一些购物APP,首页推荐里正是你刚刚提到的那些东西。 材料二 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1.7万余起,超过2013年至2017年案件数量总和的20倍。公安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仅2020年就整改APP2000余款,依法查处1000余款。近年来年均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000余起,2020年侦办贩卖人脸信息案件数十起,查获人脸信息110万条。 2021年7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是全球范围内第一部专门规定人脸识别问题的法律性质文件,为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提供了全面的规则指引。 有人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处处泄露个人信息,我们每个人无隐私可言。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 3.(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社会主义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财产权时,高二五班的学生们找到以下2个案例。请结合所学知识,帮助高二五班的同学们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一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销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例二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国家对宅基地和土地进行了“三权分置”,并将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等不动产纳入《民法典》,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而且让土地成为农民可流转的财产,为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1)结合案例一,回答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吗?请说明理由。 (2)结合案例二,简述保护农民上述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4.(22-23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材料一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司法保护效能进一步发挥: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0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共计结案1723件,罚没款5600万元;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710件,审结案件66973件。 材料二 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发明专利给予20年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使用某项专利须得到专利所有者的授权。专利超过保护期限,其他人可以无偿使用专利。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法律的知识,阐释为什么要对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而且既然保护,为什么不是永久保护而要设置保护期限? 5.(22-23高二下·福建漳州·期中)材料一 某平台“带货主播”小高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某旅行社的旅游卡,声称购买该卡可享受“下飞机都是名牌车接”,并且“一定是纯玩团,没有强制消费”。小明购买了旅游卡,参团游玩过程中,小明发现接送游客的是面包车而非“名牌车”,旅途中还出现多次强制购物。 小明认为该旅行社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级别的旅游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小明遂向法院起诉。 材料二 “南珠一号”香芋是一种深受市场欢迎的新品种。广西福成安农公司与北海市银海区的千余村民签订了该香芋的购销合同,促进实现双赢。公司负责人说:“这样我们就有了稳定的货源,满足市场的需求!”村民们也高兴地说:“这家公司重合同,守信用,我们可以放心地改种南珠一号香芋啦!” (1)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本案中小明的主张的看法。 (2)在市场经济中,订立合同是最常见的形式,请谈谈订立合同有何意义? 6.(23-24高二上·山东济南·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缘起】一颗“青花椒”搅动了全国餐饮界的神经。全国多地数十家餐馆被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甲”)起诉侵权,理由是其在店名、莱名中使用了“青花椒”字样。 【分歧】甲是“青花椒”商标持有者,在饭店、餐厅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青花椒”文字商标和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该公司认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四川省某地"青花椒鱼火锅店"(下称"乙")擅自在其经营店铺的牌匾上使用,店招标识完整包含了"青花椒"三字,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与涉案商标权利人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误认,遂以乙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乙则认为,青花椒系一种植物果实以及由此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在川渝地区种植历史悠久,以其作为川菜的调味料已广为人知,本店招牌上“青花椒”三字是对鱼火锅所用调味品的描述性使用,用它做招牌不能算侵权。 【裁判】经审理,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对该案中乙是否侵权进行评判。 材料二 受上述商标纠纷风波影响,小吃店业主李某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处店面出售给刘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公证。第二天,李某得知宋某急于为大学毕业创业的儿子寻找经营场所,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便将该店面又卖给了不知情的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刘某知情后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2)如果你是法官,对案件中两份合同的有效性及李某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7.(22-23高二下·福建漳州·期中)某校高二住校学生于某,夜晚12点私自翻越学校栅栏去网吧、在网吧要求实名制的情况下、谎称没带身份证,假报了于某同班同学黄某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之后不久学校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在网吧黄某某的登记记录,于是通报了黄某某家长、黄某某被家长狠狠地打了两耳光、学校也因这事、取消了黄某某县三好学生的名额。此事在黄某某的班级和学校造成很坏影响。后经调查和笔迹签定、网吧摄像记录等查明才真相大白,不久黄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于某则称自己的行为虽属于错误,加之未满18周岁,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于某说法的认识。 (2)通过该案例,启示广大中学生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8.(23-24高二上·江苏镇江·期中)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在闲暇之时饲养起了宠物,宠物给豢养者带来陪伴的乐趣,尤其是导盲犬等成为豢养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帮手。但随着宠物的增多,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宠物排泄物污染环境,叫声干扰邻里正常生活等,多是饲养人或管理者对其饲养的动物放松警惕,放宽管理,如散养在院落里但又不锁门、牵引宠物的绳索可以随意伸缩、散步时不对宠物排泄物进行处理等。 有些小区业主喜爱养宠物。宠物到处便溺,不仅影响小区环境、传播疾病,也容易引起邻里纠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矛盾的解决思路。 9.(22-23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0年1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 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 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 《孔子家语卷二 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1)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2)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进行演讲,请你列出两个演讲要点。 10.(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现年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2017年,杨大爷与赖某再婚,杨某以父亲再婚为由不再回家探望父亲。2020年10月,经人调解,杨某及其女婿樊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会经常照顾和看望父亲,但其未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保证书内容,遂将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每两个月至少回家探望父亲一次。 材料二 2021年在父母协议离婚后,14岁的小飞随父亲共同生活。父亲林某忙于生意,对小飞疏于管教,多次打电话给母亲黄某,希望黄某能够管教小飞。母亲黄某认为离异时双方已约定自己按时给抚养费,且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不需要再承担管教小飞的责任。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向林某和黄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母亲黄某与小飞建立良性沟通,要求林某和黄某多关注小飞的身心状态,逐渐消弭因父母离婚给小飞造成的心理负担。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对杨某和黄某的行为分别进行评析。 11.(22-23高二下·吉林白城·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期间,王某用其获得的稿酬购买了金条,价值人民币3万元。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应如何裁定? 结合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2)王某认为金条是其个人财产,是否正确? (3)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此发生了争执。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 12.(22-23高二下·福建莆田·期中)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13.(23-24高二上·江苏苏州·期中)孙某为左手小手指缺失残疾。2020年7月1日,孙某(乙方)入职某物流公司(甲方)工作,担任叉车工。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合格,并与物流公司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若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若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入职后,孙某存在多次工作时间未穿着工作服、代他人刷考勤卡等轻微违纪行为。2021年9月,物流公司以孙某隐瞒残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孙某认为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约定,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物流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中物流公司和孙某的做法进行评析。 14.(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阅读材料,分析问题。 李某于2023年1月10日入职卓育云教育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综合文秘,试用期六个月。3月10日,她突然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未按单位培训要求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据李某描述,当天来了几位客户,整个会议期间,都由李某负责茶水。中途在给一个客户倒茶水时,倒得稍微多了一点,水面离茶杯口有1-2厘米。总经理看见后进行了提醒,之后李某倒的茶都很合适,只有那一杯倒的稍微多了点。李某还表示曾与公司因未按时支付加班费和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问题发生过纠纷,公司也从未进行过岗前培训。对于公司的做法,李某很不理解,于是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1)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哪些合法权益? (2)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公司的解除合同的做法。 (3)李某对该公司解除合同表示不服,她有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15.(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涉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小厨娘”是江苏南京市老字号知名连锁餐厅,1998年申请注册“小厨娘”文字以及图形的商标。“小厨娘”字号在公众中广为知晓,具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不知从何时起,南京地区悄悄多出了一家名为“金陵小厨娘”的餐饮店。在餐厅门头招牌店内等多处使用“小厨娘”字样,在订餐中也自称“小厨娘”。不仅如此,该餐饮店老板还注册了与“小厨娘”类似的商标。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金陵小厨娘店铺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获利数额近20万,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在2022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补充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公司起诉书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 16.(22-23高二下·河北保定·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眼下,网络直播盛行,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股直播带货的热潮被激发,不少平台的商家都通过直播为自己的产品拉人气、做广告,这样的方式既新颖直观,又有不错的效果。 不过直播带货也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部分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成了新隐患,出现了“直播翻车”现象,有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有网友反映自己通过观看某网红直播带货后买到的小龙虾早已过期无法食用。 归根结底,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一切行动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拒绝让“直播带货”成为纵容假货、劣质产品流通的保护伞,这样才会真正减少“直播翻车”。 材料二 “免费开通会员”“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限时6元尊享钻石会员”……山西的刘女士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时直言“肉疼”,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剪辑修图、社交、音乐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和刘女士一样,不少网民发现,手机扫一扫就能轻松开通各种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但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商家设好的“坑”。记者调查发现,部分APP“自动续费”套路深,引导消费者入“坑”,并给退订续费服务设置诸多障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维权,可以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其中,诉讼方式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结合材料一,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情况作出评价。 (2)刘女士想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却又工作繁忙,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不知道诉讼前该做哪些准备,请你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为其写一个诉讼维权指南。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理由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120字左右。 17.(22-23高二下·河北邯郸·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莹及其父母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8.(22-23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缘起】 “让孩子学习乐器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和休息。”近日,家住西岗区香炉礁街道的陈女士反映,楼上邻居孙女士家小孩每个周末在家练习架子鼓,致其无法午休,严重干扰了她的生活。 【过程】 陈女士多次上门协商无果,遂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孙女士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孙女士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孙女士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孙女士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孙女士遂起诉陈女士,称:陈女士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陈女士回应称,孙女士无视邻居建议,未采取措施,任由孩子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噪声,才属于侵权。 相关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孙女士、陈女士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并就解决噪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做法,谈谈给了我们哪些启示。 19.(22-23高二下·云南昆明·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高中生小陈家里遇到一件烦心事:父亲陈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购物网站购买了1台电视机,该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等详细信息展示于网站上,内容明确具体。陈某点击商品链接进行购买,确认订单并完成了支付。两天后,陈某收到A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称由于商品缺货,A公司取消了订单,无法提供所购电视机并将货款退还陈某。陈某拒绝接受这一结果,多次与A公司沟通,问题仍无法解决。陈某打算将A公司诉至法院。 小陈准备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知识,帮父亲撰写起诉状。 (1)陈某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结合所学,说明理由。 (2)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证据和证据来源。小陈提出疑问:明明是A公司有错,为什么要我们提供证据?我应当收集哪些证据呢?结合所学,解答小陈的疑问。 20.(22-23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90平方米的楼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付后,张某搬出房子,房屋正式归李某所有。第一次房款交清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张某遂把李某告上法庭。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类型?谁负责举证?为什么? (2)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李某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为什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精选高频考题20题·非选择题 1.(22-23高二下·福建厦门·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徐某与冯某佳在同一小区同一楼层,徐某住201号房,冯某住202号房,两家房屋入户门相对。一日双方因宠物狗发生纠纷,冯某在自家202号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2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徐某因摄像头问题多次与冯某沟通,希望对方拆除摄像头,但均被拒。后徐某将冯某诉至法院。 原告徐某诉称,楼房为老式一层两户,门与门相距很近,开门后客厅都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被告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这也使得自己不敢开门通风,尤其是夏天,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故要求被告拆除位于202号房屋门前的摄像头。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被告最终拆除了门口的摄像头。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说明徐某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 【答案】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冯某虽在自家门上方安装摄像头,但是其邻居徐某开门后客厅却在摄像头范围之内,致使徐某夏天生活十分不便,侵扰了徐某的生活,侵犯了徐某的隐私权。 ②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通风、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等。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为相邻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冯某的行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没有照顾到相邻方徐某的利益,没有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综上,法院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邻里关系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说明徐某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2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不敢开门通风→可联系教材知识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图表信息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2-23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材料一  大数据时代已经浸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人们的各种生活形态也在逐渐被数字化。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 平台利用各种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基于对用户的个人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等状况进行技术分析和处理,向用户推送个性化广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跟朋友手机聊天,说到一些想吃想买的东西后,打开一些购物APP,首页推荐里正是你刚刚提到的那些东西。 材料二  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1.7万余起,超过2013年至2017年案件数量总和的20倍。公安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仅2020年就整改APP2000余款,依法查处1000余款。近年来年均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000余起,2020年侦办贩卖人脸信息案件数十起,查获人脸信息110万条。 2021年7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是全球范围内第一部专门规定人脸识别问题的法律性质文件,为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提供了全面的规则指引。 有人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处处泄露个人信息,我们每个人无隐私可言。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①互联网与大数据环境下,个人的信息、隐私受到侵犯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但不意味着没有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③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也逐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依法维权。随着社会文明进步、法律完善,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会越来越好。 【分析】背景素材:个人信息保护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有人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处处泄露个人信息,我们每个人无隐私可言→可联系互联网与大数据环境下,个人的信息、隐私受到侵犯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但不意味着没有隐私,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可联系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关键词③:如何保护好个人隐私→可联系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也逐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依法维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3.(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社会主义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财产权时,高二五班的学生们找到以下2个案例。请结合所学知识,帮助高二五班的同学们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一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销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例二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国家对宅基地和土地进行了“三权分置”,并将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等不动产纳入《民法典》,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而且让土地成为农民可流转的财产,为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1)结合案例一,回答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吗?请说明理由。 (2)结合案例二,简述保护农民上述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答案】(1)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理由:①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③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2)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②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分析】背景素材: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尊重知识产权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属于说明类题型,需要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方面进行思考,要调用《 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可联系专利权的含义和侵权要件。 关键词②: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可联系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简述保护农民上述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属原因类 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 》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国家对宅基地和土地进行了“三权分置”,并将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等不动产纳入《民法典》,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而且让土地成为农民可流转的财产,为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可联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4.(22-23高二下·北京西城·期中)材料一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司法保护效能进一步发挥: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0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共计结案1723件,罚没款5600万元;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710件,审结案件66973件。 材料二  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发明专利给予20年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使用某项专利须得到专利所有者的授权。专利超过保护期限,其他人可以无偿使用专利。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法律的知识,阐释为什么要对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而且既然保护,为什么不是永久保护而要设置保护期限? 【答案】(1)①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有效保护专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②可增加侵权成本,抑制假冒商品生产,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2)设置保护期限,可以避免技术的过度垄断,鼓励适度竞争,在专利的社会效益和发明者的创新激励之间达到平衡。 【分析】背景素材: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对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及设置保护期限的原因,需要调用尊重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一小问:关键词①: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0件→可联系保护专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 关键词②:罚没款5600万元→可联系增加侵权成本,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小问:关键词③:我国对发明专利给予20年保护期限→可联系避免技术的过度垄断,鼓励适度竞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5.(22-23高二下·福建漳州·期中)材料一  某平台“带货主播”小高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某旅行社的旅游卡,声称购买该卡可享受“下飞机都是名牌车接”,并且“一定是纯玩团,没有强制消费”。小明购买了旅游卡,参团游玩过程中,小明发现接送游客的是面包车而非“名牌车”,旅途中还出现多次强制购物。 小明认为该旅行社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级别的旅游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小明遂向法院起诉。 材料二  “南珠一号”香芋是一种深受市场欢迎的新品种。广西福成安农公司与北海市银海区的千余村民签订了该香芋的购销合同,促进实现双赢。公司负责人说:“这样我们就有了稳定的货源,满足市场的需求!”村民们也高兴地说:“这家公司重合同,守信用,我们可以放心地改种南珠一号香芋啦!” (1)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本案中小明的主张的看法。 (2)在市场经济中,订立合同是最常见的形式,请谈谈订立合同有何意义? 【答案】(1)①小明购买了旅游卡,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旅游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并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旅游公司未经小明同意,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小明的主张合理合法。 (2)①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分析】背景素材:有关合同的法律案件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旅行社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小明的损失”,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明购买了旅游卡,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联系合同成立并有效,旅游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并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②:接送游客的是面包车而非“名牌车”,旅途中还出现多次强制购物→可联系旅游公司未经小明同意,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本题是简答题,考查订立合同的意义,考生结合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详解略。 6.(23-24高二上·山东济南·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缘起】一颗“青花椒”搅动了全国餐饮界的神经。全国多地数十家餐馆被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甲”)起诉侵权,理由是其在店名、莱名中使用了“青花椒”字样。 【分歧】甲是“青花椒”商标持有者,在饭店、餐厅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青花椒”文字商标和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该公司认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四川省某地"青花椒鱼火锅店"(下称"乙")擅自在其经营店铺的牌匾上使用,店招标识完整包含了"青花椒"三字,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与涉案商标权利人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误认,遂以乙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乙则认为,青花椒系一种植物果实以及由此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在川渝地区种植历史悠久,以其作为川菜的调味料已广为人知,本店招牌上“青花椒”三字是对鱼火锅所用调味品的描述性使用,用它做招牌不能算侵权。 【裁判】经审理,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对该案中乙是否侵权进行评判。 材料二  受上述商标纠纷风波影响,小吃店业主李某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处店面出售给刘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公证。第二天,李某得知宋某急于为大学毕业创业的儿子寻找经营场所,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便将该店面又卖给了不知情的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刘某知情后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2)如果你是法官,对案件中两份合同的有效性及李某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答案】(1)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乙店招牌上虽然有“青花椒”字样,但使用在“鱼火锅”之前,是对其特色菜含有调料的描述,并非是商标性使用,不具有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并且招牌上有明显的“邹鱼匠”标识,不易与甲造成混淆,所以乙并未侵犯甲的商标权。 (2)两份合同均有效,李某、刘某、宋某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房屋买卖的事宜的外在行为和内在意思表示一致,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有效。李某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做到恪守信用,言行一致,一物两卖,未尽自己最大的善意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对方合同的权利。该行为违法了诚实守信原则,造成了刘某的损失,李某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与李某、刘某、宋某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商标权、合同有效的情形、违约情形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法律评判类,需找法律依据分析并对案件作出判断。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甲是“青花椒”商标持有者。四川省某地"青花椒鱼火锅店"(下称"乙")在其经营店铺的牌匾上使用。乙认为,青花椒系一种植物果实以及由此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在川渝地区种植历史悠久,以其作为川菜的调味料已广为人知,本店招牌上“青花椒”三字是对鱼火锅所用调味品的描述性使用,用它做招牌不能算侵权→可联系侵犯商标权情形的法律规定;乙并未侵犯甲的商标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简单明了,需依据合同有效的情形确定案件中两份合同的有效性。再根据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分析李某的责任如何认定。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吃店业主李某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处店面出售给刘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公证。李某将该店面又卖给了不知情的宋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可联系合同有效的情形;两份合同均有效;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李某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7.(22-23高二下·福建漳州·期中)某校高二住校学生于某,夜晚12点私自翻越学校栅栏去网吧、在网吧要求实名制的情况下、谎称没带身份证,假报了于某同班同学黄某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之后不久学校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在网吧黄某某的登记记录,于是通报了黄某某家长、黄某某被家长狠狠地打了两耳光、学校也因这事、取消了黄某某县三好学生的名额。此事在黄某某的班级和学校造成很坏影响。后经调查和笔迹签定、网吧摄像记录等查明才真相大白,不久黄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于某则称自己的行为虽属于错误,加之未满18周岁,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于某说法的认识。 (2)通过该案例,启示广大中学生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答案】(1)①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本案中于某在网吧故意盗用黄某某的姓名,且造成黄某某被打及受指责和精神上的痛苦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 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于某在网吧故意盗用同学黄某某的姓名,在学校造成很坏影响,侵害了黄某某的名誉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于某不仅要公开向黄某某赔礼道歉,恢复黄某某的名誉,而且要赔偿黄某某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考虑到于某未满18周岁,其对黄某某的侵权责任除向黄某某赔礼道歉外可由于某的监护人适当承担。 (2)广大中学生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认识类,需要调用姓名权,名誉权的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于某在网吧要求实名制的情况下、谎称没带身份证,假报了于某同班同学黄某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可联系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关键词②:黄某某被家长狠狠地打了两耳光、学校也因这事、取消了黄某某县三好学生的名额。此事在黄某某的班级和学校造成很坏影响→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关键词③:于某则称自己的行为虽属于错误,加之未满18周岁,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联系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于某不仅要公开向黄某某赔礼道歉,恢复黄某某的名誉,而且要赔偿黄某某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考虑到于某未满18周岁,其对黄某某的侵权责任除向黄某某赔礼道歉外可由于某的监护人适当承担。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本题为简答题。依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详解略。 8.(23-24高二上·江苏镇江·期中)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在闲暇之时饲养起了宠物,宠物给豢养者带来陪伴的乐趣,尤其是导盲犬等成为豢养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帮手。但随着宠物的增多,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宠物排泄物污染环境,叫声干扰邻里正常生活等,多是饲养人或管理者对其饲养的动物放松警惕,放宽管理,如散养在院落里但又不锁门、牵引宠物的绳索可以随意伸缩、散步时不对宠物排泄物进行处理等。 有些小区业主喜爱养宠物。宠物到处便溺,不仅影响小区环境、传播疾病,也容易引起邻里纠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矛盾的解决思路。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民事权利行使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在小区内饲养宠物不能干扰邻里正常生活。③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宠物伤人的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应当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控制,对他人乃至公共安全负责。 【分析】背景素材:破解不文明养狗的难题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要求分析如何破解不文明养狗的难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具体可以从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民事权利有限制、无过错侵权责任等角度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随着宠物的增多,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可联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知识。 关键词②:饲养人或管理者对其饲养的动物放松警惕,放宽管理,如散养在院落里但又不锁门、牵引宠物的绳索可以随意伸缩、散步时不对宠物排泄物进行处理等→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9.(22-23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0年1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    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 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 《孔子家语卷二 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1)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2)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进行演讲,请你列出两个演讲要点。 【答案】(1)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②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父母更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①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成年子女要给父母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这是-种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无须任何的附加条件!我们要心怀感恩心怀祝福,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祝福父母天天快乐。②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在父母变老过程中陪伴左右,理解、接纳行动渐渐迟缓的父母,给予他们心理的安慰。要用心去体会父母的艰辛和不易,用心去倾听父母的烦恼,让父母减少点压力。 【分析】背景素材:对陈某发出教育令、高尔基名言 考点考查: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原因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 (2)本题为开放性题目,学生可根据设问要求,围绕“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这一主题,可以从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角度展开演讲;也可以从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角度展开演讲。 10.(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现年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2017年,杨大爷与赖某再婚,杨某以父亲再婚为由不再回家探望父亲。2020年10月,经人调解,杨某及其女婿樊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会经常照顾和看望父亲,但其未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将女儿抚养成人,然而女儿却未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一直未履行保证书内容,遂将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每两个月至少回家探望父亲一次。 材料二  2021年在父母协议离婚后,14岁的小飞随父亲共同生活。父亲林某忙于生意,对小飞疏于管教,多次打电话给母亲黄某,希望黄某能够管教小飞。母亲黄某认为离异时双方已约定自己按时给抚养费,且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不需要再承担管教小飞的责任。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向林某和黄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母亲黄某与小飞建立良性沟通,要求林某和黄某多关注小飞的身心状态,逐渐消弭因父母离婚给小飞造成的心理负担。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对杨某和黄某的行为分别进行评析。 【答案】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本案中,杨某以父亲再婚为由不再回家探望父亲,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其行为是错误的。 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父亲林某和母亲黄某离婚,但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小飞的责任。母亲黄某认为离异时双方已约定自己按时给抚养费,且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不需要再承担管教小飞的责任,这些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黄某作为母亲负有管教小飞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对杨某和黄某的行为分别进行评析 ”,属于认识类题型,需要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并调用《法律与生活 》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大爷与赖某再婚,杨某以父亲再婚为由不再回家探望父亲,经人调解,杨某及其女婿樊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会经常照顾和看望父亲,但其未履行保证书内容→可联系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关键词②:父亲林某忙于生意,对小飞疏于管教,多次打电话给母亲黄某,希望黄某能够管教小飞。母亲黄某认为离异时双方已约定自己按时给抚养费,且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不需要再承担管教小飞的责任→可联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11.(22-23高二下·吉林白城·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期间,王某用其获得的稿酬购买了金条,价值人民币3万元。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应如何裁定? 结合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2)王某认为金条是其个人财产,是否正确? (3)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此发生了争执。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 【答案】(1)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李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2)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王某的稿酬是夫妻共同财产,用其购买的金条也是夫妻共同所有。 (3)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小王成年后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这笔遗产由小王本人自行处置。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家庭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夫妻共同财产、遗赠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需要调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知识,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观点正误:李某的观点错误。 关键词: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需要调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知识,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观点正误:王某的观点错误。 关键词:期间,王某用其获得的稿酬购买了金条→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指出这笔遗产的归属,需要调用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遗赠等有关知识,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可联系遗赠的效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2.(22-23高二下·福建莆田·期中)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不教,父之过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的判决。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文明  法律守护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是“分析人民法院为什么做出如上判决”,属于原因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进行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是“说明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运用相应的法理依据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可联系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这是李某的个人财产。 关键词②: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可联系法律依据,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事实依据,王某对李某不管不问,应该依法支付抚养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23-24高二上·江苏苏州·期中)孙某为左手小手指缺失残疾。2020年7月1日,孙某(乙方)入职某物流公司(甲方)工作,担任叉车工。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合格,并与物流公司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若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若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入职后,孙某存在多次工作时间未穿着工作服、代他人刷考勤卡等轻微违纪行为。2021年9月,物流公司以孙某隐瞒残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孙某认为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约定,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物流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中物流公司和孙某的做法进行评析。 【答案】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在残疾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其自身有残疾的事实。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平等就业的权利,孙某作为普通人付出劳动,应当获得劳动报酬,物流公司不能对残疾劳动者进行就业歧视,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故物流公司以孙某隐瞒残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孙某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若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因此物流公司须支付孙某赔偿金。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案中孙某存在多次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代他人刷考勤卡等轻微违纪行为,没有很好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现劳动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案中孙某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详解】背景素材:一起劳动纠纷案 考点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分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1年9月,物流公司以孙某隐瞒残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孙某(乙方)入职某物流公司(甲方)工作,担任叉车工。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合格→可联系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关键词②:若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可联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键词③:入职后,孙某存在多次工作时间未穿着工作服、代他人刷考勤卡等轻微违纪行为→可联系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关键词②:孙某认为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约定,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物流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0元→可联系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4.(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阅读材料,分析问题。 李某于2023年1月10日入职卓育云教育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综合文秘,试用期六个月。3月10日,她突然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未按单位培训要求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据李某描述,当天来了几位客户,整个会议期间,都由李某负责茶水。中途在给一个客户倒茶水时,倒得稍微多了一点,水面离茶杯口有1-2厘米。总经理看见后进行了提醒,之后李某倒的茶都很合适,只有那一杯倒的稍微多了点。李某还表示曾与公司因未按时支付加班费和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问题发生过纠纷,公司也从未进行过岗前培训。对于公司的做法,李某很不理解,于是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1)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哪些合法权益? (2)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公司的解除合同的做法。 (3)李某对该公司解除合同表示不服,她有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答案】(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②在交涉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达成调解协议③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或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有效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 考点考查: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途径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未按时支付加班费→可联系教材知识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关键词②: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可联系教材知识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关键词③:公司从未进行过岗前培训→可联系教材知识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主题是该公司解除合同,属于评析类题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该公司解除合同→可联系教材知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本题为简答题,考查劳动者维权途径,可结合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详解略。 15.(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涉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小厨娘”是江苏南京市老字号知名连锁餐厅,1998年申请注册“小厨娘”文字以及图形的商标。“小厨娘”字号在公众中广为知晓,具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不知从何时起,南京地区悄悄多出了一家名为“金陵小厨娘”的餐饮店。在餐厅门头招牌店内等多处使用“小厨娘”字样,在订餐中也自称“小厨娘”。不仅如此,该餐饮店老板还注册了与“小厨娘”类似的商标。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金陵小厨娘店铺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获利数额近20万,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在2022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补充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公司起诉书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 【答案】①诉讼请求:停止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数额在50万元以内为合理)②事实与理由:金陵小厨娘餐饮店未经许可,擅自以“金陵小厨娘”为名开设餐饮店,侵犯我公司名称权;未经许可,注册与我公司品牌商标近似的商标标注,侵犯我公司商标权。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中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依据法律规定,侵犯姓名权和商标权应以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因网络差评引起的侵犯隐私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公平竞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补充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公司起诉书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属于分析说明类的试题。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材料信息入手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厨娘”是江苏南京市老字号知名连锁餐厅,“小厨娘”字号在公众中广为知晓,具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不知从何时起,南京地区悄悄多出了一家名为“金陵小厨娘”的餐饮店。在餐厅门头招牌店内等多处使用“小厨娘”字样,在订餐中也自称“小厨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称权。本案中,金陵小厨娘餐饮店未经许可,擅自以“金陵小厨娘”为名开设餐饮店,侵犯我公司名称权; 关键词②:该餐饮店老板还注册了与“小厨娘”类似的商标→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中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本案中,金陵小厨娘餐饮店未经许可,注册与我公司品牌商标近似的商标标注,侵犯我公司商标权。 关键词③: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金陵小厨娘店铺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获利数额近20万,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在2022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依据法律规定,侵犯姓名权和商标权应以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责任。本案中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公司起诉书的“诉讼请求”:停止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数额在50万元以内为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注意教材观点与材料信息的有机结合。 16.(22-23高二下·河北保定·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眼下,网络直播盛行,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股直播带货的热潮被激发,不少平台的商家都通过直播为自己的产品拉人气、做广告,这样的方式既新颖直观,又有不错的效果。 不过直播带货也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部分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成了新隐患,出现了“直播翻车”现象,有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有网友反映自己通过观看某网红直播带货后买到的小龙虾早已过期无法食用。 归根结底,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一切行动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拒绝让“直播带货”成为纵容假货、劣质产品流通的保护伞,这样才会真正减少“直播翻车”。 材料二  “免费开通会员”“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限时6元尊享钻石会员”……山西的刘女士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时直言“肉疼”,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剪辑修图、社交、音乐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和刘女士一样,不少网民发现,手机扫一扫就能轻松开通各种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但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商家设好的“坑”。记者调查发现,部分APP“自动续费”套路深,引导消费者入“坑”,并给退订续费服务设置诸多障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维权,可以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其中,诉讼方式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结合材料一,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情况作出评价。 (2)刘女士想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却又工作繁忙,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不知道诉讼前该做哪些准备,请你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为其写一个诉讼维权指南。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理由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120字左右。 【答案】(1)①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着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直播带货售卖过期小龙虾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③部分商家没有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2)参考示例:首先,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刘女士应根据相关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明确被告的信息、确定管辖的法院等)。其次,刘女士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应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再次,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刘女士提起诉讼前,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直播质量参差不齐 考点考查:消费者权益和诉讼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的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问题指向“评价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情况”,属于评价类试题,要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角度分析。解答时首先明确知识范围:从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等角度分析作答,然后运用上述理论,结合材料分析现实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部分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成了新隐患→可联系教材知识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②:有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可联系教材知识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 关键词③: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一切行动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拒绝让“直播带货”成为纵容假货、劣质产品流通的保护伞→可联系教材知识商家没有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开放性试题,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刘女士写一个诉讼维权指南,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 ,本题需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言之有理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诉讼方式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可联系诉讼的法定程序来做准备。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7.(22-23高二下·河北邯郸·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莹及其父母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理由: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小琪未经小莹的许可擅自使用小莹的作品,侵害了小莹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案件 考点考查:著作权、侵权责任、诉讼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小琪是否侵犯了小莹的合法权益,小莹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需要调用著作权、侵权责任、诉讼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未经小莹许可擅自使用小莹的作品→可联系著作权。 关键词②:诉讼请求→可联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8.(22-23高二下·江苏南京·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缘起】 “让孩子学习乐器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和休息。”近日,家住西岗区香炉礁街道的陈女士反映,楼上邻居孙女士家小孩每个周末在家练习架子鼓,致其无法午休,严重干扰了她的生活。 【过程】 陈女士多次上门协商无果,遂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孙女士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孙女士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孙女士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孙女士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孙女士遂起诉陈女士,称:陈女士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陈女士回应称,孙女士无视邻居建议,未采取措施,任由孩子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噪声,才属于侵权。 相关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孙女士、陈女士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并就解决噪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做法,谈谈给了我们哪些启示。 【答案】评析: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邻居陈女士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孙女士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孙女士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孙女士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侵犯了孙女士的名誉权与肖像权。陈女士公布的孙女士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为孙女士的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为公众可以知晓的信息,并未侵犯孙女士的隐私权。 ②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孙女士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 启示: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③公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分析】背景素材:因噪声引发的相邻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孙女士、陈女士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并就解决噪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做法,谈谈给了我们哪些启示。属于评析类、启示类主观题,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陈女士公布录音→可根据名誉权的法律规定,说明陈女士公布录音并没有捏造事实,未侵害孙女士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陈女士公布的是孙女士的公开信息,丑化并公布孙女士的照片→可根据隐私权的法律规定,说明陈女士并没有侵害孙女士的隐私权,但是陈女士丑化并公布孙女士的照片,侵害了孙女士的肖像权,公布信息,侵害了法律对孙女士个人信息的保护; 有效信息③:孙女士家孩子学习播放音乐影响邻居休息→可从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角度,说明孙女士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④:本案在解决噪声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做法,带给我们的启示→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按照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承担;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遵守相邻关系的原则;公民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22-23高二下·云南昆明·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高中生小陈家里遇到一件烦心事:父亲陈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购物网站购买了1台电视机,该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等详细信息展示于网站上,内容明确具体。陈某点击商品链接进行购买,确认订单并完成了支付。两天后,陈某收到A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称由于商品缺货,A公司取消了订单,无法提供所购电视机并将货款退还陈某。陈某拒绝接受这一结果,多次与A公司沟通,问题仍无法解决。陈某打算将A公司诉至法院。 小陈准备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知识,帮父亲撰写起诉状。 (1)陈某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结合所学,说明理由。 (2)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证据和证据来源。小陈提出疑问:明明是A公司有错,为什么要我们提供证据?我应当收集哪些证据呢?结合所学,解答小陈的疑问。 【答案】(1)陈某可以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发货或者退款、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理由:平台发布的网购信息一般而言都符合要约条件的,只要支付了价款或者说提交订单,提交了订单付了钱,合同就成立。合同成立后,商家要交货。只要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其他情况都要交货。仅仅以无货要求取消了订单,构成违约。 (2)原因: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码。根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提供证据:订单、支付信息、商品页面等 【分析】背景素材:网购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诉讼的种类、举证原则、证据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说明陈某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并结合所学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陈某为便于居家办公,通过A公司经营的购物网站购买了1台电脑,两天后,陈某收到A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称由于商品缺货,A公司取消了订单,无法提供所购电脑并将货款退还陈某→可从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角度加以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诉讼的种类、合同履行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的事实分析说明。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证据和证据来源。小陈提出疑问:明明是A公司有错,为什么要我们提供证据?我应当收集哪些证据呢?本题要求结合所学,解答小陈的疑问。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陈某打算将A公司诉至法院→可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角度,说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举证原则、证据等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的事实加以分析说明。 20.(22-23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90平方米的楼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付后,张某搬出房子,房屋正式归李某所有。第一次房款交清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张某遂把李某告上法庭。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材料中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类型?谁负责举证?为什么? (2)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李某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为什么? 【答案】(1)民事诉讼。张某负责举证。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本案中,主审法官是一方当事人张某的同学,符合申请回避的要求,所以李某依法行使了自己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本案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出差一个月,错过了上诉期限,所以已不能上诉。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及处理 考点考查:诉讼的类型、诉讼权利、举证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指向是材料中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类型并回答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解答时把握材料关键信息,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可知本案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关键词②:张某遂把李某告上法庭→可知张某负责举证。其理由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要求回答李某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本题考查诉讼权利及申请回避的情形。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可联系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及适用回避的几种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指向是回答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并说明理由。解答时把握材料关键信息,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可联系上诉的权利及其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调动运用诉讼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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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高频非选择题20题)-备战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真题分类汇编(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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