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精选高频考题30题·选择题
【内容概览】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1-12题)
核心考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3.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选择)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超出年龄智力状况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4.人身权
(1) 保护人身权的原因: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生命权:死亡,身体权:身体完整,自由行动,健康权:身体和心理健康。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姓名权
(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7.肖像权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8.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报道内容来源准确,评论性用语公正客观,不存在捏造、歪曲事实和恶意贬损、侮辱诽谤,不属于侵犯名誉权;
(3)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9.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涉及到英雄烈士维权方式:对于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对英雄烈士的名誉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10.隐私权
(1)地位: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3)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11.个人信息
(1)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2)意义: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密切相关,尊重他人隐私权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确保信息安全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3)措施:
①国家:加强监管;
②消费者: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③企业:守法经营;
核心考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法律规定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财产权:
(1)财产权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含义: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3)保护措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动产和不动产
(1)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
(3)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5)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
质押时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6.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1)含义: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完整权指作品的内容、观点与形式不受歪曲与篡改的权利);
②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4)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第一,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特定情形: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⑤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第二,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
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情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7.专利权的法律规定;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②专利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④意义:能够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8.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方式的区别
(1)专利制度: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商业秘密: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
9.商标权法律规定:(+第八课:“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一起考察)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停止侵害、拆除商标标识,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允许注册: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不允许注册:
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②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
③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核心考点三 订立履行 诚信为本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订立:
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③合同订立是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视为合同成立。
3.合同效力: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自订立无法律效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的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4)违反了XXX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合同的优缺点
①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②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书面合同的优点
①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②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③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④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6.合同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1)内涵: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找网络平台解决、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诉讼等合法方式;
9.合同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4
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④约定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核心考点四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及时维权。
2.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补充分析:
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②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证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③如果因某事违反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刑法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一般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特殊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均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得以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而免除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6.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邻里应相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④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考点02家庭与婚姻(13-18)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家庭教育)
①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⑤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即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继承
(1)析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2)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权原则
①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③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④遗赠抚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前提是履行了义务
(5)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①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清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清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④胎儿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⑤与继父或继母有抚养教育关系的子女,在享有对继父或继母遗产继承权的同时,能够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6)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遗嘱继承或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另不管是遗嘱继承、遗赠还是法定继承,都应该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注:成年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1)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如果获得监护权,且尽了扶养义务,可获得老人遗产;如果获得监护权,却未尽扶养义务,则不能完全获得老人遗产。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3.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申请、审查、登记。
4.离婚的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5.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6.夫妻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约定财产制度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9.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10.夫妻间人身关系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0.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19-24)
核心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就业,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合同的条款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
4.订立劳动合同
(1)劳动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不得随意更改。
(2)订立劳动合同基本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加班必须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不能豁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7.劳动者的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8.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①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②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④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核心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创办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企业。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2.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
(1)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搭便车”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商标权: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虚假宣传,①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和商业诋毁,欺骗、误导消费者;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
(6)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7)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消费者的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经营者如何做
(1)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2)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信任自己的品牌;
6.经营者有关的意义(合同、不正当竞争)
(1)消费者:有利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信任,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2)经营者:有利于明确商家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合法诚信经营;
(3)社会: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25-30)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解决纠纷的方式:
(1)和解。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合意以解决纠纷;
(2)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①诉讼调解:诉讼调解;
②诉讼外调节:人民调解(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节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3)仲裁。仲裁更加经济、便捷,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的特点;
2.商事仲裁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拒绝执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的类型:
(1)在诉讼目的方面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
①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②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裁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推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制度,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同时法院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判决的错误。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3.法律援助制度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原因: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5)申请程序与要求: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72.守诉讼程序
(1)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2)起诉的受理机关及构成系统
①受理机关: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级别管辖;普通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对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案件:中级、高级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③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行政诉讼: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刑事诉讼:犯罪地
(3)立案登记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4)审前准备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②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核心
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5.证据
(1)证据的作用→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2)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3)诉讼证据有不同的种类,民事诉讼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
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4)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
①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与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②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6.诉讼类型和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或者原理证据难以举证时。
A.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B.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作为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①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②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7.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8.诉讼前的准备
(1)准备好能证明案件的依据;
(2)根据相关信息撰写诉状;
(3)委托诉讼代理人;
78.诉讼请求
(1)承担诉讼费用;
(2)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9.诉讼判决的一般意义:
①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公平正义;
②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诉讼案件如何体现公平正义
(1)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审判,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依法根据事实,体现了诉讼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3)案件审判的结果,要求侵权人………,体现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权利与义务
1.(22-23高二下·湖北孝感·期中)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的关怀可谓是“从摇篮到坟墓”,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这说明( )
①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②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
③民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
④民法追求理性至上,保证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23高二下·浙江嘉兴·期中)因喜欢丰田“霸道”汽车,刘某决定改名为“刘霸道”,但被当地派出所拒绝。改名 “刘霸道”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3.(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2023年5月13日,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没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
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
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
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
4.(22-23高二下·云南保山·期中)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5.(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其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完善的体现
④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2-23高二下·黑龙江鸡西·期中)甲想将自己的一幅名画卖给乙,约定分期付款20万元,待付清全部款项后再将画作交给乙。分期付款期间,甲急于用钱,将画作又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付了18万元全款并将画作带走。在本案中( )
A.甲保留画作所有权 B.乙取得画作所有权
C.丙取得画作所有权 D.乙有权要求丙返还画作
7.(22-23高二下·福建莆田·期中)黄某与C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黄某将“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方式购买C公司的汽车一辆。黄某按约支付“尤里米”后,C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发生争议。C公司认为“尤里米”不是法定货币,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黄某则认为“尤里米”是虚拟商品,双方实际上是“以货换货”,买卖合同应属有效。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理解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A.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B.用“尤里米”充当法定货币进行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无效。
C.黄某与C公司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黄某如果起诉,法院不予登记立案。
D.C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了平等原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8.(22-23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使用6个月后,李某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租,被张某拒绝,李某将租房的水电停了,双方产生了纠纷。此案例中李某( )
①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但有法定免责情形
②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原则,构成预期违约
③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要继续履行合同
④构成实际违约,应该履行债务人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9.(22-23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霸座”,顾名思义是指霸占属于别人的座位。近年频遭曝光的高铁霸座事件,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看,高铁霸座事件中( )
①高铁承运人违约
②高铁霸座人违约
③权利被侵害的乘客可以向霸座人求偿
④高铁承运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10.(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最近,家住7楼的老王很是苦恼,他家楼上(顶楼)的小李养了近百只鸽子,难闻的鸽粪气味,坐在家里都闻得到。百只鸽子争相鸣叫,致使老王的老伴睡眠不好,萎靡不振。老王多次找小李商谈,小李置之不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的养鸽扰民行为构成违约侵权,应该赔偿损失
②小李有权在自己不动产范围内饲养动物,他人无权干涉
③小李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侵犯老王的相邻权
④老王可以要求小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1.(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卡塔尔世界杯开幕,吉祥物拉伊卜“飞翔"亮相,阿拉伯语中表示技艺高超的球员。拉伊卜因其外形和颜色,被国内网友亲切地称呼为“饺子皮”。可爱的笑脸赋予吉祥物青春活力,可以随意飞翔的能力使其成为一个有趣的动画形象,犹如阿拉伯童话中的飞毯,将足球的快乐带给人们。针对世界杯吉祥物,下列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是( )
①某个体蛋糕店推出吉祥物“拉伊卜”图样的蛋糕
②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对拉伊卜“飞翔”标志的再现使用
③陈某将吉祥物“拉伊卜”图样编织在围巾上供自己使用
④李某将吉祥物拉伊卜“飞翔”图样做成表情包在网上供人付费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1-22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家庭与婚姻
13.(22-23高二下·江苏南通·期中)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以下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②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③该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继承遗产
④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2-23高二下·黑龙江伊春·期中)2019年元旦前后,很多人在朋友圈里晒起自己十八岁的照片,以致敬自己的青春芳华。正常情况下,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 )
①已经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订立的合同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
③不能再向父母讨要学费和生活费
④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约束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5.(22-23高二下·山东淄博·期中)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处理其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老王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XX照顾我生活有功,我百年后将我的房产转给陈XX。王XX写于X年X月X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下列关于陈阿姨能否接受老人遗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阿姨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②遗赠属于继承,所以陈阿姨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阿姨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2-23高二下·云南保山·期中)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8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
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
③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④郑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17.(22-23高二下·河南驻马店·期中)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规定,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也使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戚某与秦某在未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正确的有( )
①戚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戚某名下
②秦某婚后以个人名义创办的公司,盈利的100万
③戚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④秦某在婚后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8.(22-23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中华文化中的“姓氏”,主要源于承袭,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张某、胡某夫妇给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北雁南飞”,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原因是( )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③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子女可以随父姓或母姓
④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可以逾越权利的边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就业与创业
19.(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张某高考后找了一份快递员工作,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醒他,合同中明确载明“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费用自理”,张某考虑再三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数月后,张某在送快递途中不幸摔伤,花掉万元医疗费。张某的医疗费( )
①因张某在合同上签字后合同条款即形成约束力,故应由张某承担
②因合同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应遵循合同约定由张某承担
③因合同中公司未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故该部分条款无效应由公司负担
④因合同侵犯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而部分无效,应由公司负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0.(22-23高二下·河南驻马店·期中)2021年春节期间,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某公司倡导在当地就业的外地人员就地过年并发放每人千元礼包。对于假日需加班的问题,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并支付平日三倍工资。员工小杨执意回乡过年,返回后上班拒绝戴口罩,并与多次批评劝阻的主管发生冲突,造成很坏的影响,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 )
①该公司保障了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②该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小杨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辞退
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劳动者先履行劳动义务才能享有劳动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21.(22-23高二下·江西吉安·期中)近年来,随着订单增多、工作时间拉长,某公司职工普遍有提高工资的诉求。在上级工会指导下,该公司工会与企业管理方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最终达成职工人均加班工资上涨、每年高温期间发放冷饮补贴200元等协议。这说明( )
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②劳动者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形成的
④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机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
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中)吴女士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向其推销燃油宝产品,称车辆如不添加燃油宝产品会冒烟、喷出车油,甚至可能出现爆炸情况,故吴女士花费100元购买2瓶燃油宝产品。事后吴女士认为该加油站工作人员向顾客推销产品时夸大宣传未使用产品的后果,遂向阳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望协助其退款。对该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诚信经营,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效益
②未能自觉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属略加夸大性宣传,没有触犯法律
④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2-23高二下·湖北襄阳·期中)一些电视购物节目夸大某些产品的治疗效果,如几天内就能减肥十几斤甚至几十斤,一两个月就能增高十几厘米,或利用医生、患者名义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等等。对上述虚假广告认识正确的是( )
A.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
B.夸大了商品质量、性能和用途
C.虚假宣传商品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
D.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社会争议解决
25.(21-22高二下·广东肇庆·期中)2021年8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调解协会揭牌成立。据悉,该调解协会是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商事调解为一体的市级调解协会,是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该调解协会的成立及运行的意义是( )
①代替法院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②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③压制民间矛盾,改善基层治理
④凝聚多元解纷力量,节约司法资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0-21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它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以下案例对应诉讼类型正确的是( )
①周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因未明确价格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②赵某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单位辞退产生争议——行政诉讼
③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④仇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2-23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3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详细介绍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人民法院要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司法原则,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下关于刑事诉讼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都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②人民法院应遵守诉讼程序,承担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
③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④对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处被告人无罪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3-24高三上·辽宁沈阳·期中)宋某(24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去工地途中,为避让人行道的学生(设置了临时警示装置,但不明显),因速度过快从摩托车上摔下受伤,致轻伤二级。宋某认为,受伤路段的市政维修部门应当承担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 )
①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承担对自己安全的注意义务
②宋某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市政维修管理部门不承担相应责任
③市政维修部门未能尽到明显警示的义务,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④该案件属于“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应由市政维修部门负责举证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29.(23-24高三上·黑龙江大庆·期中)甲公司是某点评平台的经营者,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点赞、上门好评、增加店铺访客量等进行“刷单炒信”,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刷单炒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③该案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乙公司负责举证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0.(22-23高二下·河北衡水·期中)王某步行经过小区1号楼时,突然有一个花盆从楼上坠下,将王某脸部划伤。事后王某得知,花盆是从该楼801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王某与该房主叶某交涉赔偿事宜,但叶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王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王某对于本案负举证责任
B.叶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王某应当证明叶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主要由王某举证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30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精选高频考题30题·选择题
【内容概览】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1-12题)
核心考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3.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选择)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超出年龄智力状况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4.人身权
(1) 保护人身权的原因: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生命权:死亡,身体权:身体完整,自由行动,健康权:身体和心理健康。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姓名权
(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7.肖像权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8.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报道内容来源准确,评论性用语公正客观,不存在捏造、歪曲事实和恶意贬损、侮辱诽谤,不属于侵犯名誉权;
(3)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9.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涉及到英雄烈士维权方式:对于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对英雄烈士的名誉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10.隐私权
(1)地位: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3)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11.个人信息
(1)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2)意义: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密切相关,尊重他人隐私权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确保信息安全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3)措施:
①国家:加强监管;
②消费者: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③企业:守法经营;
核心考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法律规定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财产权:
(1)财产权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含义: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3)保护措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动产和不动产
(1)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
(3)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5)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
质押时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6.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1)含义: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完整权指作品的内容、观点与形式不受歪曲与篡改的权利);
②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4)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第一,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特定情形: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⑤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第二,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
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情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7.专利权的法律规定;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②专利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④意义:能够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8.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方式的区别
(1)专利制度: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商业秘密: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
9.商标权法律规定:(+第八课:“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一起考察)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停止侵害、拆除商标标识,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允许注册: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不允许注册:
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②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
③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核心考点三 订立履行 诚信为本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订立:
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③合同订立是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视为合同成立。
3.合同效力: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自订立无法律效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的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4)违反了XXX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合同的优缺点
①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②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书面合同的优点
①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②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③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④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6.合同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1)内涵: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找网络平台解决、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诉讼等合法方式;
9.合同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4
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④约定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核心考点四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及时维权。
2.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补充分析:
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②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证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③如果因某事违反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刑法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一般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特殊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均需承担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得以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而免除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6.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邻里应相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④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考点02家庭与婚姻(13-18)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家庭教育)
①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⑤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即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继承
(1)析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2)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权原则
①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③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④遗赠抚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前提是履行了义务
(5)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①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清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清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④胎儿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⑤与继父或继母有抚养教育关系的子女,在享有对继父或继母遗产继承权的同时,能够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6)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遗嘱继承或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另不管是遗嘱继承、遗赠还是法定继承,都应该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注:成年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1)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如果获得监护权,且尽了扶养义务,可获得老人遗产;如果获得监护权,却未尽扶养义务,则不能完全获得老人遗产。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3.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申请、审查、登记。
4.离婚的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5.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6.夫妻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约定财产制度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9.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10.夫妻间人身关系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0.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19-24)
核心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就业,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合同的条款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
4.订立劳动合同
(1)劳动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不得随意更改。
(2)订立劳动合同基本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加班必须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不能豁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7.劳动者的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8.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①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②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④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其他途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核心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创办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企业。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2.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
(1)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搭便车”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商标权:①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虚假宣传,①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和商业诋毁,欺骗、误导消费者;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
(6)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7)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消费者的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经营者如何做
(1)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2)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信任自己的品牌;
6.经营者有关的意义(合同、不正当竞争)
(1)消费者:有利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信任,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2)经营者:有利于明确商家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合法诚信经营;
(3)社会: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25-30)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解决纠纷的方式:
(1)和解。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合意以解决纠纷;
(2)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①诉讼调解:诉讼调解;
②诉讼外调节:人民调解(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节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3)仲裁。仲裁更加经济、便捷,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的特点;
2.商事仲裁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拒绝执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的类型:
(1)在诉讼目的方面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
①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②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裁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推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制度,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同时法院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判决的错误。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3.法律援助制度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原因: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5)申请程序与要求: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72.守诉讼程序
(1)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2)起诉的受理机关及构成系统
①受理机关: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②级别管辖;普通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对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案件:中级、高级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③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行政诉讼: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刑事诉讼:犯罪地
(3)立案登记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4)审前准备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②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核心
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5.证据
(1)证据的作用→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2)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3)诉讼证据有不同的种类,民事诉讼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
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4)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
①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与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②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6.诉讼类型和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或者原理证据难以举证时。
A.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B.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作为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①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②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7.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3)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8.诉讼前的准备
(1)准备好能证明案件的依据;
(2)根据相关信息撰写诉状;
(3)委托诉讼代理人;
78.诉讼请求
(1)承担诉讼费用;
(2)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9.诉讼判决的一般意义:
①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公平正义;
②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诉讼案件如何体现公平正义
(1)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审判,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依法根据事实,体现了诉讼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3)案件审判的结果,要求侵权人………,体现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权利与义务
1.(22-23高二下·湖北孝感·期中)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的关怀可谓是“从摇篮到坟墓”,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这说明( )
①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②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
③民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
④民法追求理性至上,保证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说明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法律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错误。
④: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④不选。
故本题选B。
2.(22-23高二下·浙江嘉兴·期中)因喜欢丰田“霸道”汽车,刘某决定改名为“刘霸道”,但被当地派出所拒绝。改名 “刘霸道”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D
【详解】A: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一律平等,材料不涉及,A排除。
B: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民事主体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材料不涉及,B排除。
C: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心存善意、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材料不涉及,C排除。
D:公序良俗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改名“刘霸道”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2023年5月13日,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没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
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
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
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
【答案】C
【详解】AC: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其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没有侵犯其身份权,A错误,C正确。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人身利益,B错误。
D:除罚款外,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C。
4.(22-23高二下·云南保山·期中)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答案】D
【详解】D: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D符合题意。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且应支付使用费,A错误。
BC: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见,BC都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非作品的合理使用,应予以排除。
故本题选D。
5.(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其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完善的体现
④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对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①错误;
②③: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②③正确;
④: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22-23高二下·黑龙江鸡西·期中)甲想将自己的一幅名画卖给乙,约定分期付款20万元,待付清全部款项后再将画作交给乙。分期付款期间,甲急于用钱,将画作又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付了18万元全款并将画作带走。在本案中( )
A.甲保留画作所有权 B.乙取得画作所有权
C.丙取得画作所有权 D.乙有权要求丙返还画作
【答案】C
【详解】A:名画属于价值较大动产,采用实际交付的所有权转移,自画作转移交付之日起,甲就失去画作的所有权,A错误。
B:本案中乙没有取得画作的所有权,因为没有实际交付,B错误。
C:名画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可以适用以实际交付为依据的所有权移转方式。本案中丙不知情而完成了画作的买卖交付,他属于善意第三人,依法可以取得画作的所有权,C正确。
D:乙无权请求返还画作,因为乙未取得画作的所有权,不是画作所有人,D错误。
故本题选C。
7.(22-23高二下·福建莆田·期中)黄某与C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黄某将“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方式购买C公司的汽车一辆。黄某按约支付“尤里米”后,C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发生争议。C公司认为“尤里米”不是法定货币,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黄某则认为“尤里米”是虚拟商品,双方实际上是“以货换货”,买卖合同应属有效。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理解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A.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B.用“尤里米”充当法定货币进行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无效。
C.黄某与C公司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黄某如果起诉,法院不予登记立案。
D.C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了平等原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详解】A: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该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未依法成立,是无效合同,A说法错误。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可知用“尤里米”充当法定当货币进行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无效,B说法正确。
C:黄某与C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并未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黄某如果起诉,法院应该登记立案,C说法错误。
D:C公司与黄某签订合同时未提出支付方式的异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了诚信原则而非平等原则,C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8.(22-23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使用6个月后,李某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租,被张某拒绝,李某将租房的水电停了,双方产生了纠纷。此案例中李某( )
①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但有法定免责情形
②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原则,构成预期违约
③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要继续履行合同
④构成实际违约,应该履行债务人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C
【详解】①:平等自愿不是履行合同的原则,且李某没有法定的免责情形,①错误。
②:李某的行为是实际违约,且主要违背的是协作履行原则,②错误。
③④:李某作为合同当事人,相对于张某来说也就是债务人,其行为违背了协作履行的原则,构成了实际违约,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承担债务人义务,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22-23高二下·河南濮阳·期中)“霸座”,顾名思义是指霸占属于别人的座位。近年频遭曝光的高铁霸座事件,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看,高铁霸座事件中( )
①高铁承运人违约
②高铁霸座人违约
③权利被侵害的乘客可以向霸座人求偿
④高铁承运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②:高铁乘客、高铁霸座人均与高铁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乘客与霸座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乘客不能获得应得的位置,高铁承运人违约;高铁霸座人未按购票信息就座属违约行为,①②正确。
③:在乘客购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与承运机构的客运合同就已经生效,因此被霸座者应向承运人求偿,而不是向霸座人求偿,③错误。
④: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该对号入座,因此除高铁承运人外,霸座人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23-24高二上·江苏泰州·期中)最近,家住7楼的老王很是苦恼,他家楼上(顶楼)的小李养了近百只鸽子,难闻的鸽粪气味,坐在家里都闻得到。百只鸽子争相鸣叫,致使老王的老伴睡眠不好,萎靡不振。老王多次找小李商谈,小李置之不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的养鸽扰民行为构成违约侵权,应该赔偿损失
②小李有权在自己不动产范围内饲养动物,他人无权干涉
③小李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侵犯老王的相邻权
④老王可以要求小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③④:小李养鸽子致使鸽粪气味四溢,导致邻居老王的老伴睡眠不好,萎靡不振,这属于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侵犯了邻居的权利,老王可以要求小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③④正确。
①:小李的养鸽扰民行为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
②:小李有权在自己的家里饲养动物,但不能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②错误。
故本题选C。
11.(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中)卡塔尔世界杯开幕,吉祥物拉伊卜“飞翔"亮相,阿拉伯语中表示技艺高超的球员。拉伊卜因其外形和颜色,被国内网友亲切地称呼为“饺子皮”。可爱的笑脸赋予吉祥物青春活力,可以随意飞翔的能力使其成为一个有趣的动画形象,犹如阿拉伯童话中的飞毯,将足球的快乐带给人们。针对世界杯吉祥物,下列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是( )
①某个体蛋糕店推出吉祥物“拉伊卜”图样的蛋糕
②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对拉伊卜“飞翔”标志的再现使用
③陈某将吉祥物“拉伊卜”图样编织在围巾上供自己使用
④李某将吉祥物拉伊卜“飞翔”图样做成表情包在网上供人付费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某个体蛋糕店推出吉祥物“拉伊卜”图样的蛋糕、李某将吉祥物拉伊卜“飞翔”图样做成表情包在网上供人付费使用,均用于商业用途因此构成侵权,①③不符合题意。
②: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对该形象的再现使用,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构成侵权,②符合题意。
③:陈某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上供自己使用,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构成侵权,③符合题意。
故答案选C。
12.(21-22高二下·广东深圳·期中)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③: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题意,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都有肇事的可能,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故①③正确。
②:本起伤害虽然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但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仍应该支持胡女士的诉求,②错误。
④: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而不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家庭与婚姻
13.(22-23高二下·江苏南通·期中)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以下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②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③该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继承遗产
④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效力,可是本案中的口头遗嘱因缺少见证人导致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由丙、丁共同维承,①排除。
②: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②排除。
③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缺少见证人,所以该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维承遗产,丙、丁之间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22-23高二下·黑龙江伊春·期中)2019年元旦前后,很多人在朋友圈里晒起自己十八岁的照片,以致敬自己的青春芳华。正常情况下,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 )
①已经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订立的合同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
③不能再向父母讨要学费和生活费
④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约束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正常情况下,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已经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①②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的若干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③排除。
④:法律具有约束全体公民的作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仍需要遵守法律,有守法的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5.(22-23高二下·山东淄博·期中)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处理其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老王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XX照顾我生活有功,我百年后将我的房产转给陈XX。王XX写于X年X月X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下列关于陈阿姨能否接受老人遗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阿姨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②遗赠属于继承,所以陈阿姨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阿姨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④: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阿姨也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不属于遗嘱继承,但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①正确,④错误。
②:遗赠不属于继承,②错误。
③:老王的亲笔信合法有效,所以陈阿姨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老王的遗赠,依法继承遗产,③正确。
故本题选A。
16.(22-23高二下·云南保山·期中)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8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
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
③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④郑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③④:材料中,郑燕是郑某的亲生女儿,姜某是郑某的合法妻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可见,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①③正确,④错误。
②: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袁某不是其合法妻子,因此,没有遗产继承权,同时,袁某与郑某生有一女这并不能成为袁某有权继承遗产的理由,②错误。
故本题选B。
17.(22-23高二下·河南驻马店·期中)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规定,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也使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戚某与秦某在未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正确的有( )
①戚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戚某名下
②秦某婚后以个人名义创办的公司,盈利的100万
③戚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④秦某在婚后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设问强调的是需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而戚某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用申报,①不选。
②③:根据民法典可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创办公司的盈利和婚后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②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可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秦某获得的赔偿金是秦某个人财产,不用申报,④不选。
故本题选B。
18.(22-23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中华文化中的“姓氏”,主要源于承袭,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张某、胡某夫妇给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北雁南飞”,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原因是( )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
③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子女可以随父姓或母姓
④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可以逾越权利的边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张某、胡某夫妇给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北雁南飞”,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原因是权利人行使姓名权权利时,不可以逾越权利的边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①④符合题意。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与设问不构成因果关系,②排除。
③: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子女可以随父姓或母姓,与设问不构成因果关系,③排除。
故本题选B。
就业与创业
19.(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张某高考后找了一份快递员工作,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醒他,合同中明确载明“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费用自理”,张某考虑再三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数月后,张某在送快递途中不幸摔伤,花掉万元医疗费。张某的医疗费( )
①因张某在合同上签字后合同条款即形成约束力,故应由张某承担
②因合同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应遵循合同约定由张某承担
③因合同中公司未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故该部分条款无效应由公司负担
④因合同侵犯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而部分无效,应由公司负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小王虽在载明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合同上签了字,但因合同中公司未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侵犯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合同内容违背了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部分条款无效,小王的医疗费应由公司承担,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合同虽已签字,也并没有违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但因与国家法律相悖,因此部分条款无效,不应由张某承担医疗费,①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20.(22-23高二下·河南驻马店·期中)2021年春节期间,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某公司倡导在当地就业的外地人员就地过年并发放每人千元礼包。对于假日需加班的问题,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并支付平日三倍工资。员工小杨执意回乡过年,返回后上班拒绝戴口罩,并与多次批评劝阻的主管发生冲突,造成很坏的影响,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 )
①该公司保障了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②该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小杨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辞退
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劳动者先履行劳动义务才能享有劳动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该公司春节期间发放每人千元礼包、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假日加班支付平日三倍工资,充分保障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①正确。
②: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已与员工协商且发放平日三倍工资,并没有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②错误。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杨执意返乡后上班拒绝戴口罩,并与多次批评劝阻的主管发生冲突,造成很坏的影响,系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③正确。
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权利是法定的,义务是不容推卸的,但不是先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1.(22-23高二下·江西吉安·期中)近年来,随着订单增多、工作时间拉长,某公司职工普遍有提高工资的诉求。在上级工会指导下,该公司工会与企业管理方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最终达成职工人均加班工资上涨、每年高温期间发放冷饮补贴200元等协议。这说明( )
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②劳动者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形成的
④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机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随着订单增多、工作时间拉长,某公司职工普遍有提高工资的诉求,该公司最终达成职工人均加班工资上涨、每年高温期间发放冷饮补贴等协议,这说明劳动者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①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说明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说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形成的,③不符合题意。
④:工会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不是司法机构,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22-23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期中)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
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属于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是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②应选。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属于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③应选。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①不选。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④不选。
故本题选C。
23.(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中)吴女士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向其推销燃油宝产品,称车辆如不添加燃油宝产品会冒烟、喷出车油,甚至可能出现爆炸情况,故吴女士花费100元购买2瓶燃油宝产品。事后吴女士认为该加油站工作人员向顾客推销产品时夸大宣传未使用产品的后果,遂向阳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望协助其退款。对该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诚信经营,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效益
②未能自觉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属略加夸大性宣传,没有触犯法律
④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该加油站工作人员向顾客推销产品时夸大宣传未使用产品的后果,未诚信经营,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效益,未能自觉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①②正确。
③:该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违法行为,③错误。
④:该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未触犯刑法,不承担刑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4.(22-23高二下·湖北襄阳·期中)一些电视购物节目夸大某些产品的治疗效果,如几天内就能减肥十几斤甚至几十斤,一两个月就能增高十几厘米,或利用医生、患者名义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等等。对上述虚假广告认识正确的是( )
A.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
B.夸大了商品质量、性能和用途
C.虚假宣传商品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
D.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答案】B
【详解】BC:材料反映了某些广告夸大产品的治疗效果即夸大了商品的质量、性能与用途,没有涉及商品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的虚假,B符合题意,C不符合题意。
A:虚假广告是否犯罪要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情节较轻则以民事或行政处罚为主,A不符合题意。
D:材料未涉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的混淆行为,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社会争议解决
25.(21-22高二下·广东肇庆·期中)2021年8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调解协会揭牌成立。据悉,该调解协会是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商事调解为一体的市级调解协会,是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该调解协会的成立及运行的意义是( )
①代替法院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②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③压制民间矛盾,改善基层治理
④凝聚多元解纷力量,节约司法资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该调解协会的成立及运行不能代替法院诉讼,①错误。
②④:该调解协会是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商事调解为--体的市级调解协会,该调解协会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凝聚多元解纷力量,节约司法资源,②④正确。
③:“压制民间矛盾”说法不妥,是多渠道解决纠纷,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6.(20-21高二下·山东潍坊·期中)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它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以下案例对应诉讼类型正确的是( )
①周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因未明确价格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②赵某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单位辞退产生争议——行政诉讼
③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④仇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周某与李某买卖合同争议对应民事诉讼,①对应正确。
②:赵某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单位辞退产生争议对应民事诉讼,②对应错误。
③: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交警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产生争议对应行政诉讼,③对应错误。
④: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仇某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触犯了《刑法》,他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④对应正确。
故本题选B。
27.(22-23高二下·山西太原·期中)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3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详细介绍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人民法院要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司法原则,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下关于刑事诉讼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都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②人民法院应遵守诉讼程序,承担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
③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④对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处被告人无罪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人民法院要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司法原则,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这说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对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处被告人无罪,③④符合题意。
①: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要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必须将证据拿到法庭上出示,让当事人互相质证、辩论,这样才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认定事实的证据出现偏差。①表述过于绝对,说法错误。
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28.(23-24高三上·辽宁沈阳·期中)宋某(24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去工地途中,为避让人行道的学生(设置了临时警示装置,但不明显),因速度过快从摩托车上摔下受伤,致轻伤二级。宋某认为,受伤路段的市政维修部门应当承担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 )
①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承担对自己安全的注意义务
②宋某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市政维修管理部门不承担相应责任
③市政维修部门未能尽到明显警示的义务,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④该案件属于“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应由市政维修部门负责举证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本案中,虽然市政维修部门也设置了临时警示装置,但不明显,存在一定责任,市政维修部门的行为和宋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宋某已24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安全有注意义务。无证驾驶,且车速过快,属于违法行为,①③正确,②错误。
④:本案中宋某和市政维修部门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属于民事诉讼,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举证责任应该由宋某承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9.(23-24高三上·黑龙江大庆·期中)甲公司是某点评平台的经营者,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点赞、上门好评、增加店铺访客量等进行“刷单炒信”,造成平台相关数据失实,影响了甲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甲公司以乙公司侵权为由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刷单炒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②“刷单炒信”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③该案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乙公司负责举证
④两家公司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乙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平台的特定商户点赞、上门好评、增加店铺访客量等进行“刷单炒信”的行为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①②符合题意。
③:乙公司对甲公司的侵权案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该案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各自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而材料未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情形,③错误。
④:甲乙两家公司的侵权案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进行上诉;而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错误,且材料未涉及再审,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0.(22-23高二下·河北衡水·期中)王某步行经过小区1号楼时,突然有一个花盆从楼上坠下,将王某脸部划伤。事后王某得知,花盆是从该楼801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王某与该房主叶某交涉赔偿事宜,但叶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王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王某对于本案负举证责任
B.叶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王某应当证明叶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主要由王某举证
【答案】B
【详解】B:依照法律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叶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B符合题意。
A: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叶某负责举证,A说法错误。
C:王某不需证明也无法证明叶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C说法错误。
D:“谁主张,谁举证”是一般举证原则,但本案宜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主要由叶某举证,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3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