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课 珍惜婚姻关系(练习)-【上好课】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新教材新高考)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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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06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8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娜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于余依娜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依娜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依娜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根据民法典,对上述案件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宣布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
B.由民政局撤销胡某与王某二人的婚姻关系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
D.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已超过诉讼时效
3.(2024·河北秦皇岛·二模)张某与赵某(女)于201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20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万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万元。下列对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和赵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应返还张某12.8万元彩礼
②索要高价彩礼有悖公序良俗,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
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赵某无须返还彩礼
④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赵某及儿子的生活保障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湖北·二模)黄某早年与前妻李某离异之后没有再婚,其年幼的女儿黄小某由黄某的母亲抚养长大。黄某自201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3年11月,5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黄某名下共有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对黄某进产及其继承分析正确的是( )
①黄某的遗产共50万元,其余的50万归杨某所有
②黄某名下的财产有一部分应该归其前妻李某所有
③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安徽安庆·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6.(2024·湖南长沙·三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其中双方具有平等财产关系。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结婚后和小帅一起住进了小帅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000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迁,获得200万拆迁款。小帅在婚前将20万存款存进银行,结婚整一年后,获得利息4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 )
A.64000元 B.120万元 C.206万元 D.60000元
7.(2024·湖北·三模)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9.(2024·福建三明·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4·辽宁·二模)电视剧《繁花》带来了2024年第一场视听盛宴,其中的故事也引发了观众对婚姻财产保护的思考。剧中一个重要情节是,宝总因被怀疑将股票内部价透露给酒楼老板娘金凤凰而被蓄意撞伤,实则是蔡司令为博美人一笑的口无遮拦让宝总遭受无妄之灾。事发后,蔡司令与其有婚外情的金凤凰秘密会面,签了一张支票给金凤凰作为封口费。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
②蔡司令之妻只能够追回这张支票中的一半金额
③蔡司令私自将钱款赠与金凤凰,赠与行为无效
④蔡司令侵犯了宝总的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1.(2024·湖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2.(2024·全国·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丈夫张某与妻子顾某育有二女一子。妻子先于丈夫张某去世,二人留下一处房产。后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庭审中,两女儿向法院提交张某的视频,显示张某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501号房屋留给两个女儿,而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其不闻不问。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二女儿称有一天父亲让其带着他去一趟大女儿家,当着二人的面写了两份遗嘱,其与大女儿一人一份,还留有录像。
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
13.(2024·山西·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和小华在结婚的时候,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内。小华婚后一直要求小李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本上,小李父母一直不同意。因此,小李和小华经常吵架。为缓和二者关系,小李父母又单独出资152万元给小李买了一套房屋甲。这次小李父母同意了小华加名字的要求,后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增名手续。之后,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但之后小李和小华的婚姻并不美满,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离婚时小华要求分割房屋甲,但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
(1)小华能否分割房屋甲?请说明理由。
(2)小李母亲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请说明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
1.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3年3月10日,王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李某精神异常。经了解,李某早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疾病。2023年6月15日,王某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据此可知( )
①王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
②若该婚姻被撤销,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李某为保护自身隐私,无需告知王某患病事实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年1月,田某向金某借款100万元用于工程资金周转,借期6个月,月息1%。随后,金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田某转款100万元。5月,田某遭遇车祸去世。案涉欠款到期后,金某联系田某的妻子徐某还款未果,故将徐某诉至法院。徐某称,借款发生时二人已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书,其对田某的涉案借款不知情。此案中( )
相关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田某与徐某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书,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②徐某对田某的涉案借款不知情,不需要履行偿还债款的义务
③金某与田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④金某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田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3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书店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咖啡馆作为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李某婚后用其婚前的个人积蓄15万元购买股票,获利2万元;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遭遇车祸,获得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李某继承了母亲遗嘱指定归其个人所有的存款21万元;妻子婚后制作的小说于2023年发表,并获稿酬2万元。上述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 )
A.46万元 B.15万元 C.6万元 D.4万元
6.丁某是一名画家,与刘某结婚多年。二人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B.丁某婚后购买的价值几千元的美术书籍,归丁某个人所有
C.刘某婚后接受丁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归刘某个人所有
D.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7.2014年,蔡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子小蔡。小蔡出生后,王某就为其开设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其所得的压岁钱。蔡某是科研专家,通过转让部分发明专利,获得210万元收益。2023年6月,蔡某想独自开办一间加工厂,在王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向好友借款共120万元。2024年年初,两人因感情不和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本案中( )
①小蔡的压岁钱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②法院判决离婚后,蔡某与王某对小蔡仍有抚养的权利
③蔡某因生产经营所欠的12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蔡某在婚姻存续期获得的专利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400多天后,2024年初,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的焦点在于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26万余元银行存款。该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蔡某要求分割这笔存款。对人民法院如何判决,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由监护人分割
②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③蔡某甲、蔡某乙享有存款所有权,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
④二人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9.(2024·辽宁·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198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张甲,并共同购买了2套房产,并且张某利用婚前的50万元进行投资经营,截至2012年李某去世(父母已经去世),共获利100万元。李某去世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携带一名10岁的儿子王乙,并且一直跟随张某生活。2020年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父母早已去世),儿子张甲要求独自继承张某所有财产。王某与张甲多次协商不成,随即将张甲诉至法院。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某,女,1970年1月10日生,汉族,×××纺织厂,现居住于×××市××区××路××号,联系方式为××××。
被告:张甲,男,1982年10月1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市×××区××路××号,联系方式为××××。
诉求请求:由王某和其子王乙继承张某的2套价值400万元房产。
事实和理由:婚后张某身体多病,一直由王某照顾。张某王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婚后1套房产赠与王某。张甲结婚后,一直在外地居住,对父亲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张某留有遗嘱,明确另一套房产由王乙继承。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遗赠抚养协议,由王某提供,系有张某亲自签字。
(2)代书遗嘱,由王某提供。系由王某代张某书写,有王某和王乙作为证人证明。
此致××××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签名)
××××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张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10.(2024·山东济宁·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1.(2024·全国·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8月,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分割房产时王女士才得知该套商品房已被卖出,然而钱款却不见踪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2)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主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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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8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①:从材料可以看出,余依娜的自己的父母,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依娜的监护人,①错误。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余依娜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值遗弃孩子,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依娜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④:余依娜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2.【答案】C
【解析】A: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无需人民法院宣布,A说法错误。B: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与王某二人法律上存在婚姻关系,不应该由民政局撤销,B说法错误。C: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并未构成重婚罪,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C说法正确。D: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未超过诉讼时效,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3.【答案】D
【解析】①③: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在处理涉彩礼返还纠纷时,应当着重考虑共同生活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实,本案中,两人共同生活三年多,并生育一子,返还彩礼的诉求不合理,赵某无须返还彩礼,故①不选,③正确。②:虽然未结婚登记,但是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实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孕育了一个孩子,所以不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故②不选。④:女方与未成年子女属于弱势群体,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4.【答案】D
【解析】①: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不存在婚姻关系,杨某不属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①说法错误。②:黄某早年已与李某离婚,前妻李某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②说法错误。③:黄小某是黄某的女儿,因此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符合题意。④:黄某与李某、黄某与杨某均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5.【答案】D
【解析】①: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②: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故③正确。④: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6.【答案】D
【解析】ABCD:婚前财产、银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款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决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属于共同经营所得,所以共同财产是12×5000元=60000元,故ABC不选,D正确。故本题选D。
7.【答案】D
【解析】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但该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不选。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不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②不选。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③应选。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应选。故本题选D。
8.【答案】A
【解析】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陈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故本题选A。
9.【答案】C
【解析】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2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④: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
10.【答案】A
【解析】①: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蔡司令签给金凤凰的封口费属于蔡司令与其妻的共同财产,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①正确。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特别是将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该财产,所以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蔡司令之妻有权要求金凤凰返还,②错误。③: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属于婚姻关系中,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③正确。④:材料中并没有提到蔡司令与宝总之间有任何合同关系,因此蔡司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11.【答案】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答案】案中的501号房产应该由张某与顾某的两个女儿各自继承7/16的份额,儿子继承1/8的份额。 理由: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两个女儿持有的自书遗嘱内容清楚并有视频证明。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父亲张某不闻不问,与遗嘱的内容相符;儿子不申请笔迹鉴定,说明他对遗嘱的真实性是认可的。如果儿子不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反驳遗嘱的真实性;应认定遗嘱系张某所立,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
考点考查:继承、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法官,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说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
关键词②: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说明自书遗嘱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答案】(1)小华能分割房屋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甲的增名手续,房屋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小李和小华离婚,小华可以分割房屋甲。
(2)小李母亲的要求合理合法。小李父母单独出资152万元给小李买了一套房屋,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 虽然借条上只有儿子一人签名,但李阿姨借款具有真实性,且实际用途是用于夫妻购房,故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符合民法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合理合法。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分割案件
考点考查:财产权、家庭婚姻关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这次小李父母同意了小华加名字的要求,后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增名手续→可联系教材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甲的增名手续,房屋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小李和小华离婚,小华可以分割房屋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可联系知识虽然借条上只有儿子一人签名,但李阿姨借款具有真实性,且实际用途是用于夫妻购房,故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符合民法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合理合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①: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说法错误。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李某对小王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符合题意。③:依照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③符合题意。④: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2.【答案】A
【解析】①④: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王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①正确,④不选。②:材料中指出李某由于重大疾病未告知王某,这属于可撤销婚姻,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②正确。③:材料中指出李某由于重大疾病未告知王某,这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不选。故本题选A。
3.【答案】D
【解析】①:协议离婚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时起,才可以解除夫妻关系。只提交离婚申请书,婚姻关系还未解除,①排除。②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金某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田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徐某需要履行偿还债款的义务,②排除,④正确。③:双方共同确定借款的本息,是双方真实的意义表示。且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金某与田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正确。故本题选D。
4.【答案】C
【解析】①:书店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投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①错误。②:咖啡馆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②正确。③:咖啡馆虽然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但却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③错误。④:书店是两人婚后共同投资的,离婚时若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处理,④正确。故本题选C。
5.【答案】D
【解析】ABC: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继承了母亲遗嘱指定归其个人所有的存款21万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婚后用其婚前的个人积蓄15万元购买股票是个人财产,ABC排除。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股票获利2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婚后制作的小说于2023年发表获得的稿酬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4万元,D正确。故本题选D。
6.【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A:由于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根据约定,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A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B: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丁某婚后购买的价值几千元的美术书籍,归丁某个人所有,B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C: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刘某婚后接受丁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归刘某个人所有,C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7.【答案】B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蔡出生后,王某就为其开设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其所得的压岁钱”,在本案中,小蔡的压岁钱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①正确。②:法院判决离婚后,蔡某与王某对小蔡仍有抚养的义务,而不是权利,②不选。③:蔡某在王某不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借款120万元开办加工厂,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不选。④:根据法律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蔡某在婚姻存续期获得的专利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8.【答案】D
【解析】③④: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所以法院应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③④正确。①: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①错误。②: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名下的银行存款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
9.【答案】王某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王某属于张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无效。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遗嘱由王某代为书写,见证者只有其儿子,所以该遗嘱无效。价值400万元的房产和100万元的经营收入,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一人250万元,对李某的遗产,张甲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可以继承125万元。对于张某遗留的375万元加50万元遗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王某、王乙和张甲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第一小问,需先找出王某的主张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依据分析回答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二小问结合材料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王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婚后1套房产赠与王某→可联系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关键词②:张某留有遗嘱,明确另一套房产由王乙继承。代书遗嘱,由王某提供。系由王某代张某书写,有王某和王乙作为证人证明→可联系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
关键词③:2套价值400万元的房产和100万元的经营收入是张某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李某去世(父母已经去世)→可联系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一人250万元,对李某的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共有375万+50万元;
关键词④:张某遗留的425万元遗产→可联系其配偶王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王乙和婚生子张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答案】支持。
涉案房屋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房产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违约责任、夫妻地位平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可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违约责任、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先生与肖女士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
关键词②: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且偷偷将房子卖掉。→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
关键词③: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因此,法院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答案】(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2)不支持。周先生与赵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在赵先生的误导下认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赵先生所有,周先生以市场价购得该房屋,本身行为无过错,属于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周先生与赵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女士无权追回。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周先生与赵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在赵先生的误导下认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赵先生所有,周先生以市场价购得该房屋,本身行为无过错,属于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周先生与赵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女士无权追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2.【答案】B
【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3.【答案】D
【解析】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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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8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娜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于余依娜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依娜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依娜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从材料可以看出,余依娜的自己的父母,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依娜的监护人,①错误。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余依娜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值遗弃孩子,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依娜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④:余依娜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2.(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根据民法典,对上述案件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宣布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
B.由民政局撤销胡某与王某二人的婚姻关系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
D.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已超过诉讼时效
【答案】C
【解析】A: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的婚姻无效,无需人民法院宣布,A说法错误。B: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张某二人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与王某二人法律上存在婚姻关系,不应该由民政局撤销,B说法错误。C:胡某与张某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胡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胡某并未构成重婚罪,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胡某与王某婚姻合法,C说法正确。D: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三年后张某起诉胡某重婚未超过诉讼时效,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3.(2024·河北秦皇岛·二模)张某与赵某(女)于201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20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万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万元。下列对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和赵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应返还张某12.8万元彩礼
②索要高价彩礼有悖公序良俗,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
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赵某无须返还彩礼
④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赵某及儿子的生活保障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③: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在处理涉彩礼返还纠纷时,应当着重考虑共同生活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实,本案中,两人共同生活三年多,并生育一子,返还彩礼的诉求不合理,赵某无须返还彩礼,故①不选,③正确。②:虽然未结婚登记,但是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实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孕育了一个孩子,所以不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故②不选。④:女方与未成年子女属于弱势群体,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4.(2024·湖北·二模)黄某早年与前妻李某离异之后没有再婚,其年幼的女儿黄小某由黄某的母亲抚养长大。黄某自201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3年11月,5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黄某名下共有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对黄某进产及其继承分析正确的是( )
①黄某的遗产共50万元,其余的50万归杨某所有
②黄某名下的财产有一部分应该归其前妻李某所有
③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不存在婚姻关系,杨某不属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①说法错误。②:黄某早年已与李某离婚,前妻李某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②说法错误。③:黄小某是黄某的女儿,因此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符合题意。④:黄某与李某、黄某与杨某均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5.(2024·安徽安庆·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②: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故③正确。④: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6.(2024·湖南长沙·三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其中双方具有平等财产关系。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结婚后和小帅一起住进了小帅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市值100万),同时两人决定将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000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迁,获得200万拆迁款。小帅在婚前将20万存款存进银行,结婚整一年后,获得利息4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财产共( )
A.64000元 B.120万元 C.206万元 D.60000元
【答案】D
【解析】ABCD:婚前财产、银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款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决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属于共同经营所得,所以共同财产是12×5000元=60000元,故ABC不选,D正确。故本题选D。
7.(2024·湖北·三模)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但该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不选。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不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②不选。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③应选。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应选。故本题选D。
8.(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答案】A
【解析】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陈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故本题选A。
9.(2024·福建三明·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2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④: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
10.(2024·辽宁·二模)电视剧《繁花》带来了2024年第一场视听盛宴,其中的故事也引发了观众对婚姻财产保护的思考。剧中一个重要情节是,宝总因被怀疑将股票内部价透露给酒楼老板娘金凤凰而被蓄意撞伤,实则是蔡司令为博美人一笑的口无遮拦让宝总遭受无妄之灾。事发后,蔡司令与其有婚外情的金凤凰秘密会面,签了一张支票给金凤凰作为封口费。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
②蔡司令之妻只能够追回这张支票中的一半金额
③蔡司令私自将钱款赠与金凤凰,赠与行为无效
④蔡司令侵犯了宝总的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蔡司令签给金凤凰的封口费属于蔡司令与其妻的共同财产,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①正确。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特别是将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该财产,所以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蔡司令之妻有权要求金凤凰返还,②错误。③: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属于婚姻关系中,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③正确。④:材料中并没有提到蔡司令与宝总之间有任何合同关系,因此蔡司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11.(2024·湖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2024·全国·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丈夫张某与妻子顾某育有二女一子。妻子先于丈夫张某去世,二人留下一处房产。后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庭审中,两女儿向法院提交张某的视频,显示张某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501号房屋留给两个女儿,而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其不闻不问。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二女儿称有一天父亲让其带着他去一趟大女儿家,当着二人的面写了两份遗嘱,其与大女儿一人一份,还留有录像。
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
【答案】案中的501号房产应该由张某与顾某的两个女儿各自继承7/16的份额,儿子继承1/8的份额。 理由: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两个女儿持有的自书遗嘱内容清楚并有视频证明。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父亲张某不闻不问,与遗嘱的内容相符;儿子不申请笔迹鉴定,说明他对遗嘱的真实性是认可的。如果儿子不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反驳遗嘱的真实性;应认定遗嘱系张某所立,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
考点考查:继承、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法官,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说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
关键词②: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说明自书遗嘱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2024·山西·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和小华在结婚的时候,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内。小华婚后一直要求小李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本上,小李父母一直不同意。因此,小李和小华经常吵架。为缓和二者关系,小李父母又单独出资152万元给小李买了一套房屋甲。这次小李父母同意了小华加名字的要求,后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增名手续。之后,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但之后小李和小华的婚姻并不美满,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离婚时小华要求分割房屋甲,但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
(1)小华能否分割房屋甲?请说明理由。
(2)小李母亲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请说明理由。
【答案】(1)小华能分割房屋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甲的增名手续,房屋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小李和小华离婚,小华可以分割房屋甲。
(2)小李母亲的要求合理合法。小李父母单独出资152万元给小李买了一套房屋,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 虽然借条上只有儿子一人签名,但李阿姨借款具有真实性,且实际用途是用于夫妻购房,故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符合民法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合理合法。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分割案件
考点考查:财产权、家庭婚姻关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这次小李父母同意了小华加名字的要求,后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增名手续→可联系教材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小李和小华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产甲的增名手续,房屋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小李和小华离婚,小华可以分割房屋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李父母要求小李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的内容是儿子小李借母亲152万元用于购房→可联系知识虽然借条上只有儿子一人签名,但李阿姨借款具有真实性,且实际用途是用于夫妻购房,故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小李母亲要求小华承担还款义务符合民法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合理合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就已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说法错误。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李某对小王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符合题意。③:依照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③符合题意。④: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2.2023年3月10日,王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李某精神异常。经了解,李某早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疾病。2023年6月15日,王某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据此可知( )
①王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
②若该婚姻被撤销,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李某为保护自身隐私,无需告知王某患病事实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④: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王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①正确,④不选。②:材料中指出李某由于重大疾病未告知王某,这属于可撤销婚姻,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②正确。③:材料中指出李某由于重大疾病未告知王某,这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不选。故本题选A。
3.2024年1月,田某向金某借款100万元用于工程资金周转,借期6个月,月息1%。随后,金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田某转款100万元。5月,田某遭遇车祸去世。案涉欠款到期后,金某联系田某的妻子徐某还款未果,故将徐某诉至法院。徐某称,借款发生时二人已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书,其对田某的涉案借款不知情。此案中( )
相关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田某与徐某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书,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②徐某对田某的涉案借款不知情,不需要履行偿还债款的义务
③金某与田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④金某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田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协议离婚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时起,才可以解除夫妻关系。只提交离婚申请书,婚姻关系还未解除,①排除。②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金某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田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徐某需要履行偿还债款的义务,②排除,④正确。③:双方共同确定借款的本息,是双方真实的意义表示。且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金某与田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正确。故本题选D。
4.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3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书店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咖啡馆作为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书店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投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①错误。②:咖啡馆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等分割,②正确。③:咖啡馆虽然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但却是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③错误。④:书店是两人婚后共同投资的,离婚时若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应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处理,④正确。故本题选C。
5.李某婚后用其婚前的个人积蓄15万元购买股票,获利2万元;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遭遇车祸,获得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李某继承了母亲遗嘱指定归其个人所有的存款21万元;妻子婚后制作的小说于2023年发表,并获稿酬2万元。上述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 )
A.46万元 B.15万元 C.6万元 D.4万元
【答案】D
【解析】ABC: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继承了母亲遗嘱指定归其个人所有的存款21万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婚后用其婚前的个人积蓄15万元购买股票是个人财产,ABC排除。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股票获利2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婚后制作的小说于2023年发表获得的稿酬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4万元,D正确。故本题选D。
6.丁某是一名画家,与刘某结婚多年。二人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B.丁某婚后购买的价值几千元的美术书籍,归丁某个人所有
C.刘某婚后接受丁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归刘某个人所有
D.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A:由于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根据约定,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A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B: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丁某婚后购买的价值几千元的美术书籍,归丁某个人所有,B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C: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刘某婚后接受丁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归刘某个人所有,C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7.2014年,蔡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子小蔡。小蔡出生后,王某就为其开设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其所得的压岁钱。蔡某是科研专家,通过转让部分发明专利,获得210万元收益。2023年6月,蔡某想独自开办一间加工厂,在王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向好友借款共120万元。2024年年初,两人因感情不和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本案中( )
①小蔡的压岁钱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②法院判决离婚后,蔡某与王某对小蔡仍有抚养的权利
③蔡某因生产经营所欠的12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蔡某在婚姻存续期获得的专利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蔡出生后,王某就为其开设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其所得的压岁钱”,在本案中,小蔡的压岁钱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①正确。②:法院判决离婚后,蔡某与王某对小蔡仍有抚养的义务,而不是权利,②不选。③:蔡某在王某不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借款120万元开办加工厂,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不选。④:根据法律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蔡某在婚姻存续期获得的专利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8.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400多天后,2024年初,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的焦点在于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26万余元银行存款。该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蔡某要求分割这笔存款。对人民法院如何判决,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由监护人分割
②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③蔡某甲、蔡某乙享有存款所有权,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
④二人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③④: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系接受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所以法院应驳回蔡某分割存款请求,③④正确。①: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①错误。②: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名下的银行存款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
9.(2024·辽宁·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1982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张甲,并共同购买了2套房产,并且张某利用婚前的50万元进行投资经营,截至2012年李某去世(父母已经去世),共获利100万元。李某去世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携带一名10岁的儿子王乙,并且一直跟随张某生活。2020年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父母早已去世),儿子张甲要求独自继承张某所有财产。王某与张甲多次协商不成,随即将张甲诉至法院。
民事起诉状原告:王某,女,1970年1月10日生,汉族,×××纺织厂,现居住于×××市××区××路××号,联系方式为××××。
被告:张甲,男,1982年10月1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市×××区××路××号,联系方式为××××。
诉求请求:由王某和其子王乙继承张某的2套价值400万元房产。
事实和理由:婚后张某身体多病,一直由王某照顾。张某王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婚后1套房产赠与王某。张甲结婚后,一直在外地居住,对父亲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张某留有遗嘱,明确另一套房产由王乙继承。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遗赠抚养协议,由王某提供,系有张某亲自签字。
(2)代书遗嘱,由王某提供。系由王某代张某书写,有王某和王乙作为证人证明。
此致××××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签名)
××××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张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答案】王某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王某属于张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无效。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遗嘱由王某代为书写,见证者只有其儿子,所以该遗嘱无效。价值400万元的房产和100万元的经营收入,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一人250万元,对李某的遗产,张甲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可以继承125万元。对于张某遗留的375万元加50万元遗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王某、王乙和张甲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第一小问,需先找出王某的主张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依据分析回答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二小问结合材料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王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婚后1套房产赠与王某→可联系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关键词②:张某留有遗嘱,明确另一套房产由王乙继承。代书遗嘱,由王某提供。系由王某代张某书写,有王某和王乙作为证人证明→可联系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
关键词③:2套价值400万元的房产和100万元的经营收入是张某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李某去世(父母已经去世)→可联系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一人250万元,对李某的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可以继承125万元,张某共有375万+50万元;
关键词④:张某遗留的425万元遗产→可联系其配偶王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王乙和婚生子张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2024·山东济宁·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支持。
涉案房屋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房产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违约责任、夫妻地位平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判断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可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违约责任、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先生与肖女士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有。→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
关键词②: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且偷偷将房子卖掉。→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
关键词③:肖女士已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续。→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因此,法院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2024·全国·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8月,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分割房产时王女士才得知该套商品房已被卖出,然而钱款却不见踪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王女士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2)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主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2)不支持。周先生与赵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在赵先生的误导下认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赵先生所有,周先生以市场价购得该房屋,本身行为无过错,属于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周先生与赵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女士无权追回。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女士与赵先生于2018年初登记结婚,2020年初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先生名下。2022年底,赵先生对外宣称这套商品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市场价卖给急需用房的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与赵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付清房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该房屋系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赵先生未经王女士的同意,将该套商品房出售给周先生,该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赵先生以市场价售出该房屋,但王女士未得到应得钱款,该行为对王女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遂将周先生告上法庭,主张追回该房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周先生与赵先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急需用房的周先生在赵先生的误导下认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赵先生所有,周先生以市场价购得该房屋,本身行为无过错,属于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周先生与赵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女士无权追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2.(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3.(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解析】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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