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单元 第2课 课时1 保障各类物权(Word练习)-【精讲精练】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

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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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61 KB
发布时间 2025-01-12
更新时间 2025-01-12
作者 山东育博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精讲精练·高中同步
审核时间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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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对应知能达标训练P5] 一、选择题 1.曹某在电子商场门口以1 2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一台市价为7 44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月后,警察上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原来张某是一名盗窃分子。该案例中(  ) ①张某卖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曹某买到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善意取得 ③曹某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动产登记就不会被扣押 ④警察追回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失盗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张某并非该笔记本电脑所有人,其卖电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察追回失盗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①④正确。笔记本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但曹某以低价获得属于赃物的笔记本电脑,并不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应当扣押,②③错误。 答案 B 2.(2024·广西柳州校考)小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小纯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当小纯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则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 ①“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②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③小纯应放弃酬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④小纯父母若向失主收取报酬则构成“不当得利”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①正确。从法律层面上讲,失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纯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②正确。小纯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纯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③错误。根据失主的声明,小纯父母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不构成“不当得利”,④错误。 答案 A 3.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规范不动产和动产的取得方式,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下列情形中,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是(  )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 ②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 ③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陪其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①符合题意。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②符合题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③不符合题意。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4.(2024·江苏泰州期中)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其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完善的体现 ④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王某对自建房拥有所有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①错误。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②③正确。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④错误。 答案 C 5.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规定表明(  ) 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所有 ②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②③正确。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①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错误。 答案 C 6.(2024·山东日照联考)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②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 ③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 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①错误。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②正确。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所有权,③错误。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④正确。 答案 C 7.王先生新车刚买没几天,便被撞坏了,送到4S店维修。修好后,王先生去提车,4S店不让提,原因是王先生没有结清维修费用。此事件中(  ) ①4S店有权行使留置权,扣留王先生已经合法占有的车子 ②4S店有权行使质押权,扣留王先生已经合法占有的车子 ③王先生作为债权人,付清维修费用后有权把车子开走 ④王先生作为债务人,付清维修费用后有权把车子开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王先生没有结清维修费用,4S店有权行使留置权而不是质押权,在维修过程中王先生是债务人,而4S店是债权人,付清维修费用后王先生有权把车子开走,①④符合题意。本题4S店不是行使质押权,王先生不是债权人,排除②③。 答案 B 8.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后丙表示想购买此画,甲因丙出的价款更高当即决定卖给丙,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了交易。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同所有 解析 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但是甲未交付名画,因此,此时名画的所有权仍归甲。后来,甲与丙又订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名画,因此最终该名画的所有权归丙,C正确。 答案 C 9.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设立居住权后,即使住宅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或者住宅被设置了权利负担,其他权利人也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撤离,这对失独老人、离婚无房等人群都是一种保障。民法典新增“居住权”(  ) ①有利于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②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确立的物权 ③是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 ④意味着要优先保障所有权人的居住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有利于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①③正确。 答案 A 10.2024年3月1日,李某向杨某卖房,双方约定4月26日交房并且办理过户手续,杨某于4月25日前付清房屋全部价款。4月18日,李某以市场价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孙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该房屋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杨某应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应赔偿杨某损失 C.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程序不合法 D.孙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解析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杨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A错误。李某以市场价将房卖给不知情的孙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程序合法,因此孙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孙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不应该孙某赔偿杨某的损失,B、C错误,D正确。 答案 D 11.刘某早年家住农村,在农村有一栋老房子(年久失修),且刘某大学毕业后已有近5年没有回过老家。2022年,刘某所在的村委会因“村村通工程”的需要,将刘某的老宅拆除并占用了老宅的宅基地。2023年,刘某回到老家祭祖,发现老宅被拆除。在这一事件中(  ) ①村委会对刘某老宅的具有所有权 ②刘某对老房子拥有所有权 ③刘某无权要求村委会恢复原状 ④村委会侵犯了刘某的他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刘某虽然5年没在家,但他未对老房子进行处理,因此刘某对老房子拥有所有权,①错误,②正确。村委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占用刘某的老宅,但要对刘某进行赔偿;而此时刘某无权要求村委会恢复原状,但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赔偿,③正确。刘某所在的村委会因修公路的需要,将刘某的老宅拆除并占用了老宅的宅基地,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老宅的所有权,不是他物权,④错误。 答案 C 12.(2024·河北冀州月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选项归类正确的是(  ) ①苏某将市值300万元的股票押给券商获得借款100万元——质押权 ②A公司经作者本人授权把小说翻拍成电影——翻译权 ③王某因创业资金不足,将一套商品房押给某银行获得100万贷款——用益物权 ④赵某将同一商品房卖给了丁、刘二人,但只与丁某办理了过户,故丁某取得该房——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苏某将市值300万元的股票押给券商获得借款100万元,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用,属于质押权,①正确。A公司经作者本人授权把小说翻拍成电影,属于改编权,不是翻译权,②错误。王某因创业资金不足,将一套商品房押给某银行获得100万贷款,属于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③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丁某取得该房的所有权,④正确。 答案 B 13.甲、乙、丙、丁各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 500万元出资,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但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将该笔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无归,因无力还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与乙、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行为无效 B.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C.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D.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解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甲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于甲未办理变更手续,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归甲,而未转为公司财产。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且银行根据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取得抵押权,B正确。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14.(2024·河南南阳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31日新华网报道,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紧紧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全链条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宅基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该区雪堰镇新康村小巷上村组有9户农户闲置20多年的旧房7间,因年久失修濒临破败。该房屋处于新康村千亩生态循环农业园区核心建设区域,新康村按照一户一宅要求,有序引导农户自愿有偿退出超占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对农户旧房屋在评估折价的基础上再提高20%,由农户选择一次性提取现金或入股经营分红,旧房折价参与入股经营的实行保底分红,年收益率为8%,期限为20年。最终,9户农户按自愿有偿退出路径,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村集体进行旧房翻建改造,承租方负责项目经营管理,每年支付村集体年租金。 假如你是该区“法律明白人”,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基础,并谈谈宅基地“三权分置”全链条改革的意义。 解析 关键词①: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宅基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可联系财产权中的物权。 关键词②:新康村的成功实践→可联系用益物权;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答案 法律基础:宅基地的三权即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都属于财产权中的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意义:实行“三权分置”可以丰富宅基地用益物权,激活存量土地资产,促进农民增收;可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用地节约,推动农村发展;明晰宅基地产权关系,维护土地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协调推进相关改革,形成改革合力,放大改革效应。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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