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案
课 型
新授课
课 题
7.1《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学目标
1、知道自由的含义。
2、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3、理解平等的含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学重点
1、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教学难点
1、自由是有限制、相对的。
2、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含义的理解。
德育目标
1、崇尚在法治框架和范围内的自由。
2、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平等观念。
教 法
讨论法
学 法
合作学习
教学准备
视频、案例
板书设计
7.1自由平等的真谛
(
二、法眼看平等
) (
一、无法治不自由
)
(
表现
) (
含义
) (
自由
) (
法治
)
教学过程
个性思考
1、 情境导入,场景激趣
歌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思考:听完歌曲大家说说这首歌唱的是什么?
2、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人们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教师安排学生
教学过程
歌曲引入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个性思考
读教材第89页第四单元前言内容,再进入新课。
3、 问题导读,
(一)无法治不自由
1、对自由的渴望
围绕自由这个话题,不同的人有不的观点,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名人的观点: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教师出示幻灯片,请同学理解这句名言的意思。
表达了人们对自由的无限向往。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地施展才能;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
2、自由的作用
问题:(1)学生向往自由吗?
(2) 向往的自由是什么?
(3) 这样的自由可以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自由的特点
教师安排学生分小组学习、讨论思考回答问题:
(1)列举一下生活中或学校都有哪些规矩和要求限制了我们的自由?
(2)如果没有这些规矩和要求结果会怎样?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4、自由的含义及在法律上的体现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2)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教师安排学生小组学习、讨论仇某事件
5、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教师安排学生思考回答问题:
(1)辣笔小球有没有言论自由权?
(2)为什么他发表言论时却被逮捕了呢? 阅读教材第92页内容,思考问题:
自由与法治是怎样的关系?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二)法眼看平等
1、平等的含义
教师例出义务教育制度规定后提出问题: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教师总结: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教师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思考:“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违反平等原则,存在矛盾呢?
教师在学生探究过程结束后,请每个小组派代表发言,在此基础上作出总结。
教师总结: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
【知识拓展】教师出示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9国首脑圆桌峰会现场图片和2017年9月4日厦门金砖五国峰会现场图片。圆桌会议在席位上不分尊卑主次,与会者围圆桌而坐,都以平等身份参加会议,体现了平等原则和协商精神,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事务应“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和精神一脉相承。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我们追求的永恒主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可是,我们永远会在追求平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尽最大的努力追求平等,为了平等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同学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法律规定是如何体现平等?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理解:
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4) 案例分析:周永康、范冰冰
生活中权利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你可以享受也可以放弃,但是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如果法律要求做的你没做,法律禁止做的你干了,就触犯了法律所底线,法律就会依法追究其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行为
周永康原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因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
范冰冰:因为什么事情退出娱乐圈,大家知道吗?
演员、歌手、制片人,大家都知道明星的收入都很高,范冰冰高到4天片酬达到6000万,出场费、广告费等其也收入除外,2018年她却因偷税漏税,被查处后,受到法律制裁,依法给予罚款8.48亿元人民币,责令其退出娱乐圈。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 课堂小结
自由是一种力量,埋藏在深邃的大海之中,为人生的奋斗激荡起波涛汹涌;自由是一份责任,蕴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方向与梦想。懂得平等待人,是最伟大,最正直的品质,让我们珍惜自由,践行平等。
名人名言比较通俗易懂,考虑到学情
这些问题的设置,学生更容易去讨论,人人都参与进来
认识到自由与法治的关系,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
多角度的看待平等
了解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知识
教师寄语结束本课,起到提升作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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