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货物买卖的含义与特点(课件)《国际贸易实务》(马祯)(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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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概述 学习目标: 1.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研究范围和内容; 2.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 3.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 4.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5.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业务流程与步骤。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概述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含义与特点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节 与国际货物买卖相关的法律与惯例 第四节 国际货物买卖业务流程 一、国际货物买卖的含义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卖双方通过交易磋商确定交易条件,然后订立国际贸物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履行买卖双方各自义务的全过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判断标准:双方的当事人所在的营业地是否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章第1条规定,买卖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由双方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即便是工厂交货,卖方无须运出国境交付,这种合同也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反之,若买卖双方的营业地处于一个国家,即使他们所订立的合同要求将货物由一国运往另一国,也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 是否属于国际货物买卖 甲国某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子公司A,子公司A与乙国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要求B公司将货物运往甲国,并交付给甲国A公司的母公司。 由于当事人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 案例分析 广州的王先生2010年在南非注册经营某餐馆,与山东恒泰农贸公司签订合同运河北板栗,同时与南非艾克农场签订蔬菜合同,请问以上两者贸易合同是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 语言不通;风俗习惯、民族文化、法律不同等; 难度大 易发异议;海关制度不同(壁垒);贸易术语;国际仲裁等 程序复杂 信用风险;汇率风险;运输风险及经济、政治等 风险大 三、对外贸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外国语 市场营销 外贸法规惯例 金融知识 专门知识 对方国家关税壁垒 保险知识 商品学知识 世界地理和运输知识 2、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 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为卖方和买方。 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为货物。 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的权利与义务,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上页 下页 返回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合同。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它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含有涉外因素。 上页 下页 返回 合同的主体: 其中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自然人或法人) 合同的客体: 交付货物是从一国境内运往另一国境内或者第三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流程图 国际市场调查途径:1.驻外使馆商务参赞处,商会,商务办事处,银行2.企业名录,传媒广告,互联网3.交易会,展览会 ↓ 选定目标市场,制定适当的经营策略 ↓ 建立客户关系(建交函) ↓ 磋商交易: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等↓ 签订合同或确认书 继续 询盘 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发出的探询交易条件的过程。 请电告灰鸭绒最低价 对化妆棉感兴趣,请报CIF 纽约最低价格12 月装运。 发盘 发盘也称报价,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条件达成买卖该项货物的交易,并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2012 年8 月14 号有关询问化妆棉实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今日上午电子邮件报价:化妆棉300 盒,每盒CIF 纽约价为2 美元。于2012 年11 月装运。以上实价需由贵公司于2012 年8 月21 日前回复确认有效。 还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贵方8 月18 日的报价,我方认为价格偏高,如果你们降为每盒1.6 美元CIF 纽约,我方可接受。 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无条件全部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你方20 号电接受。化妆棉300 盒,每盒1.6 美元CIF 纽约,11 月份交货。 上页 下页 返回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确认书、协议(书)、备忘录、定单、委托订购单、形式发票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方式,包括当面谈判和通过电话方式而订立的合同。 其它形式:是指可能存在的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之外的合同形式。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案例分析 美国A公司 4月4日向我B公司以传真发盘,出售电子设备,规定于当天下午5时复到有效。B公司于当天下午4时以传真答复,对发盘中的价格及检验索赔条件提出了不同意见。4月5日,A公司与B公司通过电话进行洽商,双方各作了让步,B公司同意接受A公司的价格,A公司同意B公司提出的检验索赔条件,至此,双方口头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一致同意两公司的代表在广交会上签署合同。4月20日,A公司的代表去广交会会见了B公司的代表,并交给他一份A公司已签了字的合同文本,B公司的代表则表示要审阅后再签字。三天后,A公司的代表再次会见B公司的代表,而B公司的代表仍未在合同上签字。A公司的代表即索回了未签字的合同。5月份,A公司致电B公司要求开证履约,B公司不同意,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 试问: 如何处理此案? (一)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又称为全式合同,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仅要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保险、运输及支付加以明确规定,而且对检验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都详尽列明,明确地划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为售货合同和购货合同 (二)确认书(confirmation) 确认书又称为简式合同,只规定一些主要条款,诸如质量、数量、包装、价格、支付、交货和保险等,而对检验、不可抗力、仲裁条款省略。 根据起草人的不同,有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 —般用于一些成交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轻工日用品、小土特产品,或已有包销、代理等长期协议的交易;谈判较为复杂时,可将已签协议作为该确认书的一个附件,其余条件以后再行洽商。 (三)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形式发票又称参考性发票,是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产生法律效力的充当合同的文件,它包括产品描述,单价,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包装、交货期等。 可用作:签定确定合约、申请进口许可证、向海关申报货物价格、申请外汇许可证、替代报价单、预付货款、寄售中代理商向买方报价的指南、投标中买方确定合理的价格 一份完整的形式发票必须包括支付方式(T/T,L/C,T/T加L/C等,其中还要写明定金和剩余款项的金额),目的港,货物的相关信息。 见书P12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 约首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_日期:_签约地点:__ 卖方:__地址:__传真:__ 买方:__地址:__传真: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合同正文 1、品质条款 2、数量条款 3、包装条款 4、价格条款 5、装运条款 6、保险条款 7、支付条款 8、商检条款 9、不可抗力条款 10、索赔条款 11、仲裁条款 12、备注 继续 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上页 下页 返回 付款条件 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货款。 上页 下页 返回 不可抗力 因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知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上页 下页 返回 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深圳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上页 下页 返回 合同约尾 附件、份数、使用文字、效力、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一式二份,买方执中英文本各一份,卖方执中英文本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三、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草拟合同方对对方签回的书面合同应及时认真地审核,确保合同内容未经任何更改或附加。 要注意合同条款间的内在联系。 在数量条款规定溢短装时,支付方式为信用证,该证金额就应规定有增减幅度; 以CFR 或FOB 方式成交,保险条款中就应订明“保险由买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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