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总结提升(Word教参)-【优化指导】2024-2025学年新教材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4-09-24
| 3页
| 162人阅读
| 1人下载
教辅
山东接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进店逛逛

内容正文:

[课时梯级训练(14)见P175] 一、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东北 地区 唐朝设安东都护府;明朝设奴儿干都司;清朝设盛京、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 西北 地区 秦朝派蒙恬夺取河套,置县、移民、筑长城;西汉于公元前60年设西域都护府;东汉重设西域都护府,派班超经营西域;唐朝设置安西、北庭都护府;清朝设乌里雅苏台将军、伊犁将军 南部地区 秦朝统一珠江流域,设三郡;清朝南海诸岛归属广东琼州府万州 西南 地区 汉武帝时设郡县;元朝设宣政院,西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域;明末清初,实行改土归流,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清朝确立了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设驻藏办事大臣等 对台湾的 管辖 三国时吴国派卫温到达夷洲(台湾);元朝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台湾正式归属中央政权;清初,郑成功收复台湾,1684年设台湾府 二、古今中国民族关系与对外关系 三、国际法发展历程的特点 1.国际法的适用主体不断扩大,由主权国家发展为争取独立的民族和其他国际组织,从欧洲扩展到世界。 2.国际法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从单一的政治内容发展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门类、涉及细化分支的庞大的体系。 3.国际法实施以国际组织为保障,以“大国一致”为原则,确立处理国际关系的诸多原则和方法。 4.在演进过程中废弃不合理部分,丰富部分内容,增加新分支。 四、国际法的发展对世界历史的影响 1.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和干涉:《联合国宪章》规定了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的原则,以及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的应付办法。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和平、制止侵略构成了现代国际法最重要的原则。 2.建立原则制度,调整国际关系:国际法规定了一整套国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管辖居民、领土等客体的原则和制度,使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确定的法律关系,每个国家都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则去实施行为,而不得互相侵犯和干涉内政等。 3.发展国际友好关系,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国际法具备了一套建立外交关系的近代外交制度以及举行国际会议、缔结条约的程序规则,以便国家之间进行正常交往,发展友好关系,促进经济合作。 4.提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限制和禁止在战争中采取不人道的行为:国际法禁止诉诸战争,使每个国家负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义务,因此,提供了各种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单元质量检测(四)见P17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总结提升(Word教参)-【优化指导】2024-2025学年新教材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