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2 税务登记(教学设计)-《税务会计》(第三版高教版)
2024-07-27
|
6页
|
79人阅读
|
4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务会计 授课时间:×××× 编号:1-2
教师姓名
×××
授课班级
×××
授课形式
讲授
课 时
1
授课项目
学习任务
项目一:税务会计工作流程认知 任务1.2 税务登记
教学目标
1.掌握税务登记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办理税务登记,即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核查登记及注销登记工作。
2.熟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相关规定,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
教学重点
1.税务登记的基本知识,开业税务登记的具体办理;
2.开业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及税务登记表的填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申请程序。
教学难点
开业税务登记应提供的材料目录,税务登记表的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的认定条件。
教学场所及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
作业
课内:配套实训教材××××
课外:到当地税务局办证中心了解税务登记情况
课后体会与建议
税务登记工作各地具体操作程序不一,有些地方已经推出“一站式”办理方式,只要提供相关材料,由税务机关人员输入系统,然后由申请人在税务登记表上签字即可。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一、税务登记的流程
1.税务登记的基本步骤
2.税务登记的基本类型
二、开业登记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
2.填报税务登记表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三、变更登记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2.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四、注销登记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2.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机关核准
五、停业、复业登记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领取并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或《停业复业报告书》
3.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六、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七、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2.一般纳税人的申请程序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
任务1.2 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
税务登记的基本步骤:先由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最后由税务机关填发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的基本类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核查登记及注销登记。
二、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义务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在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也称注册登记。办理开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
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6)书面申请书;(7)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然后将《税务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送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三、变更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原税务登记表上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如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明的号码、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范围、登记注册类型等发生改变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的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同时依照不同情形提交附送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2.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章以及税务登记专用章,然后将税务登记变更表交至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对纳税人填写的申请表格,审核是否符合要求,所提交的附列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给纳税人。
四、注销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注销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和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终止日起15日内或迁出日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税务登记窗口提供相关资料。
2.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章,然后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至税务登记窗口。
注意:注销税务登记时,先税务后工商;变更税务登记时,先工商后税务。
3.税务机关核准
纳税人正常注销的,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收缴证件、清缴发票、结清税款、有关资格注销等步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由纳税人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五、停业、复业登记
1.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领取并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或《停业复业报告书》)。
3.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六、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一般每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验证、换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并提供资料
2.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
3.税务机关审核
七、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程序如下:
1.纳税人提出申请
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制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加盖公章后交给纳税人。
3.结束后按规定核销
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纳税人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后重新申请。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规定其计税办法和管理办法,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认定制度。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新开业的符合以下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以上;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③从事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的申请程序
1)申请并提供资料
2)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相关表格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选择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保管责任书》。
3)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受理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在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盖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纳税人领取专用发票的依据。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