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吉林省梅河口市第五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说明: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第Ⅰ卷1至4页,第Ⅱ卷5至6页,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粘贴处。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李某独立构思创作了64幅摄影作品,发表于微信公众号。张某未经李某授权,对其多幅作品进行了涂抹,并在智能小程序上传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张某涂抹和传播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③张某侵犯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张某应当赔偿损失和恢复李某名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某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指出,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到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以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属于要约
B. 竞得人竞买成功意味着获得该地块的动产所有权
C. 竞得人未履行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则合同无效
D.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对该地块进行开发的前提
3. 甲公司通过主持微博话题讨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称乙公司生产、销售的炒锅侵犯了其“蜂窝不粘锅”专利权。乙公司声称自己生产的炒锅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并不侵权,反倒是甲公司的言行构成对乙公司的侵权。本纠纷中( )
①若甲乙公司协商仲裁,则一裁终局
②若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必须提交答辩状
③乙公司任何时候都不得实施甲公司的专利
④若乙公司未侵权,则甲公司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王某在自愿的基础上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条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司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应依法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
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合同可备条款,要依法强制执行
③双方在自愿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④该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李老夫妇曾立下公证遗嘱,其名下房产由次子李二继承,老两口后来被李二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两位老人与大儿媳妇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顾某照料二老生活并负责料理后事。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顾某作为儿媳负有赡养老人义务,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②儿媳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有遗赠扶养协议不一定能接受遗产
④抚养协议比公证遗嘱更有法律效力,李二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6. 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④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顾女士系某公司员工,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自然月内早退3次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2024年4月,公司以顾女士2023年期间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顾女士称自己入职以来一直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月平均工时达每日8小时,从不破坏或对抗管理规定,公司也从未就上下班时间提出异议或指令纠正。在这一案例中( )
①顾女士可以就与用人单位的纠纷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顾女士的合法权益
③争议的焦点是顾女士上班期间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④顾女士应该提高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下班时间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 )
①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起仲裁
②工会可以居中调解,责令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③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恪守信用
④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下图是以湖景倒影为主造型的杭州标志。圆点象征着杭州人美满的生活。山、水、倒影体现了杭州优美的环境。其中的思维形态( )
①属于形象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形象特征
②属于抽象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
③具有能动性,针对感性材料进行了提炼和加工
④具有直接性,从多样的属性中概括出共同本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科学思维是真理在认识的统一过程中,对各种科学的思维方法的有机整合。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要求。可见,科学思维( )
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②目的是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③保证政治站位,提升人们的政治觉悟
④对事物发展前景能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假设A、B为两个外延相容的概念,其相容关系可以用以下图示表示。
下列描述符合图示信息的是( )
①A“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和B“毕业班全体师生”
②A“书籍”和B“语文书”
③A“高二年级全体团员”和B“高二年级全体学生”
④A“中学生”和B“大学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张三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民警查到了。民警说:“要么站岗纠违,要么抄交通法规。”张三说:“我不同意。”那么,按照张三的说法,他必须同意( )
A. 站岗纠违,但不抄交通法规
B. 抄交通法规,但不站岗纠违
C. 承认错误,下次不再违章
D. 如果不能做到既不抄交通法规又不站岗纠违,那么就既抄交通法规又站岗纠违
13. 在高二二班的政治课堂上飞入了一只蜜蜂,教室里的气氛立马变得活跃起来;而在平时的课堂气氛却很一般,因此政治老师得出了结论:蜜蜂会活跃课堂气氛。得出这一结论是运用了( )
A. 求同法
B. 求异法
C. 类比推理
D 演绎推理
1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这一论述蕴含的思维方法是( )
①要运用分析方法分解剖析各种认识对象
②要运用综合方法把握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③要善于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开展工作
④要善于将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明代陈献章说:“前辈谓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这一段话说明( )
A. 否定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B. 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
C. 只要否定就能发展 D. 怀疑精神是创新精神的来源
1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不能片面地厚古薄今,也不能片面地厚今薄古。这说明要实现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必须( )
①坚持辩证思维的动态性和整体性
②坚持从思维具体发展到感性具体
③坚持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
④坚持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17题10分,第18题14分,第19题12分,第20题16分,共52分。请将答案直接填写在答题卡内指定处。)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4日,小区居民孙某看到骑自行车的郭某将在小区内玩耍的罗某(5周岁)撞倒,并造成罗某受伤。见状后,孙某便上前告知郭某应等待罗某家长前来。郭某不愿等,欲先离开,孙某不让郭某离开。双方由此发生言语争执,郭某情绪激动,随后便坐在石墩上等候。郭某坐下后不到两分钟即倒地,孙某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即对郭某实施抢救。郭某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的配偶及子女起诉孙某,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孙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某校高二学生就此案展开讨论。张同学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只是李某某的姐姐,不是李某某的监护人,对李某某没有监护义务。”刘同学说:“姐姐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溜冰,由于他们父母不在现场,因此姐姐李某有义务监护好李某某。”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结合材料,分析王同学的发言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工作生活中处理事情,关键在于拿捏好分寸,把握好火候,多一分嫌长、少一分则短。一个懂得在工作生活中留有余地的人,懂得做到心中有度的人,往往是一位睿智的人、一位成功的人。
上述材料启示我们思考和处理问题时应坚持什么原则?这一原则给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原告王某、李某等144人购买了某楼盘的房屋,在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实际购房面积比其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同少了3平方米以内不等的面积,于是找开发商协商,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故集体诉讼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余万元。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本案中的百余户原告所购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木超3%,按照合同约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应当退还“缩水”面积对应的购房款。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应如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司法三段论是由依据、事实和判决构成的三段论推理。诸结合本案,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为依据,补充完整的司法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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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第五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说明: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第Ⅰ卷1至4页,第Ⅱ卷5至6页,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粘贴处。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李某独立构思创作了64幅摄影作品,发表于微信公众号。张某未经李某授权,对其多幅作品进行了涂抹,并在智能小程序上传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张某涂抹和传播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③张某侵犯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张某应当赔偿损失和恢复李某名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本案属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
②:张某涂抹和传播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②错误。
③:李某独立构思创作了64幅摄影作品,发表于微信公众号,享有对作品的著作权,张某未经李某授权,对其多幅作品进行了涂抹,并在智能小程序上传播,侵犯了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③正确。
④:张某并未侵犯李某的名誉权,“恢复李某名誉”不符合题意,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 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某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指出,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到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以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属于要约
B. 竞得人竞买成功意味着获得该地块动产所有权
C. 竞得人未履行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则合同无效
D.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对该地块进行开发的前提
【答案】D
【解析】
【详解】A: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并没有表明该地块的价格,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属于要约邀请,A说法错误。
B:土地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竞得人竞买成功意味着获得该地块的用益物权,B说法错误。
C: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未履行,违背了履行合同的原则,构成违约,但并不意味着该合同无效,C说法错误。
D: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才能对其进行开发,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 甲公司通过主持微博话题讨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称乙公司生产、销售的炒锅侵犯了其“蜂窝不粘锅”专利权。乙公司声称自己生产的炒锅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并不侵权,反倒是甲公司的言行构成对乙公司的侵权。本纠纷中( )
①若甲乙公司协商仲裁,则一裁终局
②若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必须提交答辩状
③乙公司任何时候都不得实施甲公司的专利
④若乙公司未侵权,则甲公司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乙公司的仲裁属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一裁终局,若甲乙公司协商仲裁,则一裁终局,①正确。
②:在诉讼中,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②排除。
③:专利的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专利,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但专利保护期满或者乙公司合法方式取得都可以实施甲公司的专利;一种是以商业秘密保护,以商业秘密保护的,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综上,乙公司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不得实施甲公司的专利,③排除。
④:商业诋毁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甲公司通过公开形式,宣称乙公司生产、销售的炒锅侵犯了其专利权,若乙公司未侵权,则甲公司行为构成商业诋毁,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 王某在自愿的基础上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条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司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应依法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
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合同可备条款,要依法强制执行
③双方在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④该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少数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缴费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条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该公司的做法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应依法受到法律处罚,①符合题意。
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合同必备条款,要依法强制执行,②错误。
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 ③错误。
④: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条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 李老夫妇曾立下公证遗嘱,其名下房产由次子李二继承,老两口后来被李二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两位老人与大儿媳妇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顾某照料二老生活并负责料理后事。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顾某作为儿媳负有赡养老人义务,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②儿媳不属于公婆法定继承人,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有遗赠扶养协议不一定能接受遗产
④抚养协议比公证遗嘱更有法律效力,李二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顾某是李老夫妇的儿媳,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①错误。
②:我国法定继承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包括儿媳,但是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②正确。
③:因为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否则不能接受遗产,③正确。
④:李老夫妇立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该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不冲突,都具有法律效力,李二仍有继承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 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后继承其母亲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④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甲婚前的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正确。
②: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乙婚后继承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
③:甲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这属于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
④:甲受伤后获得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7. 顾女士系某公司员工,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自然月内早退3次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2024年4月,公司以顾女士2023年期间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顾女士称自己入职以来一直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月平均工时达每日8小时,从不破坏或对抗管理规定,公司也从未就上下班时间提出异议或指令纠正。在这一案例中( )
①顾女士可以就与用人单位的纠纷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顾女士的合法权益
③争议的焦点是顾女士上班期间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④顾女士应该提高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在本案例中,争议的焦点是顾女士上班期间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顾女士月平均工时达每日8小时,从不破坏或对抗管理规定,公司也从未就上下班时间提出异议或指令纠正。可见其并未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顾女士的合法权益,②③正确。
①: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提请劳动争议仲裁,①错误。
④:顾女士应该提高职业技能以及遵守职业道德与本案中的争议不直接相关,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 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下班时间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 )
①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起仲裁
②工会可以居中调解,责令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③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恪守信用
④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不是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起劳动仲裁,故①表述错误。
②:工会可以居中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故②表述错误。
③: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恪守信用,故③符合题意。
④: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依然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9. 下图是以湖景倒影为主造型的杭州标志。圆点象征着杭州人美满的生活。山、水、倒影体现了杭州优美的环境。其中的思维形态( )
①属于形象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形象特征
②属于抽象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
③具有能动性,针对感性材料进行了提炼和加工
④具有直接性,从多样的属性中概括出共同本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杭州标志以湖景倒影为主造型,其中的思维形态属于形象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形象特征,①正确。
②:材料体现的是形象思维而非抽象思维,②排除。
③:圆点象征着杭州人美满的生活。山、水、倒影体现了杭州优美的环境,针对针对感性材料进行了提炼和加工,体现了思维具有能动性,③正确。
④:从多样的属性中概括出共同本质,是思维具有概括性的表现,而非直接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 科学思维是真理在认识的统一过程中,对各种科学的思维方法的有机整合。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要求。可见,科学思维( )
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
②目的是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③保证政治站位,提升人们的政治觉悟
④对事物发展前景能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要求,科学思维坚持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反映认识对象,对事物发展前景能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①④正确。
②:科学思维具有结果具有可检验性的特征,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这属于结果,而不属于“目的”,②排除。
③: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而不是“保证政治站位”,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1. 假设A、B为两个外延相容的概念,其相容关系可以用以下图示表示。
下列描述符合图示信息的是( )
①A“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和B“毕业班全体师生”
②A“书籍”和B“语文书”
③A“高二年级全体团员”和B“高二年级全体学生”
④A“中学生”和B“大学生”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假设A,B为两个外延相容的概念,其相容关系有全同关系、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
①:图①是全同关系,而A“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和B“毕业班全体师生”,A班的教师和B班的教师可能有交叉关系,也有可能是全异关系,①错误。
②:图②属种关系,而B“语文书”包含在A““书籍””内,A和B属于属种关系,②正确。
③:图③是种属关系,A“高二年级全体团员“包含在B“高二年级全体学生”里面,A和B属于种属关系,③正确。
④:A“中学生”和B“大学生”属于两个不相同的群体,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A和B是全异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 张三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民警查到了。民警说:“要么站岗纠违,要么抄交通法规。”张三说:“我不同意。”那么,按照张三的说法,他必须同意( )
A. 站岗纠违,但不抄交通法规
B. 抄交通法规,但不站岗纠违
C. 承认错误,下次不再违章
D. 如果不能做到既不抄交通法规又不站岗纠违,那么就既抄交通法规又站岗纠违
【答案】D
【解析】
【详解】AB:民警的处罚决定是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意思是从站岗纠违和抄交通法规中选一种,张三不同意民警的处罚决定,因此AB不符合题意。
C:从题干可知,张三不同意民警的处罚决定,说明张三没同意承认错误,C错误。
D:“要么站岗纠违,要么抄交通法规。”这是一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其逻辑性质是有且仅有一个选言支是真的,其才是真的。张三不同意民警的处罚决定,那么他必须同意既抄交通法规又站岗纠违,D正确。
故本题选D。
13. 在高二二班的政治课堂上飞入了一只蜜蜂,教室里的气氛立马变得活跃起来;而在平时的课堂气氛却很一般,因此政治老师得出了结论:蜜蜂会活跃课堂气氛。得出这一结论是运用了( )
A. 求同法
B. 求异法
C. 类比推理
D. 演绎推理
【答案】B
【解析】
【详解】A:求同法是指,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出现在多个场合中,而在这些场合中只有一个有关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题干不体现求同法,A不符合题意。
B:求异法是指,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第一场合出现,在第二场合中不出现,而在这两个场合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第一场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场合没有这个因素A,其他有关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关系。政治课堂条件一致下,有无蜜蜂是唯一变量,这是运用了求异法,B正确。
C: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材料不涉及类比推理,C不符合题意。
D: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结论的推理,材料不属于归纳推理,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这一论述蕴含的思维方法是( )
①要运用分析方法分解剖析各种认识对象
②要运用综合方法把握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③要善于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开展工作
④要善于将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说明要善于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开展工作,运用综合方法把握各部分之间的联系,②③符合题意。
①④:材料强调运用综合方法把握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没有体现运用分析方法分解剖析各种认识对象,也没有涉及将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①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5. 明代陈献章说:“前辈谓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这一段话说明( )
A. 否定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B. 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
C. 只要否定就能发展 D. 怀疑精神是创新精神的来源
【答案】B
【解析】
【详解】B:“前辈谓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说明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疑问,疑问会推动人去思考,人去思考就会有所进步,这里的“怀疑”就是一种否定,即辩证否定,通过否定促进发展,B符合题意。
A:否定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夸大了其作用,A说法错误。
C:“只要否定就能发展”的表述不准确,C说法错误。
D:创新精神来自于实践,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不能片面地厚古薄今,也不能片面地厚今薄古。这说明要实现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必须( )
①坚持辩证思维的动态性和整体性
②坚持从思维具体发展到感性具体
③坚持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
④坚持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材料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坚定文化自信,对待中华传统文化“既不能片面地厚古薄今,也不能片面地厚今薄古”,这说明要实现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必须坚持辩证思维的动态性和整体性,坚持辩证的否定,坚持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故①④符合题意。
②:认识发展的历程是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②错误。
③:材料主要强调的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不能片面地厚古薄今,也不能片面地厚今薄古,这不涉及坚持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故③排除。
故本题选B。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第17题10分,第18题14分,第19题12分,第20题16分,共52分。请将答案直接填写在答题卡内指定处。)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4日,小区居民孙某看到骑自行车的郭某将在小区内玩耍的罗某(5周岁)撞倒,并造成罗某受伤。见状后,孙某便上前告知郭某应等待罗某家长前来。郭某不愿等,欲先离开,孙某不让郭某离开。双方由此发生言语争执,郭某情绪激动,随后便坐在石墩上等候。郭某坐下后不到两分钟即倒地,孙某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即对郭某实施抢救。郭某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的配偶及子女起诉孙某,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孙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孙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理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孙某在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被撞男童的合法权益,没有侵害郭某生命权的主观过错;孙某的阻拦行为及其与郭某的言语争执,与郭某的死亡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所以,孙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能力考查: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孙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孙某看到郭某撞到5岁的罗某,并造成其受伤,故阻止郭某离开,郭某情绪激动猝死→可联系孙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孙某在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被撞男童的合法权益,没有侵害郭某生命权的主观过错;孙某的阻拦行为及其与郭某的言语争执,与郭某的死亡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所以,孙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某校高二学生就此案展开讨论。张同学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只是李某某的姐姐,不是李某某的监护人,对李某某没有监护义务。”刘同学说:“姐姐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溜冰,由于他们父母不在现场,因此姐姐李某有义务监护好李某某。”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结合材料,分析王同学的发言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 ①收集证据;②向法院起诉,主张溜冰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溜冰场若不能证明已尽合理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李某某及其姐姐也可能因过错分担部分责任。
(2)不合乎逻辑。张同学的意见和刘同学的说法是具有矛盾关系的论断,王同学对这两种论断持"两不可"的态度。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益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权利保障于法有据、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李某某跌倒摔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溜冰场未配备护具、光线昏暗、救助不及时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李某某父母需收集溜冰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的证据,如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等。
有效信息②:溜冰场未配备护具、未及时救助,李某某父母认为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某父母可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溜冰场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脱离扶手摔倒,姐姐李某在场,溜冰场有一定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李某某自身及姐姐有一定过错,溜冰场若不能证明已尽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可能按过错分担责任,父母可要求赔偿合理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王同学的发言是否符合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并说明理由,从排中律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从排中律角度来分析:张同学的意见和刘同学的说法是具有矛盾关系的论断。王同学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违反了排中律要求,不合乎逻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工作生活中处理事情,关键在于拿捏好分寸,把握好火候,多一分嫌长、少一分则短。一个懂得在工作生活中留有余地的人,懂得做到心中有度的人,往往是一位睿智的人、一位成功的人。
上述材料启示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应坚持什么原则?这一原则给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案】①原则:适度原则。②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分寸”,不犯极端化的错误;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反对凡事都采取折中主义的消极的思维方式;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要积极促成事物的质变,使其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存在状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工作生活中如何处理事情
考点考查:适度原则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回答上述材料启示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应坚持什么原则,这一原则给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有效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工作生活中处理事情,关键在于拿捏好分寸,把握好火候,多一分嫌长、少一分则短→可联系适度原则。
然后依据教材所学,从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分寸”,不犯极端化的错误;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反对凡事都采取折中主义的消极的思维方式;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要积极促成事物的质变,使其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存在状态的角度分析即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适度原则+工作生活中处理事情,关键在于拿捏好分寸,把握好火候,多一分嫌长、少一分则短。
得分点②: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分寸”,不犯极端化的错误;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反对凡事都采取折中主义的消极的思维方式;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要积极促成事物的质变,使其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存在状态。
【点睛】政治主观题的答题要求
(1)联想相关知识:通过审设问明确要考查的知识点或知识范围,然后通过审材料,确定要调动和运用哪一个,或哪几个知识点。在联想相关知识时,除了运用设问中所要求的知识点外,还要从该知识点的知识网络中调动一些能解答该题的相关知识点。或者将该知识点分解为几层意思,并以每层意思作为小论点来展开分析,分析中应结合材料中相关信息(即材料语言)。这种情况在解答“怎样体现”类的试题时经常用到。
(2)拟写提纲:通过审题,明确了答题的类别、设问的主体,以及考查的知识范围和题意后,必须在草稿纸上拟写提纲,这个提纲不要求写出每个要点的完整意思,只要求写出提示性的字或词。然后,依据这个提示性的提纲逐条写出答案要点。
(3)组织答案要点:整个答案必须是教材语言、材料语言、时政语言的有机结合,但每个答案要点不强求三种语言结合,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两种语言的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原告王某、李某等144人购买了某楼盘的房屋,在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实际购房面积比其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同少了3平方米以内不等的面积,于是找开发商协商,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故集体诉讼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余万元。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本案中的百余户原告所购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木超3%,按照合同约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应当退还“缩水”面积对应的购房款。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应如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司法三段论是由依据、事实和判决构成的三段论推理。诸结合本案,以“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为依据,补充完整的司法三段论。
【答案】(1)①坚持科学立法,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②坚持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③企业经营者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守法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④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大前提: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小前提:本案原告所购房屋属于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未超3%的房屋。结论:本案原告所购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全面依法治国、就业与创业、三段论推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设问要求是如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调用全面依法治国、就业与创业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拟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可联系坚持科学立法,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②:本案中的百余户原告所购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木超3%,按照合同约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应当退还“缩水”面积对应的购房款→可联系坚持公正司法;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关键词③:原告王某、李某等144人购买了某楼盘的房屋,在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实际购房面积比其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同少了3平方米以内不等的面积,于是找开发商协商,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故集体诉讼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余万元→可联系企业经营者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守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补充完整的司法三段论,需要调用三段论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与设问观点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可联系大前提: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
关键词②:在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实际购房面积比其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同少了3平方米以内不等的面积→可联系小前提:本案原告所购房屋属于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未超3%的房屋。
关键词③:本案中的百余户原告所购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木超3%,按照合同约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应当退还“缩水”面积对应的购房款→可联系结论:本案原告所购房屋是要据实结算房价款的房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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