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四川省泸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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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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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四川省
地区(市) 泸州市
地区(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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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135 KB
发布时间 2024-07-13
更新时间 2024-07-18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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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泸州市高2022级高二学年末统一考试思想政治 注意事项: 本试题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第I卷1~3页,第II卷第3~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在规定位置粘贴考试用条形码。答卷时,务必将答案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无效。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交回,试题卷自留。 第I卷(选择题,共45分) 一、选择题部分: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2024年1月,电视剧《繁花》版权方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蹭热度”行为发出声明,要求相关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表示若有市场经营主体有意取得关联合作,与指定联系人接洽沟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B. 侵权行为人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 与有关市场主体进行关联合作,版权方可以转让作品改编权 D. 某网站经版权方授权提供该剧点播服务,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2.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乙支付了30万元订金后入住。一段时间后房价上涨,甲要求涨价10万,乙不同意。甲又偷偷将房子以130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全额付款并登记过户。后丙要求乙搬走,由此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丙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走 ②因未依法办理登记,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③甲应当双倍返还订金,或赔偿乙违约金10万元 ④甲要求涨价属于新的要约,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某日,小杨在一家“猫咖”主题咖啡店消费时被店里的猫抓伤了手,店员仅对其伤口作了简单的消毒处理。为安全起见,小杨自行接种了血清和狂犬疫苗,随后要求店家赔偿疫苗接种、误工及交通费共计5155.5元。店家辩称,已在显眼位置张贴了“如被猫抓伤,造成损害后果,自行负责”的提示,拒绝赔偿。双方由此发生激烈纠纷。在本次纠纷中( ) ①咖啡店的猫损害了小杨的生命权,无论有无过错均要担责 ②店内张贴的提示作为格式条款,违背公平原则应视为无效 ③如果小杨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主持调解 ④咖啡店侵犯了顾客安全消费权,小杨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胡某为左手大拇指缺失残疾,于2022年10月到某机械公司工作,担任挖掘机司机并能正常工作。他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挖掘机操作证,入职体检合格。2024年3月,该机械公司以胡某缺乏诚信,隐瞒持有残疾人证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胡某不服,与公司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因违背了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而无效 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胡某解决劳动争议必经程序 ③公司行为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构成了违约 ④公司违背了平等竞争原则,侵犯了胡某平等就业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5. 方某与赵某再婚,二人共同将方某的儿子小方抚养成人。方某去世后,赵某一人独居,生活困顿,要求小方支付赡养费被拒。赵某考虑到自己的处境,担心年龄大了之后生活不能自理,便与自己的亲弟弟赵小某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了自己的监护人为赵小某,并办理了公证。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向赵某支付赡养费虽于法无据,但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B. 小方的行为属于遗弃老年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 监护协议签订后,赵小某将代理赵某的民事法律活动 D. 赵小某为赵某法定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该协议无效 6. 沈某一家在火锅店聚餐,因下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故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此不满意,诉至人民法院。对于此案,以下认识不恰当的是( ) ①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诉讼即告开始 ②一审结束后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再审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沈某应对有争议问题充分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法院应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火锅店,火锅店应在限期内提交答辩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家住S地的影星周某因病前往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治疗,因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1日离世。12日晚,疑似周某生前的病历出现在网络,详细记载了周某的相关抢救信息。之后,周某家属与医院就此事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发布在网络上的病历属于书证 ②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③周某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④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涉嫌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漆扇是一种以扇子为载体,运用国家级非遗漆染工艺手工染制而成的艺术品。“漆借水势,水推漆动”形象地描绘了非遗漆扇的制作过程。“林漆水贝本寻常,忽地翻成五彩章。”道出了漆扇的艺术魅力。这些古诗词( ) ①运用比较和迁移思维,直接创造新的漆染工艺品 ②在实践基础上合理想象,揭示漆染工艺的特质 ③利用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④以动态性辩证思维,抽象了漆染工艺的本质属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9. 瓜农通过大量观察,得出早种瓜尽开空花,晚种瓜瓜用车拉的种瓜经验。现代科学种植研究证实,日均温度15℃以上时才能种植或移栽瓜类作物,如果播种时节太早那么瓜类就容易因受冻而落花落瓜,即便结瓜也容易出现落瓜的现象。这说明( ) ①只要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种瓜经验就具有科学性 ②种瓜经验体现了思维所具有的概括性和能动性特征 ③适宜的温度条件是种植或移栽瓜类作物的充分条件 ④种瓜经验的发展经历了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过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低空经济作为一种综合性经济形态,既包括了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低空生产服务方式。从产业构成看,主要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低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等产业;从应用场景看,涉及军用、政用、商用、民用全方位场景。关于“低空经济”这一概念( ) A. 被定义项“综合性经济形态”,是低空经济的属概念 B. 借助联言判断,揭示了低空经济所涵盖的某些业态范围 C. 从概念外延看,应用场景军用、政用、民用、商用是矛盾关系 D. 从概念的外延看,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和综合性经济形态是属种关系 11. “端午寄情赛龙舟,一桨划过两千年。”2024年6月,各地先后举行龙舟赛,共度传统佳节。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则必然推出的结论有( ) ①如果乙队没能进入决赛,丙队就进入决赛 ②或者乙队进入了决赛,或者丙队进入决赛 ③乙队进入决赛和丙队进入决赛,必有一假 ④只要乙队进入决赛,丙队就没有进入决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自2013年岁末起,国家主席习近平连续10年发表新年贺词,与全国人民一起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关于2024年新年贺词部分内容,以下判断对应正确的是( ) ①一些群众就业遇到困难 特称肯定判断 ②祝愿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安宁! 不表判断 ③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单称否定判断 ④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坚实、很有力量、很见神采、很显底气 关系判断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对此,邓小平早有论述指出: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由此可以推断出( ) ①选言判断:我们或者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或者搞别现代化 ②假言判断:我们没有失败,我们的政策没有导致两极分化 ③假言判断:我们没有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我们没有走邪路 ④联言判断: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车辆同乘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其中好意同乘是无偿同乘的一种特殊形式。《民法典》对好意同乘情形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以及赔偿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有人据此规定作出三段论推理如下: 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付费同乘者不是好意同乘者。所以,付费同乘者不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该推理的逻辑错误在于( ) ①中项不周延 ②大项不当扩大 ③小项不当扩大 ④推理结构无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某同学以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为材料进行实验,探究蔗糖溶液浓度、外表皮细胞原生质体体积和液泡体积的变化,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注:图中所提到的原生质体是指植物细胞不包括细胞壁的部分。)上述实验( ) ①运用共变法,揭示出蔗糖溶液浓度与原生质体体积的因果关系 ②以分析为先导,综合得出原生质体和液泡体积与蔗糖溶液浓度的关系 ③借助思维抽象,得出蔗糖溶液浓度与液泡的体积呈反相关关系的结论 ④通过分离、提纯、简略化和理想化的环节,感知洋葱的整体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第II卷(选择题,共55分) 二、非选择题部分:共四个大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保证成品油正常供应,甲加油站与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成品油运输合同。在乙公司运送成品油去甲加油站的途中,由于道路崎岖,油车在丙村附近发生侧翻,后油车内的石油泄露,导致当地河流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这也导致成品油未能按期送达甲加油站。由此引发了甲加油站、丙村村民与乙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 某班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其中三位同学分别发表了以下观点: 小王:乙公司未能将成品油按时送达,已经构成违约,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小张:道路崎岖导致油车侧翻系不可抗力,乙公司虽已违约,但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小李: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指出三位同学观点的不当之处。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OSM”是Z化妆品公司旗下的注册商标,经公司多年悉心经营,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信任,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极高的知名度。2014年5月,乙公司申请续展注册并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2023年,乙公司发现S公司生产销售的某化妆品瓶身及礼盒正面均标有“O'SMZ”等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随将S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S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到“AI+”,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科技追求,更是关乎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战略选择。 材料一 阶段的“+”表示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附加技术被添加到传统行业的既有业务流程或产品之中,以提升效率或解决特定问题。如“制造业+AI”,意味着在传统的制造业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进产品质量等。“AI+”阶段的“+”表示AI不仅是业务流程的附属部分,更是作为一种基础技术和跨界引擎,推动各行各业的创新与变革。如“AI+教育”,意味着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出现智能教学、个性化学习等应用场景。 到“AI+”的转换,意味着AI从单纯的技术附加工具转向了引领行业变革的关键要素,从赋能单一功能升级到重塑整个业务形态。因此,人工智能被认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阵地,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 材料二 四川省超前布局,抢占人工智能“新赛道”,把人工智能作为2024年“一号创新工程”,超常规最大力度精准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瞄准智算芯片、算力服务器、算法模型等重点领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争取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技术;整合各方面政策和资源,组建四川省智能感算技术创新中心,集聚芯片、算法、机器人等领域创新人才,构建起创新链集群;以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畅通教育、人才和科技的良性循环,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源泉。 材料三 某AI智慧生涯系统平台是B公司开发的、用于辅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及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制作的系统。2022年4月9日,B公司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B公司为李某提供总额为6.8万元的AI智慧生涯系统服务,首付4万元,尾款于2022年8月1日前补齐。签订合同当日,李某付费4万元,B公司向李某交付系统服务。同年月,李某发现该系统显示的某高校扩招信息错误;次年5月发现B公司未提供完整服务,导致其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产品不能交付客户、荣誉受损。李某怀疑B公司以不合格的产品交付,拒绝支付尾款并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退还4万元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B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约定向李某交付系统服务,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尾款;李某提供证据证明B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显示信息错误及规划师账号无法登录等情况,B公司的履行存在一定瑕疵。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李某按照合同总价款的90%付款。李某已支付4万元,故其应支付余款2.12万元。 (1)有观点认为,抓住时机、促成“+AI”到“AI+”的转换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结合材料一,运用质量互变规律的知识,论证该观点的合理性。 (2)结合材料二,运用超前思维的意义,说明四川省超前布局抢占人工智能新赛道对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3)结合材料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4)伴随chatGTP爆火网络,人们对“人工智能:人类的伙伴or敌人”展开论辩。请选择你的论点并进行简单论证。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泸州市高2022级高二学年末统一考试思想政治 注意事项: 本试题卷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第I卷1~3页,第II卷第3~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在规定位置粘贴考试用条形码。答卷时,务必将答案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无效。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交回,试题卷自留。 第I卷(选择题,共45分) 一、选择题部分: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2024年1月,电视剧《繁花》版权方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蹭热度”行为发出声明,要求相关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表示若有市场经营主体有意取得关联合作,与指定联系人接洽沟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B. 侵权行为人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 与有关市场主体进行关联合作,版权方可以转让作品改编权 D. 某网站经版权方授权提供该剧点播服务,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答案】C 【解析】 【详解】A:电视剧《繁花》版权方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蹭热度”行为发出声明,要求相关方停止侵权行为,该侵权属于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不是侵权行为,A不符合题意。 B:材料没有涉及名誉权的侵犯,因此不需要恢复名誉,且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B说法错误。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与有关市场主体进行关联合作,版权方可以转让作品改编权,C说法正确。 D:某网站经版权方授权提供该剧点播服务,该行为属于合法的商业行为,不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况,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乙支付了30万元订金后入住。一段时间后房价上涨,甲要求涨价10万,乙不同意。甲又偷偷将房子以130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全额付款并登记过户。后丙要求乙搬走,由此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丙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走 ②因未依法办理登记,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③甲应当双倍返还订金,或赔偿乙违约金10万元 ④甲要求涨价属于新的要约,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甲私自将房屋又卖与不知情的丙,丙全额付款并登记过户,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出,①符合题意。 ②:当事人之间订立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且无效合同是合同订立时就无效,②说法错误。 ③:定金不等于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因此本案中甲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③说法错误。 ④: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势变更的情形下,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甲房子价格上涨,因此甲方要求涨价10万属于新的要约,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 某日,小杨在一家“猫咖”主题咖啡店消费时被店里的猫抓伤了手,店员仅对其伤口作了简单的消毒处理。为安全起见,小杨自行接种了血清和狂犬疫苗,随后要求店家赔偿疫苗接种、误工及交通费共计5155.5元。店家辩称,已在显眼位置张贴了“如被猫抓伤,造成损害后果,自行负责”的提示,拒绝赔偿。双方由此发生激烈纠纷。在本次纠纷中( ) ①咖啡店的猫损害了小杨的生命权,无论有无过错均要担责 ②店内张贴的提示作为格式条款,违背公平原则应视为无效 ③如果小杨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主持调解 ④咖啡店侵犯了顾客安全消费权,小杨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本题考查人身权利、格式条款、消费者权利、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 ①:咖啡店的猫损害了小杨的健康权,①说法错误。 ②:店内张贴的提示作为格式条款,规避自己的责任,违背公平原则应视为无效,②说法正确。 ③:如果小杨不愿意打官司,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③说法错误。 ④:小杨被店里的猫抓伤了手,表明了咖啡店侵犯了顾客安全消费权,因此小杨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4. 胡某为左手大拇指缺失残疾,于2022年10月到某机械公司工作,担任挖掘机司机并能正常工作。他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挖掘机操作证,入职体检合格。2024年3月,该机械公司以胡某缺乏诚信,隐瞒持有残疾人证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胡某不服,与公司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因违背了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而无效 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胡某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③公司行为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构成了违约 ④公司违背了平等竞争原则,侵犯了胡某平等就业权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不能直接说劳动合同的订立因违背了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而无效,①说法错误。 ②: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但由拖欠工资产生的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本案因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胡某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②符合题意。 ③:公司行为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属于违法,不是违约,③说法错误。 ④:公司解除合同是对残疾人的歧视,侵犯胡某平等就业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 方某与赵某再婚,二人共同将方某的儿子小方抚养成人。方某去世后,赵某一人独居,生活困顿,要求小方支付赡养费被拒。赵某考虑到自己的处境,担心年龄大了之后生活不能自理,便与自己的亲弟弟赵小某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了自己的监护人为赵小某,并办理了公证。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 向赵某支付赡养费虽于法无据,但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B. 小方的行为属于遗弃老年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 监护协议签订后,赵小某将代理赵某的民事法律活动 D. 赵小某为赵某法定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该协议无效 【答案】B 【解析】 【详解】A:小赵赡养方某既符合公序良俗,也是法律要求的,不能说“于法无据”,A说法错误。 B:小赵由其继母方某抚养长大,二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按照法律要求,小赵应对方某承担赡养义务,而方某去世后,赵某一人独居,生活困顿,要求小方支付赡养费被拒。小方的行为属于遗弃老年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B符合题意。 C: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签署后,赵小某就代理赵某的民事法律活动,C说法错误。 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赵小某时赵某的弟弟,可以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6. 沈某一家在火锅店聚餐,因下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故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此不满意,诉至人民法院。对于此案,以下认识不恰当的是( ) ①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诉讼即告开始 ②一审结束后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再审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沈某应对有争议问题充分阐明自己的意见 ④法院应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火锅店,火锅店应在限期内提交答辩状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①符合题目要求。 ②: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一审结束后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再审,②不符合题目要求。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辩论阶段,沈某应对有争议问题充分阐明自己意见,③正确。 ④: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应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火锅店,火锅店应在限期内提交答辩状,④不符合题目要求。 故本题选A。 7. 家住S地的影星周某因病前往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治疗,因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1日离世。12日晚,疑似周某生前的病历出现在网络,详细记载了周某的相关抢救信息。之后,周某家属与医院就此事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发布在网络上的病历属于书证 ②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③周某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④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涉嫌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材料中指出影星周某的相关抢救信息出现在了网络上,在此事件中,北京顺义区某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涉嫌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家属与医院就此事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②④正确。 ①:此案是围绕侵犯周某的隐私权而引发的纠纷,因此发布在网络上的病历属于电子数据,不是书证。①错误。 ③:此案为民事案件,周某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③错误。 故本题选C。 8. 漆扇是一种以扇子为载体,运用国家级非遗漆染工艺手工染制而成的艺术品。“漆借水势,水推漆动”形象地描绘了非遗漆扇的制作过程。“林漆水贝本寻常,忽地翻成五彩章。”道出了漆扇的艺术魅力。这些古诗词( ) ①运用比较和迁移思维,直接创造新的漆染工艺品 ②在实践的基础上合理想象,揭示漆染工艺的特质 ③利用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④以动态性辩证思维,抽象了漆染工艺的本质属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这些古诗词属于意识,不能直接创造新的漆染工艺品,①说法错误。 ②③:这些古诗词在实践的基础上合理想象,揭示漆染工艺的特质,利用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②③符合题意。 ④:这些古诗词属于形象思维,不是抽象思维,因此抽象了漆染工艺的本质属性说法错误,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9. 瓜农通过大量观察,得出早种瓜尽开空花,晚种瓜瓜用车拉的种瓜经验。现代科学种植研究证实,日均温度15℃以上时才能种植或移栽瓜类作物,如果播种时节太早那么瓜类就容易因受冻而落花落瓜,即便结瓜也容易出现落瓜的现象。这说明( ) ①只要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种瓜经验就具有科学性 ②种瓜经验体现了思维所具有的概括性和能动性特征 ③适宜的温度条件是种植或移栽瓜类作物的充分条件 ④种瓜经验的发展经历了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过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只有经过实践检验过的主观符合客观的经验才具有科学性,①说法错误。 ②:通过大量观察,得出种瓜经验,说明了种瓜经验体现了思维所具有的概括性和能动性特征,②说法正确。 ③:适宜的温度条件是种植或移栽瓜类作物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③说法错误。 ④:种瓜经验的发展是从观察一次一次的现象,然后得出共性的认识,说明了经历了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过程,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0. 低空经济作为一种综合性经济形态,既包括了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从产业构成看,主要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低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等产业;从应用场景看,涉及军用、政用、商用、民用全方位场景。关于“低空经济”这一概念( ) A. 被定义项“综合性经济形态”,是低空经济的属概念 B. 借助联言判断,揭示了低空经济所涵盖的某些业态范围 C. 从概念的外延看,应用场景军用、政用、民用、商用是矛盾关系 D. 从概念的外延看,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和综合性经济形态是属种关系 【答案】B 【解析】 【详解】A:“低空经济”是被定义项,A说法错误。 B:低空经济作为一种综合性经济形态,既包括了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揭示了低空经济所涵盖的某些业态范围,B符合题意。 C:从应用场景看,涉及军用、政用、商用、民用全方位场景。从概念外延看,应用场景军用、政用、民用、商用是反对关系,C说法错误。 D:低空经济作为一种综合性经济形态,既包括了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因此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和综合性经济形态是种属关系,不是属种,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1. “端午寄情赛龙舟,一桨划过两千年。”2024年6月,各地先后举行龙舟赛,共度传统佳节。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则必然推出的结论有( ) ①如果乙队没能进入决赛,丙队就进入决赛 ②或者乙队进入了决赛,或者丙队进入决赛 ③乙队进入决赛和丙队进入决赛,必有一假 ④只要乙队进入决赛,丙队就没有进入决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乙进入决赛或者丙进入决赛或者乙丙都进入决赛。这属于相容的选言判断,正确的推理结构是否定肯定式。可见,“如果乙队没能进入决赛,丙队就进入决赛”这一结论是可以必然推出的,①符合题意。 ②: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乙进入决赛或者丙进入决赛或者乙丙都进入决赛,因此,该选项属于必然推出的结论,②符合题意。 ③: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乙进入决赛或者丙进入决赛或者乙丙都进入决赛。这属于相容的选言判断,其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因此,“乙队进入决赛和丙队进入决赛,必有一假”的说法错误,③排除。 ④:甲、乙、丙三个龙舟队伍参加比赛,至少有一支队伍能进入决赛。已知甲队没能进入决赛,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乙进入决赛或者丙进入决赛或者乙丙都进入决赛。这属于相容的选言判断,正确的推理结构是否定肯定式。只要乙队进入决赛,丙队就没有进入决赛,这是肯定否定式,是错误的推理结构,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 自2013年岁末起,国家主席习近平连续10年发表新年贺词,与全国人民一起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关于2024年新年贺词部分内容,以下判断对应正确的是( ) ①一些群众就业遇到困难 特称肯定判断 ②祝愿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安宁! 不表判断 ③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单称否定判断 ④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坚实、很有力量、很见神采、很显底气 关系判断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一些群众就业遇到困难是特称肯定判断,①正确。 ②:祝愿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安宁是祈使句,不表判断,②正确。 ③: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是全称肯定判断,③排除。 ④:这一年的步伐,我们走得很坚实、很有力量、很见神采、很显底气是肯定判断,不是关系判断,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对此,邓小平早有论述指出: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由此可以推断出( ) ①选言判断:我们或者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或者搞别的现代化 ②假言判断:我们没有失败,我们的政策没有导致两极分化 ③假言判断:我们没有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我们没有走邪路 ④联言判断: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这属于联言判断,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不能推出我们或者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或者搞别的现代化,①不符合题意。 ②: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这是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正确的推理结构是肯前肯后式或否后否前式。我们没有失败,否定了后件,可以推出我们的政策没有导致两极分化,②符合题意。 ③: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这是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正确的推理结构是肯前肯后式或否后否前式。我们没有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否定了前件,不能必然推出否定后件,③不符合题意。 ④: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可以推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4. 车辆同乘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其中好意同乘是无偿同乘的一种特殊形式。《民法典》对好意同乘情形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以及赔偿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有人据此规定作出三段论推理如下: 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付费同乘者不是好意同乘者。所以,付费同乘者不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该推理的逻辑错误在于( ) ①中项不周延 ②大项不当扩大 ③小项不当扩大 ④推理结构无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该三段论推理中,中项是好意同乘者。中项在大前提“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中是周延的,因此没有犯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①不符合题意。 ②④:该三断论推理中,大项是得到适当的赔偿。大项在前提“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中是不周延的,到了结论中“付费同乘者不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是周延的,因此犯了大项不当扩大的错误,因此该推理结构无效,②④符合题意。 ③:该三断论推理中,小项是付费同乘者。小项在前提“付费同乘者不是好意同乘者。”中是周延的,没有犯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5. 某同学以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为材料进行实验,探究蔗糖溶液浓度、外表皮细胞原生质体体积和液泡体积的变化,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注:图中所提到的原生质体是指植物细胞不包括细胞壁的部分。)上述实验( ) ①运用共变法,揭示出蔗糖溶液浓度与原生质体体积的因果关系 ②以分析为先导,综合得出原生质体和液泡体积与蔗糖溶液浓度的关系 ③借助思维抽象,得出蔗糖溶液浓度与液泡的体积呈反相关关系的结论 ④通过分离、提纯、简略化和理想化的环节,感知洋葱的整体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共变法是指被考察的对象a在发生某种程度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因素A有量的变化,而其他因素都不变,那么这唯一发生变化的因素和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从上述实验可以看出随着蔗糖溶液浓度的变化,原生质体体积也发生了变化,通过运用共变法,揭示出蔗糖溶液浓度与原生质体体积的因果关系,①符合题意。 ②:综合是分析的先导,②说法错误。 ③:某同学以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为材料进行实验,探究蔗糖溶液浓度、外表皮细胞原生质体体积和液泡体积的变化,体现了借助思维抽象,得出蔗糖溶液浓度与液泡的体积呈反相关关系的结论,③符合题意。 ④:分离、提纯、简略化和理想化是科学思维抽象的环节,思维抽象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能把握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第II卷(选择题,共55分) 二、非选择题部分:共四个大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保证成品油正常供应,甲加油站与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成品油运输合同。在乙公司运送成品油去甲加油站的途中,由于道路崎岖,油车在丙村附近发生侧翻,后油车内的石油泄露,导致当地河流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这也导致成品油未能按期送达甲加油站。由此引发了甲加油站、丙村村民与乙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 某班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其中三位同学分别发表了以下观点: 小王:乙公司未能将成品油按时送达,已经构成违约,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小张:道路崎岖导致油车侧翻系不可抗力,乙公司虽已违约,但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小李: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指出三位同学观点的不当之处。 【答案】小王的观点:虽然乙公司未能按时送达构成违约,但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单方面申请仲裁,小王说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不当的。 小张的观点:道路崎岖并不一定就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常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里的道路崎岖是否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定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小李的观点: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正确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规定,不一定完全由丙村村民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说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过于绝对。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甲加油站、丙村村民与乙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三位同学观点的不当之处。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乙公司未能将成品油按时送达,已经构成违约,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不当的。 关键词②:道路崎岖导致油车侧翻系不可抗力,乙公司虽已违约,但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本案中,道路崎岖是否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定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规定,不一定完全由丙村村民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说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过于绝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OSM”是Z化妆品公司旗下的注册商标,经公司多年悉心经营,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信任,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极高的知名度。2014年5月,乙公司申请续展注册并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2023年,乙公司发现S公司生产销售的某化妆品瓶身及礼盒正面均标有“O'SMZ”等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随将S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S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 【答案】以下是对S公司行为的评价: 首先,“OSM”是Z化妆品公司注册商标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法律保护。S公司生产销售的化妆品瓶身及礼盒正面标有与“OSM”近似的“O’SMZ”标识。 这一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S公司这种使用近似标识的做法,很可能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其产品与Z化妆品公司有关联。 乙公司作为“OSM”商标的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S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S公司的行为侵犯了Z化妆品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注册商标侵权案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尊重知识产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OSM”是Z化妆品公司旗下的注册商标,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4年5月,乙公司申请续展注册并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2023年,乙公司发现S公司生产销售的某化妆品瓶身及礼盒正面均标有“O'SMZ”等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S公司生产销售的化妆品瓶身及礼盒正面标有与“OSM”近似的“O’SMZ”标识。S公司的行为侵犯了Z化妆品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到“AI+”,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科技追求,更是关乎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战略选择。 材料一 阶段的“+”表示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附加技术被添加到传统行业的既有业务流程或产品之中,以提升效率或解决特定问题。如“制造业+AI”,意味着在传统的制造业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进产品质量等。“AI+”阶段的“+”表示AI不仅是业务流程的附属部分,更是作为一种基础技术和跨界引擎,推动各行各业的创新与变革。如“AI+教育”,意味着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出现智能教学、个性化学习等应用场景。 到“AI+”的转换,意味着AI从单纯的技术附加工具转向了引领行业变革的关键要素,从赋能单一功能升级到重塑整个业务形态。因此,人工智能被认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阵地,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 材料二 四川省超前布局,抢占人工智能“新赛道”,把人工智能作为2024年“一号创新工程”,超常规最大力度精准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瞄准智算芯片、算力服务器、算法模型等重点领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争取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技术;整合各方面政策和资源,组建四川省智能感算技术创新中心,集聚芯片、算法、机器人等领域创新人才,构建起创新链集群;以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畅通教育、人才和科技的良性循环,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源泉。 材料三 某AI智慧生涯系统平台是B公司开发的、用于辅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及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制作的系统。2022年4月9日,B公司与李某签订协议,约定B公司为李某提供总额为6.8万元的AI智慧生涯系统服务,首付4万元,尾款于2022年8月1日前补齐。签订合同当日,李某付费4万元,B公司向李某交付系统服务。同年月,李某发现该系统显示的某高校扩招信息错误;次年5月发现B公司未提供完整服务,导致其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产品不能交付客户、荣誉受损。李某怀疑B公司以不合格的产品交付,拒绝支付尾款并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退还4万元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B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约定向李某交付系统服务,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尾款;李某提供证据证明B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显示信息错误及规划师账号无法登录等情况,B公司的履行存在一定瑕疵。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李某按照合同总价款的90%付款。李某已支付4万元,故其应支付余款2.12万元。 (1)有观点认为,抓住时机、促成“+AI”到“AI+”的转换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结合材料一,运用质量互变规律的知识,论证该观点的合理性。 (2)结合材料二,运用超前思维的意义,说明四川省超前布局抢占人工智能新赛道对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3)结合材料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4)伴随chatGTP爆火网络,人们对“人工智能:人类的伙伴or敌人”展开论辩。请选择你的论点并进行简单论证。 【答案】(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从AI到“AI+”的转换体现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在“+AI”阶段,人工智能作为附加技术对传统行业产生影响,这是量变的积累过程;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实现向“Al+”的转换,人工智能成为推动各行各业创新与变革的基础技术和跨界引擎,引发了质变,使生产力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这种转换符合由量变到质变,再在新质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抓住时机促成这种转换,有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该观点具有合理性。 (2)超前思维有助于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也有助于人们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成功地改造世界。四川超常规最大力度精准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通过瞄准重点领域开展科研攻关、组建创新中心、集聚创新人才等超前规划和行动,能够更好地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机遇,提前布局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抢占先机,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对于推动四川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在该案件中,B公司按约定向李某交付了系统服务,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尾款,李某违约;同时李某提供证据证明B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B公司也有一定过错。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李某按合同总价款的90%付款,既考虑了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兼顾了双方的责任,判决合理地平衡了双方的权益,具有合理性。 (4)论点:人工智能是人类的伙伴。 论证:人工智能可以帮助人类处理大量复杂的数据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在医疗领域辅助诊断、在交通领域优化调度等;它还能为人们提供各种便捷的服务和娱乐,丰富人们的生活;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可以与人类更好地协作和互动,共同推动社会进步。虽然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但可以通过合理的规范和监管来控制,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对人类的益处大于风险,是人类的伙伴。(或者选择“人工智能是人类的敌人”,从可能带来失业、安全威胁等方面进行论证)。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人工智能 考点考查:质量互变规律、超前思维、民事权利与义务、矛盾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抓住时机、促成“+AI”到“AI+”的转换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这一观点。从质量互变规律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科学。 论据①:  "+AI"阶段的“+”表示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附加技术被添加到传统行业的既有业务流程或产品之中,以提升效率或解决特定问题→可联系量变的积累过程。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AI+”阶段的“+”表示AI不仅是业务流程的附属部分,更是作为一种基础技术和跨界引擎,推动各行各业的创新与变革→可联系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引发了质变。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四川省超前布局抢占人工智能新赛道对高质量发展的意义,需要调用超前思维的意义的有关知识,从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瞄准智算芯片、算力服务器、算法模型等重点领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争取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技术→可联系教材知识超前思维有助于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 关键词②:整合各方面政策和资源,组建四川省智能感算技术创新中心,集聚芯片、算法、机器人等领域创新人才,构建起创新链集群→可联系教材知识有助于人们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成功地改造世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系统显示的某高校扩招信息错误;次年5月发现B公司未提供完整服务,导致其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产品不能交付客户、荣誉受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本案中,B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B公司也有一定过错。 关键词②:李某怀疑B公司以不合格的产品交付,拒绝支付尾款并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退还4万元服务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本案中,B公司按约定向李某交付了系统服务,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尾款,李某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4详解】 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要求对“人工智能:人类的伙伴or敌人”展开论辩。选择论点并进行简单论证。围绕着人工智能的积极影响以及消极影响进行作答,切合主题要求,言之有理即可。知识参考角度:矛盾。答题参考角度: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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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四川省泸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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