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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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有(   ) ①甲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②乙违反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实施了行政拘留 ③丙装修房屋,因未做好防水导致楼下住户墙面损坏引起纠纷 ④丁所在地因洪灾道路受阻,导致不能按期交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从法律角度看,酒店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3.以下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是(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关系 B.甲和乙打架,乙要求甲支付医药费 C.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 D.甲企业因哄抬物价被行政机关处罚 4.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与乙相约一起看电影 ②甲男与女乙登记结婚 ③甲赠与其侄女乙一部手机 ④甲将住房一间租给乙居住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5.我国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民权保护之母”。同时,该法所彰显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的价值观念高度契合。可见(   ) ①民法旨在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相互对立的 ③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人民利益 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立法目的之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买卖关系 B.借贷关系 C.恋爱关系 D.共有关系 7.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照相馆的摄影师刘某将陈华的底片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香皂厂 B.张某和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香皂厂 8.某初中生甲在同学乙的微信朋友圈留言,引发矛盾。甲纠集4名同学将乙约至校外进行殴打,导致甲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学生需要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提高自我约束力 ②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构成侵权,故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甲及其同学侵犯了乙的健康权,其监护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客体是甲殴打乙的法律事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红的同意,发表的一篇关于小红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导致隐瞒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红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该媒体侵犯了小红的健康权 C.该媒体侵犯了小红的姓名权 D.该媒体侵犯了小红的隐私权 2023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60周年。回答下列小题。 10.60年来,"雷锋"不再只是一个英雄的名字,早已化作一个群像、一种象征,成为引领社会进步的一种风向标,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这表明,雷锋精神(   ) ①具有引领风尚与教化育人的文化功能 ②生动地诠释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③具有穿越时空与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 ④实现了传统道德观念的创造性转化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并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并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各种商业活动,收取客户费用。该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并向社会公开道歉。该公司受处罚的依据是(   ) ①侵犯了英雄烈士的身份权 ②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③违反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 ④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游客需要刷脸才能进入,郭某因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被拒之门外,于是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该案成为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被最高法写入了2022年的工作报告。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是违法的 ③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④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的第一部法典,对我国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进行平等保护,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民权保护之母”“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由此可见民法典(   ) ①最终奠定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 ②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民事权利提供了基本遵循 ③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人民利益 ④旨在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4.上体育课做运动时,同为7周岁的小茹和小宣相撞,导致小茹的门牙掉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茹的人格权受损,小宣和学校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事件发生在体育课上,任课老师管理保护不力,需承担刑事责任  ③小宣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事件中不能承担民事责任  ④此事件中小宣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小王看到某房地产公司承诺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的宣传广告后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他发现多项承诺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本案中(    ) ①开发商违背平等原则          ②开发商违约,不能拒绝退房 ③开发商违背公平原则          ④开发商违背诚信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11年7月,孙某燕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处入网,办理了电话卡。2020年6月至12月,孙某燕持续收到营销人员以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工作人员名义拨打的推销电话,以“搞活动”“回馈老客户”“赠送”“升级”等为由数次向孙某燕推销套餐升级业务。期间,孙某燕两次拨打该通信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投诉,但未解决,于是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案件中(   ) ①通信公司行为可能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孙某燕起诉依据是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侵扰 ③通信公司的行为是对孙某燕隐私权的侵犯 ④孙某燕的隐私就是指孙某燕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互联网产业模式的进一步创新,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自然人人格要素被虚拟化呈现的应用日益增多。 被告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一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原告何某系著名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该“AI陪伴者”的功能。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根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该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权利,并说明法律依据。 18.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未成年人李某由其监护人陪护到“童安儿科诊所”就诊,由医生张某看诊。张某未经李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李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自己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涉案短视频的主题为“孩子什么时候能好,这问题我得反问家长",视频内容透露了李某的年龄和病情,展现了李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并配有相关文字。该视频的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其中含有大量的负面评论,对李某及其家人造成了困扰。李某的监护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可能支持李某监护人的诉求吗?并说明理由。 19.网事优忧。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 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所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原告为某演艺明星,被告王某为高中生。王某发布数篇网络信息,使用大量低俗、粗鄙的言论对原告进行侮辱谩骂。原告认为,虽其为明星,需容忍大众适当的评论甚至批评,但王某的恶意言论已经超出了原告应当克制、容忍的限度。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王某主张,其发布相关信息系因听信网络中关于原告的“黑料”。最后审理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支持原告的法理依据以及该案作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信息中介、资源共享平台。其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雷锋书架”“雷锋资源”文字的宣传海报和文章,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其微信公众号有30多万粉丝,“雷锋社群”有1万多名会员。该公司以“雷锋社群”的名义多次举办商业活动。该公司还以“雷锋社群会费”“雷锋社群推广费”“雷锋社群年会参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30多万元。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并赔礼道歉,法院支持了该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支持该案诉讼请求的依据和法治意义。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甲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适用刑法调整,①不符合题意。 ②:乙违反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实施了行政拘留,适用行政法调整,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丙装修房屋,因未做好防水导致楼下住户墙面损坏引起纠纷和丁所在地因洪灾道路受阻,导致不能按期交货,均适用民法典调整,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B 【详解】B: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故B符合题意。 ACD:材料强调的是酒店侵害了顾客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故AC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BC: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A、B、C三项均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ABC不符合题意。 D: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该项是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不适用民法,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D 【详解】①:甲与乙相约一起看电影属于一般的人际交往关系,故①不符合题意。 ②③④:甲男与女乙登记结婚、甲赠与其侄女乙一部手机、甲将住房一间租给乙居住分别属于婚姻关系、赠与关系和租赁关系,故②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D 【详解】①:民法旨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说法错误。 ②: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②说法错误。 ③:我国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说明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人民利益,③观点符合题意。 ④:该法所彰显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的价值观念高度契合,表明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立法目的之一,④观点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C 【详解】ABD:民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买卖关系、借贷关系、共有关系均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ABD不符合题意。 C:恋爱关系既不是财产关系也不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7.D 【详解】D:刘某、张某和某香皂厂均是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D正确。 ABC:ABC均不全面,故ABC不选。 故本题选D。 8.A 【详解】①:本案告诉我们,学生需要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可感情用事,①正确。 ②: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纠集同学殴打乙已经构成侵权,需要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本案中甲及其同学殴打乙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侵犯了乙的健康权,其监护人应承担法律责任,③正确。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及其纠集的4名同学、乙,客体是乙的人身利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D 【详解】AD: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于私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以及为了保障私生活的安宁和不受干扰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该媒体的报道公开了小兰的隐私,构成了对其隐私权的侵犯,A错误,D正确。 B: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据此可知,材料中媒体对小兰的报道并未侵害小兰的健康权,B错误。 C:自然人有权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材料中媒体的行为未侵犯小兰的姓名权,C错误。 故本题选D。 10.B 11.C 【解析】10.①③:“成为引领社会进步的一种风向标,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表明雷锋精神具有引领风尚与教化育人的功能,具有穿越时空与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①③正确。 ②:雷锋精神形成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不直接诠释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②排除。 ④: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对传统道德观念要批判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1.①: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该公司并未侵犯了英雄烈士的身份权,①排除。 ②③: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各种商业活动,收取客户费用,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所以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②③正确。 ④:该公司并未侵犯雷锋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利,未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D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①不选。 ②:材料体现的是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体现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没有涉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身体权,②不选。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国家重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3.C 【详解】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民法典的颁布最终奠定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的说法错误,故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对我国公民各方面权利进行平等保护,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民权保护之母”“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由此可见民法典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民事权利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人民利益,故②③正确。 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4.D 【详解】③④:针对题干中的事件,小宣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但小宣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③④符合题意。 ①:题干中的事件并未涉及小茹的人格权,①不选。 ②: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5.D 【详解】②④:本案中房地产公司宣传的内容对小王购房起到实质性影响,构成承诺,不是单纯的广告行为,结果与事实不符,违背诚信原则,合同无效,开发商违约,不能拒绝小王的退房要求,②④说法正确。 ①:平等原则体现的是民事行为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任何一方无“特权”,或者无任何一方被“歧视”,①不符合题意。 ③: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6.C 【详解】①:通信公司了行为侵犯了孙某燕的隐私权,侵扰了其生活安宁,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①排除。 ②③:通信公司在没有得到孙某燕授权的情况下,频繁拨打推销电话,是对其生活安宁的侵扰,这是侵犯其隐私权的表现,②③符合题意。 ④:隐私权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但二者是不同的,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7.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民法典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本案中,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谈谈该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权利,并说明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案件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原告何某系著名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联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民法典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联系本案中,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1)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李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医生张某作为被告,儿科诊所作为第三人。 (原试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2)法院可能支持李某监护人的诉求。 理由: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张某未经李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李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视频内容透露了李某的年龄和病情,展现了甲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 (原试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因医生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未成年人李某由其监护人陪护到“童安儿科诊所”就诊,由医生张某看诊。张某未经李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李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自己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可说明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李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医生张某作为被告,儿科诊所作为第三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李某监护人的诉求并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本案事实→说明法院可能支持李某监护人的诉求。 有效信息②:张某未经李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李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自己实名注册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涉案短视频的主题为“孩子什么时候能好,这问题我得反问家长",视频内容透露了李某的年龄和病情,展现了李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并配有相关文字。该视频的点赞量及评论量很高,其中含有大量的负面评论,对李某及其家人造成了困扰→法理依据: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受到法律保护。说明本案中张某未经李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将李某看诊过程拍摄并剪辑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视频内容透露了李某的年龄和病情,展现了甲某就诊时的“毛病"及“坏习惯”,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19.(一)法理依据: ①公民在网络中表达言论的同时,也应保持必要的客观、理性(可替代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或“不得逾越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的合理界限”)。 ②被告行为主观恶意明显,且会对原告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 (二)警示意义: ①未成年人也要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法治意识,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注意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 ②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平台需要共同努力(可替代为“各方面需共同努力”),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可替代为“要防止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或不良影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塑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分析】背景素材:互联网时代的优点和弊端 考点考查:公民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法院为什么支持原告以及案件的启示,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发布数篇网络信息,使用大量低俗、粗鄙的言论对原告进行侮辱谩骂→可联系公民在网络中表达言论的同时,也应保持必要的客观、理性;名誉权侵权,这告诉我们未成年人也要树立法治意识,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注意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 有效信息②:王某通过网络发布数篇网络信息;王某主张,其发布相关信息系因听信网络中关于原告的“黑料”→可联系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平台需要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塑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公司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作为英雄的姓名权和名誉权,曲解了真正的雷锋精神,违背了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意义:有利于彰显法律权威,规范民事主体行为,形成保护英雄形象和精神的法治氛围。 【分析】背景素材:公司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案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依据类主观题,第二小问属于意义类主观题,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公司以“雷锋社群”的名义多次举办商业活动。该公司还以“雷锋社群会费”“雷锋社群推广费”“雷锋社群年会参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30多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公司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作为英雄的姓名权和名誉权,曲解了真正的雷锋精神,违背了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词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经营项目中以雷锋的名义进行宣传,并赔礼道歉,法院支持了该诉讼请求。→可联系教材有利于彰显法律权威,规范民事主体行为,形成保护英雄形象和精神的法治氛围。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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