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目录:
考情概览:解读近年命题思路和内容要求,统计真题考查情况。
2024年真题研析:分析命题特点,探寻常考要点,真题分类精讲。
近年真题精选:分类精选近年真题,把握命题趋势。
必备知识速记:归纳串联解题必备知识,总结易错易混点。
名校模拟探源:精选适量名校模拟题,发掘高考命题之源。
命题解读
考向
考查统计
高考试题常选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和材料,阐述法律规范,弘扬传统美德,深刻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增强学生主动学法的意愿,提高自觉用法的能力。考查婚姻家庭关系的则相对较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意法律的外在规范和道德的内在约束的结合。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2024·浙江卷,1;2023·江苏卷,1;
2023·福建卷,1;2023·湖南卷,1;
2022·浙江卷,1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
2024·山东卷,1;2024·湖北卷,1;
2022·浙江卷,1
命题分析
2024年高考各卷区政治试题考查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薪火相传有继承、合同履行原则,如浙江卷第27题。考查了夫妻共同债务,如山东卷第14题。考查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湖北卷第9题。预测2025年高考可能考查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为背景,考查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以遗产继承为背景,考查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理解法定继承顺序,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理解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明确夫妻财产的划分;以夫妻人身关系为背景,考查夫妻人身关系平等;以夫妻财产划分为背景,考查夫妻财产关系。
试题精讲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
1.(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1.(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一、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①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②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①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②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的内涵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相关债务问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继承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协商精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与遗赠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类型
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易错易混点】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
纠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纠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纠正: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
纠正: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6.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
纠正: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纠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8.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纠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
纠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纠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珍惜婚姻关系
(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珍惜婚姻
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离婚要慎重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二)夫妻地位平等
1.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1)体现: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和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2)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4)处理好夫妻关系财产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易错易混点】
1.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所以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可以离婚。( )
纠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并不意味着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结婚是有条件的,离婚也是有限制的。
2.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
纠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3.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要尽快发给离婚证。( )
纠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纠正: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5.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纠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
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纠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山东滨州·二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4.(2024·湖南衡阳·三模)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5.(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4·河北保定·二模)对下图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遗产继承应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遗产继承应完全尊重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
④从法律效力看,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浙江金华·三模)刘阿姨生病后,子女对其不闻不问,只有一只宠物狗陪伴左右。因此,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希望其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顾好宠物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
B.该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继承刘阿姨名下的遗产
C.该自书遗嘱因缺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而无效
D.刘阿姨的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无法继承财产
9.(2024·山东·二模)81岁的残疾人徐某独自生活,一生未婚未育,是村里的“五保户”,身边除住在同村的远房表侄严某外,没有其他亲人。严某时常探望并照料徐某的日常起居。后来,徐某意外落水溺亡,严某为徐某料理了后事并自行承担了1.8万元丧葬费。丧事办完不久,严某从村委会得知,当地残联曾为徐某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尚有5万元赔偿金。严某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对徐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理应继承徐某的遗产
②保险公司和严某是合同当事人,故保险公司理应对严某理赔
③严某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司法裁判应褒奖其仁爱之举
④本案中可以参与徐某遗产分配的主体分别是该村村委会和严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4·湖北·三模)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娜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于余依娜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依娜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依娜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河北秦皇岛·二模)张某与赵某(女)于201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20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万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万元。下列对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和赵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应返还张某12.8万元彩礼
②索要高价彩礼有悖公序良俗,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
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赵某无须返还彩礼
④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赵某及儿子的生活保障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14.(2024·黑龙江·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15.(2024·福建三明·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4·辽宁·二模)电视剧《繁花》带来了2024年第一场视听盛宴,其中的故事也引发了观众对婚姻财产保护的思考。剧中一个重要情节是,宝总因被怀疑将股票内部价透露给酒楼老板娘金凤凰而被蓄意撞伤,实则是蔡司令为博美人一笑的口无遮拦让宝总遭受无妄之灾。事发后,蔡司令与其有婚外情的金凤凰秘密会面,签了一张支票给金凤凰作为封口费。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
②蔡司令之妻只能够追回这张支票中的一半金额
③蔡司令私自将钱款赠与金凤凰,赠与行为无效
④蔡司令侵犯了宝总的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4·江西宜春·二模)刘某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某是再婚夫妻。杨某甲,杨某乙是杨某某与前妻的女儿。杨某某生前订立遗,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后杨某某去世。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负有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
②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
④为保障刘某某的合法的居住权益,杨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024·湖北·二模)黄某早年与前妻李某离异之后没有再婚,其年幼的女儿黄小某由黄某的母亲抚养长大。黄某自201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3年11月,5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黄某名下共有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对黄某进产及其继承分析正确的是( )
①黄某的遗产共50万元,其余的50万归杨某所有
②黄某名下的财产有一部分应该归其前妻李某所有
③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2024·湖南·三模)黄某(男)早年离异后没有再婚,自2000年开始与杨某某(女)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遗产。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杨某某在黄某去世第二天起,用黄某手机将其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100余万元。黄某母亲和女儿黄小某要求杨某某返还遗产遭拒,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杨某某与黄某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享有继承权
③黄某的母亲和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4·贵州·二模)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21.(2024·湖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2.(2024·黑龙江哈尔滨·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聋哑老人杨大爷独居多年,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每一年春节,三兄弟家人和杨大爷都会用手机拍下全家福合影,这一切温暖了杨大爷的余生。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述当地民政局这样分配遗产的合理性。
23.(2024·浙江宁波·三模)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曾某彬患有砂肺,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瞻养义务。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孙某学主张死亡抚恤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再进行遗产分配。几人因分配纠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李某军是否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说明死亡抚恤金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3)法院应如何处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
24.(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
(2)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25.(2024·山东济宁·三模)【案情】
近日,某高铁上一名3岁儿童因吵闹声音过大,被同车厢乘客劝说制止,不料却遭到孩子家长怒怼和辱骂,乘客要求家长赔礼道歉。相关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网友热议。
【热议】
网友甲:“作为宝妈能理解,谁家三岁孩子不吵?嫌吵就别出门!”
网友乙:“对这样的家长就得网上曝光,让社会来谴责。”
网友丙:“找乘务员啊,买了票就得提供舒适的环境。”
……
【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26.(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宇画若干、存款20万。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0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16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宇画留给林丙。2019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27.(2024·重庆·三模)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曾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28.(2024·浙江金华·三模)最近小杨为自己的生活而烦恼:与妻子小刘在婚前订立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小杨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所有,婚后小杨不能去探望与前妻所生之子;结婚当年购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别墅,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支付了800万元并收到了该别墅的产权证,当时开发商宣称别墅周边将修建大型商业中心(该信息未写入合同条款),五年过去了,小杨发现开发商的宣传是虚假的,便不想要此别墅;儿子小明在幼儿园上学时,被溜进园内的社会青年大龙殴打,导致胳膊骨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杨与小刘签订的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2)小杨不想要别墅,可以采取怎样的司法救济措施,并说明理由。
(3)小明受到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29.(2024·河南安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未婚单身,幼年丧父后母亲改嫁,由祖母将其带大,母亲仅偶尔探望李某。成年后,李某负责赡养年事已高的祖母。
李某46岁时,在一次体检中确诊为癌症,他希望自己去世后把财产留给祖母。李某在A4纸上打印“我去世以后,我的所有财产归祖母所有”,并在纸上盖上私章,签上名字,写下了具体日期。之后,李某因癌症去世。李某的母亲认为自己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请你说说法院会如何判决。
30.(2024·全国·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丈夫张某与妻子顾某育有二女一子。妻子先于丈夫张某去世,二人留下一处房产。后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庭审中,两女儿向法院提交张某的视频,显示张某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501号房屋留给两个女儿,而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其不闻不问。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二女儿称有一天父亲让其带着他去一趟大女儿家,当着二人的面写了两份遗嘱,其与大女儿一人一份,还留有录像。
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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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目录:
考情概览:解读近年命题思路和内容要求,统计真题考查情况。
2024年真题研析:分析命题特点,探寻常考要点,真题分类精讲。
近年真题精选:分类精选近年真题,把握命题趋势。
必备知识速记:归纳串联解题必备知识,总结易错易混点。
名校模拟探源:精选适量名校模拟题,发掘高考命题之源。
命题解读
考向
考查统计
高考试题常选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和材料,阐述法律规范,弘扬传统美德,深刻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增强学生主动学法的意愿,提高自觉用法的能力。考查婚姻家庭关系的则相对较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意法律的外在规范和道德的内在约束的结合。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2024·浙江卷,1;2023·江苏卷,1;
2023·福建卷,1;2023·湖南卷,1;
2022·浙江卷,1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
2024·山东卷,1;2024·湖北卷,1;
2022·浙江卷,1
命题分析
2024年高考各卷区政治试题考查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薪火相传有继承、合同履行原则,如浙江卷第27题。考查了夫妻共同债务,如山东卷第14题。考查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湖北卷第9题。预测2025年高考可能考查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为背景,考查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以遗产继承为背景,考查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理解法定继承顺序,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理解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明确夫妻财产的划分;以夫妻人身关系为背景,考查夫妻人身关系平等;以夫妻财产划分为背景,考查夫妻财产关系。
试题精讲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
1.(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2.(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向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考向二 珍惜婚姻关系
1.(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解析】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
一、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①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②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①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②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1.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的内涵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相关债务问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继承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协商精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与遗赠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类型
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易错易混点】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
纠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纠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纠正: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
纠正: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
6.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
纠正: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7.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纠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8.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纠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
纠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纠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珍惜婚姻关系
(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珍惜婚姻
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离婚要慎重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二)夫妻地位平等
1.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1)体现: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和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2)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4)处理好夫妻关系财产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易错易混点】
1.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所以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可以离婚。( )
纠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并不意味着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结婚是有条件的,离婚也是有限制的。
2.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
纠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3.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要尽快发给离婚证。( )
纠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纠正: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5.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纠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
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纠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8.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山东滨州·二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是丧失继承权的一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排除。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我那女儿不给我养老金也不来看我”体现了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②正确。③: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图3中的老人是跟大儿子签订的,③排除。④:图4中的儿子虽然有继承权,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
2.(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遗嘱继承,①③入选。②: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排除。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④不选。故本题选A。
3.(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答案】B
【解析】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B: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D: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故本题选B。
4.(2024·湖南衡阳·三模)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②: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错误。③:遗赠不属于继承。王某遗嘱有效,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④正确。故本题选C。
5.(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正确。③: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与材料无关,排除。④:因汪某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6.(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②: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③:材料中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7.(2024·河北保定·二模)对下图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遗产继承应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遗产继承应完全尊重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
④从法律效力看,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对生前的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义务,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当让其按照协议优先取得遗产,②正确。③: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独立意志,法律予以尊重和完善,但不是完全按其意志办,对于无生活能力的继承人,也应该留下足够的份额,③错误。①④: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继承开始后,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①不选,④正确。故本题选C。
8.(2024·浙江金华·三模)刘阿姨生病后,子女对其不闻不问,只有一只宠物狗陪伴左右。因此,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希望其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顾好宠物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
B.该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继承刘阿姨名下的遗产
C.该自书遗嘱因缺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而无效
D.刘阿姨的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无法继承财产
【答案】A
【解析】A:因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对受赠方有附加条件,若宠物医院不愿意照顾刘阿姨的宠物狗,则不能获得刘阿姨的遗产,则该遗嘱无效,刘阿姨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故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A正确;B:刘阿姨设立的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刘阿姨名下的遗产,宠物医院不是刘阿姨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其遗产,故B说法错误;C: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不需要见证人,故C说法错误;D:刘阿姨生前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故刘阿姨的子女是因为遗嘱无法继承财产,而不是因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故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9.(2024·山东·二模)81岁的残疾人徐某独自生活,一生未婚未育,是村里的“五保户”,身边除住在同村的远房表侄严某外,没有其他亲人。严某时常探望并照料徐某的日常起居。后来,徐某意外落水溺亡,严某为徐某料理了后事并自行承担了1.8万元丧葬费。丧事办完不久,严某从村委会得知,当地残联曾为徐某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尚有5万元赔偿金。严某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对徐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理应继承徐某的遗产
②保险公司和严某是合同当事人,故保险公司理应对严某理赔
③严某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司法裁判应褒奖其仁爱之举
④本案中可以参与徐某遗产分配的主体分别是该村村委会和严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③:严某作为徐某的远房表侄,虽无法定义务,但自愿扶养老人,其行可彰,司法裁判应褒奖其仁爱之举,传递出司法的力度与温度,③正确。④:81岁的残疾人徐某独自生活,一生未婚未育,是村里的“五保户”,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故该村村委会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严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④正确。①:严某是徐某的远方表侄,不具备扶养义务,并且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其遗产,可以获得其遗产,①错误。②:保险公司和徐某是合同当事人,而不是与严某,②错误。故本题选D。
10.(2024·湖北·三模)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但该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不选。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不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②不选。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③应选。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应选。故本题选D。
11.(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娜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于余依娜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依娜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依娜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从材料可以看出,余依娜的自己的父母,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依娜的监护人,①错误。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余依娜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值遗弃孩子,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依娜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④:余依娜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12.(2024·河北秦皇岛·二模)张某与赵某(女)于201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20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万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万元。下列对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和赵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应返还张某12.8万元彩礼
②索要高价彩礼有悖公序良俗,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
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赵某无须返还彩礼
④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赵某及儿子的生活保障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③: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在处理涉彩礼返还纠纷时,应当着重考虑共同生活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实,本案中,两人共同生活三年多,并生育一子,返还彩礼的诉求不合理,赵某无须返还彩礼,故①不选,③正确。②:虽然未结婚登记,但是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且实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孕育了一个孩子,所以不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故②不选。④:女方与未成年子女属于弱势群体,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13.(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答案】A
【解析】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陈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故本题选A。
14.(2024·黑龙江·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张某在生前未立有遗嘱,故其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①正确。②③:根据材料中所给信息,公寓为张某的私有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所以张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张乙、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②错误,③正确。④:公寓属于张某的婚前财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无须析出就能进入继承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C。
15.(2024·福建三明·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2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④: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
16.(2024·辽宁·二模)电视剧《繁花》带来了2024年第一场视听盛宴,其中的故事也引发了观众对婚姻财产保护的思考。剧中一个重要情节是,宝总因被怀疑将股票内部价透露给酒楼老板娘金凤凰而被蓄意撞伤,实则是蔡司令为博美人一笑的口无遮拦让宝总遭受无妄之灾。事发后,蔡司令与其有婚外情的金凤凰秘密会面,签了一张支票给金凤凰作为封口费。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
②蔡司令之妻只能够追回这张支票中的一半金额
③蔡司令私自将钱款赠与金凤凰,赠与行为无效
④蔡司令侵犯了宝总的隐私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依据当今法律的相关规定,蔡司令签给金凤凰的封口费属于蔡司令与其妻的共同财产,蔡司令之妻可要求金凤凰返还支票或对应金额,①正确。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特别是将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返还该财产,所以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蔡司令之妻有权要求金凤凰返还,②错误。③:蔡司令私自将共同财产以支票的形式赠与金凤凰,属于婚姻关系中,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③正确。④:材料中并没有提到蔡司令与宝总之间有任何合同关系,因此蔡司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A。
17.(2024·江西宜春·二模)刘某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某是再婚夫妻。杨某甲,杨某乙是杨某某与前妻的女儿。杨某某生前订立遗,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后杨某某去世。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负有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
②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
④为保障刘某某的合法的居住权益,杨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由此可见,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让渡居住使用权益,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来看,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因此,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①③符合题意。②: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不是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基于杨某某的遗嘱内容,②排除。④: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杨某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刘某某的居住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
18.(2024·湖北·二模)黄某早年与前妻李某离异之后没有再婚,其年幼的女儿黄小某由黄某的母亲抚养长大。黄某自2010年开始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3年11月,5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黄某名下共有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对黄某进产及其继承分析正确的是( )
①黄某的遗产共50万元,其余的50万归杨某所有
②黄某名下的财产有一部分应该归其前妻李某所有
③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黄某与女友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不存在婚姻关系,杨某不属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①说法错误。②:黄某早年已与李某离婚,前妻李某无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②说法错误。③:黄小某是黄某的女儿,因此黄小某和黄某母亲是黄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符合题意。④:黄某与李某、黄某与杨某均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杨某和前妻李某均不是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9.(2024·湖南·三模)黄某(男)早年离异后没有再婚,自2000年开始与杨某某(女)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遗产。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杨某某在黄某去世第二天起,用黄某手机将其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100余万元。黄某母亲和女儿黄小某要求杨某某返还遗产遭拒,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杨某某与黄某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享有继承权
③黄某的母亲和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有遗嘱的,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①排除。②:同居关系意味着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杨某某与黄某是同居关系,因此该选项的说法错误,②排除。③: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④: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④正确。故本题选D。
20.(2024·贵州·二模)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属于共同财产,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②: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共同财产,②错误。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③错误。④: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并且未声明只归一方所有,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21.(2024·湖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和与其妻魏某某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和与魏某某的房屋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17年春节期间,在杨某和与魏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赠与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2019年4月30日,魏某某去世。同年5月2日,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现杨某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对杨某山有关涉诉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的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杨某和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杨某和的部分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山作为子女,已取得杨某和所赠房产,本应依照法律、道德和自己的承诺履行义务, 但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山的上述行为已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杨某山通过登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系杨某和与魏某某共同将房屋赠与杨某山。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分析】背景素材:赠与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和搬出其住所,拒绝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键词②:杨某和夫妻将房屋赠与与杨某山,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杨某和夫妻开始与杨某山共同生活→可联系知识因涉诉房屋为杨某和与魏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份额属于杨某和个人享有,对杨某和赠与的部分应予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2024·黑龙江哈尔滨·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聋哑老人杨大爷独居多年,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每一年春节,三兄弟家人和杨大爷都会用手机拍下全家福合影,这一切温暖了杨大爷的余生。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述当地民政局这样分配遗产的合理性。
【答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民政局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大爷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大爷遗产分配给顾家三兄弟。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3.(2024·浙江宁波·三模)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曾某彬患有砂肺,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瞻养义务。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孙某学主张死亡抚恤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再进行遗产分配。几人因分配纠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李某军是否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说明死亡抚恤金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3)法院应如何处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
【答案】(1)应认定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李某军虽已成年,但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根据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
(3)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参照继承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
本案应由曾某彬的配偶、子女参与分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遂判决孙某学享有曾某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0%的份额,李某军与曾某泉三兄弟各享有15%的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继承、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瞻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可联系教材知识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继承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瞻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地位平等、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4.(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
(2)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答案】(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考点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属于归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关键词②: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联系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5.(2024·山东济宁·三模)【案情】
近日,某高铁上一名3岁儿童因吵闹声音过大,被同车厢乘客劝说制止,不料却遭到孩子家长怒怼和辱骂,乘客要求家长赔礼道歉。相关视频经网络传播,引发网友热议。
【热议】
网友甲:“作为宝妈能理解,谁家三岁孩子不吵?嫌吵就别出门!”
网友乙:“对这样的家长就得网上曝光,让社会来谴责。”
网友丙:“找乘务员啊,买了票就得提供舒适的环境。”
……
【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答案】①公众对儿童应适度宽容,但家长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同时应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增强法治意识,处理好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关系。②网络曝光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问题得到关注和解决,但曝光不当可能侵犯当事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益,甚至导致网络暴力,应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③铁路公司与乘客间的合同成立有效,应全面履行。乘务员有责任妥善解决乘客间的纠纷,提供舒适旅途环境。
【分析】背景素材:高铁霸座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订立合同学问大、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 生活》的有关知识,分别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作为宝妈能理解,谁家三岁孩子不吵?嫌吵就别出门!→可联系家长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关键词②:对这样的家长就得网上曝光,让社会来谴责→可联系曝光不当可能侵犯当事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益。
关键词③:找乘务员啊,买了票就得提供舒适的环境→可联系铁路公司与乘客间的合同成立有效,应全面履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6.(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宇画若干、存款20万。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0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16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宇画留给林丙。2019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答案】①林某生前自聘保姆,生病住院期间自负所有费用,林甲未因赡养林某而产生大额支出,其经常看望的行为尽孝道的表现,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林甲继承商品房,汽车、字画理应归林丙所有。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林某未对20万存款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建议由三子女均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考生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属于说理类主观题,需要调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有关知识结合每个人的主张分别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可联系看望行体现孝道,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以此说明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
关键词②: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以此说明应当认定口头遗嘱有效,应按照口头遗嘱继承遗产。
关键词③:林某有存款20万→可联系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以此说明该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当由三位子女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7.(2024·重庆·三模)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曾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答案】依据:曹某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该居委会所有。
文化意义: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及其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文化知识
能力考查: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及其文化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
关键词①: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及其约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赠扶养协议;
关键词②: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得出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文化意义:
关键词①: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关键词②: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可联系教材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8.(2024·浙江金华·三模)最近小杨为自己的生活而烦恼:与妻子小刘在婚前订立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小杨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所有,婚后小杨不能去探望与前妻所生之子;结婚当年购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别墅,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支付了800万元并收到了该别墅的产权证,当时开发商宣称别墅周边将修建大型商业中心(该信息未写入合同条款),五年过去了,小杨发现开发商的宣传是虚假的,便不想要此别墅;儿子小明在幼儿园上学时,被溜进园内的社会青年大龙殴打,导致胳膊骨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杨与小刘签订的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2)小杨不想要别墅,可以采取怎样的司法救济措施,并说明理由。
(3)小明受到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小杨与小刘在婚前书面约定小杨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所有,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应当认定合法有效。但协议约定婚后小杨不能去探望与前妻所生之子,因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2)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开发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宣传虚假情况,使小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构成欺诈,受欺诈方小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3)应由大龙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过错推定责任。小明受到校外的第三人大龙侵害导致人身损害的,由大龙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过错推定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法案例分析题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小杨与小刘签订的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与妻子小刘在婚前订立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小杨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所有→可调用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关键词②:婚后小杨不能去探望与前妻所生之子→可调用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小杨不想要别墅,可以采取怎样的司法救济措施,并说明理由。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结婚当年购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别墅,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支付了800万元并收到了该别墅的产权证,当时开发商宣称别墅周边将修建大型商业中心(该信息未写入合同条款),五年过去了,小杨发现开发商的宣传是虚假的,便不想要此别墅→可调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开发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宣传虚假情况,使小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构成欺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小明受到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儿子小明在幼儿园上学时,被溜进园内的社会青年大龙殴打,导致胳膊骨折→可调用大龙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9.(2024·河南安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未婚单身,幼年丧父后母亲改嫁,由祖母将其带大,母亲仅偶尔探望李某。成年后,李某负责赡养年事已高的祖母。
李某46岁时,在一次体检中确诊为癌症,他希望自己去世后把财产留给祖母。李某在A4纸上打印“我去世以后,我的所有财产归祖母所有”,并在纸上盖上私章,签上名字,写下了具体日期。之后,李某因癌症去世。李某的母亲认为自己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请你说说法院会如何判决。
【答案】李某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遗产,但不能继承全部遗产。李某在A4纸上打印遗嘱的内容,不属于自书遗嘱,属于打印遗嘱的范畴。《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因此李某这份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法律效力无法得到保障,属于无效遗嘱。李某由祖母抚养长大,现其祖母年岁已高,李某祖母虽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法院如何判决,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考生可结合李某丧父、母亲改嫁,祖母将其抚养长大,现祖母年事已高,以及李某打印遗嘱等关键信息,从法定继承人顺位、遗嘱的种类和有效性等角度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李某在A4纸上打印“我去世以后,我的所有财产归祖母所有”,并在纸上盖上私章,签上名字,写下了具体日期→可联系打印遗嘱以及《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说明李某这份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关键词②:李某的母亲认为自己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可联系李某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遗产,但不能继承全部遗产。
关键词③:李某未婚单身,幼年丧父后母亲改嫁,由祖母将其带大,母亲仅偶尔探望李某。成年后,李某负责赡养年事已高的祖母→可联系李某祖母虽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0.(2024·全国·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丈夫张某与妻子顾某育有二女一子。妻子先于丈夫张某去世,二人留下一处房产。后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庭审中,两女儿向法院提交张某的视频,显示张某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501号房屋留给两个女儿,而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其不闻不问。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二女儿称有一天父亲让其带着他去一趟大女儿家,当着二人的面写了两份遗嘱,其与大女儿一人一份,还留有录像。
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
【答案】案中的501号房产应该由张某与顾某的两个女儿各自继承7/16的份额,儿子继承1/8的份额。 理由: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两个女儿持有的自书遗嘱内容清楚并有视频证明。儿子在母亲去世后对父亲张某不闻不问,与遗嘱的内容相符;儿子不申请笔迹鉴定,说明他对遗嘱的真实性是认可的。如果儿子不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反驳遗嘱的真实性;应认定遗嘱系张某所立,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
考点考查:继承、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501号房产应该归谁继承,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法官,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对于501号房产,现我决定由大女儿、二女儿共同继承。这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说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顾某去世后,张某拥有房产的5/8的份额,儿女每人1/8的份额;
关键词②:儿子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表示不申请对遗嘱进行笔迹鉴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说明自书遗嘱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张某拥有的房产5/8的份额,每人5/16的份额,加上她们继承的母亲的遗产,每个女儿继承全部房产的 7/16 的份额;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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