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药事法规》教案
课 题
第三章 药学技术人员管理
课 型
讲授课
课 时
2
授课班级
高二下半学期(第四学期)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1.本教材依据药事管理新法规、新政策,深化落实“三教改革”、“三全育人”的文件精神,编写适应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及信息化教学改革需要的新教材;
2.教材以药品生命周期为主线,基于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环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现行药事管理体制、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等,系统阐述了更加符合现实药事工作实际需要的药事管理法规体系;
3.教材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着重考虑我国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的现状和学生的认知接受能力,在理论知识上做到循序渐进,通俗易懂;在编排形式上做到生动活泼,使教材内容适应医药卫生工作岗位特点;
4.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融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和德育渗透为一体,充分体现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和教学适应性,每章节均以生动有趣的药事实践案例导入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理,以案示警,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情分析
1.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中等卫生职业教育药剂及药学相关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之一。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工作所必需的药事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药学实践中常用的药事法规,并能运用到医药卫生、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工作中,为学生提高职业素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学生在上一章的学习中,已经掌握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需要药事管理法规体系对于药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在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都缺少不了药学技术人员的直接参与,这些药学技术人员的分类、功能和职责我们作为一名准药学工作者,在学习中需要明确。
学习目标
(1)掌握药学技术人员的分类,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功能与职责。
(2)熟悉药学技术人员的认定形式和资格获取。
(3)了解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功能与职责。
学习重难点
重点掌握药学技术人员的功能与职责;
难点是药学技术人员的分类和分类标准。
教学方法
教授法为主,案例、情景教学为辅。
课前准备
老师:准备教学案例、设计教学流程。
学生:自由分组、预习所属章节。
教学媒体
教材;多媒体、中科云教育。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环节一:
创设情境生出问题
情境导入:
小张是一名中职学校药学专业的毕业生,他毕业后一直在药店从事药品销售工作,为了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小张想要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但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却被告知不满足报名条件。回到药店后,小张将这件事告诉了店长,店长说没关系,提高职业水平、打通晋升通道不止有执业药师考试这一条路,小张还可以报考其他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问题:1.为什么小张不满足执业药师的报名条件?
2.除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小张还能参与哪些药学技术人员的考试?
答案:1.学历不满足执业药师报告最低要求。
2.还可以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以及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引出药学技术人员的不可或缺性,在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都缺少不了药学技术人员的直接参与。
1.分组讨论;
2.归总作答(计入平时成绩)。
1.分组讨论以提高团结协作、协调沟通能力;
2.计入平时成绩以提高学习积极性。
环节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第1节 药学技术人员分类
提问:什么是药学技术人员呢?
答案: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药学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包括执业药师、药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等。
一、药学技术人员认定形式
药学技术人员认定形式主要分为执业资格(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和职业资格(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检验工)三种。
(一)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类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是指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类别,药士或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四个级别。药士、药师为初级职称,主管药师为中级职称,副主任药师为副高职称,主任药师属于正高职称。药师体系中的高级职称需要通过考试、评审结合来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指在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除外)从事药学相关工作的人员通过考试或者评审(各省市不完全一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技术工种。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报考方向分为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检验、药品经营等专业方向,报考等级有初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别,资格考试由省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或评审。
二、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获取
(一)执业药师
1.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考试时间一般每年6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
3.考试内容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并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4.成绩管理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5.注册制度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2)注册范围:
执业类别分为药学类、中药类;
执业范围分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
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6.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需科目内容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内容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全年要求学习90学时,30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承担。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
7.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所在地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及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等资料进行再次注册。
问题: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为( )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答案: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1.考试条件报名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是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1)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必须满足: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参加药师资格考试必须满足: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参加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必须满足: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2.考试时间一般每年1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
3.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分为满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同一专业4个科目在连续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专业技术资格。
4.考试内容药学(或中药学)基础知识、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
(三)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内容一般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名条件根据报考种类和级别以及所在地市相关规定不同而略有差异。
问题:参加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必须满足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 )
A.4年 B.2年
C.7年 D.6年
答案:C
第2节 药学技术人员的功能与职责
一、执业药师的功能与职责
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1.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问题: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答案: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
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功能与职责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职称等级分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主要
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参加药品采购、调配、制剂工作;调剂处方(包括医嘱)时负责处方审方,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参加药品的检验、鉴定、药检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等工作;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研制新剂型等工作;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学人员业务学习;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可在所在医院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功能与职责
(一)医药商品购销员
1.负责问病荐药在药品零售门店提供咨询服务,根据顾客需求推荐药品,向顾客介绍常用药品的适应证、使用方法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基本知识等。
2.进行药品销售按卫生要求清洁营业场所,按售前操作规程清点、添加药品,发药、收款、找零,填制、审核票据并进行每日销售结算和填写日报表。
3.进行销售记录记录销售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收集顾客资料和意见并记录。
4.药品陈列与保管按用途、剂型、性质及管理要求分类陈列药品;按药品性质保管药品,做好营业场所、仓库的温、湿度记录及调控等工作。
5.进行药品的日常养护对入库和退回药品进行验收,进行有效期药品的管理,记录质量工作台账和建立养护档案。
6.进行市场调研与新品种开发设计调研提纲,完成抽样调查,分析并提出报告,对市场进行调研与预测,对产品生命周期进行分析。
(二)中药调剂员
中药调剂员负责中药的调剂,在调剂时认真核对处方中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品名等内容,做好“四查十对”;若发现中药饮片有霉变、虫蛀等情况应报告质管员处理。
提问:小李是药店的一名中药调剂员,某天,一名顾客持某医院执业医师开具的中药处方来到店中,要求调配处方中的药品。但药店的执业药师不在岗,小李想直接帮助顾客调剂处方,却被店长制止为何小李不能直接帮助顾客调剂处方。
答案:根据规定,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调剂,因此小李不能擅自调剂处方。
1.提前熟悉章节内容;
2.学生思考讨论、提问;
3.学生表达观点(计入平成绩)。
1.熟悉章节内容可以让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参与到整个课堂的教学过程中;
2.适当的停顿让学生发问,老师解惑的方式可以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记忆;
3.计入平时成绩的方式亦可佐助学生学习。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一、课堂小结
1.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药学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2.药学技术人员认定形式主要分为执业资格(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和职业资格(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检验工)三种。
3.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类别。
4.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类别,药士或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四个级别。药士、药师为初级职称,主管药师为中级职称,副主任药师为副高职称,主任药师属于正高职称;药学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报考方向分为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检验、药品经营等专业方向,报考等级有初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别。
5.执业药师主要职责: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规及政策;
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
6.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参加药品采购、调配、制剂工作;调剂处方时负责处方审方,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参加药品的检验、鉴定等工作;参加临床研究、研制新剂型等工作;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使用情况,;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学人员业务学习;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可在所在医院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作业布置
1.药学技术人员的分类?
2.执业药师的概念及注册管理部门?
3.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功能与职责?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药学技术人员认定形式主要分为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三种。但学员对于三者的现实界定依据并不明晰。后续的界定讲解可以主要从他们从业范围和职权明确区分:执业药师可类比(主管药师),主要在零售药店从事处方审核、调配及药学服务工作;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主要是药品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发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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