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 师 课 时 授 课 教 案
编号: 14
授课日期
授课班级
授课学时
2
课 型
理论课
课 题:
单元三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 任务二 消费税的计算
教 学 目 标: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计算不同环节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纳消费
税的计算、认识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切实增强爱国、理性消费的观念,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重点与难点:
重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难点: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解 决 措 施:
拆分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计算的公式,一一化解难点,同时,对已纳消费税的
扣除分类
教学方法设计:
启发、讨论、案例教学、练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将申报消费税作为一个
完整的工作任务引入教学,本次课主要是解决第四个小任务——计算应纳消费税(委托加工),以
及考虑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教 学 资 源:
教案用纸 第 14讲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
复习提问
导入新课
导入新课
新知讲解
重点提示
重点提示
重点提示
新知讲解
重点提示
新知讲解
重点提示
总结归纳布置作业
复习提问:
1.如何计算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
2.如何计算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
任务二 消费税的计算
二、计算应纳税额
(三)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如实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的实际数量,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2.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
2.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
3.外购应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已纳税款的扣除
4. 一律不得扣除的情形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扣除范围
2. 允许扣除的已纳税款计算公式
3. 一律不得扣除的情形
(五)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从价计税
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复合计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购进进口货物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购进进口货物数量×定额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
总结归纳
本次课主要内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强调本次课重难点,归纳本次课内容,云班课发布课外作业。
提问
云班课发布
课堂讨论
讲授法
提问
思考
案例教学法
要点提示
巩固理解
挖掘思政元素
使同学们深刻领会国家征收消费税,引导消费观的深层次考虑,树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意识。
育人润物无声
教师引导学生思考,
教师讲授
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
组织学生发言、教师点评的方式进行。
课外作业:
布置消费税课外练习、复习本次课所讲知识点、
预习下次课内容
教学反思、总结:
本次课授课内容计算较多,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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