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翡
初中历史
2024秋指南针·课堂优化·九年级历史全一册
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西欧庄园
课标导航
1.知道西欧庄园的出现。
2.知道西欧庄园的含义、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
3.知道庄园土地的组成及用途。
4.了解庄园法庭的基本情况、审理内容、惩罚手段、审判依据、作用等。
知识整合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
(1)流行:9世纪开始形成,大约到11世纪
庄园遍布欧洲各地。
(2)特点:庄园领主统治下的独立的
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2.佃户
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
和缺少自由的
3.庄园土地构成
(1)“自营地”: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占
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
所有。
(2)“份地”:除了“自营地”,剩下部分为佃
户的“份地”。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需
要每周三天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才能取得
份地。
(3)“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
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
照规定共同使用。
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
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
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
受到法庭保护。
误区警示
西欧庄园是领主统治下的独立的自给自
足的政治经济单位,庄园中的农民和农奴向
领主缴纳租税,而不是缴纳给国王。
二、庄园法庭
1.庄园法庭:庄园具有
,主持法
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2.开庭:每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
一次。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
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3.惩罚:通常是处以罚金,归领主所有。出
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
故缺席的佃户,会被罚款。
4.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
5.作用: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的作用;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了
分层达标
知识点①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遍布欧洲各地时间大约在
(
A.9世纪
B.10世纪
C.8世纪
D.1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