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案
教师姓名
授课形式
讲授
授课课时
2
教案编号
1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授课章节
名 称
项目四 任务一 消费税概述
任务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目的
了解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即消费品)的概念;消费税的特征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意义。掌握消费税的三种计算方法: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算;掌握委托加工的概念;掌握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教学重点
消费税和消费品的概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征税规定;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教学难点
卷烟计税价格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与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公式比较
学情分析
消费税的各项特征同增值税作比较,通过比较使学生明白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异同;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却含消费税的含义。
更新补充
删节内容
补充实例
使用教具
多媒体
课外作业
教材内练习题
教学后记
内容多,非常重要,以理解为主,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
板 书 设 计
项目六 消费税纳税实务
任务6.1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三、开征消费税的意义
四、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和税率
任务6.2 消费税税款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一)应税销售额的概念
(二)应税销售额的内容
(三)应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采用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量×单位消费税额
三、复合计算方法
按照规定卷烟和白酒,其应纳消费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备课笔记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学生活动
复习提问
新课导入
新课讲授
导入:
新授:
课堂总结
作业布置
期中质量检查评价
导入: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新授:
项目六 消费税纳税实务
任务6.1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纳税。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
(二)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三)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既从价又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四)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五)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三、开征消费税的意义
四、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三)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4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
根据消费税的税率情况,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即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算方法。
任务6.2 消费税税款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纳消费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一)应税销售额的概念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应税销售额的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
(三)应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2.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
=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
—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
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金额缴纳消费税。
例题
4.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低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
无锡市某汽车厂7月份以自产小汽车10辆换取钢铁厂生产的钢材200吨,每吨钢材5 000元。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10万元/辆、9万元/辆和8万元/辆,假定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汽车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答案: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的销售额为10万元/辆
应纳消费税税额=10×10×5%=5(万元)。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采用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量×单位消费税额
例题
无锡市某炼油厂2013年7月销售汽油300吨,另外用50吨汽油抵偿债务。要求计算该炼油厂当月应纳消费税额。已知汽油1吨=1388升。汽油单位税额0.2元/升。
答案:当月应纳消费税额=(300+50)×1 388×0.2=97 160(元)
三、复合计算方法
按照规定卷烟和白酒,其应纳消费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题
无锡市某酒厂2013年7月销售白酒30 000斤,售价为1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0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8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为多少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答案: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30 000×15+6 000)×20%+30 000×0.5+8 000×300×20%+8 000×4×0.5
=602 200(元)
本次课主要讲述我国开征消费税的意义、消费税的特点;要求熟悉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以及在税率适用上的一些特殊规定,并注意消费税的各项特征同增值税的不同。
教材思考练习,补充思考题
学生例举生活中的消费品
记忆,补充内容
理解
讲授,学生阐述自己的观点
了解
举例说明,讲授
理解
熟悉税目税率表
学生思考讨论后回答问题
熟记公式,学会应用
掌握概念
这里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重要提示:征收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却包含消费税本身。消费税是产品价格及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灵活运用
掌握
例题讲授
讲授
举例
理解
掌握公式
举例
熟记公式并运用
例题讲授
了解
详细讲授
归纳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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